《古洞秦人正解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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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洞秦人正解红楼梦- 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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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的。

  从年龄上判断,昌龄雍正元年(1723)进士,即可能生于1700年前后。只比曹顒小十岁左右。雍正朝的十三年中,《石头记》的初稿已在曹寅亲戚中传播,昌龄所毁掉的书稿,及有可能在曹寅生前获得。曹顒《题红楼梦》时间在1745年前后,昌龄彼时四十多岁,他有时间接触曹顒。所以,“傅公”就是昌龄。

  界定了《题红楼梦》的作者为曹顒,且题诗时间在1745年前后,则书稿持有者明义可排除了,但还有两个人也是可能的,是傅恒傅清。按周汝昌先生根据文本第十六回“文忠公之嬷”考证,傅恒一家与曹家也可能存在姻关系,这是不确定的推测。曹寅并没有两个妹妹适傅家。傅恒、傅清(明仁、明义之父)作为傅鼎的堂弟,又都是马齐之侄,马齐为曹寅好友,曾协助曹寅谋求织造之位,傅恒、傅清与曹寅关系密切,皆缘于这两层关系,无论如何不能和傅鼎与曹家的直接亲属关系同日而语,何况曹顒因父亲死前“未说起”,在为昌龄提供书稿时还有几分不情愿,又怎会轻易将书稿交给昌龄的旁亲呢?何况傅恒傅清在当时比昌龄小得多,且二人一直京城外为官,傅恒还是乾隆皇帝的岳父,曹顒斗胆将书传给他们的可能性极小。

  至于《题红楼梦》最后为什么出现在明义《绿烟琐窗集》里,是很好解释的,那是昌龄与明义堂兄之间的事了。他为了让舅舅的遗著流传下去,如果自己并无后代,他必然在自己的内亲中找一个年龄尚小且文学造诣较深的人接管自己的藏书,这样,明义便成为首选。他不仅得到那套被曹顒插入二十首诗的《红楼梦》,而且编纂《绿烟琐窗集》的人,以为诗为明义所作,抑或明义本人明知不是自己所作,为了沽名钓誉,编入自己诗集。后世人不明真假,未经解读诗藏隐语,导致此诗原创者张冠李戴,误认为富察明义所作误传至今。这也算是《红楼梦》研究史上最滑稽的一宗公案。

  还有一宗公案,就是永忠的题诗。那么永忠见到的《红楼梦》,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天大的笑话还在又出现了。现在看我的分析。永忠(1735—1793)《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是否出自于永中本人之手呢?永忠,弘明之子,康熙十四子胤禵之孙。他的三绝句出自《延芬室集》稿本第十五册,有人考证永忠写诗时间为1768年,这年他33岁。这三首绝句上有乾隆的堂兄弟、永忠的堂叔瑶华道人(名弘旿,字醉迂)的眉批:“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这段记述同样值得怀疑。

  查胤禵(1672-1734)所生子在乾隆朝在世者,没有一个叫弘旿的,这倒无关紧要。先盘点序言中的疑点。“余闻之久矣”,既已“久闻”,说明未见其书,又何知书中有“碍语”呢?以我们今天的眼光看,即便阅读了《红楼梦》,非能解者是看不出其中“碍语”的。“恐”字是“卖矛又卖盾”之语,含猜测之意,要么知道。要么全然不知,猜测其实就已知道了。可见写这几句话的人,不仅书已在手,而且洞悉《红楼梦》壶奥,心底必知其中“二牍”之言。“不欲一见”,是不想见,再次证明书已在手,唯怕看而已,不然,他为何不说“而终不得一见”?又一句“此三章诗极妙”,究竟“妙”在哪里?假如解得诗中另有奥妙,则题诗作序之人,非《红楼梦》作者莫属。

  下面,我仍然以谐音倒读法,对永忠三绝句及序言,作精确解读。先作题解:

  原序: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瑶华道人弘旿。

  解读:【误《红》人,道化杳。野顒哀,友终弃,恐见矣。顒不终日矣,旧之文,顒所校,诗全毁。《红楼梦》的(确)妙,畸诗章三词】。

  原诗题: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姓曹。解读:【因曹姓俱绝,三秦写吊,所校《红楼梦》,官得,向慕】。

  原诗: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语笑私。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

  解读:【卷初请笏补。添校禛遭樵弃事矣,等魂收矣,雍认财枯心透,幸笏抵燕来都。侄中一鬼,财富入京,谢沦号辱。臣三思,携玉放归,玉儿痴,请娘屡报贫,凭侯抄库捐,寅会稽死,想报死同恨,瞌流泪,不忍寝食,把丘迁走,避瘟神。】

  原来上述文字均能谐音倒读,且所述事由无不与红楼本事印证。可见“三绝句”并非永忠所作。而是曹顒自己在稿本上“造假”之又一杰作。永忠题诗《红楼梦》的说法,原本可以推翻。依照上述解文判断,曹顒在这个稿本上题诗时间,当略晚于“二十首”,因为里面提到为死在杭州的曹寅迁坟,联系前文分析,与壬午年为曹霑迁葬立碑应在同时间段,即在1763年前后。再看“顒不终日矣”之类的话,显现曹顒已到行将就木之时,也可证明这一点。那么这年永忠只有28岁,墨香更小,只有二十岁左右。而奇怪的是,身为永忠父亲的弘明,却只有三十来岁(父子关系存疑),同样的道理,曹顒不会轻易将书赠送这些小字辈。

