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一起经历的年华,就永远不会睡去。
出院的那一天,看着程谦忙前忙后,我坐在病床上,有些出奇的安静。迟姐的离开并没有给我什么打击,相反的,我直觉早就感觉到这一天会来。迟姐走了,曾经那个在校园里混的风生水起的团体,真的就剩下了我们两个人。我们,这是个多么温暖的词。我们两个人,这是个多么能安抚人的句子。仿佛当哪一天一切都不复存在,也都会有一个人与你同在。我从来都相信我的直觉,可我的直觉从来都不能够感知我自己。这个男人的气息那么危险,仿佛注定爱上他的人都会千疮百孔,我看不到我们的未来,谁能告诉我,我该拿他怎么办,我又该拿自己的心怎么办?
我不爱他吗?如果说不爱,连我自己都不信。除了爱,还有那致命的习惯跟依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习惯了他的宠腻?当初说的义正严词,什么“接不接受是我的事情”,后来呢,我早就接受了他的靠近,接受了那些只属于恋人间的小动作,接受了他为我做的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习惯了有他陪在身边才安心?明明最怕欠人人情,却只有在面对他的付出时不会觉得歉疚;明明只是一些小事,却自然而然的想让他做第一个听众;明明嘴硬着说不需要他事事报备,却在发现自己真的无法掌握到他的行踪后而惶恐。
我不能忽视那天在病床上听见他的声音时,心中那巨大的欣喜;不能忽视那次吵完架后的第二天,既期盼又沮丧的半个小时;更不能忽视的是,我早已对他上了瘾。
阳光透过玻璃窗,铺洒了一地,也笼罩在他身上。他拿着我拍的片子,站在桌边耐心的听着医生的细细交代。这个男人,我多么想让他成为我的男人。
“程谦。”看着他转过脸来,我扬起嘴角,“我不要做胆小鬼了。”
他微张着嘴,瞬间呆住。阳光中的他,即使是呆着的样子,却依旧还是那么英挺迷人,我看着他粲然一笑:“你的怀抱还在为我留着吗?”
如果说这注定是一场尝试后才能有答案的恋情,那么,我决定再在感情上赌一次。这一次,我赌程谦。这一次,我依旧赌他的认真。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三十四章 我甘之如饴
我与程谦终于确定了关系,但一切并没有随之而改变。我是在这毫无变化的生活中察觉到程谦的可怕,他早已以他的方式攻城掠池,渗透到了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只有我还为自己的领土完整而沾沾自喜,以为一切的决定权还掌握在我手上。有时候看着他那总是若有所思却又懒洋洋的眸子,我真是庆幸最后我是顺从心意选择了他,不然照他那不动声色的侵略方式,恐怕只有到他真的离开我的那一天,我才会后知后觉的感受到,心被生生撕掉一块的疼。
关系的确定仿佛只是为我心中早已存在的理所当然找一个名正言顺。当我理所当然的接受他情人节礼物,理所当然的被他牵着手,理所当然的喊他来帮宿舍修灯管赶壁虎时,我终于不用再在深夜里突然惊醒,困惑着这奇怪的关系。这一刻我终于懂了那些痴男怨女们为何总是纠结于一个名分。那个名分其实并不真为求一个谁是谁的谁,而只不过是为了为自己的心找一个定位。名不正言不顺,纵使有千万个“我爱你”又如何?它再真诚也懂不了心在半夜惊醒时那怅然若失的冷。
我不知道程谦在商场上究竟是什么样子,那是他的另一个世界,他的另一面,我从未见过,也从不过问。生活中的程谦是个大而化之而又别有情调的人。他可以出其不意的出现在我宿舍楼下,不由分说的把我载到一家可以看到各界名流的饭店里,只为让我陪他坐在那里一起听一首钢琴曲;他也可以跟着我走街串巷,吃遍小城中各个角落的路边摊,丝毫不介意油腻腻的桌子与四处乱飞的苍蝇。他是一个好情人,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会懂得逗女人开心的男人,甚至连一向对帅男人没好感的舍友都被他逗的芳心大乱,只要我与程谦一有摩擦,无论是谁错,她都竭力护着程谦,拼命帮他说好话,连瘦猴我都没见她这么维护过。他太优秀了,单是相约吃个饭时他都接到十几个明里公事暗里*的电话,我完全有理由相信,只要程谦愿意,他绝对可以勾引到任何一个雌性动物。连“毛茸茸”舍友的那只母猫都对他一见倾心。
我不是没有担心的,尤其是当我发现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让自己的心沦陷的太深的时候。我开始怕失去他。但好在程谦并不是来者不拒的,能有这么多投怀送抱的艳遇,男人本都会理直气壮的有了把持不住自己的理由——诱惑太多,他们比任何人都有理由犯一下男人都会犯的错。 然而程谦没有。就如他可以用三言两语就勾引上一个女孩子一样,我亲眼见过,他是怎么三言两语就让主动找来的女人痛哭失声。我相信他不是在我面前作戏,因为自从交往后,我不知有多少次不小心撞见他赶女人走的场面,言语间远远比在我面前更要残忍。那是另一个程谦,是另一个世界的程谦,他脸上的那种冷酷不容错认,让我欣慰,也让我胆寒。
