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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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辽史- 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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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作「二百五十五」。霜降,明中星度行分「七」应作「六」。

  一三:各以度数如夜半日所在「如」应作「加」。

  一四:伏不尽度「尽」应作「书」。

  一五:又留二十八日「二」原误「一」,据宋书改。

  一六:百一十二日「二」原误「五」,据宋书改。

  一七:日馀三万五千六百六十四「三万」原误「五万」,据宋书改。

  一八:初与日合伏七十二日「七十二日」原误「二十七日」,据宋书改。

  一九:四十五日行三十三度六分「三十三度」原误「二十三度」,据宋书改。

  二○:迟日行十六分「迟」应作「逆」。

  二一:度馀二万六千三百一十三「一十三」应作「一十二」。

  二二:合二百九十一日「合」上应补「一」字。

  二三:迟日行十一分二日退二十二分「迟」应作「逆」。「二十二分」原误「二十一分」。据宋书改。

 





第四十三卷  志第十三

历象志中

闰考

  月度不足,是生朔虚;天行有馀,是为气盈。盈虚相悬,岁月乃。积而差,寒暑互易,百谷不成,庶政不明。圣人验以斗柄,准以岁星,爰立闰法,信治百官。是故闰正而月正,月正而岁正。岁月既正,颁令考绩,无有不时。国史正岁年以叙事,莫重於此。

  辽始徵历梁、唐。入晋之後,奄有帝制,乙未、大明,历法再变。穆宗应历六年,周用显德钦天历;十年,宋用建隆应天历。景宗乾亨四年,宋用乾元历。圣宗统和十九年,宋用仪天历;太平元年,宋用崇天历。道宗清宁十年,宋用明天历;大康元年,宋用奉元历;大安七年,宋用观天历。天祚皇帝乾统六年,宋用纪元历。五代历三变,宋凡八变,辽终始再变。历法不齐,故定朔置闰,时有不同,览者惑焉。作闰考。

年正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首缺五闰

太祖神册五年闰

耶律俨

陈大任

天赞二年梁闰

年正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首缺五闰

太祖神册五年闰

耶律俨

陈大任

天赞二年梁闰

缺一闰

太宗天显三年闰



六年闰





九年闰



大任



十一年闰



大任



会同二年闰



大任



缺一闰

七年闰



大任

大同元年闰



大任

高丽十年七月

缺再闰

穆宗应历三年

五年闰



大任

八年闰



大任

十一年闰



大任



十三年宋闰

十六年闰



大任



十九年宋闰

景宗保宁四年闰



大任



六年宋闰

九年宋闰

乾亨二年闰



大任



四年宋闰

圣宗统和三年宋闰

六年闰



大任

九年闰



大任



高丽

十一年宋闰

高丽

十四年闰

大任



十七年宋闰

十九年闰



大任宋闰



二十二年闰

大任



二十五年宋闰

二十八年宋闰

闰泰元年宋闰

四年宋闰

七年宋闰

九年闰

俨宋闰



太平三年闰





六年宋闰

九年宋闰

十一年闰



大任



高丽

兴宗重熙三年宋闰

六年闰





八年闰





高丽

十一年闰





十四年闰





十七年闰





高丽

十九年闰





高丽

二十二年闰





道宗清宁二年闰





四年闰





七年宋闰

十年宋闰

咸雍三年宋闰

五年闰

大任



八年闰





大康元年闰



大任



三年

宋闰来年正月,异。闰



六年宋闰

九年闰



大任



大安四年闰



大任



高丽

七年宋闰

十年闰

大任



寿昌三年宋闰

五年闰



大任



天祚乾统二年闰



大任



五年宋闰

七年宋闰

十年闰



大任宋闰



天庆三年闰



大任



六年闰



大任



八年闰



大任



保大元年宋闰

四年闰



大任



※校勘记

  一:首缺五闰检汪曰桢历代长术辑要(以下称辑要)、陈垣二十史朔闰表(以下称陈表),自太祖元年至神册四年,实缺四闰,即太祖三年闰八月,六年闰五月,九年闰二月,神册二年闰十月。按闰考登录辽及五代、宋之闰,颇多缺误。因下卷朔考兼载闰、朔,兹于下卷详校其讹脱,本卷仅举例说明,以省烦文。

  二:天赞二年「二」字原缺。检旧五代史梁末帝纪、唐庄宗纪及辑要、陈表,梁龙德三年(唐同光元年)闰四月。是年当辽天赞二年,据补。又天赞四年闰十二月,通栏缺。下栏天显三年注「缺一闰」,应即指四年十二月之闰,凡此皆仍存原式不补。

  三:会同二年检太祖纪及辑要、陈表,是年闰七月,此作闰五月误。朔考不误。

  四:大同元年元,原误「九」。按纪,大同元年世宗改元天禄,无九年。又据辑要、陈表,大同元年闰七月。据改。又原注「高丽十年七月」,疑当为「高丽来年七月」,谓高丽於次年闰七月也。

