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为什么中国人勤劳而不富有- 第1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国有企业的某些弊病。国有企业运作得不好的原因在于:国有企业带来的道德风险最高,对公民权益保护制度的要求也最高。

    为便于比较和理解,我们来看看不同类的企业。最原始的企业形式可能是夫妻店,既是经营者又是所有者。这里当然没有所有权
与经营权分离所导致的效率损失,因为“花自己的钱最心疼”,你不用为武大郎担心他会对自己的钱不负责任。

    如果换成是由十个、几十个熟人朋友参股的合伙企业,这时所有权与经营权开始有所分离,主管企业的经理有可能会“花别人的
钱不心疼”了,这就有道德风险了。但效率损失可能还不太严重,因为毕竟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距离比较近,可以有时间就去盯一盯。即使
发生纠纷,通过合同法等简单的法律安排即可解决。

    再上升到类似“深发展”那样的公众公司,可能有上百万个分散在全国甚至世界各地的股东,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得非常远,这
时公司的管理层真的可能完全“花别人的钱不心疼”了,甚至还可能让某些“特殊”股东或经理直接、间接地掏空公司资产。为了避免这
种道德风险,我们就需要一系列制度措施,比如董事会、股东大会、证监会、法院、立法机构,还有审计、律师、券商、媒体等各种各样
的管理、监督、执法、司法、中介机构,目的是为了迫使公司管理层“即使花别人的钱也心疼”。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即使在美国,也
会出现安然、世界通信之类的丑闻。这里面的道德风险很难控制,这就是为什么大众股市的发展对制度的依赖性极高,所以并不是所有国
家都能够发展好股市的。对于“深发展”这样规模的上市公司,中国目前的制度架构还很难促成其“即使花别人的钱也心疼”的境界。

    那么,国有企业呢?我们不妨把国有经济看成一个“超级公司”,是全国人均一份的公司,各家国有企业都是其下的分公司,议
会(全国人大)相当于它的董事会,总统(国家主席)相当于它的总经理。这个“超级公司”是股权最分散而且最均匀分散的方式,股东
数量最多(在中国有13亿),“委托–代理”关系当然也最极端。所有权(老百姓)和经营权(国企老总)间的距离最远,其道德风险
和效益损失与“深发展”上市公司的情况相比,是完全不同量级的概念。这时,我们如何保证国企老总“即使花别人的钱也心疼”呢?至
少得需要民选的董事会(议会)和总经理(总统),否则一层扣一层的“委托–代理”关系链就断了,会使花钱的人跟出钱的人毫无关系
、没有任何意义上的委托关系,“心疼”就无从谈起了。

    实际上,搞好国企这个“超级公司”比一般的上市公司还要难得多,因为老百姓无法把这个“超级公司”的股份卖掉、无法用脚
投票(虽然人们可以选择移民国外,等于自动放弃股权),通常的市场压力(如敌意收购、并购重组)对这个公司也不能起作用。另外,
这个“超级公司”的管理层还掌握着执法机构和法院。

    从夫妻店到合伙制企业、到上市公司、再到国企“超级公司”,每上升一层道德风险就会大大增加,其对制度的要求就又增加一
个或几个数量级,对权力制衡的要求就越高,否则腐败会多得不可收拾。正因为连股市发展都这么难,道德风险如此高的国有经济在哪个
国家都搞不好就不足为怪了。因此,制度机制越不发达的国家(比如没有民选的政府),就越不能搞国有企业,如果搞腐败和贪污就会无
处不有,代理成本和利益扭曲就会出奇的高。在制度机制不发达的国家,最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传统的夫妻店和合伙企业。但是,实际
的历史经验却是:越不发达的国家,在1980年之前反而越是去做国有经济,由此而增加的腐败和贪污机会使它们反倒更落后于那些以
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国家。另一方面,人口越多的国家越不适合搞国有企业,因为那样的国有经济里“所有权”和“经营权”会离得越
远。


产权与财富

民企不如国企?

    过去几年,有人对在香港上市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业绩比较得出结论说,民企不如国企。这似乎与上面讲的以及与其他国
家民营化后的结果不同,是不是又是中国特色呢?

