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王之葬心》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网王之葬心- 第2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真想问问这个小祖宗,跟他商量了那么多次,求他把作息时间改一改,白天哭完晚上睡觉,怎么就不听呢?

  “一模一样的臭脾气。”暗自感叹了声,我已经欲哭无泪了。

  刚刚出院时,手上还算宽裕,但到底是不二哥的钱,就算他一再地说可以放心用,我还是很小心地去计算。

  没道理无缘无故地给别人找麻烦。

  何况我早已下定了决心,这笔钱,一定要还给不二哥的。

  所以在买房子时,选了一间比较偏僻的。第一,是清净;第二,是这间房是二手的,屋主要移民了,所以房子的价格开得很低,原本八成新的房子加上全套的家具,却只有同样规格空房的七成贵,尽管如此,我还是狠狠地杀了一下价。

  这种事情,在那一年之前,我从来没有做过。杀价,绝对不是以前的龙琦樱乃会做的事情,那个害羞的、矜持的龙琦樱乃。

  可以说,我是从二十四岁那年才开始长大的。有很多事情,都是到了那一年,或者说,到了那种情况下,我才开始学会做。

  
[正文:龙樱【浅河】4]


  四.安定

  第一眼看到那间房子时,小水就很喜欢,坐在我怀里手舞足蹈的,应该是因为房子后面有一个小花园,里面种了很多不同的花。从此以后,每天早晨,我都会拉着小水去花园里劳作一番,医生说小孩子多动一动会有好处,于是我放任他提着颜色鲜艳的塑料小桶和小铲子,在花园里转来转去,糟蹋着原先的主人辛勤的杰作。

  这间房子有很多好处,比如说走十分钟的路,就有一家中型超市,很方便;比如说,邻居老比尔夫妇是对退休的老医生,所以小水有点小感冒不用太担心;比如说,小水很受欢迎,附近的学生、大妈、老人从我家走过,碰上这小子,捏捏脸,一颗糖基本上是少不了的。往往是我在房里或院子里辛苦地画着画,赚我们母子俩的生活费,他却脸红红,口袋满满,一副幸福状。

  早就该料到的,琥珀色的大眼睛,肉乎乎的脸蛋,又没有他父亲的木头表情,这副样貌实在是很好用。

  有几次实在是有些嫉妒这小子的待遇,就去抢他的巧克力。可是小水这家伙,完全继承了我小时侯的爱哭性格,我还没抢到手呢,他这边早已哭声大作,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唯一的不好便是附近没有和他一样大的小孩子。我问过,这一带最小的小男孩是十二岁。

  于是,他的玩伴便只剩下了他可怜的老妈我。

  傍晚的时候,我会带着他去周围散步,拐弯时要经过一个墓地,里面有高出围墙很多的大树,长成一片郁郁葱葱,深墨的绿色仿佛要透过围墙,在外面渗出绿晕来一样。小水不喜欢太安静的地方,到了墓地旁边他就有些怕,小手揪着我的衣角。所以一开始,我总是绕过去。后来,比尔大叔谈话时偶然提起,我才知道,这里就是一代文学巨匠卡夫卡的安眠之地。

  后来路过时,我便不再绕过去,却也不进去,只是沿着外墙走一会儿。

  偶尔会想起以前看过的一篇小说,里面有个男孩子很喜欢布拉格。有一次,他和喜欢的女孩子谈到他最想去的地方,也就是布拉格的卡夫卡墓地。记得,他好象是这么形容的:

  “那里的墓地像清幽静雅的花园。小叶杜鹃和伏地柏构成点点灌木。紫丁香、绣线菊、野姜花……他们的气味在空气里弥漫。夏天,树阴自上而下地笼罩,布谷鸟在什么地方悠长鸣叫……”

  如果告诉别人,我住在布拉格,可是从未去过卡夫卡墓地,会不会被别人笑呢?

  其实我很想告诉那个男孩子,卡夫卡的墓地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寂静,常常有人从这条街走过,去拜访已经故去的大师。虽然自己就是中文系的,但一直不喜欢太过森冷的文字,正因为如此才没有去拜谒过吧,我终究是喜欢明朗干净的文字。把小水作为理由,真是不应该。

  “好象死了啊……”我稳住执着水壶的手,摇摇头,继续浇花。记忆中,在小说的最后,男孩因为白血病去世了,“老套的故事……”不知怎的,明知只是个虚幻的故事,我却依然为他感到可惜。

