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西方哲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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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西方哲学史-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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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实体是指包含第一实体的种(species)与属(genera),因此“如此这般一个人”包含在人这个种之中,而人这个种又包含在动物这个属之中。所以,人与动物被称之为第二实体。(52a11…19)
    当亚里士多德说到这段话里的主体时,他显然不是在谈论一种语言表达,而是在谈论这种表达所代表的东西。正是苏格拉底这个人,而非苏格拉底这个词,才是第一实体。现在看来,位列范畴名单之首的实体是第二实体:所以“苏格拉底是人”这个句子断言的是第一实体(个人)所属的第二实体(种)。当亚里士多德在这段话里将第一实体与占据主项位置的东西加以对比时,他是把占据主项的东西当做由其他范畴里的谓项所陈述的东西。如此一来,如果“苏格拉底是明智的”这一陈述是真实的,那么,苏格拉底的智慧就是苏格拉底所具有的东西之一(参阅21a25)。
    亚里士多德逐一分析和讨论了他所列举的那些范畴。有些如实体、数量与性质讲的多;有些如主动与被动谈得少;而其他如姿势和穿着则没有提。所详谈的逻辑要点是为了明确区别不同范畴。譬如,质有度的区分,而特定的量则不然:一物可能比另一物更黝黑,但一物不可能比另一物更四尺长(76a19;810b26)。在各个范畴内部,还可以进而划分出种种亚类(subclasses)。譬如,存在两种类型的量(离散的和连续的)和四种类型的质,如亚里士多德的下列例子所示:德性,健康,黑暗,形状。只因他用来区别这四种类型的标准并不完全清晰,从而使读者疑虑一个特称词项是否可以出现在不止一个亚类中,或者说,是否可以出现在不止一个范畴中。长期以来,亚里士多德的评注家们一直殚精竭虑,力图填补他论说中的漏洞,力图调和其中的不一致性。
    《范畴篇》所探讨的不只是范畴理论,也探讨一些混杂的其他逻辑论题。我们现在阅读的这部论作,显然不是亚里士多德所撰的全文,但没有必要怀疑(有些学者一直怀疑)这是他的真作。





    正文 《解释篇》与《范畴篇》(4)
    福哇手机 更新时间:2010…11…2 8:01:59 本章字数:1286


    所讨论的一组论题是一组同名异义词与同义词。这些词是亚里士多德所用的希腊词音译;在现代英文中,这些词意指词汇(bitsoflanguage)的属性,亚里士多德所用的希腊词意指的是世界上的事物属性。亚里士多德的阐述可以释义如下:如果A与B用一同名同义的词来称谓,那么,A与B是同义;如果A与B用一同名异义的词来称谓,那么,A与B是同名异义。因为原文是希腊文,其语义特点在英文中有些扭曲,不过,他想表述的东西是显而易见的。一只波斯猫与一只斑猫是彼此同义的,因为它们都被称为猫;但它们仅与那一条也被称为猫的九尾鞭是同名异义的。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同名异义词与同义词之间的差异在于:同名异义的事物只是名称共用,而同义的事物不仅名称相同,而且定义共用。
    亚里士多德对同名异义与同义事物所做的这一区别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区别容易用来(他后来的确这么做了)区别同名异义词和同义词的词汇,也就是说,用来区别下述两类表达:前一类表达只包含共用的符号,后一类表达也包含共用的意义。
    研究同名异义词对分析论证中的失误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这些失误是所用术语的歧义性所致。《论题篇》里的论述旨在达到这些目的,亚里士多德为此提出了查寻歧义性的法则。譬如,“sharp”一词的一种含义是指刀子锋利,另一种含义是指乐调偏高:就刀子而言,“锋利”的反义词是“迟钝”(blunt),就乐调而言,“偏高”的反义词是“偏低”(flat),这样一比就使同名异义现象显而易见了(Top115106a13…14)。在研究过程中,亚里士多德后来区别了两种同名异义词,一种是纯粹偶然的同名异义词(如英文里的“bank”一词,既用来表示河岸,也用来表示银行),另一种是更为有趣的同名异义词,亚里士多德的追随者称其为“类比”(analogy;参阅NE161096a27ff。)。他列举的一个类比表达范例就是“medical”:在一位医务人员(amedicalman)、一个医学问题(amedicalproblem)和一件医疗器械(amedicalinstrument)这些说法中,所用的“medical”一词并非都表示同一回事。不过,在这些不同语境或上下文关系中,词的使用不是单纯的双关语:医学是那位医务人员所从事的学科,但医学(medicine)这个词所提供的是其他表达得以衍生的原本意义(EE721236a15…22)。诚如我们所见,亚里士多德在各种伦理学与形而上学的语境里也利用了这一类比学说。
    在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著作中,我们发现有两个不同的概念,即命题的结构及其组成部分的性质。关于后者的概念可以上溯到柏拉图在《智者篇》里对名词和动词之间所做的区别。柏拉图坚持认为,任何句子必须由至少一个动词和一个名词组成(262a…263b)。认为一个句子由两个异质因素构成的概念,依然活跃在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篇》和《解释篇》里。自从弗雷格的时代出现以来,命题结构的概念也一直在现代逻辑学里占有重要地位,弗雷格明确区分了用来命名对象的名词与表明对象真假的谓词。





