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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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文集- 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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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人少许外,馀概交与房主姚姓、张姓,稍留去后之思。 
                                         家书:同治五年三月初五日谕纪泽 
     吾教子弟不离八本、三致祥。八者曰:读古书以训诂为本,作诗文以 
声调为本,养亲以得欢心为本,养生以少恼怒为本,立身以不妄语为本,治 
家以不晏起为本,居官以不要钱为本,行军以不扰民为本。三者曰:孝致祥, 
勤致祥,恕致详。 
     吾父竹亭公之教人,则专重孝字。其少壮敬亲,暮年爱亲,出于至诚。 
故吾纂墓志,仅叙一事。吾社星冈公之教人,则有八字、三不信:八者,曰 
考、宝、早、扫、书、蔬、鱼、猪;三者,曰僧巫,曰地仙,曰医药,皆不 
信也。处兹乱世,银钱愈少,则愈可免祸;用度愈省,则愈可养福。 
                                   家书:咸丰十一年三月十三日谕纪泽纪鸿 
     唯子侯须教一勤字一谦字。谦者骄之反也,勤者佚之反也。骄奢淫佚 
四字,推首尾二字尤宜切戒。 
                                     家书:咸丰十年十月十四日午刻致澄弟 
     古之英雄,意量依拓,规模宏远,而其训诫子弟,恒有恭谨敛退之象。 
                                           文:《笔记二十七则英雄诫子弟》 
     大约世家子弟,钱不可多,衣不可多。事虽至小,所关颇大。 
                                       家书:同治元年玉月二十四日谕纪泽 
     余家后辈子弟,全未见过艰苦模样,眼孔大,口气大,呼奴喝婢,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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惯自然,骄傲之气入膏盲而不自觉,吾深以为虑。 
                                     家书:成丰十年十月初四夜致沅弟季弟 
     盖儿子若贤,则不靠宦囊,亦能自觅衣饭;儿子若不肖,则多积一钱, 
渠将多造一孽,后来淫佚作恶,必且大玷家声。 
                          家书: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致澄温况季诸弟 
     吾家子侄半耕半读,以守先人之旧,慎无存半点官气。不许坐轿,不 
许唤人取水添茶等事。其拾柴收粪等事,须一一为之;插田萍禾等事,亦时 
时学之。庶渐渐务本而不习于淫荡矣。 
                                 家书:咸丰四年四月十四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子侄除读书外,教之扫屋、抹桌凳、收粪、锄草,是极好之事,切不 
可以为有损架子而不为也。 
                            家书:咸丰四年八月十一日致澄弟温弟沅弟季弟 
     吾家于本县父母官,不必力赞其贤,不可力低其非,与之相处,宜在 
若远若近,不亲不流之间。渠有庆吊,吾家必到;渠存公事,须纳上助力者, 
吾家不出头,亦不躲避。渠于前后任之交代,上司衙门之请托,则吾家丝毫 
不可与闻…… 
                       家书:同治元年九月初四日致澄弟 
     舍侄科四、科六辈质地均可造就,惟吾乡读书间断时多,有恒者少, 
幸得名师诲导,析于“有恒”二字加意。一暴十寒,圣贤所诫。 
                                     书信:咸丰九年二月二十九日复易良翰 
                                                                   孝亲友弟 
     孝友为家庭之祥瑞。凡所称因果报应,他事或不尽验,独孝友则立获 
吉庆,反是则立获殃祸,无不验者。要早岁久室京师,于孝养之道多疏,后 
来展转兵间,多获诸弟之助,而吾毫无裤益于诸弟。余兄弟姊妹各家,均有 
田与之安,大抵皆九弟扶助之力。我身殁之后,尔等事两叔如父,事叔母如 
母,视堂兄弟如手足。凡事皆从省啬,独待诸叔之家则处处从厚,待堂兄弟 
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或干彼此有成,为第一要义。其次则亲之欲其贵, 
爱之欲其富,常常以吉祥善事代诸昆李默为祷祝,自当神人共钦。温甫、季 
洪两弟之死,余内省觉有渐德。澄侯、沅甫两弟渐老,余此生不审能否相见。 
尔辈若能从孝友二字切实讲求,亦足为我弥缝缺憾耳。 
                                        家书:同治九年六月初四谕纪泽纪鸿 
     盖君子之孝,尤重于立身,内之刑家式乡,外之报国惠民。凡吾行事, 
足令人钦仰者,皆吾所以敬吾亲也;凡吾德意,足生人感恋者,皆吾所以爱 
吾亲也。推此以求,则尊显之道,事业无穷,未可酷于一哀,限生灭性,不 
达继述之义,翻蹈细人之行。 
                                                   书信:咸丰元年复江忠源 
     余欲尽孝道,更无他事,我能教诸弟进德业一分,则我之孝有一分; 
能教诸弟进十分,则我孝有十分;若全不能教弟成名,则我大不孝矣。…… 
谁愿诸弟发奋立志,念念有恒,以补我不孝之罪。 
