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为梅花醉如泥》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曾为梅花醉如泥- 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也认为我配她比较合适,便不时地为我们的交往创造条件。比如经常邀请我来他们家,当我与瑞芬在一起时故意找理由走开之类。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之后,我慢慢地也对这位大姐姐有了一些好感,双方越走越近,最后便成了夫妻。那时我还很年轻,不大懂得认真考虑婚姻方面的问题,只觉得她为人善良厚道,与她结合也不赖;而且她家中很有钱,就算将来挣不来钱,在经济上也不会有什么压力。我与瑞芬相识的时候,我们家早已破产,而我自己只是政府机构中一位低品秩的工作人员,收入十分有限,与她这位富家女谈婚论嫁,本来并不“门当户对”,但是她的家人对此似乎都不怎么在意。客家人向来就有重男轻女的传统,女儿能嫁出去,就万事大吉。而且我比较争气,在认识她不久,就升任了翻译官,月薪由几百元增至一千七百元。在她家看来,我所从事的也算是一个体面的工作了,因此她家很快就认可了这门亲事。于是我们便在1969年登记结了婚,次年生下了女儿王小芬。
  不过,我和瑞芬的这段婚姻,前后只维持了六年时间。关于我们离婚的原因,在第五章再予介绍。瑞芬与我离婚之后,最初仍和我女儿一起住在我父母家,直至后来她自己买了一套房子,而我在此之前就已经搬出了家里。离婚之后,有那么三四年的时间,我与瑞芬完全没有联系。我把整个心思与精力都放在了自己的事业上。但是我与她毕竟曾经夫妻一场,而且生下了一个体内流淌着我们血液的女儿,因此等到我的事业有一定的基础之后,我又与她们建立了联系。那时她家的生意已一落千丈,连那栋海滨别墅都不得不以很低的作价拿去抵了债。从那时开始,我便在生活上接济她们,直至现在。我这样做完全是自愿而无条件的。
  女儿小芬长大后,曾有一段时间与母亲一起移民到了美国。她们已经取得了美国的绿卡,却不怎么喜欢美国的生活,最后便都放弃了在美国的居住权,现在她们依旧生活在香港。
  

晋升翻译主任
一次大胆的毛遂自荐,使我挣脱了做三级文员的宿命,成为了一名暂委翻译官。1969年,在好几位法官的举荐下,我在司法部获得了正式晋升,成为了翻译主任。在这个岗位上,我一直干了三年。在担任此职之前,我曾学习了一些相关的课程,接受了必要的岗前培训。虽然我是以很认真的态度来对待这种学习与培训的,但是我的晋升与这些课程的学习与岗位的培训并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因为上司本来就已经很赏识我。
  在我升任翻译主任前,我曾以助理翻译的身份担任过一个谋杀案的翻译工作。在那次庭审中,主翻译是翻译主任,控辩双方的盘问,由他向证人翻译;我则坐在被告旁边,告诉他现在庭审到了哪一步,争论的焦点在哪里,结论如何。那个被告显然对法庭的判决结果很在意,在庭审的过程中不停地问我现在谁在说什么,法庭有没有采纳意见。我最后告诉他,刚才主审法官判你有罪,因为陪审团一致认为你犯有罪行。他又很紧张地问:“那现在又怎么样?法庭打算怎样处罚我?”当时香港的法律规定,若判犯人死刑,法官便会把一条黑纱放在假发上面。我见到法官正拿黑纱,便知道要判他死刑了,于是告诉他,你好像要被判死刑了。哪里知道我的话音刚落,那位囚犯就已经吓得把整条裤子都尿湿了。我以前只是听人说过有人会被吓得尿裤子,这次自己竟然亲眼见到了。这次审判,是1968年底的事。事后我才知道,这个囚犯,是香港历史上最后一名被判处死刑的囚犯,想不到这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案件,其庭审的翻译助理工作竟是由我来进行的。
  在担任翻译主任的三年间,我接触了很多大牌的律师(包括英国的御用大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他们性格各异,有的人外向,有的人内向;有的人尖锐,有的人缜密;有的人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有的人少言寡语,不到关键时刻绝不开金口。但不管性格如何,他们都显示了知识的广博与思想的深刻。他们的风采、魅力,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们的处事方式与风格,也对我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我长期与他们在一起工作,难免受益。尤其是他们的辩论技巧,对我日后在保险训练营作激励演讲,起了很大的示范作用。
