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雅!成雅回来了!”
我妈跑出来,脸上的神色是恨不得给我一耳光:
“你这孩子跑哪去了啊?手机也不带,大过年你想把大家急到哪儿是不是?”
我无言以对,爸爸走出来,揽住我妈,又拉住我:
“好了好了,没事就好,黄酒也买了?不错不错,老婆,你这女儿真厉害。”
老妈余怒未消:“都是你惯的!”
我爸笑:“好了,她都这么大了,再说年三十的,别计较了,下次注意啊!”
我用力点头,只觉得一线滚烫沿着脸颊滚落下来。
我妈倒吃了一惊:“怎么了这是?受什么委屈了?”
我哽咽着:“没什么,没什么,妈,你进去吧,我马上就来。”
我妈还想说什么,我爸已经把她推着转了身:
“去吧,大家都等着你的拿手菜呢!”
她走了两步,回头不放心的看看我:
“成雅,有什么事跟妈妈说啊!”
“好,妈。”
她和我爸交换了一下目光,叹口气走了进去,我爸转脸看我,笑起来:
“小姑娘,擦擦眼泪,跟爸爸进屋吃好吃的!”
我的眼泪哗就流下来,擦都擦不干净。
“哎怎么了,怎么了?谁敢给我的小公主气受了?跟爸爸说,啊!大过年的也不能轻饶喽!”我爸奋臂出袖,作愤怒状,我不由破涕为笑:
“爸!我没事,一点小破事,没关系,待会儿就好了。”
“嗯,没事就好,不过有个人有事,你最好打电话给他哄一哄。”
“啊?”
“萧程啊,都快把我家电话打爆了,你再不回来我估计他该冲过来了都。”
“……”
“孩子啊,答应爸爸,无论如何,都别委屈自己,好吗?”我爸摸摸我的头发,看着我说。
我的眼睛酸的不行了:“知道,我答应。”
番外2:暗涌
作者留言 这章本该前两天贴出来;但当时还没写完;毕竟换个角度写有点转不过来;又不影响情节发展,又先贴了;今天把这添上;关注萧程及那个孩子的亲表急;我会尽快写滴争取每天都更;加油加油~~
我醒来,发现自己俯在方向盘上。
眼前这个老旧的小区,它的大门,在晨曦里看起来破落到可笑的地步,我却只觉得亲切。
这是我失落的乐园,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都是在这里度过。
和她一起。
没想到真的能看见她,她出现的一瞬我以为是幻觉。
只是这个幻觉还穿着一双棉拖,傻乎乎地从小区大门里冲出来,一直往前走到这条街的街头。
我慢慢的开着车,跟在她后面,看她愤怒地一脚踹在人家零售商店的门上,不由笑出来。
是不是人回到自己的家乡,都容易变的率性而嚣张,因为这个熟悉的环境,让你不由自主的就放松下来。
可为什么这种情况对我一点作用也没,回到这个地方,却只感觉到加倍的疲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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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里,我隔着货架看着她,她抄着手,悠闲的晃过来晃过去,不时停下来,对琳琅的商品发发呆,嘴里嘟嘟囔囔,像个在念咒语的迷糊小女巫;忽而又莫名其妙的对自己笑起来,嘴角俏皮的弯上去,眼波灵活的流动,向我这边一转,我的心立刻疯狂的跳动起来,心惊胆战却又充满期待,她却淡然的移开目光,她压根没注意到。
心脏平静地,沉落下去,下面深不见底。
她的眼里,是不是已经完全没有我?
“你是真的爱萧程,是不是?”
暮色苍茫中,我看着她纤弱的背影。
她回过头,笑容仿佛穿透七年的时光,同时,穿进了我薄弱的心脏,那一道缺口上:
“是的,我爱他,非常爱。”
从心底涌起的明明是悲凉,脸上却渐渐出现一个放心的微笑,哪怕她已经转身,决绝地离开,也没有消失。
是的,这就该是我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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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的走回超市,我的车还停在那里。
手机疯狂地响着,是的,今天是大年夜呵,我从昨夜就出门,直到现在他们还不见我踪影,我真是荒唐,荒唐极了。
我记起爸的话:“她和小程真的挺配,我们喝酒的时候,他们还在私下里嘀嘀咕咕,感情倒真不错,我看老成和老萧是挺开心的。”
说完还看着我:“儿子,你也要加油啊!”
我勉强微笑:“爸,我都快结婚了!你还要我怎样加油。”
“你?你比他们大三岁呢,这两小孩估计可不会拖到你这么晚。”
我没再回答,只是继续,扯动嘴角,笑一笑。
转眼看见宋予,她正凝视着我,柔美的眼里竟有悲哀在流动,这眼光让我无言以对。
这时我妈叫她一声,她便要跑过去。
我对她说:“你慢点!”
