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不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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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不喜欢我-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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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为了掩饰自己,她又回过身打了那个农民一耳光。
  两个男人都怔住了。
  两个女人也愣在那里。
  架就是这样劝开的。妹妹从口袋里掏出二十块钱给了那个农民的老婆,然后连推带拉地把姐姐和姐夫弄出去。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妹妹为刚才对姐夫的那巴掌解释说:
  “只有我才能冒充一个公证的人,我先打你,后打他,你们没有看见村里的人都要围上来了吗?他们会把我们家四口人打死的。”
  妹妹说着,做出恐吓的表情,姐姐连连点头。小仙本来是吓哭了的,现在不哭了。姐夫虽然挨了妹妹一耳光心里不舒服,但居然也听信她的话,觉得妹妹说得很有道理。
  妹妹与他们一起走在乡村的路上,当大家都开始放松的时候,昨天深夜的情景涌了出来。不知道为什么,她竟然开始流泪。
  小仙看着她,说:“你哭了?”
  妹妹不说话,她感觉到白天和晚上相比,一个是形而上的,一个是形而下的,这使她有 
说不出的难过。
  她对自己说:
  刚才姐夫为了钱与农民对峙的模样,把黑夜中的美好全破坏了。
如果有一把枪,应该对准谁
  他们一路上来到停车的地方,看到车,就像看到家一样,大家都从心里滋生出亲切感,很快钻进去,发动起来,呜地开走了。
  一路上,谁也不说话,似乎人人都知道仅仅为了计较那二十块钱破坏了整个旅途的愉快,真是不值得。
  可是怪谁呢?
  姐夫从后视镜里看着坐在后边的妹妹。
  他开始摇头,叹气:最后还挨了小姨子的一巴掌,他觉得这一巴掌打在脸上真是不轻,当时没感觉,但是慢慢地尤其是大家冷静下来走在路上时,他感到那里火辣辣地痛。
  连姐姐都觉得由自己的妹妹打自己的丈夫,而且是扇嘴巴,这一嘴巴就好像是扇在自己的脸上。这一嘴巴应该是由她来扇,可是自己当时为什么没有想到呢?虽然她坐在后座一直向着她那边的窗外看,但是还是意识到妹妹有些得意,虽然她的面孔跟惯常一样没有任何表情,像一张苍白的纸,什么也看不出,但是她明显地感觉到妹妹闪烁在窗外的眼睛透出抑制不住的光芒。她避免了一场流血斗争,但是姐姐想,她情愿流血。
  姐夫越发觉得不舒服,他觉得那一巴掌使小姨子失去了美感,或者是多多少少地在他心中丧失了什么,或是他自己有什么东西顺着那一巴掌被打落了。他想起那天早晨的偷窥的情形。那是他被她发现以来的第一次走过去,他当时犹豫,想她肯定会用他买回的夹子把窗帘紧紧夹住,然而他只屑用手指轻轻一拨就开了。
  姐夫这么胡乱地想着,不觉间,他觉得他驾驶的公路并不是来的那条路。他迷路了,而且车里的每个人都知道车开错了。迷路以后他们看见前面的标牌说是白沟。
  一看“白沟”两个字,姐姐兴奋起来。
  “干脆我们直奔白沟吧。”姐夫说。
  行驶了一个小时,他们真的到了白沟。小仙已经忘记早晨的事情,开始活蹦乱跳起来。他们首先看见一个店,印入他们眼帘的是一个枪支商店。姐夫把她们带进去。看着玻璃柜里陈列着形状不一的大小不一的各种各样的仿真枪,小仙连连惊叹着,说,只有在电影里才看过枪。妹妹观察着姐夫看枪的表情。那眼神就像今天早晨看那个农民一样。
  他看中了一支小巧玲珑的深棕色的枪。他仔细地看着,一会拿起来,一会放下来,店主说这把枪少了三百块钱不卖。姐姐白了店主一眼,说:“谁说要买了?”
  “不买又来看什么,走走走。”店主不禁恼起来。
  妹妹也劝姐夫走,说枪太危险了。
  姐夫却板着脸认真地在跟店主砍价。店主看了姐姐一眼,对姐夫说:“要真买,什么都可以商量。”
  姐姐说:“商量什么?我们不买就是不买。”
  说着她就拉着姐夫走。
  但是姐夫像钉子已经被钉在了那里。店主这回没生气,他只跟姐夫说话。姐夫说:“四十块,行不行?”
  店主大笑了一声说:“看来你也不懂枪。”
  “就四十块。”
  “不行。最少八十块。你总得让我有个赚头吧。”
  姐姐使劲拉着姐夫。然而姐夫看也不看她就把她推开,并且义无反顾地买了下来。
  妹妹觉得姐夫有意思,便问:“你就那么喜欢枪?”
  姐夫没有理她,只是在仔细地观察那把枪。
  店主说:“如果遇到危险,它是能杀人的。”
  姐夫说:“真的?”
  店主说:“你可以试试它的能量有多大。走,咱们到里边试试。”
  几个人跟着店主走着,他们进了里屋,又从后门出去,那里有一个大院子,有一个靶子,立在墙根。姐夫说:“看起来你是一个读过书的人。”
  店主说:“怎么讲?”
