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记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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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记事本- 第3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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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这是侦探赠予作家的礼物——”

    爱丽丝笑着说:

    “我帮你定个题目吧。就叫‘神的记事本’如何,很贴切吧?”

    而此刻,捧在您手里的便是这本书。

第九卷 第八章

    就算故事业已结束,所有人的生活也仍在继续。因此,神的记事本上自然还有后日谈。

    少校成立起一家游戏公司,发行了几款颇有深度的射击游戏,博得了一小撮人狂热的好评。他本人每天乐颠颠地忙得没头没尾,不过听我说想要取材还是爽快答应了下来。在我去到他办公室的时候,他还兴高采烈地把所谓“资料用”的真枪收藏展示给了我(持有这些东西不会惹什么麻烦吧?)。

    第四代也新开了几家公司,其中最成功的是一家专营服装的网络销售公司。据说他们成功利用了各地流行风潮的差异云云,我看不少杂志都做了专访。未曾改变的是,每当第四代来到花丸拉面店,他还是会一如既往地与阿哲学长把酒胡闹。

    阿哲学长成为了“挨揍店老板”。这工作乍一听可能有点不知所谓,说白了其实就是帮人处理纠纷的行当。每当麻烦缠身的客人联系学长,学长便会去到事发现场代客人挨揍,“挨揍店老板”便是由此得名。据说他的业务范围要比这稍微宽一点,下次见面我再详细问问吧。不难想象,多数生意似乎都来自黑帮一类人。

    不过,最令我惊讶的果然还是宏哥吧——他结婚了。他把大家召集到一起,借第四代开的酒吧办了场婚礼。我从没见过谁穿婚纱能比当时的明老板还漂亮。

    现在的宏哥每天都会系着黑色围裙在拉面店厨房里忙碌。据说他已经不再和女性搞暧昧,手机里女生的电话也全都删掉了。对此明老板的回应好像是“我又不在乎,你个蠢货”。最近,花丸拉面店稀里糊涂地被传成了“美貌夫妻经营、冰淇淋很好吃的拉面店”,算是小有了一些名气,女性客人也数量猛增。话说回来,现在店里拉面的味道也很不错了,你们倒是把这事也多传传嘛。

    彩夏升入了少校的母校。咦,等一下,那所大学不是国立的,相当难进吗?听到我的提问,她笑着说道:

    “选个容易考的系就没那么难了。”

    不过我觉得这只是谦虚,估计她在我视野之外下了不少苦功夫吧。因为我就认识这么一个正经大学生,所以偶尔会拜托她帮我潜入图书馆。

    而我则正如大家所预料,提不起劲考大学,毕业后也并不打工,只是留在家里做了一阵子家务(说穿了就是尼特族)。直到最近,我才借一本小说在新人赏里拿了个小奖,终于算是有了收入来源。虽然书卖得不怎么样,但我还是在一点点地继续着创作。因为想让姐姐早点安心结婚,前些日子我搬到花丸拉面店附近一所公寓里,开始了独居生活。

    窗帘紧闭的房间中,我坐在电脑前,一边一件件回忆着高中时代经历的事件,一边写着原稿。写着写着我突然有了种感慨——到头来,自己果然还是走上了这条路啊。

    毕竟要论侦探的助手,肯定还得是小说家嘛。

    我忽地停下敲击键盘的手,陷入了回忆。

    我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有的还活着,有的则已逝去。

    出手,挨揍,流泪,受苦,然后共同欢笑。经过这一个个路标,我终于走到了如今。记事本上是事先写好的剧本,还是对我足迹的记录呢?其实无所谓。如果时间能够连成一个环,这两者根本就没有区别。

    总而言之,眼下我正在执笔那个离我而去的她的故事。

    那也能算是我自己的故事,更是给我帮助的人们的故事。同时,它又是与我擦肩而过,最后消失在喧嚣街景中的几千个陌生人的故事。就这样,我将故事从头写到了尾。可她的影子却还是像掉在汪洋里的针一样,杳无踪迹。

    于是,为了让身处遥远地点、遥远时间的人能找到我,我将自己的碎片化为故事,播散到了世界各地。

    你这么做不觉得空虚吗?明老板曾打趣儿似地问道。

    可能吧。我回答。不可能一点空虚感都没有。

    当上小说家之后,你小子越来越爱玩文字游戏了啊。明老板笑着说。或许的确如此。悲伤就哭出来,生气就吼出来,开心就笑出来,想要什么就说出来——就是因为做不到这些,我才会去写故事。

    我就在这里。

    时至今日,还是忘不了你。

    我的故事,就是为了将这些传达给她。

    出版社那边责任编辑给我打来了电话。是的,后记已经写完了。好的,马上就给您发邮件过去。挂掉电话后,我将文件存成文本格式,然后再次停下了手上的动作。

    阳光透过窗子照到书桌一角,放在那里的智能手机突然震了起来。

    接着,那个小小机器终于奏起了歌声。应犬吠声召唤,吉他、贝司和架子鼓交织在一起,划出一道大大的圆弧。

    令人怀念的旋律。自那之后就再没听过,也没指望还能听到的,无比重要的歌。

    ——《ColoradoBulldog》。

    我心中那个锈迹斑斑的锁就这样被打开,封锁之下的记忆一股脑儿地涌了出来。一片片景色,一种种色彩,一个个声音,一句句话语,一张张笑脸,一滴滴泪水,全都在我脑中极其鲜活地苏醒了。