  记得有一次,我协助一位法官审理一宗牵涉许多小商贩的案件。因为牵涉的小商贩太多,如果我对每一位小商贩都详细询问,那么审理的时间就会花费很久,要是这样做,那当天的下班时间就无法获得保证。为了省事,我自作聪明地问那些小商贩:“你没话说了吧?”偏偏主审法官是一位懂中文的英国人,他听到我的问话后对我说:“王先生,您不应对他们说‘没话说了吧’,而应问他们‘还有什么话要说’。”主审法官的提醒让我感到很汗颜。其实这两种提问方式都可以节省翻译的时间,但是它们在性质上却存在着重大差别。它虽然是一件小事,却让我明白了交流的一个基本原则,这就是必须准确、严密地表达自己的思想。
  ▲主审法官的提醒让我明白了一个基本原则,这就是必须准确、严密地表达自己的思想。
  主审法官的提醒对我教育很大。我后来与我的下属们交换意见,往往也要求他们做到必须准确、严密地表达自己的思想,不能含糊其辞。比如说,在决定要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他们最先可能会不同意;当你仔细地解释了一番之后,他们或许就会说:“哦,对的,我同意。”遇到这种情况,我仍不甘罢休,我会说:“你不要这么简单地表示同意我的意见,你要向我讲清楚你为什么会同意。”若是每个人都没有弄明白自己为什么同意就“同意”,这样的“同意”是没有力量的;由没有力量的“同意”来决定要进行的事情,是很难成功的。
   。 想看书来

飘飘然
东汉班固的《通幽赋》,有一句“北叟颇知其倚伏”的话,指的是《淮南子·人间训》所载的“塞翁失马”的寓言。那则寓言说,在靠近北方边塞的地方,住着一位老翁,他精通术数,善于卜算过去未来。有一次,老翁家的一匹马忽然挣脱羁绊,跑到胡人之境去了,邻居知道后都来安慰他。他平静地说:“这件事难道不是福吗?”过了几个月之后,那匹跑失了的马突然跑回了家,不仅自己回,还带回了一匹胡人的骏马。邻居们得知,都来向他道贺。老翁却淡然道:“这件事难道不是祸吗?”老翁的儿子生性好武,喜欢骑术,有一天他骑着那匹骏马到野外练习骑射,不小心从马上仰面摔了下来,成了残疾。邻居们听说后纷纷来慰问他。老翁不动声色地说:“这件事难道不是福吗?”又过了一年,胡人侵犯边境,四乡八邻的精壮男子都被征召入伍作战,死伤者不可胜计,唯独老翁的儿子因残疾没有被招当兵,从而得以保全性命。这则寓言,堪为老子“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这句名言当注脚。世事的确是祸福相倚、变幻无常的,坏事可以变为好事,好事也可以变为坏事,事物在一定条件下,会向相反的方向转化。对“塞翁失马,安知非福”与“塞翁得马,焉知非祸”的道理,我有极深的感受。
  ▲对“塞翁失马,安知非福”与“塞翁得马,焉知非祸”的道理,我有极深的感受。
  20世纪70年代初,我还未到而立之年。那时的我,无论是生命还是事业,都处在蓬勃向上的阶段。在我的身体内,时常有一股激情在流淌。梁启超说:“少年人如朝阳,如乳虎,如铁路,如白兰地酒,如春前之草,如长江之初发源。”这句话在当时很能引起我的共鸣。在香港司法部,我的发展可谓一帆风顺。由于我的英文才能被发现,我由一名三级文员被提拔为暂委翻译官。这个职位,原本是只有拥有大学本科毕业文凭的人才能担任的。当时我的同事,便都是香港大学毕业的高才生。我被破格提拔,不是说明了自己在上司的眼中,已具有与他们对等的实力么?更让我自我感觉良好的是,我担任暂委翻译官还没有多久,又被正式提拔为翻译主任。仕履的一帆风顺,使我深信自己未来必像“朝阳”、“乳虎”、“铁路”、“白兰地酒”、“春前之草”、“长江之源”一般,充满着无尽的活力与希望。可是后来的结果与我所曾经憧憬的完全相反。
  我在司法部的地位提高之后,就有了出入上流社会的资格,平时经常与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来往,诸如*官、大律师什么的。加上我与瑞芬结了婚,岳父家十分有钱,这一背景对我的身份也产生了很好的烘托。我常常不无炫耀地领着司法部的同事,到内子家的别墅去开派对,对着风景旖旎的海滨逍遥自在地喝上一杯。生活似乎到处都充满了灿烂的阳光,实在是美好极了!我沉浸在陶醉之中,感到心满意足,于是飘飘然起来。
  我担任翻译主任后不久,便奉调到荃湾法院工作。离开了司法部,来到荃湾,就像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在司法部,我虽然对自己的“翻译主任”身份洋洋得意,但其实我在部里只是一个普通的职员,实际上官位并没有多大。而到了荃湾法院,情况就不同了。我作为司法部下派的“官员”,多多少少显得有点“不同凡响”。这就好比你在京城做一个七品芝麻官,与人比品秩,谁都比你高;但如果你一旦外派,比如到一个县城当县令,你就会威风八面,因为周围的人谁都没有你官大,更何况你还是从朝廷上面下来的呢!在荃湾法院工作的我,就有点像这种芝麻官。在这里,一般人等对我固然点头哈腰,那些有头有脸的探长、高级警官对我也相当客气,见了我的面,总是态度很谦恭的。他们对我的抬举,强化了我原本就很良好的自我感觉,让我觉得自己真的就是一个了不起的角色。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