  姐夫说:“你用了‘能量’这个词。”
  店主说:“大学毕业先教书,然后为了挣钱,就卖枪枝。”
  姐夫拿枪朝靶子瞄准。小仙把耳朵捂起来,把眼睛闭上。妹妹也很紧张。姐姐问:“你会打吗?”
  姐夫说:“在美国,每个人都有枪,他们是为了保卫自己的财产,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当然———”
  他才说到这儿,那枪突然走火了。一声响,把大家吓了一跳。这毕竟是仿真枪,它不是真枪,我们又不是从部队偷出来的,我们不过是从白沟买回来的。”
  姐姐说:“仿真枪也是真的,也是可以打死人的。”
  姐夫领着他们往外走。姐姐回过头又问店主:“是不是也有很多人买来玩的?”
  店主笑了,说:“当然,当然有很多人买。要不,我怎么做生意。”
  走到门外,走出很远,姐夫在一旁得意地笑出了声。妹妹立即说:“你刚才好像话中有话。”
  姐姐也警惕地看看姐夫。
  只听姐夫说:“我就喜欢枪,它既然可以打死人,那就会有人怕我们,比如说今天早晨那个农民,我们到最后老老实实地把那二十块钱给他了,如果当时我要有一把枪,那么他就不敢这样欺负我们。”
  他在说这话时,也看了妹妹一眼,看到大家脸上紧张的表情,又说:“好了,现在去买你们喜欢的东西。”
  他们去转了衣服市场。里面庞大得实在没有办法逛,又脏又吵杂。走了几步,小仙不肯走了,她要去看手表。她要买一只显得自己在班上与众不同。姐夫问:“为什么要与众不同?”
  “这样才好跟你的与众不同的枪一样相配。”
  姐夫轻轻打了一下她的头。但是姐姐的目光盯在一条黑色的牛仔裤上,姐夫问:“喜欢吗?喜欢就买。”
  姐姐在姐夫的鼓励下试穿起来。姐夫观察了一会说:“远远不如我替你买的那条青色的 
仔裤,你还记得那条裤子吗?只有那条裤子才让你的屁股显得那么大,而腰又那么细。”
  姐姐不屑地笑了,说:“可别忘了我是个跳舞的,现在即使不跳了,也领着一群学生跳。没有人说我是因为你买的牛仔裤才有这么好的身材。”
  姐姐尽管嘴上这么说着,还是脱了下来还给人家。
  姐夫感叹道:“到哪才能给你买到那样的一条仔裤呢?好好的一件裤子居然把它弄丢了。”
  他们又来到买男鞋的地方。姐夫顺手拿起一只鞋。那是一双做工精致的皮鞋,棕色,一看,就是属于那种艺术家或者是喜欢艺术的人穿的那一类的皮鞋,而且它的牌子还很著名:TIMBERLAND。
  姐夫用眼睛寻问妹妹,说:“这个牌子我在美国就喜欢,可是有的样式太贵了。”
  姐姐开玩笑地说:“这怎么看起来像是康定斯基的一幅油画,怪怪的。”
  妹妹对姐夫说:“你怎么会支持盗版呢?”
  姐夫没理她,只是对妻子说:“一幅仿制的油画。不过,倒是不贵。”
  姐姐说:“你不觉得它太大了吗?它跟你脚的号码不一样。”
  于是她转头问卖主:“有没有小点的,大概四十一码,或者四十二码也可以。”
  卖主是一个年轻的农村姑娘,她说:“没有了,只有这一双,可是它虽然大了些,做工跟真的是一样的。在大商场卖,要一千多呢,在这里可以减一个零。”
  姐夫拿在手上犹豫着,看得出,他确实喜欢,舍不得把它放在这里就走。于是他开始脱鞋,试穿,望着那来回抖动的脚趾,妹妹的心突然颤了一下,她想到了那个德国人的触摸。那脚趾先是凉凉的,然后变得热热的,像是要燃烧了一样。
  当姐夫再次寻问她这鞋合不合适时,她竟不知所措。于是她说:“只有你自己的脚趾知道。”
  本来是无心的,但生活中人们常把婚姻与鞋和趾头这样的比喻联系起来。
  姐夫又立即看了姐姐一眼。
  姐姐躬着身子用手捏了捏他的脚,看看前面究竟空出了多少,然后抬起身子,说:“只要掂两双鞋掂就行了,买下吧。”
  最后只用八十块钱买了这双“名牌”鞋。
  小仙如愿地买了一块表。那是一块粉色的表,在她白净的手腕中,那粉色使妹妹也想起了自己的少女时代。小仙却还是站在柜台旁不动,她的眼睛紧紧盯着旁边的一块男表上,那是有着军绿色的带有花纹的潜水表。她有些胆怯地对他爸爸说她还想要这块表。
  “这是男孩子戴的。”
  “我想要。”
  她爸爸几乎是喊着说:“不。”
  于是她又想对她妈妈提出同样的请求,但是当发现她妈妈扫在她身上的警觉的眼光后,她开始求助于她的小姨。妹妹这时故意把目光移开。
  小仙感到无奈了,这才跟着姐姐和姐夫走了。
  当他们走远后,妹妹回过身悄悄地买了那表,然后悄悄地塞进了小仙的手里。小仙像在做梦一样看着手里的东西,眼睛里立即发出遐想的光。
  天很快黑了下来。他们开着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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