    我拿起手机,却仍不敢相信画面上显示的名字。我将手机贴到耳边:

    “……是我。”

    传入耳中的是些微噪音,几声鸟叫,低低的笑声,还有——

    “——你还在用那个铃声啊,听都听烦了。那之后你就没再换过手机吗?还是每次换手机都要再把铃声设成那样?”

    她的声音分毫未变。

    我感到一阵窒息。

    “……啊……”

    喉咙间只能发出橡皮与黑板摩擦的声音。

    “怎么,你该不会把我的声音给忘了吧。”

    我抬头望了望天花板,低头瞧了瞧自己的膝盖,最后把视线拉回到了面前笔记本电脑显示的故事上。这是屏幕之外的事。这是现实。

    我做了个深呼吸,终于从火辣辣的嗓子里挤出干涩的声音:

    “……忘得了才怪呢。”

    “太好了。”

    电话另一头的她笑着说。

    “呐,你现在在——”

    问题刚提到一半,我又想起了她最开始那句话。为什么她能听到我的来电铃声?我起身拉开窗帘打开窗子,将身子探出窗口。青草散发的热气扑面而来,正午的阳光刺得我眼睛直痛。

    紧接着,在公寓后面一块满是碎石枯草的空地上,我找到了一袭纯白连衣裙的她。她放下电话,在草帽遮出的小小阴凉之下对我露出了微笑。

    “好久不见了。”

    “爱丽丝……”

    除了唤出她的名字之外,我已经想不起要做什么了。

    心脏仿佛此刻才想起要输送新鲜血液,一股麻痹特有的刺痛感瞬间传到了指尖。无法组织语言的我焦躁地抽回身子,到门口穿上拖鞋冲进了走廊。我跌跌撞撞地跑下楼梯,从小道飞奔来到了公寓后方。爱丽丝仍在那里等我。我站到她面前,呼呼地喘着粗气。

    我将眼前爱丽丝的表情仔细打量一番,终于放下了心——因为她也害羞地嘟起了嘴,撇开了视线。

    “怎、怎么?干嘛一声不响地死盯着我看啊,没话要说吗?”

    一点儿没变,真的是一点儿没变。那之后——已经几年了?计算过了多久根本就没有意义,因为她从头到脚完全没有变化。

    “……你还真是一点都没变啊。”

    我坦率地说。爱丽丝脸上泛起一阵红潮,面露愠色道:

    “憋了半天,要说的就是这个啊!”

    她摘下草帽,凑到鼻尖几乎可以碰到的距离说:

    “再给我好好看看!我的身高可是长了六厘米呢!”

    “啊,嗯嗯嗯,没错没错。”

    这么说来,那时的爱丽丝大概到我胸口上下。

    “我每天也都在进化,早没有当初那么孱弱了。放到现在,区区一台十七寸笔记本我一个人就能搬动!”

    这你骄傲个头啊,笔记本电脑一般人都能拿得动好不好。

    “另外我还会骑自行车了。”

    “哎……这个嘛……嗯,这个确实蛮厉害的。”

    爱丽丝惊讶地仰起上半身,从下方窥探着我的表情:

    “到底怎么了你,从刚才开始就不正常。该不是一个人窝在屋子里写稿写太久,忘了该怎么发声了吧?”

    “不,那倒不至于。”

    她知道我当上小说家了啊——我感到一阵欣喜。

    “……怎么说呢……我有太多太多的话想和你说……于是就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了。”

    我率直地表达出心中所想。爱丽丝先是瞪大了眼睛,然后羞怯地把头转向了一边:

    “是吗。……哼,我倒也能理解。”

    接着她小声补充道:

    “因为我也一样。”

    我眯起眼睛再次确认爱丽丝的存在,生怕她会在转瞬间如雾霭般蒸发。当然,爱丽丝仍旧好好地站在我眼前。

    “我有好多事情想问你,也有好多事情想和你说。可能一千零一夜都不够用。”

    “嗯,我也是。不过总而言之——”

    我抑制住上涌的冲动,长舒一口气舒缓了一下情绪。现在不是流泪的时候。

    “我很高兴。很高兴你能回来。”

    爱丽丝别开的脸一直红到了耳根。她回应的声音细弱游丝,几乎无法辨析。不过没关系,我能领会。因为我们的心情是一样的。

    “不过,我这有件十万火急的事。”

    爱丽丝突然提高音量说道。而我则被吓得后退了一步。

    “你写的小说我读过了。细枝末节可以不谈,但是,唔……其中对我和布偶描写也太不周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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