    其实,这里存在严重的研究方法上的问题。第一,在香港上市的国企都已经过产权改制,像中移动、联通、中石油、中海油、中
石化等虽然是国家控股,但它们上市后有民间和海外持股,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有企业。因此,如果想回答“产权改革是否改进国企
业绩”这样的问题,一种方法是比较这些企业在产权改革之前和之后的业绩变化,另一种方法是比较这些经产权改革过的与那些没改过的
“同类”国企在同期的业绩差别。这样做研究才能真正回答“产权改革是否应该”的问题。

    第二,在香港上市的国企和民企不仅属于不同的行业,而且即使属于同一行业,那些国企享有各种融资特权、行业垄断权以及方
方面面的政府照顾,相比之下,那些民企就没有这些特权。因此,香港上市的国企样本和民企样本没有可比性,不能由此得出任何可信的
关于“产权是否有关系”的结论,更不能帮助回答“产权改革是否值得”的问题。即使拿国内上市的国企与民企做这种横向比较,其结果
的可信度也同样很低。

    为什么不能拿没有垄断权(包括银行贷款权)的民企与具有垄断权的国企直接作业绩比较呢?道理很简单:有了垄断权,即使产
品差、效率低也没关系,反正可多收费。民企做得再好,也很难赶上。因此,这两类企业的业绩差异并不能说明国企更有效率。奇怪的是
,香港上市的垄断国企的业绩比民企只高出一丁点,而没有高出很多。

    既然国企的垄断权可给国家带来高收入,那又未尝不可呢?表面看似乎如此,但实际上是老百姓在为国企的低效埋单。比如,在
国内我用中移动的神州行打国内电话每分钟要0。6元,我从美国的家里往国内打电话每分钟才0。3元多一点。为什么国内的电话费下
不去呢?你愿意继续为垄断埋单吗?

    可以很容易证明的是:国有控股比例越高,企业的垄断权与其他特权就越多,其业绩当然就越好。其实,不管是竞争性还是非竞
争性行业,只要哪个行业既有国企或国家持股的企业又有民企,那些国家持股的企业就会是“特权”企业,那些民企的日子就没法过,这
就是为什么哪怕是在宋朝的“王安石变法”期间,政府一介入哪个行业,哪个行业的民间商人很快就得关门大吉。按政治学的定义,国家
是唯一可合法使用暴力的机构、是唯一可改变法律的机构、是唯一可增加各类审批权、准入权的机构,再加上国家也垄断金融,所以国家
一旦持股某企业,那家企业的特权就有了。这也是为什么尽管海外基金经理知道民企管理得像“花自己的钱最心疼”,但还是愿意买中石
油、中石化、中移动这些国企背景的股票。这也说明只要有“国有”股份,就不可能没有“国营”。甚至是在有了“大政府”之后,即使
没有“国有”股份,也照样可以有“国营”,原因是在那时候“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这就是说,只有“国退民进”才能让中国企业培养出最强的国际竞争力。除了当事人外,谁都会支持追究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
但最重要的是保证国资转让过程的透明度,保证广泛的竞标权以及媒体的自由报道,以国家得到最好的价钱和尽量保证就业为目标。


产权与财富

农村土地所有权明晰后结果不会比现在糟


    现在讨论农村问题、寻找解决方案时,大家都喜欢以“如果这样做,会不会出问题”来判断方案可不可取,所以,总拿不存在的
“十全十美”的方案作为参照系。

    土地所有权明晰后会不会有问题?当然会有,但是不是比现在的局面更糟糕?各国的经验证明—不会。现在的事实是,在土地国
有或集体所有制度下,土地照样在转为非农用途,在此过程中获益最多的不是承包土地的农民,而是行政权力和资本,保留土地集体所有
等于保留特权阶层的利益。

    相比之下,如果土地所有权明晰,在转让过程中拥有地权的农民至少还有点发言权,是交易的主体方,在许多情况下农民的所得
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少。农村土地所有权明晰的制度收益是,农民会更富有了;其制度成本是,那些掌权者少了捞钱、捞权的基础。

    有些“禁区”应该碰

目前关于土地制度的讨论,是先画了几个不可碰的“禁区”:土地必须集体所有,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不能合一,土地不可兼并转让。

    如果这几个禁区不可碰,那么不要说找国际、国内农村发展专家,即使让上帝来给中国三农问题出主意,他也无能为力。这就好
像去找最好的救命医生,同时又事先给这些医生规定不能用哪些能救命的药方与药品。结果,医生救不了命,这当然不奇怪。

    有国内农村问题专家甚至说,“那些国际农业问题专家大多数不是专家,而是十足的白痴!”这不奇怪,因为这些人被请来时就
给划了这几个禁区,他们来了当然无法。我们反倒应该问问自己:是真的要解决农民的问题,还是只为了自己以及权贵的政治前途,借农
民的话题为既得利益遮掩而已?

    家庭联产承包制度的建立及其成功恰恰说明一点:应该让农民个人的责任感尽量地发挥,给他们更多的自由选择。土地所有权明
晰就是给农民最根本的激励。也就是说,我们所有的制度设计都要围绕这样的基本原则:农民自己比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