  算不上是感谓,仅仅是,有些遗憾。

  人常常为还没有做过的事情感到遗憾。

  不知道那个男孩有没有遗憾过,他终究没能够陪着心爱的人,来一次布拉格。

  也许去看一看卡夫卡的墓地,也许去布拉格广场,陪女孩许个愿。

  听说布拉格广场的许愿池很灵验。

  可惜没有试过,

  终是遗憾。

  记得故事里的女孩子,喜欢京都,喜欢三岛由纪夫笔下的金阁寺,喜欢那只永远翱翔在时间里的镀金铜凤凰,喜欢真如堂木制的回廊,喜欢那一片繁华烂漫的红叶……

  微微一哂。

  当年的自己,也是一样的。具体点说,是从十二岁,到二十四岁,一个美丽的梦,做了十二年。十二年,按中国的算法,正好是一个轮回。

  十二年间,多少笑容,多少喜欢,喜欢画画,喜欢网球,喜欢朋香,喜欢越前龙马,喜欢很多很多的东西。

  而现在呢,自己还能有那么肯定么?对自己的爱憎都掌握在自己手里的那种肯定。

  时间就像是稀释后的硫酸,水分一天天地蒸发,浓度却越来越高,水分少到一定程度时,爱情便开始慢慢被腐蚀,最终留在心上的,只是一个形状不规则的洞,边缘留下了黑色的烧灼痕迹。

  其实也可以把爱情比作一瓶稀硫酸。从这份爱情中得到的快乐是水,痛苦则是硫酸,当这份爱能够给予的快乐敌不过痛苦的时候,人们通常就会放手。

  这是本能,没有谁愿意痛苦,如果可以选择。

  这个时候,也是一条分界线。因为过了这条界线,硫酸的浓度只会不断增高,直到将真心烧灼到破碎。

  化学书上说,强酸具有破坏蛋白质的作用。

  生物书则告诉我们,蛋白质是构成人体细胞的重要成分。

  所以得出的结论是:该放手时就要放手,这样才能保护自己。

  再坚定的心,也抵不住硫酸的侵蚀。

  这样想想,觉得自己还是满聪明的。喜欢在阳光灿烂的下午偷个懒,搬张小凳子,坐到屋后的小花园里,捧本相册来看。

  我有小水还在我肚子里时医生给他照的照片,他出生后我更是不断地给他照相。有他笑的时候的,哭的时候的,撒娇要抱抱时候的,吃东西时候的,睡觉时候的……照片多到塞满了一个相册,还有一个香香的巧克力盒子。

  想到小水每次拿到巧克力,先不吃,而是紧紧抓在小手里,放在鼻子边上猛嗅一番,再快乐地大叫几声“香香!妈妈,香——香!”紧接着的,就是一连串“咯咯咯咯”的笑声。

  巧克力捂久了就会融化,这本是很简单的道理,但对于小水,我却怎么也说不通。只好听他伤心地大号着:“香香死了!哇——香香死了!”还得不停地跟着哄,陪着他把他的“香香”从手上刮下来,再埋到土里……

  “妈妈!”宝贝儿子的叫声把我从思绪中拽了出来。我拍拍他的脑袋,让他也站在旁边一起看照片。不过,一会儿,他就觉得无趣了,自径到房里找他的玩具兄弟去了。

  看着小水摇摇晃晃走进屋里的背影,我开始想念龙马。在认识到自己根本不可能忘掉他以后,我就放弃了克制自己,任思念泛滥下去。

  很久以前,在我刚住定不久时,不二哥曾经向我提起,他想告诉龙马我的情况。不二哥始终认为,我剥夺了龙马的知情权,以及做一个父亲的权利。

  “樱乃,你们应该好好谈谈,至少为了孩子。”不二哥的建议始终在脑海里回放着。

  到底,该不该同意呢?我还是不敢见到龙马,太久没有见到,我不知道要如何去面对他。

  我告诉不二哥我会考虑,而我也真的常常考虑这个问题,然后一考虑就是四年。

  我想不二哥快被我气死了吧。我用了最笨的逃避方法——拖延,加上欺骗自己。

  我给自己想了无数理由,告诉自己龙马爱我,想勉强补充一点勇气,可是又会被那一句“一点点”所打败。久而久之,也就不再去想这个问题,四年流水般过下来,不二哥倒也没有逼着我要答案。

  说老实话,真是松了口气。

  于是我继续画着画,陪着小水,日子也就这么过来了。

  最近正在给一家儿童杂志社画插画,用的颜色都是些明亮鲜艳的,自己画着也很愉快,一天不拿画笔就手痒,偶尔会蹦出来一种想法,说不定现在的自己爱画画都比爱龙马多呢。

  然后再一副我很相信自己的表情傻笑半天。

  
[正文:龙樱【浅河】5]


  五.浅河

  最近想起龙马的次数变少了,由此我判断,我对龙马的爱在一点一点消逝。我打电话将这一好征兆告诉不二哥,没想到却换来他的一句:“樱乃,你明不明白,什么叫做‘情到浓时情转薄’?”

  我愣了一下,只好很老实地回答“不知道。”

  “樱乃,等你明白这句话的含义后,也许,你能给我一个让我们都满意的答案。相信我,也相信,龙马曾经用真心爱过你。”

  两个星期过去了,我还是没有给不二哥回复。

  我知道不二哥是试图要我找出我和龙马之间问题的症结所在,可是,我真的不明白,究竟为什么,会“情到浓时情转薄”。

  “我和龙马间的问题,从来就不是爱啊……”我疑惑地低喃着,自从看过那次重播后,我便知道了这一点,“我们之间的问题,是我和网球究竟哪个对他更重要,是他可以把我丢在东京两个星期却只打一通电话,是……”

  “面对现实吧,龙琦樱乃,”心底有个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