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色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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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色的告别-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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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惟有迎着你的目光走上前去。除此之外,我别无选择。
  

故宫的回忆 2
三年后的今天,我坐在千里之外的陌生城市的街道上,在灿烂阳光下眯起眼睛,回想初遇艾叶时的情景。事先已经说明,事实与回忆有很大出入。是的,一切并非一开始就那么美好。那年的冬天那么冷,那个下着濛濛细雪的冬夜,大家都穿得够多,多到有点狼狈。我穿着肥大的银色羽绒服,线条僵硬的牛仔裤和雪地靴,系着一条花色驳杂的羊毛围巾,配上黑色露指手套(那年刘若英在《天下无贼》里戴过一双,她在喇嘛庙前双手合十下拜的镜头,着实让人印象深刻),在月光下像个闪闪发光的不明飞行物。况且我一身白,阿苗一身黑,往夜雪初降的地铁站口一站,煞是醒目。不确定艾叶看见我们时的第一印象——还是够吓人的,说不好呢。
  三年前,文子渊同学刚考上著名重点高中R校,是一位胸无大志、墨守成规、安于现状、平凡无奇的学生。其实重点校里这样的普通人也挺多:家世中等、成绩中等、外貌中等,兴趣爱好甚少或压根儿不为人知,个性——连外向都相差甚远。不容易被老师、同学记住,也不容易记住别人。对人记性之坏这一点大概让我不知不觉得罪了很多人(多年以后我死了,有人打开这本笔记,发现这番自我检讨似的絮叨,大概会向他们表示道歉吧)。事实上我一向在人际上糊里糊涂,诡异的爱好和念头倒是不少。只有阿苗等少数人知道,外表无比正常的文某,其实本质恶劣,偏好下列行为:爬树,勾引野猫,学某某大叔唱男高音,阅读禁书,改编恶搞剧本,导演各种恶作剧且乐此不疲(最后一条只在初中时用过)。在一个正常的普通高中生眼里,这些都是“莫名惊诧”的事情。
  连认识阿苗都是音乐论坛上的偶然事件之一(“网络交友”在我母亲口中,可是个难听的字眼)。众人在一帖子里交流背景,忽然发现同在一城,接下去追踪到年龄——区——学校,发现我们同年级不同班,遂捶地慨叹世界之小。是时军训刚结束,学期尚未开始。开学才两天,我在学校中心的花坛旁第一次见到了她。
  阿苗高个子,白净,手指纤长,黑直的长发梳成马尾甩向脑后。她是那一类即使留长发也利落帅气的女孩子,而且目光敏锐,第一眼便把我从身着校服的滚滚人潮中认了出来。
  “怎么认出我的?”后来我问。
  “还不是因为——你那怪模怪样的眼镜……”
  “拜托!”
  “没说完哪,不光是损你。不戴那破眼镜的话,你其实长得挺好看的,只是一般人看不出来罢了。”
  这话真让人哭笑不得。
  从小到大,我从没觉得自己好看过。小时候给人带出去玩,众人先夸我的表妹,曰“漂亮”,再转向我,曰“聪明”(有考据癖的同学可以查阅一部法国童话,题目叫《小凤头里盖》,其中包含了极其相似的二元对比)。事实上漂亮是硬标准,聪明是软实力;美貌可说各有千秋,智力则是一山望着一山高。比如在R校这种牛人群聚之地,说我聪明纯属扯淡。阿苗这样说,让我不禁反驳:“我一点都不好看啊。”
  “可是艾叶都说来着……”
  “什么时候?”
  她一努嘴:“你去看聚会照片底下的评论嘛。”
  放学后急不可待地抢了电脑(被家长警告一次)上线。照片是一个同行的姐姐拍摄的;楼下果然有不少熟悉的名字,我的目光搜索着,一眼就看到了她闪动的蓝色头像。她炫耀性地向众人询问:“某某(我的ID)是不是很漂亮?”语气简直到了骄傲的程度——压根儿就没有“其实”这种表示让步的字眼儿。
  这个家伙啊。我在心底不停地叹气。
  后来我怀着半是虚荣半是好奇的探究心理一遍遍看照片。结论很明显:这个用银色太空服、怪模怪样的眼镜和诡异笑容武装起来的人绝对算不上美。与此相比,艾叶那一晚的风度才真是让人震惊。但她坚定地、毫不妥协地认定我美,这件事除了让人惊讶,还让我感动万分,程度甚至超过我第一次写出一篇范文。此前我的作文一向不及格,所有老师见了我的作品都大摇其头:此乃跑题大王,满纸荒唐,不可教也。到小学四年级,忽然换了个爱好标新立异的语文老师,我的胡诌由此得到了认可。至今还记得那种得到承认的欣喜之情——说到底,我们都是为这些小小的虚荣心活着啊。
  “这证明你我都是需要理解的人。”有一次艾叶这样说。
  “我们吗?”
  “所有人都是吧。不过一想到是我们,就觉得太好了,无可抵挡地感到心满意足。世界上没有比这更让人安心的事情。”
  理论上人都需要理解。可是我呢,那时候口口声声说着不需要,以为自给自足的精神世界已是最美好的乐园。考试一类的事,无非是拿来应付的生活标杆,流水线上的八小时而已。朋友自然有,铁,却不多。大多数时候我喜欢待在角落里做些无人能扰的清静工作。而艾叶是第一个给我希望,让我信任的人。世界上的每一件事、自己的想法,似乎没有一样不可对她言说。
  我极少这样信任他人。第一次,我几乎放下了所有的警戒。
  时间开始了。世界骤然放大,不再是孤立的点,而像是万花筒里逻辑与幻彩交织的碎片。月考成绩,《猫》中某个角色的名字,某部RPG同人的情节,某个歌手的名字,动人心魄的音乐,路灯的光晕,被夜雪擦亮的星空。一切都成为她们之间得以共享的事情。仅仅是一条短信都分外温暖。生活像一幅年久褪色后重新上色的风景画:明丽的河水,青葱的草色,色调闲淡的天空,树荫下幽微寂静的阳光。万点光辉落在草丛上,恍恍惚惚地,洒下金色星星一样的斑点。生活充满了星星牌姜饼一样的甜蜜,像《玛丽?波平斯阿姨》里的传奇。
  感谢上帝那支灵巧的画笔。
  有一回艾叶叫我“小女孩”。我反驳说:1、投在广岛的第一颗原子弹叫“小男孩”(由此可知我究竟是啥);2、我只比她小一点,一年不到,这样叫是不公平的。一笑之后,她依旧保留这个称呼。我只好不再反对。
  

