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今天的世界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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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今天的世界领袖-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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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下来的四年中,林肯和斯图尔特共同建立了颇具规模的法律事业。他们的办公室与州巡回法庭用来开庭的所在处连接,林肯后来回忆起当时的办公室设备:“一张又小又脏的床,一块牛皮盖毯,一把椅子,一条板凳。”在事业逐渐成长之际,林肯也了解到法律的错综复杂。这位来自伊利诺伊乡下高大的年轻律师开始建立了稳健的声誉。
  林肯住在一间杂货店的楼上,杂货店的主人是位名叫斯皮德(Joshua Speed)的壮硕的肯塔基州人,他和林肯一样,也是一个单身汉。两个人成了好朋友。他们经常于傍晚时分在店铺后面和其他人互相交换故事。然而,即使机智敏锐,又有说故事的天赋,而且能见到别人所见不到的幽默,林肯仍是个寂寞的人,他一直被缺乏自信所苦恼。
  一八三九年十二月,林肯参加斯普林菲尔德一场正式的舞会。在舞会中,他遇到了玛丽·托德(MaryAnn Todd),玛丽是肯塔基州列克星顿(Lexington)一位颇具影响力之辉格党银行家的女儿,是个机敏伶俐而且活泼的女孩。虽然林肯经常一遇到女人,就浑身不自在,尤其是遇到像玛丽这么高贵而有教养的女人,但这一次他立刻就被她的高雅迷人,以及她丰富
  的文学和政治内涵所吸引了。这时候她正和姐姐伊丽莎白(Elizabeth)住在一起,伊丽莎白的丈夫爱德华兹(Ninian Edwards)是斯普林菲尔德一位富有的名士。林肯很快就成了爱德华兹巨宅里的常客,这令伊丽莎白和爱德华兹感到很失望,因为他们觉得林肯是一名粗鲁不文的乡野之人,配不上漂亮又颇有人缘的玛丽。
  玛丽二十一岁,比林肯小了八岁,和他一样,她也是聪明而又敏感。和林肯经历相似的是,她也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母亲,使她经常感到寂寞而且缺乏安全感。然而,她的背景仍然和他天差地远。她从小就娇生惯养,习惯于富有及富有带来的一切,她是一个属于社交界的年轻女人,她遵行正式礼仪,跳流行舞步,而且永远衣着光鲜亮丽。她在一间上流社会的学校攻读文学和法文,她脾气不好,而且以火暴脾气闻名。
  虽然他们来自完全不同的背景,但林肯和玛丽却强烈地被对方吸引,并很快就决定要结婚。爱德华兹一家大为不悦,他们向那位粗鲁不文的追求者清楚地表示,他的殷勤并不受欢迎。
  林肯由于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对社交上的优雅礼仪也不甚了解,自己已深感困窘且没什么自信,如此一来尤感受创。他陷入一生中最大的一次情感危机之中。在爱德华兹一家的坚持下,他退掉了他和玛丽之间的婚约。一位朋友回忆起当时说,有好几个星期,林肯都是形容憔悴、愁眉不展,除了喃喃自语之外,什么话也不说,他告诉他的伙伴斯图尔特说:“我是现在活着最悲惨的人。”
  遭到婚约破裂的沉痛打击之后,林肯再度从工作上寻得了慰藉。他和议会同僚洛根(Stephen Logan)成了新的工作伙伴,而且疯狂地一个又一个承接法律案件。洛根和林肯的公司很快就成为斯普林菲尔德最受瞩目的行号。
  到了一八四二年夏天,林肯终于拾回了自信,他也决定再去见见玛丽。在分离一年半之后,两位年轻人发现,他们比以前更深爱着对方,虽然玛丽的家人仍反对,但他们还是订下了婚礼的日子。爱德华兹家族最后终于妥协,一八四二年十一月四日,三十三岁的律师和二十五岁的甜姐儿成了林肯先生和林肯太太。林肯套在新娘手指的结婚戒指上铭刻着:“爱是永恒的。”
  结婚后的第一年,小两口都住在环球旅馆(GlobeT*ern)林肯以每星期含三餐四美元承租的房间中。对从小生长在优渥环境里的玛丽而言,要适应住在一间普通旅馆的生活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住在环球旅馆只是玛丽必须为其成为林肯太太之新角色所做的调整之一。一八四三年八月一日,她生了一个儿子,并将其取名罗伯特(Robert)。次年,在玛丽父亲协助下,林肯于斯普林菲尔德买了一幢舒适的房子,这让他们夫妇的安全感大为增加。两年后,另一个儿子爱德华(Edward)出世。
  一八四四年,林肯和洛根拆伙。洛根找他的儿子合作,林肯则挑选年轻律师赫恩登(William
  Herndon)为新伙伴。赫恩登比他三十五岁的老板年轻九岁,他曾在洛根和林肯的办公室研究法律。赫恩登嗜酒、聪明、常喋喋不休,而且又有点太保守,他日后成了林肯最亲密的事业伙伴。