他对女人不如一般男人那么饥不择食,甚至于有些过于冷淡,我想主要是由于家世的原因。他自小就在上流社会中长大,家底足,人脉广,有钱有地位,用他的说法是,从他十三四岁时就有女孩瞄上他这款潜力股。他跟我坦白过,他从来没有缺过女人,只要他想,随时就会有人愿意贴上来。毕竟他也是个生理心理都正常的男人,没有女朋友的时候,自然不必为谁守身如玉。然而就如有钱人家的孩子对于钱包里的钱,远远没有穷人家的孩子那么有概念一样,也正是从来没缺过,他反而将女人或者性看的很淡。
“不过我当然要为你守身如玉。” 看着我在听他那段家族荒淫史时冒着火苗的眼睛,他曾低笑着允诺道,眼里是不容错认的笑意,以及笑意里藏着的认真。
更多的时候我觉得他其实是懒得应付女人。尽管他有着逗女人开心的天赋(我坚决不承认这是经验),但他倒也不滥用。这倒与我大学时那个叫梁唯的哥们儿处处留情的习惯大有不同。我想起来,即使当时我与程谦常常在聚会中碰面,他对我也始终是不冷不淡……不,不冷不淡还是好了,好像在欧阳洋洋事件之前,他连个正眼都没给我。他似乎永远给人一种漫不经心的懒散态度,让人摸不清他的想法,那种疏离感让人望而却步。
如果说陆小阳让外人感觉到的疏离,是亲切温和之下的疏离有礼,程谦的疏离就是用举手投足间的优雅告诉你,你与他程大公子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既不能为他带来利益又不能引起他的兴趣,他懒得花时间跟你浪费。他是个凡事讲求效率的商人,不喜欢在没用的事情上浪费时间。他总是盯准了才出手。“你是我最冒险的一次投资。”他曾说。
我盘腿坐在床垫上,目光灼灼的看着躺在地板上的他:“到手了才开始反悔?”
他懒洋洋的闭上眼睛:“长的还凑合,但只是个娃娃脸,婴儿肥都没下去。身材不好,脾气也烂,高兴的时候像个小女孩,唧唧喳喳吵死人;闹别扭时却又像个大龄女青年,口是心非,乱挑毛病。海儿啊海儿,我本来只是对有兴趣,才想着要把你把到手来玩一玩,不过说实话我还没想到,就你这么一个完全不符我挑剔眼光的家伙,居然还需要花费我这么多时间跟精力,折磨的我精神都快崩溃。林海儿,实话说,我从进入商海的第一天到现在,从来没做过这么让人煎熬的投资,耗时长,回报率低,还得时刻承受着精神压力。”我正要大怒,他突然睁开眼睛,一用力将我从床垫上扯进他怀里,看见我眼里的慌乱无措,他抱紧我,嘴角似笑非笑,眼神却清明淡定,“不过,我甘之如饴。”
那一刻我有些晕眩,仿佛喝了上好的佳酿,连眼都醉到迷离。
那天跟他躺在地板上,我顺着从窗帘的缝隙中偷偷流进来的阳光,用食指细细的划着他的眉眼。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完全蜕去了我初见他时,身上所带的那种大男孩的气息,完完全全的长成一个男人了。
其实,程谦并不是那种五官很出色的男人,肤色偏向古铜色,就注定了他没有了当翩翩美少年的底子;也许是因为混血的原因,眉太浓,眼窝太深,让他在发呆时都显得眼里藏了无数的秘密,又显得有些老谋深算,不过好在浅色调的瞳色给他的眼添了一丝柔和,再加上他总是一派慵懒无所谓的伪装,还真将那眼里与生俱来的锐气给削减的不剩几分。鼻梁太挺,好像说这样的男人做事情会很专注,也会很武断霸道。他是不是武断霸道我是不清楚,我只知道这样挺直的鼻梁,撞到墙很容易断掉。划到嘴唇时他突然轻轻咬住我的指,眼里含笑,含含糊糊的说:“你是不是觉得不把我所有的器官批评一遍,就不能报方才之仇?”
我轻笑出声:“我只知道薄唇男人寡情,所以正在担忧我多舛的感情。”
很多年以后,当我不经意的回忆起这个有着细碎阳光的浪漫午后,伤感之余总也禁不住苦笑,那时沉浸在甜蜜中我们谁都不会想到,原本只是句玩笑话,竟会一语成谶。
第三十五章 我只想要门当户对的爱情(上)
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在一起,磕磕绊绊自然是少不了的。我们成长的环境不同,价值观差异很大,交际的圈子更是完全不搭。程谦很有钱,而我在朋友圈里虽然也算的上是家庭富裕,可毕竟是中产阶级,与他一比,完全是小巫见巨巫。相熟的同学常常会羡慕的对我说,抓住这一个男人,你真是一辈子都不用愁了。是啊,钓个金龟婿,也不过如此了。可是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希望他能不要这么的有钱。说我生在福中不知福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