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这么多年- 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疼的事,那天,也是我的生日,是的,我的二十周岁生日。 

  中午,我如期到达安冉生日的包间。酒桌上,我一如既往的陷入沉默,看着安冉那瑟瑟冰冷干净的脸,我没有说话,只是一人闷头喝着酒。老边一直皱着眉头看我,突然举起酒杯朝我一扬,说,阳子,干杯。 

  我抬起头涩笑,举起一杯白酒一饮而尽,说,干杯。酸涩的白酒入肚,我只觉嗓眼里瞬间象是被烧烫的火炭添满一般,一股热气从胸中升了起来,大脑有些眩晕。旁边一桌子我不认识的人们看着我楞了片刻,然后一句句海量酒神之类的字眼便如倒豆子般的传了出来。 

  其实我一直认为酒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东西,比如,对于男人来说,高兴的可以喝酒庆祝,伤心的时候可以喝酒消愁,虽然我从接触酒开始便从未觉得它有多么好喝,不过我并不排斥它,首先在我的印象里,它是一些无良男人把自己女友哄上床的最佳武器。其次,它最大的作用便是能把一桌子原本毫不认识就算认识也是暗地里骂着对方傻X的人在一个小时后成为最铁的兄弟。然而可惜的是,虽然我一点都不排斥酒,但它却似乎很排斥我,在我一口喝完那杯白酒后,便开始感觉一股苦辣之气开始一阵一阵地从胃往上涌,为了不在众人前掉了面子,所以我去了厕所。 

  刚进厕所门,我只觉头皮一阵发麻,跟戕两步走到便池口,哇的一口把刚才喝的酒连带着胃液一同吐了出来,这时我突然感觉到一个宽厚的手掌在轻轻的拍着我的背,我诧异的回过头,老边正一脸担忧的站在那里。 

  没事吧?老边问。 

  我摇摇头,说,没事,你还不知道我的酒量么? 

  老边给自己点了根烟,说滚蛋吧,老子还不知道你是什么操性?说着,猛的吸了口烟,整个人陷入沉默,过了好久,突然抬起头一脸认真的看着我。 

  阳子,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真的也喜欢安冉?你和颜小雨早就已经分手了?对吗? 

  我说,你丫喝多了吧?怎么问这个,还拿不拿我当兄弟了。 

  老边却象是突然火了一般,猛地抬起头,睁着布满血丝的眼睛吼了起来,别他妈给我扯淡,阳子,你他妈别拿老子当傻子。我看得出来,你喜欢安冉。 

  我身子一颤,只是连连摇头,说,你真的喝多了,老边,我怎么可能会喜欢安冉呢?我有女朋友的,不是颜小雨,也不是安冉,而是另一个女人,只是你不认识而已。说完,我走出厕所,推开厕所的门,我看到安冉正一脸惊讶的站在门外,那双昔日我喜欢的眸子里在灯光下还是那么清澈,只是此时里面却是有了一抹失望,我低下头,忍住还在眼眶里打转的眼泪,象个逃兵一般从安冉身旁擦肩而过。 

  我知道安冉为什么会失望,因为我喜欢着她,而她是我好兄弟喜欢的女人,这原本就是一个根本不能出现的错误。 

  97

  我走到包间外,跟服务员要了一杯冰水,然后在那服务员惊讶的目光中把冰水全部由头浇下,冰冷的刺激让我瞬间有些清醒。我用力的咬咬牙,鬼使神差般的掏出手机给夏伟打起了电话。 

  喂,老夏么? 

  恩,阳子,有事吗? 

  我求你个事。 

  说。 

  给我找个女生,让她假装做我女朋友。话出口后,我感觉心头突然针扎般的疼。 

  电话那头陷入了沉默,良久,夏伟说,什么时候? 

  现在,我在银都酒店,你快找个女生过来,我不管她长得什么样子,女孩女人还是妇人,五岁到八十岁,只要是活的他妈就行。 

  好吧,你等我。夏伟叹了口气。 

  挂掉电话,我用力挤出一抹笑容,走入包间,坐在我的座位上,我一口一口的喝着闷酒。不一会,老边带着安冉也走了进来,二人都是一脸的笑意,值得庆幸,酒桌上其他人都没有发觉我们三个人笑脸下的奇怪表情。 

  不知过了多久,吱呀一声,门开了,夏伟带着上次我见过的那个娇小可爱的女孩走了进来,夏伟左右环视站住身子,当看到安冉时明显犹豫了下。 

  我笑着站起来,看向那女孩,问,来了。 

  恩。女孩乖巧的点点头,看得我一阵恍惚,如果不是以前知道女孩是做那行的,我敢保证我绝对会以为女孩是哪个学校里的乖乖女。 

  她是谁?坐在酒桌上的老边站了起来,语气有着说不出的冷漠。我淡淡地笑了笑,或许是喝了酒胆子变大了的关系,一把把那女孩揽在怀里,反问道,你说呢? 

