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的肉吐出来。我呆着没走是因为我心里难受,我还没能适应这个一无所有的现状。我可爱的Joe已经走了,而我又决心放弃乔,这意味着我必须要自食其力,而我还不太确定我可以承担这个重任。学长是来做什么的我不知道,他是这家咖啡店的老板也未尝不可,反正他有钱,开一家咖啡店来糟蹋钱也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但他在4月最后一天的下午三点半走进了鞍山西道上的箱根咖啡店,他一上楼就看到我低着头,瘦瘦的手臂举着一支燃烧的烟,手还在微微发抖。他向我走过来,他发现我在哭,他什么都没想就想马上把我搂在怀里,他几乎就是情不自禁地吻了我的头发一下,我是说“几乎”。如果我是他,我就会吻我的眼睛。那里有一颗泪在往外涌,那泪悬在半空含在眼里千钧一发就要滚落。要是我,我就会吻住那颗泪,那更加让人感动,心动。
他说我瘦得可怕,我无所谓地笑笑。他说我变漂亮了,我还是无所谓地笑笑。他问我现在很流行把裙子套在牛仔裤外面吗?我说,那没办法,谁让我是个对时尚失去嗅觉的傻瓜呢?他笑了,看稿子,问价钱,替我感觉不值。
我们的谈话进行不到五分钟就被学长约的人打断了,这下我可以确定他来这里不是因为他是老板了。他站起来和那人走到别处另起炉灶谈什么狗屁生意,还我要感激他的体贴吗?窗外的天开始阴了,今天的降水概率是60%,注定要下雨。我给他打电话,告诉他我要走了,天阴得不像话,我讨厌下雨。他打着电话走到我面前,他说:“不许走!你知道我们多久没见了吗?”我对他笑笑,懒得提醒他我们的“不见”不是因为我。
“我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天快下雨了。”我盯着窗外说。我开始恨这次毫无意义的巧遇,我曾经惊喜欣喜,就在几分钟前我还惊喜欣喜,喜上眉梢,喜得发狂,我以为我可以投入另一次让我感动的邂逅。而现在,这惊喜欣喜却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不过和几年中若干次毫无意义的会面一样,以他的“忙”为终结,以我的“无能为力”草草收场。这个世界只有一个人会永远把我摆在第一位,无论我在哪里,无论我说什么,他都会记在心里,放在心尖。他已经不在了。
我们一起下楼,他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一定是因为我太瘦了,硌到了他,他才那么快地把手拿开。在门口,我们分手,简单的一声“拜拜”。我倔强地昂着头,朝着和他相反的方向走。他问我去哪里?我回头也不回地告诉他:“家!”我知道身后不远的地方停着那辆令人目眩的BMW,所以我才必须走得更加坚强果断,深情地回望他一眼并不适合我。我宁愿他的心和我一样失落,都在那一瞬间被挖空。身后是引擎发动的声音,站在就要被大雨洗劫的街道上,我知道所有的车都开走了,我被生活远远地抛下。
再这样下去,我就完蛋了!我迟早要向生活跪地求饶,我迟早会臣服在某个男人的脚下,把自己卖给用尊严换来的钞票。
真的,我宁愿把生活想像成一个男人,这样我才会爱他或者恨他,与他一起奋力挣扎。假若生活是雌的,我又怎么可能爱上她?和她在一起我不会有快感和高潮,不会有满足的放肆尖叫,不会有反抗的冲动。
就让生活是男人吧,让我取悦他,征服他,让他随着我的节奏摇摆,或者干脆被他一辈子压在身下。别让他变成母的,那样我将会失去打扮的热情,忘了口红应该涂在嘴唇上。
5月,我爸爸开始频繁地让我相亲,为了不再让我一个人“凄凉下去”。可是没有Joe的日子,我又怎会不“凄凉”?7月,他把槟榔冠冕堂皇地丢进我的生活,不知道是否包括生命。
现在,槟榔有充足的时间和理由随时骚扰我,因为有我爸爸的支持,他可以明目张胆地在我家登堂入室。在这个多情的夏季,我屈从于“父权” 搬回父母家,以换取一个乖女儿的形象。我不能想像槟榔在单位里是副什么德行(他是我爸爸的同事),总之,他在我面前斗志昂扬。我的脑袋里塞满了Joe、乔,还有一直时不时总要冒出来的学长。我知道我其实有点三心二意,但是我还是告诉槟榔,我深爱着Joe,就算全家都支持,我也会投反对票。
我本无意把自己搞成一个堂而皇之的怨妇,可我还是生生不息地唠叨那不成器的爱情。因为很多时候我都是那么渴望在哪里歇一歇、坐一坐,但结果总是我必须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给我一把椅子吧,真的,就给我一把椅子吧!
