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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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庙-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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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歌星的唱片都卖不出去,哪个老板还肯给你开这个价?伍姐,你可别上当了!再说,等到你12点下班,学校的大门早就关了啊。”
  “朋友介绍的,我相信他。”我理了理头发,“正因为下班后学校已经关门了,所以,有件事我要跟你们说。”
  她们睿智地望向我,眼神里充满绝望,全都猜到了我要说什么。
  “我要离开204,搬到外面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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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的庙 26(1)
杨思冠知道我要搬出宿舍正在四处找房子时,非常生气,召集我和丢丢,一字排开,每人一顿臭骂。
  老罗说,没风度。
  最后他指尖敲着桌面,若有所思:“要不……暂时住我家里?”
  “不要!”我拒绝,“我怕看见妖精打架。”
  丢丢的反应很快,在鼻子里哼哼哼地闷笑,可见卖唱的除了舌头,脑子也很机灵。“谁先笑,谁淫荡!”——这句名言是胖子辛浩然说的。那是高中的一次级部联谊,在公园郊游。小姑娘们头一次出来接客,充满了新鲜感,都作娇滴滴活泼可爱状,看见附近有秋千,争先恐后地飞奔过去玩,有位憨厚的男同学兴奋地挥臂高呼:“大家排好队,我送你们上天!”他高亢的喊声惊呆了我们几个闲晃的,继尔一阵心照不宣的奸笑,只有辛浩然面无表情,板着脸对我们说:“谁先笑,谁淫荡!”
  作出这表现的才是流氓中之极品,简称留级。
  杨思冠一脸的党支书神情瞬间殆失,极度暴走,没有形象地喷着啤酒沫子对我低声吼:“伍小白,这不是邀请,是收容!明白吗?你别拿自己的安全不当回事儿行不行?”
  “我注重的是名誉安全,老杨,你要真想帮我,就赶紧替我留意合适的房子。”
  杨思冠扬起眉毛,想说什么,又忍了回去,表情沧桑得跟憋大便一样。
  丢丢想了想,对我说:“这两天就得上班了,要不你先住我那儿去,离东街挺近的,四室两厅,房子可大,有间放杂物的小屋子可以腾出来。就是咱那人多,吵点儿。不嫌弃的话,你先将就住几天,等找到房子再搬走。”
  “少东家不嫌我家喜儿年纪太小还没出生,我哪还敢嫌弃您呀?”我抓紧拍马屁,“人多咱不怕,人多力量大嘛,游个行示个威叠个罗汉啥的,岗岗儿的。”
  杨思冠一脸唾弃:“就他那个脏乱差的屋,跟猪窝似的,你去出义务工吧!”
  我翻他白眼:“我乐意,养猪致富不行啊?”
  “行,只要你乐意就行。”杨思冠温和地拍拍我的头,“明天先去勘察一下地形,如果觉得不合适,随时来找我。”
  我感动坏了:“原来雷锋同志的后代随母姓杨啊。”
  老杨适时地将拍的力度加大,“咣”的一声,我眼前金子丰收:“干啥干啥?头皮也是脸皮的一部分,你不怕手疼啊?”
  老杨笑:“知道你脸皮基础扎实,一个人住我也放心些。”
  不放心又能怎样。我心里想。我们谁都没有把对方拴在裤腰带上的资格,只能不痛不痒地关心着。
  趁周末,苏涟她们帮我收拾了东西,打车运到丢丢楼下。总共装满了四个大包,第一包:衣服;第二包:衣服;第三包:衣服;第四包:鞋。这就是一个女人的全部家当。紫伊听说我要搬家,已经计划去购买电脑了,但我还是坚持把电脑暂时留在宿舍里,免得她青黄不接,同时也免得寄人篱下的电脑兄被人当衣帽架使。
  丢丢领了二男一女下来接我,东西搬进了屋,丢丢向室友们介绍我,又向我介绍他们,都是他的乐队成员,相互看着比较眼熟。那女的热情地向我伸出手:“你好啊!”我跟她握了握手,脱口而出:“首长好。”她嘻嘻哈哈地笑了几声,又对我说:“搬家很辛苦啊,看你都晒黑了……”我脑子里一懵,连忙攥紧她的手接了一句:“首长,您更黑!”