  五:统和三年检辑要、陈表,是年辽闰八月,与宋闰九月异,此失书辽闰。

  六:统和九年二月内「高丽」二字原误入下栏十一年二月内,原注云:「误,当在九年。」今依注移此,省注文。

  七:开泰九年按是年辽、宋同闰十二月。此作辽闰二月、宋闰十二月,以同为异,误。朔考亦误。

  八:大安四年按大安二年闰二月,此通栏缺,四年栏内亦漏注「缺一闰」。

 





第四十四卷  志第十四

历象志下

朔考

  古者太史掌正岁年以叙事,国史以事系日,以日、月、时系年。时月不正,则叙事不一。故二史合为一官,颁历授时,必大一统。

  辽、汉、周、宋,俱行夏时,各自为历。国史闰朔,颇有异同。辽初用乙未元历,本何承天元嘉历法;後用大明历,本祖冲之甲子元历法。承天日食晦,一章必七闰;冲之日食必朔,或四年一闰。用乙未历,汉、周多同;用大明历,则间与宋异。国史叙事,甲子不殊,闰朔多异,以此故也。耶律俨纪以大明法追正乙未月朔,又与陈大任纪时或抵牾。稽古君子,往往惑之。

  用五代职方考志契丹州军例,作朔考。法殊曰「异」;传讹曰「

误」;不书国,俨、大任偏见并见各名;他史以国冠朔。并见注于后。

年孟月朔仲月朔季月朔

太祖元年

丁未耶律俨梁丁丑

年孟月朔仲月朔季月朔

太祖元年

丁未耶律俨梁丁丑

二年梁任申

乙亥俨

三年丁酉

四年梁壬辰

戊子俨

五年戊戌俨

梁甲申

壬午俨梁辛巳

六年丙戌俨

七年甲辰俨甲戌俨甲辰俨

癸酉俨壬寅俨任申俨

梁庚寅,误。

辛丑俨庚午俨庚子俨

己巳俨戊辰俨

八年戊戌俨

丁卯俨

丙申俨

甲子俨

九年壬辰俨

庚寅俨

庚申俨

戊子俨

神册元年丙辰俨戊戌俨乙卯俨

乙酉俨甲申俨

甲寅俨癸未俨

癸未俨壬子俨壬戌俨

二年辛亥俨庚辰俨庚戌俨

己卯俨戊寅俨

戊申俨戊寅俨

丁丑俨

三年乙亥俨甲辰俨甲戌

癸卯俨癸酉俨

壬申俨

辛丑俨庚子

四年庚午俨己亥俨

戊戌俨丁卯俨

丙寅俨乙未俨

乙未俨

五年

闰六月庚申

俨大任甲子俨癸亥俨误,当作癸巳。梁

癸巳俨壬戌俨误,当作壬辰。辛亥俨误,当作辛酉。

庚寅俨己未俨梁乙未,误。己丑俨大任

己未俨戊午俨误,当作戊子。

六年戊子  俨戊午俨丁亥俨误,当作丁巳。

丁卯俨误,当作丁亥。丙戌俨误,当作丙辰。大任己卯俨大任

甲申俨

癸丑俨大任壬午俨

天赞元年

二年

辛未俨大任梁庚午俨唐

三年唐己巳

丙申俨

丙寅俨乙未俨

四年

唐癸亥

天显元年

丁亥俨大任

唐乙酉

二年唐癸丑唐壬午唐壬子

己卯俨唐

三年

闰八月癸卯

俨戊申俨丁丑俨唐丁未俨唐

丙子俨乙巳俨甲戌俨

甲辰俨癸酉俨癸酉俨

壬寅俨大任癸卯,异。壬申俨壬寅俨

四年壬申俨大任辛丑俨辛未俨

庚子俨己巳俨唐戊戌俨

戊辰俨丁丑俨丁卯俨大任

丙申俨丙寅俨丙申俨

五年丙寅俨乙未俨乙丑俨

甲午俨甲子俨癸巳俨唐

壬戌俨壬辰俨辛酉俨

辛卯俨庚申俨唐庚寅俨

六年

闰五月戊子

俨唐庚申俨己丑俨己未俨

己丑俨戊午俨丁巳俨

丙戌俨丙辰俨乙酉俨

乙卯俨甲申俨唐甲寅俨唐

七年癸未俨癸丑俨癸未俨

癸丑俨壬午俨大任壬子俨

辛巳俨大任庚戌俨庚辰俨

己酉俨己卯俨戊申俨

八年戊寅俨丁未俨丁丑俨

丁未俨丙子俨丙午俨

乙亥俨

甲辰俨癸酉俨癸卯俨大任己巳,异。

九年

闰正月壬寅

唐壬申俨唐辛未俨辛丑俨

庚午俨庚子俨庚午俨

己亥俨己巳俨戊戌俨

戊辰俨丁酉俨丁卯俨

十年丙申俨丙寅俨乙未俨

乙丑俨甲午俨大任甲子俨

癸巳俨癸巳俨

壬戌俨壬辰俨壬戌俨

十一年

闰十一月丙辰

俨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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