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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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故事-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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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复一月。

我现在很出名了,行内人都会说起“珍珠酒店”那个丹薇周……

张汉彪一直没有走。

他找到了工作,在一家厂做工程师,他在我面前永远卖乖,他以为我搬出来是为了他那一席废话,那使他快乐,他认为他救了我。

那聪明的驴子!

但是我常常约会他。

事情过去以后,我也弄不清楚我是哪里来的神力,那天居然背着三件大行李跑到青年会去。

我的意思是,我可能永远找不到工作了,我可能饿死。我的天!但是我搬了出来。

有时候我也觉得笨,至少那套手刻水晶玻璃器皿应该带出来的,我抛弃了一整个奢侈宝藏,真是天杀的奢侈。

我储蓄够钱买了只烤箱,每天做一点甜品。我的

“苹果法兰”吃得张汉彪几乎役香死。

“丹,”他说,“这才是女人呵!”

我用木匙敲打桌于。

“男人!当你要求一个女人像女人的时候,问问你自己有几成像男人!”

“我的天,又来了。”

“老实说,我很喜欢煮食,但是找不到一个甘心愿意为他煮食的男人。当然我会煮食,我会煮巴黎美心餐厅水准的西茶,英国政府发我文凭承认的。”

“我我我!自大狂。”他把苹果法兰塞进嘴里面。

“你吃慢点好不好?慢慢欣赏。”

“那么你为什么煮给我吃?”他问,“有特别意义吗?”

“没有。”我说,“没有特别意义。”

“那是为了什么?”张问。

“你是我惟一的朋友,”我说,“有福同享,你总明白吧。”

“那只方钻戒指,是他买给你的吗?”

“是的,”我看看手,真是劫后余生。

“在那几个月中,你到底花了多少钱?”他好奇。

“我不知道,让我们忘了这些吧。”

“你要去看电影吗?”他问。

“与你去?”我尖着嗓子问,“当然!熟人见了会认为我们是男女朋友。”

“我岂不是你的朋友?”他摊摊手。

“不,”我说,“我们是兄弟。现在是你洗碟子的时候了,好好的洗刷,你知道我的要求很高。”

“我知道。”他绑上围裙,“你有洁痹。”他说。

他到厨房去洗碗,我在客厅看画报。

没有客人来的时候,我很少开客厅的灯,张汉彪这浑蛋是我惟一的客人,所以你可以想象。

城市故事……九



电话响了,“喂?”

“丹薇。”

我马上放下话筒,是他!

“丹薇。”

“打错了!”我说,挂上了话筒。

电话又再响,张抹着手探头出来。

张诧异,但是拿起电话,等了一等,他说:“你打错了。”他放下电话。

张看我:“那是谁?他明明找丹薇。”

“他找到了我,像一篇小说,他又找到了我。”我摊摊手。

张看我一眼,“你可以与他讲条件,要他娶你。”

“他不会,他比鬼还精。”

而且他有了百灵,同样是职业女性。

张说,“是有这种男人的,越是得不到,越是好的。”他取过外套,“我要走了。”

“这次为什么不讲道理?”我追上去替他穿外套。

“你已经得救了。”

“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魔鬼。”我替他开门。

“我明天再来。”

“再见。”我说。

“明天烧羊排给我吃。”他问,“怎么样?”

“当然。”我说,“明晚见。”

他走了。

我看着电话,它没有再响。

我觉得这件事处理得很好。想想看,我曾经那么狂恋他。社会上像他这样的男人是很多的,英俊。富有、具气派。够性格,但如果他不是我的,没有益处。

我决定不让任何事使我兴奋,爱恋,升起希望,落得失望,不不不。我喜欢张汉彪是因为他使我平安喜乐。他像一种宗教,我不会对他沉述。

这是张的好处。

我睡了。真不知道如何可以形容这么镇静的,像个没事人一样,我的意思是,我曾经那么爱他。为他几乎发狂。(我为卿狂。)可是现在心中这么平静,短短一个半月中的变化。

现在如果有人提起他的名字,我真的会冲口而出,“他是谁?”真的,他是谁?是的,我认识他,但是现在他对我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呢?我一点也看不出来。

他对我一点意义也没有。

第二大我照做我应该做的事,买一张汇票,在银行里排长龙,心中××声。银行那张长凳上坐着两个妇女。四五十岁模样,唐装短打上是丝线背心,把脚跷了起来,在那里搔香港脚。

我心中不是没有作呕的感觉,就像看到防火胶板上的三层床,统计一下,那张床上大概可以睡八个人,心中非常苦闷,一点乐趣都没有。

我去上班。

我的工作环境是美丽的,圣洁的,犹如一座高贵的实验室,我是一个暴君,我叫两个学徒天天放工之前把炉箱洗得干干净净,可以照亮人的面孔,地板要消毒,拖完又拖,掉下的面粉屑要马上扫干净。

