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塔兰》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项塔兰- 第2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在她那和蔼可亲的脸庞下,有了饱经沧桑的痕迹。脸颊高处的皱纹,是她用以将泪水留在眼眶的堤堰。每当她一人独处或专心工作时,那未明言、无法回答的疑问便让她丰满的红唇喃喃自语。坚定让她那带着反抗姿态的突出双下巴更显顽强。她的额头中央和两眉之间,总是浮现着浅浅的皱纹,仿佛她正在那些柔软的皱折里,思索那荒谬又可叹的人生道理:凡快乐必有其苦恼,凡财富必有其代价,凡生命必迟早要经受彻底的悲伤和死亡。
  我和鲁赫玛拜的友谊,在第一天早上就建立起来。那时,我在基尚屋外的绳床上睡得正酣。天刚亮,鲁赫玛拜赶着她的产乳水牛过来时,我还在呼呼大睡。其中一只乳牛被我的打呼声吸引,过来一探究竟。我感觉有湿湿的东西在摸我,让我喘不过气,吓得惊醒。我张开眼睛,赫然见到一只黑色大水牛,再次伸出粉红色的大舌头,要闷住我的脸。我吓得大叫,跌落床下,连爬带滚地往后退。
  看我出糗,惹得鲁赫玛拜哈哈大笑,但那是善意的大笑,率直、和善、没有嘲笑的意思。她伸手扶我起来,我抓住她的手,跟着她大笑。
  “Gaee!”她说,指着那只水牛,也点明了我该遵守的基本原则:如果我们俩要用言语交谈,该学外国话的那个人是我。
  她拿起玻璃杯,在黑色弯角巨兽的乳房旁蹲着,挤起牛乳。我看着牛乳直接喷进玻璃杯。她手法纯熟,注满杯子,将它端给我,同时用她红色棉披肩的一角擦了擦杯口。 电子书 分享网站

项塔兰 第六章(4)
我是城市小孩,在人口有三百万、不算小的城市出生、长大。我逃亡了几年而未被捕,原因之一就在我喜欢大城市,在大城市里我有十足的自信,过得十分自在。端着那杯刚挤出来的新鲜牛奶时,城市小孩对印度这国家的猜疑和恐惧,完全浮上心头。那杯子握在手里,温热,带着母牛味,杯里似乎浮着什么东西。我犹豫不敢喝。我觉得发明牛奶消毒法的巴斯德就站在我后面,隔着我的肩膀俯视那杯牛奶。他仿佛在说:呃,先生,如果我是你,我会把那牛奶煮沸过再喝……
  我把偏见、恐惧,连同那杯牛奶,以最快的速度一起呼噜喝下。味道没我预期的那么差:入口滑润、醇厚,残留在嘴里的牛味中带着一丝干草味。鲁赫玛拜拿走我手上的杯子,蹲下来要再挤一杯,我赶紧用恳求的语气跟她说不用,让她相信我喝了一杯就很满足了。
  我和普拉巴克上完厕所、洗脸、刷牙后,吃了一顿拉饼(roti,又称印度甩饼)配茶的丰盛早餐。用餐时,鲁赫玛拜一直站在旁边,居高临下看着我们。拉饼是未经发酵的大锅饼,吃早餐前才做,用加了少许油的中国式锅子在盆火上煎成。刚起锅正烫手的大锅饼,抹上印度奶油,撒上一大匙的糖,卷成管状,手握着吃。卷饼极粗,手勉强可以握住,吃时配一杯又热又甜的奶茶。
  鲁赫玛拜目不转睛盯着我们吃,我们当中有人露出一丁点想停下来喘口气的意思,她就用手指戳一下我们或拍我们的头或肩,催我们继续吃。我们用力咀嚼这坦白说很美味的食物,无法下桌,偷偷瞥向那正在煎饼的年轻女人,希望在吃了三或四块之后,那锅中的大饼将会是我们的最后一块。
  待在这村子的许多星期,每天都是这样开始的,先是来杯牛奶,然后梳洗,最后来顿久久的拉饼配茶早餐。大部分的早上我都跟男人一起下田,照料玉米、嫩玉米、小麦、豆子和棉花。干活时间分成两段,每段约三小时,中间隔着午餐和午休。小孩和年轻妇人负责送午餐过来,食物用不锈钢盘盛着。午餐通常是家家都吃的拉饼、加了香料的木豆、芒果酸辣酱、生洋葱,搭配酸橙汁。一起用过午餐后,男人四处寻找安静阴凉的地方,小睡一小时左右。再度上工的时候,吃饱、休息过的男人体力充沛地继续埋头干活,直到长辈喊停为止。接着农民在主要小路上集合,然后打道回府,路上经过他们播种照料的田地。一路上大家往往大声笑闹、开彼此的玩笑。
  在村里,男人几乎没事做。烹煮、清扫、洗衣,乃至例行的家居维修,全由女人包办,大部分是较年轻的女人做,而由较年长的女人督导。平均来讲,村中女人一天劳动四小时,大部分闲暇时间用来陪小孩玩。村中的男人一天工作六小时,一星期平均工作四天。插秧、采收时要特别花力气,但一般而言,马哈拉什特拉邦村民的劳动时数,比城里的工作男女要少。
  但乡村不是天堂。有些男人下田干活之后,还得到多岩的私有地上照料棉花,以多挣点钱,一天下来筋疲力竭。雨有可能下得早,也可能下得晚,田一没入水中,往往遭昆虫、庄稼病摧残。女人没有机会一展长才,任由才华在绵绵不尽的日子里悄无声息地蹉跎掉。其他人则看着聪明伶俐的小孩慢慢被糟蹋,这些孩子若生在较热闹的地方,就能有更大的成就和作为,但困在村子里,一辈子就只知道村子、田地和河流。有时(或许应该说极少发生)会有男人或女人,因为生活太悲苦,在夜里伤心啜泣,声音回荡在漆黑的村子,传到每个人耳中。

