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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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之歌-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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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说遗憾了,那家伙没能感受到这份骄傲。”

王小姐不停地点点头,脸上的笑意不断,旁边的魏先生也笑了笑。我想他们都应该了解了我所谓的遗憾。 

“在这之前,你问过我,爸妈是不是觉得我是个简单的人,对吧?” 
“对。”王小姐点点头。 
“我想,他应该觉得我是个不简单的人吧。” 
“为什麼?” 
“因为,没多少人会敢用那家伙三个字来称呼自己的爸爸的。哈哈哈!” 

我笑了,王小姐跟魏先生也笑了。小小的公园里回荡著我们的笑声。 
这份笑声也有遗憾,不知道“那家伙”听见了没。 


03 我妈不只是疯子,还是超人。下集继续告诉你。

“那么,我们来谈一谈你的妈妈吧。”王小姐手里还在记录著刚刚我描述的爸爸的死亡,但她的下一个问题已经准备好了。 

“怎么谈呢?”我有些抓不着头尾的。 
“你怎么谈爸爸,就怎么谈妈妈吧。”王小姐说。 
“不,我不能,”我摇摇头,“我没办法用谈论爸爸的方法来谈论我妈,她是个传奇,至少在我的认知上是。爸爸这个角色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把我制造出来却不让我跟他有缘份相处的一个不认识的人,但妈妈不是。” 

“那妈妈是什麼?”
“妈妈是神……!”话一说完,我噗嗤笑了出来。 
“妈妈是神有这麼好笑吗?”王小姐跟魏先生在旁边看著我,眼睛里满满的疑惑,不过或许是被我的笑声感染了,他们也笑了起来。 

“不,妈妈是神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我定了定神,渐渐收起笑意,开始解释著这句话的由来。 
“那是谁说的?”王小姐问。 
“是跟我很亲近的朋友们给我妈的绰号,他们都称我妈妈为:‘神妈’。”
“神妈?”这下子,王小姐跟魏先生同时噗嗤的笑了出来,“为什麼有这种称呼?令堂是不是有些异于常人的能力?所以称她为神妈?”
“没有没有!”我否认着,“我妈妈没有什么异于常人的能力,她不像周星驰一样会搓牌,更不会在你面前,把双手的大拇指顶在自己的太阳穴上,然后张开所有的手指头,晃呀晃地说:‘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 

我大概等了王小姐跟魏先生冷静下来有两分钟之久,直到他们的笑意渐退,我才开始继续说下去。 

“我妈妈之所以被称做神妈,其实是她的个性造成的。” 
“怎麼说呢?” 

是啊!怎麼说呢?我要怎麼形容神妈呢?我发觉这世上几乎没有可以拿来彻底并且精准的形容我妈妈的词汇。因为当我回首跟妈妈一起走过这三十年来的路,这当中有过千百次争执与一再一再肯定再肯定地去证明了我跟妈妈难以相处的窘境,我就真的没办法从这世界上已经有的所有词汇当中去寻找一个适当的,来形容我的妈妈,并且有信心地对大家说:“对,我的妈妈就是这样。” 

简单地说,她是个正常人眼中的疯子,疯子眼中的偶像。(相信我,这依然不是已经到位的形容词。) 
当然,我这麼说自己的妈妈,或许在许多有信仰的人眼里,会认为我必遭天谴,因为再怎麼样,都不能去批评自己的母亲。(我所谓的信仰不仅仅是宗教信仰,甚至是自己内心里某种无法动摇的信念,也是信仰。) 

但是,我愿意对我所使用的形容词负责,甚至我有信心向你们保证,我妈如果知道我这麼形容她,她会点头说:“嗯,这麼说还可以啦!” 

一头雾水吗?没关系,我现在就开始告诉你们,关於我妈妈的故事。 


我妈她有个很普通,甚至可以说是“俗搁有力”的称呼,叫做阿惠。这是因为她的名字里有个惠字。叫著叫著叫久了,左邻右舍亲朋好友就都这麼叫她了。(当然啦,我还是要叫她妈妈,你们可以学我的好友们一样叫她神妈。) 

我之前说过,她是个美人。在民国五十几年,她十多岁的时候,每天都有一堆苍蝇飞在她身边。但她没有选个金龟婿嫁个有钱人的命,因为小时候外婆跟外公很穷,所以包括妈妈在内的两个孩子都必须出去工作(还有大舅)。 

所以妈妈还在念国小,就被外公带到加工区去,每天在加工区里踩著针车,缝著成衣跟布料。大舅跟外公则是去帮人搬砖头板模,搬瓦斯桶,踩三轮车,或是到码头去帮讨海人下货。外婆则是在有钱人家里帮带小孩煮饭洗衣服。 

妈妈国小毕业后,马上就有一个工作等著她。那是外婆托朋友去引介的,是到盐埕区的一户富贵人家里去帮佣做小妹,而且是半卖人的方式。也就是说,妈妈必须在富贵人家里住,而且要做到富贵人家自己解约,妈妈才能离开。一个月只有一天休息,月薪是一佰四十元台币(当时没有新台币)。 