                          家书: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臣子与君亲,但当称扬善美,不可道及过错;但当谕亲于道,不可疵 
议细节。 
                            家书: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十七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夫家和则福自生。若一家之中,兄有言弟无不从,弟有请兄无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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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气蒸蒸而家不兴老,未之有也;反是而不败者,亦未之有也。 
                                     家书: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十七日禀父母 
     尔为下辈之长,须常常存个乐育诸弟之念。君子之道,莫大乎与人为 
善,况兄弟乎?临三、昆八,系亲表兄弟,尔须与之互相劝勉。尔有所知者, 
常常与之讲论,则彼此并进矣,此谕。 
                                        家书:咸丰八年十月二十五日谕纪泽 
     兄弟和,虽穷氓小户必兴,兄弟不和,虽世家宦族必败。 
                                     家书:道光二十三年二月十九日禀父母 
     至于兄弟之际,吾亦惟爱之以德,不欲爱之以姑息。教之以勤使,劝 
之以习劳守朴,爱兄弟以德也;丰衣美食,俯仰如意爱兄弟以姑息也。姑息 
爱之,使兄弟惰肢体,长骄气,将来丧德亏行。是即我率兄弟以不孝也,吾 
不敢也。 
                          家书:造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兄弟 (上日下升)娣总不可有半点不和之气。凡一家之中,勤敬二字 
能守得几分,未有不兴;若全无一分,未有不败。和字能守得几分,未有不 
兴;不和,未有不败者。 
                                 家书:咸丰四年八月十一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然兄弟之间,一言欺诈,终不可久。尽行揭破,虽目前嫌其太直,而 
日久终能相谅。 
                          家书:道光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一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诸弟能常进箴规,则弟即吾之良师益友也。而诸弟亦宜常存敬畏,勿 
谓家有人作官,而遂敢于侮人;勿谓已有文学,而遂敢于恃才傲人。常存此 
心,则是载福之道也。 
                                 家书:道光二十五年初五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余近以居位太高,虚名太大,不得闻规谏之言为虑。若九弟果能随事 
规谏,又得一二严惮之友,时以正言劝勖,内有直弟,外有畏友,庶几其免 
于太戾乎!居高位者,何人不败于自是!何人不败于恶闻正言哉! 
                                               日记:咸丰十年十一月初二日 
     人之忌我者,谁愿弟做错事,惟愿弟之不恭。人之忌弟者,惟愿兄做 
错事,惟愿兄之不友。弟看破此等物情,则知世路之艰险,而心愈抑畏,气 
反愈和平矣。 
                                        家书:同治三年五月二十三日致沅弟 
     今人都将学字看错了,若细读 “贤贤易色”一章,则绝大学问即在家 
庭日用之间。于孝弟两字上尽一分便是一分学,尽十分便是十分学。今人读 
书皆为科名起见,于孝弟伦纪之大,反似与书不相关。殊不知书上所载的, 
作文时代圣贤谈的,无非要明白这个道理。若果事事做得,即笔下谈不出何 
妨?若事事不能做,并有亏于伦纪之大。即文章说得好,亦只算个名教中之 
罪人。 
                              家书:道光二十三年六月初六日致澄沅季三弟 
     凡善将兵者,日日申诫将领,训练士卒。遇有战阵小挫,则于其将领 
责之戒之。甚者或杀之,或且泣且教,终日絮聒不休,正所以爱其部曲,保 
其本营之门面声名也。不善将兵者,不资本营之将奔,而妒他军之胜己,不 
求部下之自强,而但恭惟上司,应酬朋辈,以要求名誉,则计更左矣。余对 
两弟絮聒不休,亦犹对将领且责且戒,且泣且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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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书:同治六年七月初一日致沅弟季弟 
     余每见嫁女贪恋母家富贵而忘其翁姑者,其后必无好处。余家谱女, 
当教之孝顺翁姑,敬事丈夫,慎无重母家而轻夫家,效浇俗小家之陋习也。 
                                          家书:同治二年八月初四日谕纪鸿 
     又闻四妹起最晏,往往其姑反服事他。此反常之事,最足折福,天下 
未有不孝之妇而可得好处者…… 
                            家书:道光二十二年十月。十日致澄温沅季诸弟 
     尔信极以袁婿为虑,余亦不料其遽尔学坏至此。余即日当作信教之, 
尔等在家却不宜过露痕迹。人所以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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