    正文 《解释篇》与《范畴篇》(5)
    福哇手机 更新时间:2010…11…2 8:02:05 本章字数:993


    在《前分析篇》的三段论里,命题是以截然不同的方式予以表达的。词项由基本成分构成:这些成分并非像名词和动词一样都是异质的,它们是在含义不变的情况下,既可以作主项,也可以作谓项。当然,连用两项(如“mananimal”'人动物')并不能组成句子:如果我们需要一个能在三段论中成立的命题,譬如像“每个人都是一个动物”这样的命题,那么,一个量词和一个联项(copula)等其他因素,譬如“是”(is),就得参与进来。亚里士多德对于联项的兴趣微乎其微,他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量词及其彼此关系上,也没有去思考区别主项与谓项的那些特征。
    词项说(thedoctrineofterms)的问题之一在于它导致了指号与其能指129对象之间的混乱。当柏拉图论及名词和动词时,他明确指出自己是在谈论指号。他还明确地区别了“泰阿泰德”(Teaetetus)这个名字与使用此名的泰阿泰德这个人。他竭力想要表明,尽管“泰阿泰德在飞”这个句子告诉我们的事情,即泰阿泰德在飞,不在这个世界现有事物之列,仍然可以说出这个句子。在古希腊语中由于不用引号,柏拉图便努力克服困扰,试图昭示指号与所指之间的差异。在现代语言中,引号这一重要手段让人轻而易举地区别出词语的常态使用与特殊使用,在常态使用中我们使用一个词来论说该词所指的对象,在特殊使用中我们提及一个词来论说该词本身,譬如“‘泰阿泰德’是一名字”这句话里的泰阿泰德就是这样。在另一方面,词项说很容易将使用和提及混为一谈。
    以一个三段论为例,某两个前提分别为:“所有人终有一死”,“所有希腊人是人”。诚如亚里士多德的语言所意味的那样(Apr1425b37…39),我们能否说“终有一死”在此谓述人,而“人”在此谓述希腊人呢?这似乎不大对头:因为作为谓项的确是一语言断片,我们或许应当换成这样一种说法:“终有一死”谓述人,“人”谓述希腊人。不过,这样一来我们似乎在自己的三段论中设有四个而非三个词项,因为此引号里的‘“人”’与彼引号里的“人”不同。我们无法通过重新表述第一命题(譬如“终有一死”谓述“人”)来补救这一点。事实上是人终有一死,而不是用来表示人的那些字词终有一死。无疑,亚里士多德有时会混淆使用与提及(useandmention)这两种方式。但有趣的是,尽管有词项说的陷阱,但亚里士多德并未经常混淆两者。





    正文 亚里士多德论时间与模态(1)
    福哇手机 更新时间:2010…11…2 8:02:09 本章字数:1141


    亚里士多德论时间与模态
    在《范畴篇》和《解释篇》里所讨论的命题特征之一是:命题能改变它们的真值(truth value)。在《范畴篇》(Cat。154a24)这一部分,当论及是否只有实体才能接纳相反属性时,亚里士多德说道:“同一陈述似乎既是真实的,也是虚假的。例如,若说某人坐着这一陈述是真实的,但在此人站起来之后,这同一陈述便是虚假的了。”依据现代对命题性质的共同理解,没有哪个命题在此时真实,在彼时虚假。
    诸如“泰阿泰德坐着”这一断言,在泰阿泰德坐着时属实,在其他时间属假;依现代观点,这一断言可以说是在不同时间表达不同命题,因此,它在此时表达一个真命题,在彼时则表达一个假命题。一个句子断言“泰阿泰德坐着”在时间t时属真,通常被认为表达了一个没有时态的命题,即在时间t时,坐着对于泰阿泰德为真。依据这种方式,命题是没有显著时态的;不过,任何凭借时态语句所表达的命题,均以隐含的方式指称时间,其自身属实或属假不受时间限制。
    亚里士多德并没有提出这样一种学说,据此学说,时态语句便是对不受时间限制之命题的并非全然明确的表达。因为在他看来,说出的语句的的确确表达某种不同于自身的东西,诸如头脑中的思想;不过,诚如语句一样,思想也会改变其真假值(Cat154a26…28)。亚里士多德认为,譬如像“泰阿泰德坐着”这样一个语句或命题,显然是有时态的,是时而属真时而属假的。当泰阿泰德坐着时,此命题属真,当他不再坐着时,此命题属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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