我们的制服都是雪白的,头上戴一顶白帽子,每日我脱下牛仔裤,穿上制服,把手洗得干干净净。

我对助手说:“不准留指甲,不准戴戒指,不准化妆!”我是个暴君,在我的国度里,都得听我的。

(有一次我自己忘了脱戒指,钻石底下都是面粉。)

不过我与我的臣民们同样地苦干,有时候手浸得发痛。我们的“美艳海伦”梨子用新鲜莱阳梨,罐头?不不。香港不是没有不识货的人,那些会得摆架子的太太小姐,穿姬仙婀皮大衣的女士们会说:“珍珠酒店的甜点真好吃。”

我的服装开始简化,日常是T恤、牛仔裤、男童鞋。一个大袋。另外有一双自球鞋放在公司。我每天都准时上班,早上十一点,准时下班,下午八点,伺候着爷们吃完晚饭才收工。

我自己在酒店吃三顿。

会有笑脸的同事们来问我:“周小姐,还有甜点剩吗?我的小女儿喜欢你的蛋白饼。”

我就会说:“阿梅,给她半打。”

我很大方,懂得做人情。

我可以发誓我在发胖。

我的生活很平稳很普通。如果奶油不是那么雪自纯洁美味,如此小市民的生活不是不凄凉。然而这是卓别林式的悲哀,眼泪还没滚到腮帮子,已经笑出声来。

有时候我切了一大块苹果饼,浇上奶油,吃得不亦乐乎,吃东西的时候,我是一个严肃的。有工作美的人,甚至是上午喝奶茶的时候,我会咀嚼派玛森芝士。人们不明白我怎么可以把一块块腌得发臭的腊吃下肚子去。这是我的秘密。

因为在这么短的日子里替老板赚了钱,他很重视我,每星期召见一次,他想增设饼店,赔着笑向我建议计划,我什么都不说。

我不想做死,饼店要大量生产,我不想大量生产任何东西,我喜欢手工业,每一件产品都有情感。

有时做好了甜品,我帮别人做“公爵夫人洋芋”。我的手势是多么美妙,我的天才发挥无遗,我很快乐。

过去的五年,我原来人错了行。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行内人称我有“艺术家般的手指”。噢,真开心。

工作代替了爱情,我的生活美满得天衣无缝,男人们持机关枪也闯不迸我的生活,我还是需要他们的,但是他们即使不需要我,我也无所谓。

一下班,我知道我所有的都已做完,要不看武侠小说,要不出去逛街,可以做的事很多,有时候看电视看到几乎天亮,他们不相信我会坐在家中看电视,但是尽管不相信,还是事实。

同事中没有人约会我,他们似乎有点怕我,但是我有张这个朋友,一切问题被美满解决。

那一日我有一个助手请假,我逼得自己动手洗地板,大家很佩服这一点的,我的洁癖如果不是每日施展,我不会得到满足。

跪在地上洗得起劲,有人走过来,站在我面前,我看到一双瑞士巴利的皮鞋。我抬起头,我看了他。我发呆。

他说:“好,是仙德瑞拉吗?”

我问道:“你怎么找到我的?”

“我自有办法。”他说,“如果一个人不想找你的话,他才会推辞说找不到,如果我十分想寻找你,可以在三天之内上天人地的把你搅出来,但现在我给了你三个月的,你该想明白了吧。”

他的声音很平静,但是足够使你冷战。

我说:“你的贵足正踏在我辛苦洗涮过的地上。”

他大吼:“住嘴!”

全世界的人在掉头看住他,我想大地震动了,至少天花板也该抖一抖。

我张大了嘴。

他伸出脚,一脚踢翻了水桶,水全部淌在地上,溅了我一头一脑,那只桶滚到墙角,“碰”的一声。

我那助手跳起来:“这是什么?”他大叫,“是抢劫吗?是什么意思?这是法治社会,救命!救命!警察。”

有些人慌张的时候会很滑稽的,我相信。

我说:“我不怕这个人——我——”

“住嘴!”他忽然给我一个巴掌,扯起我一条手臂,挟着我就走。

我一边脸颊火辣辣地疼,被打得金星乱冒。

我苦叫,“请不要拉我走!请不要!”

他把我一直拉出去,落楼梯时差点没摔死。

大堂经理跑过来说:“周小姐!周小姐!”

这人在光亮的大理石地面走得太快了,跌了个元宝大翻身。他狠狠地问:“你可以咬死我,我也不放手。”

“我不喜欢咬人,请你放开我,我以后还要见人的。”

三四个护卫员冲过来,“周小姐!”

我的助手也冲了出来,“周小姐!”

全体客人转头来看我,我什么也不说。

他终于放开我。

我说:“对不起,各位,我家里有急事,我先走一步。”

连制服也没换。

助手拦住:“周小姐——”

“把厨房洗干净,我开OT给你,谢谢。”我向他说。

我转头跟他走。

他的宾利停在门口,我看了一眼,“好,我们走吧。”

他把车子箭似的开出去。

“你这人真是十分的卑鄙,花钱花得我心痛,你们道吗?我银行几乎出现赤字,然后你一晚都没有住,便离开了新屋,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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