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你让我抱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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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你让我抱一抱-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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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病了。如愿以偿地证实我病了,既而开始担心我会就此疯了。
  在确定我确实已经不健康的前提下,我身边的人分成两派:一派主张积极配合医生治疗,把我精心且非常严格地看管起来;另一派则极力宣称心理医生是骗子,应该把药全都丢进马桶,然后跑出来连续一个礼拜夜夜笙歌就没事了。还有第三种意见认为伟大的艺术家都是疯子,比如凡高、尼采。鉴于我本人会努力向这些伟人看齐,在此我就不将这一派的意见详细描述了。持第一种态度的是我的家人,持第二种态度的是我的朋友。而乔的态度是,没有态度。于是我便有机会跳到Joe的跟前,对他说:“你的愿望实现了。”
  那是一段非常可怕的回忆,在我的脑海里只留下了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我把那么一个不健康的自己丢给了Joe,并且做到毫无愧疚,这是我一贯的伎俩。医生对Joe说,这种选择性失忆既是一种症状,也是吃药的副作用之一。那么到底是症状还是吃药的副作用呢?谁也说不清。Joe又开始为要不要给我继续治疗而犯愁。我却为自己算不算在“与病魔做斗争”而苦恼。
  那也是一段美好的记忆(因我的“病”而变得美好),美好到我的记忆里只留下“美好”两个字,无力描述,我甚至愿意永远生活在这“美好”的回忆中。
  我躲到“油纸伞”的卫生间里。我喜欢站在镜子跟前看自己流泪的样子。我知道我的自恋倾向越来越严重,我知道我的问题就是越来越把自己“当人看”了,可我还是会为眼睛里流出的那些水痴迷。手机莫名其妙地掉进马桶里,我硬邦邦地走出来,对站在外面着焦急得不知所措的槟榔平静地说:“手机想洗澡。”他毫不避讳地冲进女卫生间,勇敢地捞出在马桶里漂浮着的手机。我看着他手上湿淋淋的手机,皱了皱眉,稍嫌厌恶问他:“还要不要冲一冲?”
  我的小说里不能没有通讯设备,槟榔熟练地把手机大卸八块对着烘干机吹。他嘱咐我一定要多晾几天,不然手机返潮会烧坏机芯。我照旧以比平时说话慢二分之一拍的节奏问他:“手机会不会爆炸?”
  这是夏日里的笑话吗?我为什么没有笑出来?我真的越来越讨厌槟榔了,他总是把我带进我已经遗忘的“过去”中。我是多么地想趁这个绝好的机会把手机换掉!很多记忆是要被忘却的,很多过去是要被抹杀的,很多人是需要被忽略的。
  我忽然变得是那么地想要离开这里,多一秒都会让我艰于呼吸,可我的脚步却无法移动半点。我迫切想要一双坚强的手臂,把我像小说里的女主角那样横空托起,随便带到什么地方,只要有一张柔软的床,云朵般柔软的床,让我睡在上面,让我陷在里面,不要王子将我唤醒,我没有勇气让他爱上一个比他大一百岁的老妖精。我只希望有个声音能再对我说:“不管你是疯了傻了,还是丑了老了,不管你是作家,还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我都会在你身边,抱着你,爱着你,永远不会离开你。这就是你常说的‘不离不弃’。不离不弃。”
  亲爱的Joe,你不在我身边,我可怎么办?
  我不想回家,我不愿意让父母再次看到我“犯病”的模样,那是一种我无法描述,在别人眼里尤其是我爸妈眼里,异常恐怖又完全无法理解的状态——“每天变着花样做你爱吃的饭,你有什么可焦虑的呢?”我妈问我。“没事去精神病院,没病也找出病来。”我爸说的。
  很多时候,他们的爱对我来说是一种负担。尽管我是那么一个贪心的小多,总是希望他们的爱可以多些多些再多些,让我觉得自己是那么的重要。可当这沉重的爱真的多到我想要的那种程度时,我又感到我担负不起,快要窒息。我爱我的父母,所以我不能对他们说:“你们的爱让我发疯。”那样太伤人心,何况他们是我的父母,又那么地爱我。所做的一切不都是“应我的要求”吗?这是一种善意的恶性循环,也许大仙说的对——“你,包括你们这一辈的小孩儿在内,都是野心大、能力小、疾贤妒能,就容不得别人比自己强!”他说。
  针针见血。
  “谁让你们是头一批独生子女呢?”他又为我或者我们找到了一个好理由。
  但我不是,我有过一个哥哥,照片上的小哥哥。我不是那个大仙口中的“独生子女”!
  “这是你们这一代人都以自我为中心的必然结果。”大仙比心理医生还要肯定地说。
  这是我或者我们的错吗?我和我们都生在了这个年代!
  而当小妖失恋的时候,我一副过来人的口吻她说:“你太注重个人感受了。”
  小妖反过来问我:“如果连自己的感受都不注重,那我还注重什么?”