妈妈说,她刚到富人家的时候,每天晚上都哭,几乎没办法睡著。一个晚上醒来五六次是常有的事,而且还不能让夫人(富人家的女主人)知道,不然会被骂。

她第一次拿到薪水的时候,她很开心的要拿回去给外婆(这时,妈妈还不知道她已经半卖给富人家,她以为只做一个月就好。),那装钱的信封上黏有胶水,她连开都没开过。 

外婆见到她回来,心里很高兴,一家人傍晚还一起吃饭。妈妈说,晚饭只有地瓜粥配酱油,然后就是腌的萝卜乾。但是她吃得很开心。比起在富人家里她每餐都有鱼有肉(剩鱼剩肉),她觉得地瓜粥跟萝卜乾真是天下美味。 

不过,吃过晚饭,外婆就要大舅用三轮车把妈妈带回富人家去,在这之前,外婆把大舅拉到角落,很轻声地对他说:“你妹妹已经半卖给人家了,等等你要载她回去盐埕,记得,千万要看见她进到人家家里,你才能回来,知道吗?”

“为什麼一定要看著她进去?”大舅傻傻地问著。 
“不然她如果偷跑,我们就没办法跟人家交待。” 
“那如果她不进去咧?”
“用抓的也要抓进去,这就是她的命!”

“这就是她的命!”外婆这句话一说完,眼泪立刻逃命似地从眼眶里掉出来,好像已经在眼睛里挣扎了很久一样。 

事情跟大舅担心的差不多,妈妈在富人家外面放声大哭,一个才十二岁的小女生不停地出拳捶打自己十四岁的哥哥的胸口。妈妈不停地摇头大喊著“我不要回去!我不要回去!”她的长发在空中飘动,眼泪在空中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地散开。 

眼泪跟拳头没办法改变那个时代的悲哀,当然也没办法改变妈妈的命运。或许外婆那句“这就是她的命!”是对的。妈妈的抵死不从就像是一滴落在摄氏六十度的沙漠里的水,不需要两秒钟就会被蒸乾,而沙漠依然浩大;那滴水解不了沙漠的酷热,就像妈妈的挣扎改变不了时代,为了生活什麼都必须咬牙撑下去。 

那悲伤的时代不是一个十二岁小女孩可以改变的。即使听过多少类似的故事或是正在看这个故事的你们认为那有多难过,或是多难以想像,甚至感受到了我妈妈当时的无力感,你们都无法了解那股令人无力的力量。 

富人家的门关了。门缝底下透出些微的光线,几个人走动着。 

那,就是她的命。

后来,妈妈在富人家里打扫的时候发现,靠近西南边的那个房间可以看见高雄当时最高的五层楼建筑,对她而言,那就是家的方向。外婆家在前镇区接近小港的地方,而妈妈工作的地方大概离家有十几二十公里左右。 

每个月领薪水那天,就是妈妈的休假日。当时妈妈只知道一条路,就是高雄唯一有铺柏油的中山路。每到休假日,她就拿著同样原封不动一毛不缺的薪水袋,朝著那栋五层楼高的建筑物一直走,经过很多田寮与蛮地,妈妈说,当时的高雄,除了盐埕区比较热闹之外,其他的地方都是农田。 

当妈妈走到建筑物之后,就表示家在她的右手边,只要再走十公里就可以到家。 

是的,十公里。妈妈是这么说的。 


04 或许我们都懂,但永远不及他们感受得深。

『十公里?天啊!』王小姐惊呼一声,『那大概是从台北车站到台北市政腑的距离呀!』 

「嗯。差不多,」我点点头,在心里大略估算了一下,「以高雄的地点来看的话,大概是从新崛江到中山大学大门口的距离吧。」 
『令堂都用走的?』王小姐问。 
「是啊。没有钱就是用走的。我记得外婆说过一句话,「双脚走十里,省得五角钱。」这是台语,意思是十里路对当时的人来说只是一个短距离,而且可以省下五角,当时,一趟高雄火车站到盐埕中心的三轮车钱大约是七角。」 

『所谓的一趟是来回吗?』 
「对,就是来回。如果车上超载,那七角就赚得很累了。」 
『超载是几个人算超载?』 
「三个。三轮车只能坐两个人的。」 

王小姐跟魏先生听出兴趣似得越坐越近,我们坐在公园里的小长椅上,仿问越来越不像访问似地聊了起来。 

『这些事情你怎麼知道的呢?』王小姐说。 
「外公跟大舅舅说的,我刚刚有说过,他们当年在高雄骑三轮车。」 
『所以,如果他们一天载了五趟,也才赚三块五角?那一个月也大概一百元左右而已,不是吗?』 
「是的。不过,听外公说,他跟大舅很努力在载客,客人一下车,他们就马上再赶回原本的待客点,缩短来回的时间,一天下来,就会多出较多的时间多载到一些客人。」 

『所以收入比较多一些?』 
「其实不会多很多,不然大舅跟我妈也不需要出去帮忙赚钱,在年记都还那麼小的时候。」 
『也对。他们当时一个十四岁,一个十二岁就开始在帮家里赚钱过日子,想想我们十二十四岁的时候还在学校里刘德华郭富城林志颖的尖叫著。』 
王小姐自己说著说著大笑了起来,魏先生听了也笑著说:「那是你们女孩子的疯狂,我们可不是。我们男生听见刘德华郭富城都是脏话伺候!」 
听魏先生这麼一说,我也笑了起来。 

『所以,令堂十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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