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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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故事-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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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希望了,丹薇,你乐意被收买,你懒惰!你贪图金钱!”张汉彪说。

“我不是!”我大声叫,“我不是!我曾经辛苦地工作!我只是厌倦了!”

“当然你懒惰,你逃避责任!”他鄙夷的说,“你觉得你应该超人一等,对你来说,挤公路车是受罪,你要坐在劳斯莱斯中看人家挤公路车,你这个变态的人!因为你命中没有一个有钱的父亲,所以你千方百计的……”

“闭嘴!”我狂叫。

所有的眼泪都涌上来。

“OK。”张住口,叹口气,“我走了。”

我转过头来。

“记住,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他摇摇头,“有人生下来有银匙,有人要苦干一辈子。”

他自己开大门,走了。

我一个人静静的坐着,坐了很久,到浴室去洗一把脸。有什么分别呢?用七角钱一块的肥皂与四十二块钱一块的肥皂,这张脸还是这张脸。

我用手捧着头想很久,天黑了,今天是我新居入伙的日子,他在哪里?

我打电话给百灵,张汉彪很对,她并不在家。她告诉我她在家,但是她并不在家。

我下楼,叫一部街车到旧居,我看到他那部黑色的宾利停在楼下,已经被抄了牌。

我忽然明白了。

他一直在那里。

他趁我不在,赶来找百灵。

百灵从来不曾约会过张汉彪,她在约会我的情人。

我有一丝愤怒。他们使我觉得做了傻瓜。我还买了戒指送给她,我还同情她从此会一个人住在这层小屋子里。

我的天。世界上没有一个人不是男盗女娼的能手。只要有机会。

百灵,我还把她当朋友呢。

我深深的为我们悲哀着,我在骂百灵,人家的原配妻子何尝不是在骂我,将来百灵一定会去骂另外一个女人。

我站在楼下好一会儿。

他的宾利抹得雪亮,我还以为这是我的运气,我的汽车。

我打电话到青年会去订一个房间,然后到一间小咖啡店去喝一杯咖啡。

我喝了很久,一小时有多。

我永远不会做一个好的情妇,我没有受过这种训练,你别说,每一个行业都得受训,我看不开,我会生气,我会悲哀,我尚有自尊,最坏的是,我即使不做一只宠物,我也不至于饿死。

我做一只野生动物太久了,猎食的时候无异是辛苦的,但是却不必听人吆喝使唤,我为什么要忍受一个这样的男人?当然他不爱我,他不过是要证明他终于说服了我:女人都是一样的。

有一段时间我愿意做他的家畜,因为我懒,张汉彪说得对。

张汉彪!

我打电话结他。

“你在什么地方?”他兴奋的问。

“咖啡店。”我说。

“我来接你。”

“不用,我早习惯了,”我说,“我什么都搬得动。”

“可是你的东西很多。”

“不多,新屋子里的东西没有一件是我的。”我说,“一件也不想动,旧居也有限。”

“你这样子的决定,是不是——因为我的说话?”

“不是,”我很坦白,“你的话使我痛苦,但是另外还有些事发生了。”我说,“于是我决定做回原来的我。”

“什么事?”他问,“告诉我行吗?”

“我迟些告诉你,等我找到房子和职业之后才对你说。”

“我的天!”

“不会太难的,我以前做过,我们开头的时候都是没有地方住与没有工作做的,我可以从头开始,我是一个强壮的女人,男人恨我是因为我太壮,我才不要他们的帮助!”我说。

“说得好!”他在那边鼓掌,“请打电话给我,我会到青年会来找你。”

“好的,再见。”我说,“别退缩。”

我付了帐,踱步到旧居去。

他的宾利不在了。

我打电话上去,没人接听,隔了很久,百灵拿话筒。

“我现在要上来拿一点东西,请替我开门。”我说,“谢谢你。”我的声音很平静。

百灵不是应被责怪的人,只有我自己才是可恨的。

我按铃,百灵来开门。

她穿一件晨褛,缀满了花边,这种晨褛是很贵的,一定是件礼物。

我微笑。

她说:“……这么晚。”

“是的。”我说。

我取出旧的行李袋,把我的衣物塞进去,我整理得很仔细,大大小小的东西都要。

百灵的神色阴晴不定,她笑问:“最后还是决定把这些都带走?”

“是的,有纪念价值的,像这件大衣,是我念书的第二年买的,走了十家店才找到这件好货。”

我想问她:喂,你是几时勾搭上他的?是那次在电梯门口吗?

是他先约你,还是你先约他?

他答应了你什么?你要他什么代价?

“我那个吹风呢?”

“在我房中。”

我跟她进去取,闻到了他烟丝的香味。这种香味是历久不散的。

我想说:百灵,至少我认识他有好几年了,而且曾经一度我很爱他,但是你,你简直是离谱了,但是生客与熟客是一样的。

百灵非常心虚,她不住的笑,不住的挡在我面前。

我说:“我付了钟点女佣的帐。”

“是吗?我要不要还给你?”