项塔兰 第六章(5)
但就像普拉巴克说过的,村民真的是几乎每天都在唱歌。如果说幸福快乐的指标是美食、大笑、高歌与善良,那么,在这些生活质量上,西方人真的要大叹不如。待在那里的六个月期间,我从没听过一句伤人的话,也没见过有人愤怒得张牙舞爪。此外,在普拉巴克的村子里,男男女女个个健壮。当祖父母的,身材圆滚,但不胖,当父母的,愉快而健美,小孩四肢健壮,聪明又活泼。
  这村子还给我某种笃定的感觉,我在任何城市都没体验过的感觉:那种笃定感滋生于土地和耕种者可互换之时,滋生于人与大自然合而为一之时。城市是不断在改变的地方,而且是不可回复的改变。城市的招牌声音,是风钻发出的响尾蛇般的哒哒震颤声——商业爬虫动物攻击的警告声。但这村子里的改变是循环往复的改变。自然界的改变,随着四季循环,回复原状。凡来自大地的,最终都回归大地;凡兴盛茁壮的,都渐渐消失以再度滋长。
  在这村子待了约三个月时,鲁赫玛拜和桑德村民让我体会到一部分那样的笃定:那些人的生活永远改变了我的生命。雨季来临那一天,我和大概十二个年轻小伙子、二十个小孩在河里游泳。盘据天空数星期的乌云,从四面八方的地平在线聚集过来,似乎压着那些最高大的树木。经过八个月的干季,空气中弥漫着雨水的香味,叫我们兴奋得好像喝醉酒。
  “Paous alla! S’alla ghurree!”小孩抓着我的手一再大叫。他们指着乌云,把我朝村子拖着跑。雨来了!快回家吧!
  跑着跑着,雨滴开始落下。几秒钟后,零星的雨滴变成哗啦啦的大雨,几分钟后变成倾盆大雨。不到一小时,雨季就变成无休止的洪流,雨势大又密,人在户外若不用双手罩住嘴(好留有一块呼吸空间),根本就很难呼吸。
  最初,村民在雨中跳舞,互相恶作剧。有人拿来肥皂,在天赐大雨里洗起澡;有人去村中的庙宇,跪在雨中祈求;有人忙着修补屋顶,与围着每道泥砖墙挖凿而出的排水沟。
  最后,每个人都停下来,呆呆望着那飘忽、摇摆、扭曲的雨幕。家家户户的门口挤着一群脸孔,每一道闪电劈下来,就映照出人们定住不动的惊叹画面。
  几小时的倾盆大雨后,继之以同样几小时的平静。阳光断断续续露脸,温度愈来愈高的土地上,雨水渐渐化为蒸汽。雨季的头十天都是如此,暴风雨后,继之以宁静的雨后时光,仿佛雨季在测试这村子的底线,想找出罩门,发动最后一击。
  然后,真正的大雨降临,水哗啦啦直泻而下,几乎没停,足足下了七天七夜。第七天,我在滂沱大雨之中,到河边洗我仅有的几件衣服。洗了一会儿,我伸手去拿肥皂,赫然发现我刚刚放肥皂的那颗石头已没入水里。原先只轻抚我光脚丫的水,几秒钟内从脚踝升高到膝盖。我望着上游滚滚汹涌的河水时,水已升高到我的大腿,然后继续上升。
  我既吃惊又不安,拿起湿衣服走出河水,回到村子。途中我停下来看河水两次。陡峭的河岸很快就没入水中,宽阔的斜坡平原渐渐没入那吞没一切的洪水。河水的脚步很快,吞噬陆地的暴涨河水,以犹如人缓慢行走的速度悄悄进逼村子,眼看村子要不保了。我大为惊恐,跑回村子警告村民。
  “河水!河水来了!”我以一口破马拉地语大叫。 。。

项塔兰 第六章(6)
村民察觉到我的不安,但不懂我为何不安,纷纷围过来,然后叫唤普拉巴克,接连问他好几个问题。
  “怎么了,林?村民被你搞得很不安。”
  “河水!河水涨得很快,就要把村子冲掉了。”
  普拉巴克微笑。
  “不会啦!林,不会啦。”
  “我跟你说真的!我亲眼看到,不是开玩笑,普拉布。那条可恶的河泛滥了。”
  普拉巴克把我的话翻给其他人听,众人都大笑。
  “你们全疯了?”我恼火地大叫,“不好笑!”
  他们笑得更大声,把我团团围住,伸手轻拍我、抚摩我,要安抚我的恐惧。他们大笑的声音里满是安慰人的话语和叹气。然后,普拉巴克带路,村民群众对我又是赶、又是拖、又是推,要我去河边。
  几百米外,河水汪洋一片,滔滔不绝,异常混浊,翻腾汹涌的波浪,一路摧枯拉朽,在河谷里奔腾。我们伫立在那里时,雨势加大了一倍,衣服和柔软的泥土一样湿漉漉。滚滚河水仍在上涨,如心跳般怦然重击,继续吞没陆地。
  “你看那些木桩,林,”普拉巴克以安抚的口气跟我说话,但听在我耳中却无比恼火,“那些木桩是淹水游戏桩。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