故宫的回忆 3(1)
人与人之间的真正理解,究竟意味着什么?
  那时我常思考这一类问题,也没得出什么答案。可能性之一是:我人际圈太窄,所了解的“他人”极为有限,不足取证。我承认确有此事。然我朋友虽少,却个个性格鲜明,足以代表一类人群(老米={脸皮厚的优等生};阿苗={开朗活泼的艺术家型})。可能性之二是,别人视为常理的,我总不能理解;众所周知的怪事,我却见惯不惊。还有就是,我是个天生就缺少某些天分的人——比如体育,比如为人处世的道理。
  “小时候跳绳,别的小朋友很快学会了,都能连续摇一百多个的时候,我跳十个就绊一跤。老师把我从队里拎出来,作为供全班人围观的笑话。连系鞋带和骑车都费了老大劲学。别人学游泳只报一期班,我报两期,如今也只会慢慢腾腾地游蛙泳。中考时拼命练跑步,最后体育还是二十六分。正常人都是满分,三十。”
  这类丑事当然不会对一般人讲起。但对有些人却是这样:你会自然而然地、心甘情愿地跟他(她)讲述自己曾经的事情,不设防也不加篡改,遇到自曝其丑的地方也不回避,就像重新轻轻梳理一遍自己的生活。艾叶就是具有这种魔力的人。另一方面,由于不了解别人,我不知道这种联系是否只存在于我与艾叶之间。她会怎么考量我这些支离破碎的言语呢?不去想了。我已将信任的钥匙交到她手里。
  我说话时她总是低着头,用吸管搅动细长玻璃杯中的液体,指间笼上一层淡青色的雾气。无数粒晶莹的细水珠嵌在杯壁上,折射出彩虹样的光环。透过水杯,我能看见她宁静的侧影,像是稍纵即逝的一抹涟漪,从海市蜃楼中截下来的一框镜像。这种时候我会隐约察觉到幻境的存在,而真实的她就坐在对面,微笑着,听我讲下去。
  讲什么呢?无非是童年的鸡毛蒜皮。讲小时候生病,没上两天幼儿园,关在家里,字大半是自己看书认的;体育课上无数次被人耻笑;被某个三好生欺负,被他从楼梯上推下来,至今在右腿膝盖留着一道伤疤;讲被数学老师赏识,荐去学了两年奥数,进了市级决赛,但那年“减负”一声令下,竞赛取消,拿奖保送市重点的事就此告吹。这些事讲出来,却丝毫不像什么苦难史,平静得好像一切都出自我的臆造。这种讲述甚至使我自己都发生疑心:何苦要说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好像自己是个受虐妄想症患者。可是艾叶知道,我不是的。
  不是为了换取什么同情,而是为了厘清长久以来的某种东西——透过她这面镜子能够照见的——我的软弱。
  “总之,小时候我是个懦弱无能、一无是处的家伙,”我总结道,“现在也差不多。惟一长进的是学会了打架。”
  她没有丝毫惊讶:“怎么打?”
  “无非是像猫一样用抓,或者咬。不过这一招后来很少用了。”
  艾叶笑了:“那是自然。”
  “只要你成为众老师眼里的好学生,欺负人的同学就会自动滚开。我想他们是害怕报复。落后就要挨打,这种道理,不需要在中国近代史中学。”
  该不该感激这些人呢?某种意义上,是他们逼着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我没再想下去。因为体力弱,总得有一样比人强——混竞赛啦、写作文啦,别人看来是上进,对于我,其实只是自保的手段而已。
  “对不起。才第二次见到你,却忍不住要说起这些事……明明已经过去很多年了。我是不是很唠叨?” txt小说上传分享

故宫的回忆 3(2)
她又笑了。之前她一直微侧着身子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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