  三绝句的作者,创作年代基本弄清,还得弄清永忠见到的稿本从哪里来的。依据永忠的身份和诗题提到的墨香,有两条线索可以追溯,一是永忠的祖父胤禵,他就是《红楼梦》中的忠义王老千岁,他是康熙十四子,雍正登基后一直被关押,直到雍正死乾隆继位才放出来,正好这年孙子永忠出生,为了显示他对大清的愚忠,他亲自给孙儿取了这个名字,曹寅出于同情和惋惜,将他浮光掠影写进书里,并起了一个夹带“忠”字的名号,足见两家关系不错。胤禵1755年才死,曹顒是有可能送一套书稿给他的,也同样有可能仿效对昌龄的作法,藏诗其中。胤禵谢世,书遗留给永忠,也属理所当然。

  在一条线索就是墨香。墨香(1743—1790),名额尔赫宜,姓爱新觉罗,做过乾隆皇帝的执鞭侍卫。他是敦敏敦诚兄弟的幼叔。妻子又是明义的堂姐。以往的红学家,研究墨香的交往圈子时,要么只将眼睛盯着并不存在的曹雪芹打圈圈,要么围绕墨香的其它皇室成员,偏偏忽视她的妻子。其妻既然是名义的堂姐,极有可能是昌龄的亲姐妹,果若如此,墨香所看到的《红楼梦》,即有可能就是曹顒送给昌龄的那套《红楼梦》的原本或抄本。现存的《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己卯冬月定本)就是怡亲王弘晓家的抄本,这已经得到了专家的论证。弘晓和墨香有来往,他曾经在他的诗集中提到墨香。

  如果曹顒只向昌龄一人提供《红楼梦》120回本的话,则可以拟出两条《红楼梦》流布顺序:1。曹寅――传傅鼎――传昌龄(曹顒补齐并题诗)――传姐――传墨香――传弘晓。2。曹寅――传傅鼎――昌龄(曹顒补齐并题诗)――传姐――传墨香――传永忠――传明义。如果曹寅早先给了前八十回给胤禵,则流传顺序为:。曹寅――传胤禵――传曹顒(修改题诗)――传永忠。当然,弘晓的本子也可能来自曹寅送给胤佑的稿本。明义也有可能直接从昌龄那里获得。具体情况,后文再作研究。

  总之,明义、永忠和墨香,均没有在文本上题诗,这将成为不争的事实。曹顒在完成《红楼梦》后四十回写作后,除了初期修改,就是以加评方式进行补述,再一项工作就是将曹寅原来已散发的前八十回尽量给人补足配齐,在这项工作中,他巧妙地附入自己的隐语诗,以补记最新发生的生活实录,为了确保《红楼梦》广泛流传,他可能利用曹寅原来与落魄文人、失意名士以及书商的特殊关系,让自己的这些诗作,录入别人的诗文集子中。完成了“鸠占凤巢”,以书传书的使命。 。。

第1问:“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此话怎解?
《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向贾雨村介绍贾宝玉时说:“…他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你道好笑不好笑?将来色鬼无移了!”这句话不仅是贾宝玉的名言,也是《红楼梦》里的一句精典名言。读过《红楼梦》的人,无不对此句话留有深刻的印象,但真正理解这句话的人,目前几乎没有。

  其实这句话是作者精心设计的一段隐语。“女儿”谐音“玉儿”,指竺香玉的儿子曹霑,“水”是“洪水”的简称,谐音“弘水”。“男人”谐音“兰人”,指曹蓝(书中贾兰)。“泥”是“泥沼”的简称,谐音“李曹”。原意是:曹霑系竺香玉和弘皙生的,是康熙的重孙子,而曹蓝是曹颜和李氏所生,是你们曹家的骨肉。俗话说:人亲骨头香。所以康熙见了曹霑,自然清(亲)爽,而见了曹蓝,便觉浊臭逼人【足羞鄙人】,这是曹寅羞辱康熙的话。

  康熙是见过曹霑出生的。曹蓝比曹霑大七岁。论这两个孩子的长相和才能,可能曹蓝要胜过曹霑许多,这足以让曹寅感到自豪,曹寅便想出了这句妙语。后面的“色鬼无疑”【(影)射贵无疑】为这句话作了总结。就是说,将来曹蓝的结局必是高官厚禄,荣华富贵,而曹霑虽为帝王之后,终究贫穷潦倒。后来的现实印证了二人不同的结局,此话果然成了谶言。这段话不仅显示了作者的文才出类拔萃,而且他旁通杂学,精通命理相人之术。

  当然,从正面分析,此话仍然为哲理名言。“女儿是水作的骨肉”,比喻女人再美再德才兼备,也会象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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