  不知是不是出现了错觉,在女孩柔软的身体入怀的那一瞬间,我清晰的看到坐在酒桌正中央的安冉身子猛然颤了下。 

  那一天之后的事我大概已经忘记了,我只记得我喝了很多酒,然后在夏伟和那女孩的搀扶下朦朦胧胧的去旅馆开了房,不要误会,是一间单人房和一间双人房,前者属于我,后者属于夏伟和我的那个假女朋友。

25、淡忘
98 

  我以为随便找个女人就能让老边放下疑心,可是事情发生后我发现我错了,我不仅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老边。——这年头,拙劣的谎言层出不穷,骗子实在是太多了,能被骗的傻子又实在太少了。

  更何况我和老边虽然不能说从小玩到大,但也是一起从堆泥巴时代玩过来发小,他对我性格的了解程度不亚于日本**。

  99

  事实上。从那天起,我和老边真正有了距离。

  从那天起,老边和安冉的关系似乎真的近了。我忽然感觉这样的日子有些恶心。是的,原本老边不知道我喜欢安冉时,我还能处之泰然,但当老边明知道我喜欢安冉还要追安冉时,我忽然觉得这世界有些天昏地暗。

  和老边在一起的日子开始极为尴尬。这个时候我觉得我应该做些什么,或者说应该忙些什么。毕竟繁忙专治心痛。更何况那个谁谁谁不是曾经说过么,情场失意,某某场得意,那时候我觉得我似乎应该要发财或者出名了。虽然,这借口实在有些懦弱和不堪。

  100

  那时候已经到秋末冬初的时候,我在北X大的求学生涯也转瞬度过两月时间。在这期间我学会了一切当代大学生应有的癖好。比如,找人喊到、抽烟、通宵上网、在宿舍喝啤酒喝的酩酊大醉、与宿舍中的人勾心斗角、甚至上厕所从来不冲。在这期间发生了许多大事,比如在东方的岛国,伟大的伦理电影事业先驱饭岛爱同志挂掉了,在世界各国引起轩然大波。——有的人死了,可她永远活在人们的硬盘中。又比如春哥名气一路暴涨,比如那个国难地震时率先逃跑的叫什么跑跑的男人竟然成了名人,更令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象这样狗都不如的人居然还有人崇拜。——这社会其实就是如此奇怪,但是我们对此毫无办法,或许现代社会生活条件的确好了,所以大家都死于忧患,犯贱于安乐。

  现在回想起来,由于安冉和颜小雨的关系,那段日子实在是混乱。至少在我的世界里,是极为混乱的。颠倒流离的爱情、破碎的友情就好象梦魇般缠绕着我,挥之不去,驱之不散。

  爱情这玩意说来实在奇怪。拥有时觉得很烦,很没有自由,失去后又觉得孤单,开始死去活来。那句“失去后方懂珍惜”的流行想来也并不是空穴来风。在爱情这个领域,向来没有专家。

  爱情是什么?其实就是男人认为是*女人以为是感情,或者男人以为是感情女人以为是*。

  101

  在决定要通过干些事来麻痹自己,至少来告慰自己受伤的心灵后,我开始总结自己的优点,以决定自己将要涉足哪个领域。

  一、我口才很好。当然,这也可以换个角度理解就是嘴贫。

  二、我的优点是我很帅,当然我的缺点是我帅的不明显。

  三、我没有钱而且还是光棍儿,一穷二白可以让我以全部精力投入。

  四、我很善良。

  五、我有夏伟这个哥们儿,钱不是问题。当然,钱太多了依然还是问题。

  第四条说实话我真不知道到底是我的优点还是缺点,因为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面前,善良对于这个社会来说,简直就是让你走向灭亡的催化剂。总结完毕后我有些啼笑皆非,因为我总结的这五条其实完全可以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我是一个长的一般却十分嘴贫,有个有钱朋友但自己一分钱没有的穷光棍儿。

  102

  最后我终于确定了自己的方向。

  我要写书。

  当时我把我要写书的事情告诉同学时,我身边的人都觉得极为不可思议,他们觉得我简直疯了,写书那种传说中的事哪是我干的。当时我听了并不在意,并且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甚至直到今天我还在庆幸当时我的选择。

  现实社会大部分人都是这样,小市民思想泛滥,他们虽然可能比我们更懂生活,但他们绝对不比我们更懂梦想。

  103

  当然我决定写书的原始动力是现在出书比卖淫还简单。经济社会,欲望社会,在这种社会里写一本哗众取宠或者说混个温饱的小说应该不难,在我看来,以琼瑶的你爱我我爱你我爱你妈又爱你的*呕吐文学为基础,然后再加上网络上的你出个轨我嫖个娼你*我跟母猪上床的*文学为调料,就足以写出一本网络畅销小说。

  在决定写书时,我把老夏约出来一起喝酒,顺便向他摊牌。毕竟那时他是我唯一可以信任的兄弟和朋友。

  酒过三旬,我看时机不错,脱口说,老夏,我决定写书。

  老夏咕咚咕咚喝完啤酒,看都没看我就说,扯淡。

  我说,老夏我是认真的。最近我心情很不好,并且因此萌生了很多灵感,虽然我不敢说自己能写成马尔克斯、马克吐温那种大文豪,但比拼一下〈*〉啊,〈*〉啊之类的我还是十分有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