她回头冲我温柔的笑,放缓步子,走出门去。
我看着她纤细的背影,这女人就像精美的瓷器,无数人欲求不得,现在在我手里,我就该好好珍惜。
这源于我从小就根深蒂固的道德观,我想我永远也挣脱不去,我早就认了。
可就在昨夜,我声音嘶哑的醒来,看着窗外一片漆黑,疯狂的恐惧和迷茫突然涌了上来,一瞬间我便不管不顾的翻身下床,连外衣都没来及穿,就冲出去车库,开车门,发动,疾驰出去。
在差点撞到路边的电线杆而出了一身冷汗之后,我才逐渐有些清醒下来,又发作了,这种噬心的绝望,它是我理智到头的一个反扑,是每种生物都无法抗拒的本能。
三年之中,我已记不得,有多少个这样的暗夜,我这样从家里冲出来,像饿极的疯兽,用这样的本能,去寻找那让心灵得以宁静的食物,我循她的芳香而去,却每每只能驻足于她的门前。
S市的交警支队的记录上,至今仍留存着我的肇事记录,那次的经历在我的肩头,留下一道长约八厘米的伤疤,还让我的执照被吊销了一年。
那次的我,躺在医院的长椅上,看外面一点点亮起来的曙光,心里却一点点暗下去,我怎么,会把自己弄到这种地步。
一个星期之后再上班,没有任何人看出异常,他们只知道我重感冒了一场,而且奇怪我很长的时间都不摸方向盘,是否会有人相信,一向冷静到漠然的林哲,会在这样的深夜里,被逼到这样没有出路的境地。
我不知道我还可以承受多久,我只能尽力。
我终于回到家,一家人围着桌子等我,宋予走过来:
“你还好么?脸色这样难看。”
我只摇摇头,从口袋里摸出车钥匙,递给她:
“以后,别让我开车了,我们回去时,让你大哥来接我们吧。”
孩子(上)
天渐渐热起来,年初七从家里回来S市,到现在也不过一个月多几天。
可是气候已变的让人反应不过来,记得在家时我几乎每天都缩在房间里,开着暖气看小说,一抬头往往就发现窗玻璃上水珠已经凝成大颗大颗的不断滚落下来。而偶尔出去一两次,必然全副武装,都恨不得把脸都包上,以抵御凛冽的寒风。
当时萧程看到我把自己裹成那样,脸上的表情叫一个绝望,隔了半天才闷闷的说:
“真难看,猪年也不用把自己打扮成这德行。”
我那时却笑起来,这是他大年三十的和我闹完别扭后,终于有了一点破冰的迹象。
而现在离那天才三十多天,气温竟然已经达到二十度以上,所上升的温度,都快够上一个人的体温,真是有点夸张。
今天刚醒就觉得热,吃完早饭之后,厚毛衣更是已经穿不上身,索性爬到床上,穿一层薄薄的内衣,裹着被子看小说,是翻来覆去读了许多遍的《小妇人》,它算是我的枕边书之一。
现在正读到三十六章“伤心”,劳里对乔说:
“‘哦,乔,难道你不能?’
‘特迪,亲爱的,我真希望能。’
就这两句话,停顿了一小会,然后劳里直起身,说道:‘好的,别在意。’他什么也没再说就走了,哦,这并不好,乔也确实在意,因为在她做出无情的回答之后,劳里的鬈发脑袋在她臂上伏了一会,她感觉她好象是戳了她最亲爱的朋友一刀。
当他离开她不再回头看时,她知道她的男孩子劳里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看到这里,眼眶不由有些发热,每次我只敢读到这段,之后的情节于我,仿佛是一个看着从小长大的孩子,却要眼睁睁看他慢慢死去,心疼却又无能为力。
乔和劳里,青梅竹马却不得圆满的感情,其实作者原意也许本非如此,他们今后的人生,明明也各自完整,可偏偏我对这本小说,就是有着这样的执念。
把小说合上,头枕到上面,心里还有酸楚需要消化,于是闭上眼睛,放任自己胡思乱想。
想着想着就开始有点迷糊,这时春日的阳光正穿透薄薄的窗帘照进来,落在浅绿色的床单上,一派生机绚烂的葱翠。我睁睁眼,想着还有衣服要洗呢,却已被睡意袭击,下一秒就乖乖束手就擒,舒服的蜷缩起来,沉到温暖甜美的梦乡里。
不知道睡了多久,只觉得越发的热起来,每一寸皮肤都透着从体内散发的滚烫,我懒得撑开眼皮,只伸脚一蹬,呼,凉快了。
不,不,又有些冷,于是迷迷瞪瞪地伸手乱摸,一摸摸到一个人的身体,隔着衣服,又烫又坚硬。
我吓的差点从床上蹦起来,睡意早像被陌生人跺一脚的小猫,刺溜钻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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