一个我需要的应有的位置,让我歇一歇、坐一坐。
裸体的盛宴
我希望在这里可以以一种非常诚恳的语气告诫所有女孩和女人,千万不要用坦白“过去”的方式来表明你有多爱一个男人,这只是给男人一个不爱你的借口。如果他非常爱你的话,那么很不幸,这将成为你们之间永远无法跨越的阿尔卑斯山脉,正宗的“萨拉热窝事件”,无数次世界大战将由此爆发。
而面对槟榔,我毫无秘密可言。我像新生婴儿一样赤裸,他甚至可以看穿我的灵魂,我的“过去”尽在他的掌握。我烧光了所有寻找“为什么”的热情,他已被我父亲赋予了“男朋友”的身份——不招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即败,败之不去。谢天谢地乔终于回来了,所以我很干脆对槟榔说:“我要结婚了。”
“你不会是在学安室奈美惠吧?也想姓我的姓?”槟榔嬉皮笑脸地对我说,“我倒不是反对女人向男人求婚,可在你的小说里还没出现过这种场面。一次是阿肆向雷柔求婚,一次是南北向杰斯逼婚,还有夏天和阿飞什么的。怎么,我的出现让你在文学上准备搞一次变脸了吗?我的作用竟有这么大吗?你可别让我太骄傲了……”
如果不是骑在奔跑中的马背上,我想我会用一记“玄冥神掌”将他打落马下,一辈子别想碰到那只老白猿,像张无忌那样傻人傻福找到《九阳真经》。前提是,我骑的必须是游乐场的旋转木马。
“我要和乔结婚了。”我恶毒地说,带着折磨人的快乐。
“你不会嫁给他的。”他朝我的马屁股上打了一下,他的骑术确实比我高明多了。
“但我如果逼你的话,你这种人还真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他又说。看来他真的很了解我。
“可是,有个问题能请你回答一下吗?”他的马一直追随着我的马跑,不离左右。而我的马也不肯撇下他的马独自快跑,那一鞭子在爱情的趋驱使下一点不起作用。
“你那么爱Joe,怎么会嫁给乔?”
我无语。
“我以为,爱一个人,像你表现得那样去爱一个人,是不会因为我说什么、做什么,就去嫁给一个你不爱的人。那样你口口声声说的爱,不就成了一个自我陶醉的幌子吗?你其实——谁都不爱。”
“你爱我吗?”我忽然问了这么一个问题,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看过《霍乱时期的爱情》吗?我会像阿里沙一样把你带到那条船上,插上小黄旗,永不停靠。但是,我不会等到你72岁。”
“没错,因为我不是费尔明娜,但我却有一个不错的乌尔比诺医生。”
“记住,你的医生是我,从现在起,是我!我才是你的医生!”
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茜茜公主》,茜茜穿着19世纪像个小帐篷似的裙子侧坐在马背上,从此我便得出一个结论:女人骑马时应该穿裙子,裙摆随风飘扬,桀骜不驯的柔媚风情。所以我明知道要骑马,还是穿上了我最钟爱的那条裙子,而忽略了最基本的卫生问题——我一上马才知道马这种动物是不会为我的色相所迷,它不会对我唯唯诺诺,我如果不跨在它的背上而要学什么茜茜的话,我一定会被它摔成一具尸体——可以想像我穿着裙子跨在马背上的样子有多丢人。当然,槟榔的扮相要比我夸张许多,如果再发给他一个头盔,他完全可以去参加英国皇家马术大赛。名次是次要的,帅帅的扮相得到女士们的青睐才是主要的。
遇到这种总是“穿着得体”的男人,有时真生不出什么爱慕,反而会觉得他做作,不那么平易近人。我甚至不敢想,假若有一天我提出要去成桂餐厅吃西餐,他会不会打上一个硬硬领结,就跟脖子做了牵引似的?总而言之一句话,槟榔不是我喜欢的类型,看他哪里都觉得不顺眼。
我不知道当我可亲可爱可敬的父亲以“媒人”身份出现在槟榔面前时,槟榔是什么表情?在父亲眼里,我已经成为一件急于推销出去,生怕积压在仓库里的残次品。而槟榔,这个习惯我行我素总是打扮得风度翩翩的家伙,又是为了什么才这么心甘情愿地被我父亲“摆布”?我真的不能相信,他在与我相亲之前就知道相亲对象是我。因为我父亲从不以我出书为荣(这也是我最郁闷最耿耿于怀的事),我甚至怀疑槟榔是第一个知道他有一个女儿的同事。槟榔对此的回答是:“缘分啊,同志!”这个能拍领导马屁的家伙!
就是这倒霉的“缘分”让我槟榔一周至少要见三次,我向我父亲抗议,说槟榔的打扰严重影响到我的创作生活。当惯领导的老爸把手一挥说到:“先接触两个月再发言!”抗议无效,驳回上诉之后,我就想出这么一个招——每次约会一定要让槟榔“大出血”,让他知难而退。可看来这个办法不怎么奏效(我怀疑我爸利用职权给他的工资里加了一笔“恋爱资金”),他还说:“我们的共同爱好真多!”什么人啊!私底下我问过我妈,我爸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以前的律师、公务员、数学老师、私营业主、游泳教练、保险推销员……他都不喜欢,偏偏一眼就相中槟榔了呢?我妈说:“他有‘绿卡’。”我忽然想起张惠妹的一首歌:我想哭但是哭不出来……
我好像一直都没说,我爸现在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里的中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