  当时她显然把我问住了,但是我想的却是别的。如果自己都不注重自己的感受了,那么还有谁会在意我的感受?不过换句话又说回来了,如果每个人都注重自己的感受,那么就没有人去注重别人的感受了。这又是一个恶性循环,似乎也算不上善意,幸好也无恶意。
  槟榔从没见过比我更能哭的女孩,我的眼泪把他吓住了,他只会一个劲儿地问我要不要回家。我几乎是哀求地请他不要送我回家,随便什么地方都好,只要离开这个有限的空间,我已经不再做云朵的梦了。我甚至没有想过我自己有一个小窝。
  见把我打发回家的阴谋没有得逞,他又主动要求送我去医院——我的样子真的那么吓人吗?我告诉他我的包里有药,他就此知道我是一个随身携带药物以备不时之需的“病人”。
  我吃了劳拉西泮,还吃了扎来普隆和安拿芬尼。槟榔看我一口气吞下这么多种小药片都没夸我勇敢。他和Joe的差距实在太大了,我能指望他什么呢?永远只有一个Joe。
  槟榔最后还是把我送回了家,一直把我送到门口,亲眼看着我按门铃。我软弱得像一根草,虚脱无力地倚在他身上。我不喜欢他身上的味道,有代沟的麝香味,三宅一生的作品,一生之水,2004年出品的限量版。可我还是将自己托付给他,没有别的选择。
被阉割的迷恋
  我、学长、路之,还有小妖,在酒吧街上游荡,一支不战而败的队伍。我们的目的很明确——喝酒,可我们的目的地很迷茫——这里有太多的酒吧,难以选择。每间酒吧都向我们敞开多情的怀抱,散发着物质女郎廉价的妖娆。我们眨着偷窥者的眼睛,不敢过多停留。那情形仿佛只要多看一秒,我们就要走进去掏光身上所有的钱,否则就是我们率先破坏了这不成文的游戏规则——看=决定消费。真没有当上帝的尊严。
  那还是SARS当老大的日子,天津有过三次大小不一的地震,我的日记里有详细的记载,把我吓着了。每天都是那么的漫长,最害怕的是不知这次醒来下次何时可以睡去。事过境迁,现在回想起来却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全部:每个细胞里都装着一只耗子,躁动不安,愤懑压抑。我天天龟缩在家,假装自己是一只冬眠的蛇、青蛙、狗熊,或者别的什么。恐惧战胜了一切。男人的胆子在这个时候似乎显得特别大,学长死说活说一定要我出来喝酒,还让我带上一个女伴。看来我保留了他的号码是对的,只要我可以让自己忘记那些事实,他会比我更快地忘记他的妻子、他的孩子。但前提是,我必须先忘记。不是有句俗话说得好么:铁打的老婆,流水的情人。我知道自己是他的“女性朋友”,简称“女朋友”;他的妻子是他的护身符。现在的已婚男人是不是都这样?
  “漂亮点儿的,别叫上次那个。”他反复叮嘱我。上次我应邀叫出来的那个女伴令他至今心有余悸,丑得过目难忘。我疑心这次他又有什么阴谋,果然,路之出现了,一个素未谋面的雄性生物,讲普通话时音调总是拐来拐去的。不过路之有一辆屎黄色的尼桑小汽车,日本原产的,这弥补了他身上的所有缺陷,小妖没怪我在这个非常时期拉她出来“送死”。至于我为什么会出来,我只能说,(我以为的)失而复得的爱情战胜了恐惧。当然,这个非常时期里,乔对我的爱情还没有战胜这种恐惧。可是,谁在乎他?
  每家酒吧都呈现出一副令我意外的繁荣景象,里面的客人远比我想像的要乐观许多,对未来充满信心,有的男女甚至搂在一起接吻。我很容易就被他们无知无畏的精神感染了,一双红色的绣花鞋故意走得铿锵有力。路之这时才发现我与众不同的地方,他很难理解我为什么会在初夏的夜晚穿上这样一双鞋子。学长替我解释说,今年是我的本命年,没看见我还系着一条红色的皮带吗?路之做出恍然大悟状,说今年也是他的本命年,整整比我大了一圈。这下可好了,一直因陌生而保持矜持的小妖终于有机赢回她的话语权——“我也是属羊的。”她笑吟吟地说。
  “属羊的女孩命都不好。”路之喝了一口酒说。太煞风景了。
  “迷信!”我狂叫一声。


  一脸胡子的酒保送来爆米花,打断了我。他竟敢当着我的面留络腮胡子!
  我坚决不能容忍男人的唇边爬满毛茸茸的黑色蕨类植物。每当我看到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男人,脑海中就会浮现一副生动的女性外生殖器平面图。他们吃东西的时候更让人受不了,一张一合,狰狞的欲望,明目张胆,毫不隐藏!天哪,这是不能引发任何暧昧联想的场面。我想吐!
  学长知道我的怪癖,低声问我要不要换个地方?他还在想着我们路过第二间酒吧时,里面冲他妩媚微笑的服务小姐,她们的个头要比他高出一个香蕉。学长个子不高,他喜欢高个子的女人,我看过他钱包里的家庭照,我的“学嫂”就比他高。可惜我个子不高,还留着他讨厌的长发。
  我拒绝这足以引发醋意的提议,学长的体贴总是对自己有利,谁让他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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