  这两位工作伙伴没有一个是爱干净的,他们的法律事务所永远都是混乱不堪,重要文件散落各处,桌子上、椅子上、地板上,甚至林肯的大礼帽内,堆得到处都是。当地有个笑话说得最传神:有时候林肯午餐留下的橘子子,还会在办公室有着厚厚灰尘的地板上发出芽来。
  林肯的法庭辩护业务属于伊利诺伊州第八巡回法庭区域,该区域涵盖了该州中部的十四个郡,每两年,州法官巡回一次法庭,并以遥控方式审理案子。包括林肯在内的许多斯普林菲尔德律师则骑马追随在法官后面,他们每年有好几个月的时间是花在路途上,睡的是简陋的住所,和泛滥的河流搏斗,更一次次和流行的疟疾抗争。虽然巡回活动扰乱了他的家庭
  生活,但也让林肯在旅途中结交了许多新朋友,并进行一些政治接触。
  一八四五年林肯决定出马角逐国会议员,当年夏天,他骑马巡访他的选区,以争取辉格党领袖们的支持,在该党一八四六年的区域会议中,他正式被提名。
  林肯的*党对手,是一位名叫卡特赖特(PeterCartwright)的卫理派公会教牧师,他斥责林肯为无神论者。林肯则承认他不是一个教会会员,但他强调他相信至高无上的神的存在,也从未否定《圣经》的真实性,结果他赢得了选战。
  一八四七年,这位伊利诺伊州的律师,带着他的妻子以及两个儿子前往华盛顿特区,现在他已是来自伊利诺伊州的国会议员亚伯拉罕·林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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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瑟王(1)
第一章:英雄的诞生
  教堂的墓园里,高高的祭坛边,有个方方正正的大理石块,正中央像是一英尺高
  的铁砧,牢牢插着宝剑……金色的铭文如是写道:“凡拔出石中剑者,即为全
  英格兰之王。”
  大伙儿在伦敦最大的教堂望过弥撒后,聚集在石中剑前,一个个轮番上前拔剑,却全都束手无策。总主教说:“那个拔得出剑的人不在这里。不过上帝定会让此人扬名于世。”他接着宣布,下一个有意试身手的人,必须先在竞技中获胜。
  盛大的赛会定在元旦当天举行。勇士们挥舞着枪矛,驱策马儿,在坚硬的土地
  上比划枪术,别处还有些武士在地面以刀剑盾牌相向。埃克特(Ector)和他的儿子
  凯(Kay)以及侍童亚瑟(Arthur),来到竞技会场。身为武士的凯打算参加决斗,
  试试运气。但是凯遗失了剑,派亚瑟去替他找一把来。
  这少年自言自语道:“我要骑马到教堂的墓园,把插在石中的剑拔出来,我的兄
  弟凯今天可不能少把剑。”他手握剑柄“轻轻松松,不费吹灰之力”就抽出了剑,骑
  马回去把宝剑献给凯。
  亚瑟后来又在聚集的人群前表演这一手,大伙儿目睹奇迹,都双膝跪地,高呼:“我们奉亚瑟为王……我们都见到了,这是上帝的旨意,他是我们的国王。”于是亚瑟被册封为英格兰王。
  亚瑟王堪称不列颠最伟大的国王。在众多有关他的传说中,石中剑或许是大家最耳熟能详的一个。然而,亚瑟究竟是谁?他真的存在过吗?在中世纪文献中,他为何又是最出名的人物?
  我们得从不列颠西部的威尔士(Wales)着手展开研究。时为公元六○○年左右,一位吟游诗人正歌颂着遇害不久的一位英勇战士。他对这位伟大的战士赞誉有加,但在详细叙述他的军事长才时,吟游诗人却承认,他并非最优秀的人才。“不过他可不是亚瑟。”这位吟游诗人的诗《高多汀》(Gododdin),在这个世纪稍后被人用文字记载下来,这首诗就因为这一个间接提到亚瑟的句子而闻名。虽然有些历史学家认为,这个句子是后来才添加在文稿上面,但是大多数学者相信,原稿中就有这个句子。果真如此,这就是亚瑟王的传奇首次见诸文字纪录。这句诗提供的资料内容或不多,但仍可挖掘出若干史实。
  单凭“不过他可不是亚瑟”这句话,就能令当时聆听的民众有所领悟,亚瑟必然相当出名。因为单单提到名字,就足以让听众想起亚瑟的丰功伟业。其次,亚瑟之所以著名,不光是由于他是国王或统治者,也由于他是个战士和斗士,显然是当代最知名的一位。再者,既然亚瑟在这首诗流传的时期即已威名远播,是其他所有战士的楷模,那么他生存的时代必定早于公元六○○ 年,但是也许早不了多少,因为诗人与听众记忆犹新。最后,我们必须了解当时威尔士诗人的习惯。现代诗人和小说家,往往描绘虚构的人物,尽管栩栩如生,不过仍出自作者的想象。以前则非如此,历史学者认为,《高多汀》等早期威尔士诗作,描述的皆为真实存在的人物,诗人所记载的也都是真事。
  因此,看来亚瑟真的存在过。必须牢记这一点,因为他的存在与否,迄今犹未有定论。而“不过他可不是亚瑟”这句话,揭示了一个重要的意义,似乎在告诉我们,我们谈的是一个历史人物,是万古流芳的战士。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亚瑟王(2)
要想知道亚瑟为何是不列颠人心目中的伟大英雄,首先得去了解不列颠在六世纪时遭遇的危机,亚瑟即可能活在那个世纪。有位史学家说,亚瑟的时代为不列颠现代史的滥觞,所有的历史学家都承认那个时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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