  这句话后来成为马屁界的笑柄。
  苏涟她们走后,我坐在新屋的小床上发了半天呆,终于无聊透项,在桌子上铺开一张纸,开始写字。
  对不起了,丢丢,作为目前离我最近的异性,你沦为我笔下的又一个男主人公。
  搬进新家大概有十天了,我猜。屋子里是空荡荡的,家徒四壁,连本日历都没有。我大多数时候在这间屋子里吃喝拉撒,过着猪狗一样的生活。
  很多人认为我是追赶着一个男人的脚步而来。从前,我在学校的食堂生吃幼年蜘蛛,他在三楼的晨光中喝麦片粥、读报纸;现在我与他近在咫尺,每天早晨却要饿着肚子匆匆忙忙赶车上学,他依旧在另一间屋子喝麦片粥读报纸。间或聊聊天,他问:住在这边还习惯吗?我真诚地告诉他:你家的碗太小了,我时常吃不饱。他大笑:何不食肉糜?幸好,每个周末,他会请我吃顿饱饭,尔后聊聊天,嘲笑一下我这个衣食堪忧的苦孩子,结账之后一前一后各自回家。

青春的庙 26(2)
很多人不相信异性之间纯洁的友谊,其实他们不明白,孤男寡女的诱惑远远不如潇洒的生活,爱情附加的责任太多,谁都不想承担。
  大笼子里的人忙碌而热闹,而我们都想独占一只小笼子。
  傍晚是最好的时光,我假装自己是个充满了幻想的人,陷进阳台的大椅子里,慢慢思考。我的脑子像一块海绵或者抹布,拧不干往事注入的液体,仍可以继续吸收更多新的水渍。这样的人生会愈来愈沉重,不适合流浪。但是面对一些人崩溃了的生活秩序,我觉得我不是那样的,坚决要从规格中走出去。
  结果我还不如那样。
  天气很热,我的目光很浑浊,不远处野草般的荷叶在水面上晃动,证明这儿还有一点风。40度的高温整不垮我,别处的优雅生活却能羡慕死我。我知道,真正的流浪者会对我不屑一顾,但这已是我勇气的底限。我向往远方,同时也俱怕它所附加的寂寞。慢慢踏过故乡的界线,街上流泻着陌生的方言。我孤单的青春不说话,缓慢生长。
  到这里之后我只打了一个电话回家,妈妈比我还敏感,如果我过多地与家人联系,她便会以为我生活得不够开心。尽管事实上确实如此,但我害怕被她怜悯,小孩子只有长大了才能获得尊重。我像个疯子整夜整夜把电话打给长江以南的那个人,直到有天手机突然自动关机了。我光着脚跳下床去按灯的开关,屋子在瞬间恢复明亮,突然感觉没那么坏,去厨房冲了一杯牛奶,喝掉之后安然睡着。早上开机,看到一条淡然的短信:手机没电了么,晚安。
  这个人会在我哀哀的一番倾诉后,淡淡道:哦,就是这样吗。他是我需要的那个路过的人,了解一切,仍能漠视我的言行。我们彼此孤立,无须相互取暖。我在自己的领土内严阵以待,绝不妥协,大多数人都是从我的国境上空飘过的一支羽毛、一片树叶,还没有落地的分量。自从我的翅膀长硬了,眼前就只剩下不断追逐的辽阔的自由。即使怀念着从前的岁月,我仍倔强地要在异乡的粗石上砺炼自己。我要在这世上活过,而不只是生存。
  学校宿舍的室友们批评我嘴硬,认为我是在勉强坚持,希望我坦率地表达出伤感和失落,甚至,她们拖我的后腿命令我回去。没错,我的屋子是很简陋,我的生活是很潦倒,我也真的是在坚持,但并不勉强。我从不会冷酷地对待自己,那应该是别人对待我的方式。我承认我也脆弱,但你将永远看不见我的眼泪。这种液体会一点点浇灭你的斗志,叫你屈从于别人的设定,忘记你想要征服自己的心愿。
  我想我不是在流浪,只是从远方走过,并在努力走得更优雅一些。
  晚上杨思冠来看我的时候,我刚把这篇文章写完,看见文化人儿来了,赶紧叠成手纸状揣进裤兜里藏拙。
  偶尔小宇宙爆发,我也能写文章挣点儿稿费。100块钱一篇的散文能兑换半个月口粮呢!凭着咱热脸贴冷屁股的本事还跟一报社的哥哥混熟了,他心情好时就会给我留个言临幸一下——“小白,我是萧雨楼,这两天又缺豆腐块了,你有没有新作发来我看看。”有段时间我对他献媚到一定程度,QQ个人说明是这样的:
  誓当楼爷的一条狗,
  堵住稿荒的大缺口,
  让我写啥就写啥,
  叫我爬走就爬走。
  我的笔名叫独孤小舞,有次在网上跟一个男性读者聊天,他恭维说:你一定长得很漂亮。我洋洋得意,问他凭什么这么肯定,他说:“通常名字取得很美的女孩子,长得都不行。你名字这么土,一定是个美女!”
  QQ这一端,我以头抢地。
  此处登个寻人启事,有位仰慕者写过首小诗送我,我很喜欢——“有蝶小舞,穿花从容,其姿翩跹,若月下之仙。”有知其出处者,请与A大伍小白联系,当面酬谢。
  可惜我写的东西形散神更散,卖不上价儿,不然我还真想就靠卖字讨生活了。中学时代语文老师曾大肆赞扬过我,说我自创了一套“天南地北双飞客文体”,简单地说就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看的时候特带劲儿,看完以后再回忆内容,就跟浆糊一样模糊大概:这丫到底想说什么啊?这方面我非常佩服王小波,他有本事把特严肃的东西拿来闲扯,还扯得令人频频点头。自从看了他的文章后,我就决定师从他了,差点找块石头刻上“小波门下走狗”的大印悬挂于腰间以炫世人。之所以没有刻成,是因为尹风不允许。丫的领土意识素来强烈,听我叙述了想为其他野男人刻印的这个设想后,顿感自己的私有财产被侵犯了,于是暴怒,壮怀激烈义愤填膺地嗷嗷直叫,就差把我生撕了。 。 想看书来

青春的庙 26(3)
最后结果是,我非但没刻成小波门下走狗的印,反而把尹风跟我拍的亲密大头贴弄成了手机壁纸。
  可惜人家楼哥哥图省事不收手写稿,我只有等回寝室打成Word文档以后再投稿了。录入个千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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