“不用了。”我说。

我把两只大皮箱抱在手中,背上扛一个大帆布袋。那种可以藏一个小孩的袋子。

“让我帮你。”百灵说。

“不用。”我说,“这就是我搬进来的样子了。”

她替我开门。

“再见。”我说。

“再见,你行吗?”

“当然。”我说。

我恨她,也恨自己。人怎么可以这么虚伪,我其实想咬她,咬死全世界的人,为什么没有胆量?如果吞声忍气是一门学问,我早已取得博士学位。

我叹口气。

百灵说:“明天我再与你联络。”

“好的。”我说。

我走了。

在街上我等了很久的车于,一部好心的街车停下来,我挣扎着把箱子往里塞,然后自己上车。

“青年会。”我说。

人到了非常时期会有一种奇异的镇静与麻木,事不关己。非到事后才懂得震惊,然后那时候再淌泪抹泪也没用了,因为那些都已经过去。

我一夜没睡,细节不用叙述。

第二天一清早便去租房子,找到纪,很快看中一层,但要粉刷,马上雇人动手。

然后找工人,分类广告被我圈得密密的,再托熟人介绍。

张汉彪常来看我。

两星期之后忽然想起:“喂!张,你不是说要回老家的吗?”

他笑笑露出雪白的牙齿,“我要留下来看好戏——一个职业女性的挣扎史。”

我照例的叫他去死。

他当然没死,我也没有。

张帮我迁入新居。我“失踪”已经两星期,没有再回旧居,也没有去那层“金屋”。

我摊摊手,“人战不胜命运,看,厕所又对了客厅!”

我们出去吃云吞面当晚餐。

“后天我去见工。”我说。

“祝你成功。”

我去了。搭四十分钟的公路车,还没把化妆梳头的时间算进去。

到了人家写字楼,把身分证交上去,人家说:“轮到你了,周小姐。”便进去接受审问。

说的是英文。真滑稽,面试职员是一个中国人,一个英国人,问的却是英文。有点气结,答得不理想,只十五分钟便宣告结束,大概没希望。

回家途中差点留落异乡。公路车五部挂红牌飞驰而过,我的意思是,如果该车站永无空车停下来,该车站为什么不取消呢?最后改搭小巴过海,再搭计程车回家,元气大伤。

但总比半夜三更等一个男人回家好。

张汉彪说:“不要紧,你一定会找到工作的。”

“一定是一定,但几时?十年后可不行。”

“别担心。”

旧老板打电话来,真吓一跳。

“干什么?”我问。

“你在找工作?”

“你怎么知道?”

“整个行业都知道了,发生了什么事?”

“你能帮我吗?”

“当然,珍珠酒店要请蛋糕师傅,你要不要去?”

“太妙了!”

“不要做亚瑟王!”

“亚瑟王怎么了?”

“你不知道吗?亚瑟王微服出行,到农舍去,农妇留他吃饭,条件是叫王去烤面包,王烤焦了面包,受农州羞辱——你没听过吗?”

“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哈哈哈……”他大笑。

“你还在想念他?”张说,“因此戒指没还他?”

“他是一个有气派的男人,”我叹口气,“自然,”我抬头。“不娶我实在是他的损失,不是我的!”

张笑,“他可不这么想。”

“那也是他的损失。”

“如果他不知道,他有什么损失?”

“世人会支持我。”我说。

“他并不关心世人想什么。”张分辩。

“那么我也没有损失。”

“对了!”他鼓掌,“不要替他设想,他已经与你没有关系了,替你自己设想。”

我叹口气,“你的话中有很多真理,但是很难做到。”

“过去的事总是过去了,”他把手插在口袋中,“想它是没有用的,老实说,好像根本没有发生过,那么干脆就当没有发生过吧。”

“我可以的,我绝对可以当没发生过。”我说,“生命在今日开始,昨日永远是过去,今天甚至是皮肤也不一样。”

“但你的记忆会告诉你,你曾经做过什么,你不怀念?”

“当然,那些名贵豪华的东西,”我微笑,“永远忘不了。你记得那张玻璃茶几吗?下面放满了好东西。名贵的图章石头,银粉盒,水晶镇纸,香水瓶子,金表,记得吗?”

“我记得那只透明的电话——你从哪里找来的?”

“只要有钱,当然找得到。”

“还有那只透明镶钻石的白金手表。”他提醒我。

“可不是!”我遗憾的说。

“你倒是很够勇气。”他笑,“是什么令你离开的?”

“要付出的代价太大,”我说,“剩下一生的日子,永远要在那里度过,夜夜等那个男人回来——多么的羞耻与痛苦。当然我现在一直想念那件双面可以穿的法国貂皮大衣,但只有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

一月复一月。

我现在很出名了,行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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