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200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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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05年第4期-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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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最终没有去打挠你们,我在塔镇住了一夜,第二天就回来了。 
  我想起了那天帐篷外面神秘的簌簌声,我们躲在里面惊恐万状,压根儿就没想到会是康赛。 
  小西,我现在什么也没有了,我只有诗歌了。以前,我还有小西,可小西现在是别人的了,我只剩下诗歌了。康赛突然转过脸来,眼眶红红的。 
  强忍住眼泪,我在想,我到底该在什么时候告诉他阿原结婚的事呢? 
  康赛,诗歌比小西重要得多。你有诗歌就够了,小西算什么呢?小西一文不值,小西最大的愿望,就是不断看到康赛的新诗呀。 
  那你就多到树林来走走吧,我不会再把我的诗寄出去了。与其一个月、两个月甚至半年才被他们发表几首,不如我直接贴到树林里来。 
  康赛,你真的不再投稿了吗?你的意思是你要从此在诗坛上消失吗? 
  小西,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我不断地问自己,康赛,你到底是爱诗歌,还是更爱诗歌带给你的荣誉?想了又想,我觉得我只能做一个单纯的诗歌爱好者,我仅仅是喜欢她,无条件地爱她。既然如此,那就让她自自然然地流淌出来好了,就像天上下雨,小鸟唱歌,大风吹过,为什么还要忐忑不安地等待别人的审判呢?她看中我,驻足在我内心,这是诗歌女神对我的恩赐,我只管按照她的暗示唱出来就行了。如果我一定要让人家知道我在写诗,告诉人家哪些诗是我写的,那就只能说明我并非热爱诗歌,而是对诗歌有所图谋。 
  所以你把全部寄托放在了树林里? 
     是的,我觉得这里是我和我的诗最好的归宿。 
  和康赛一直呆到将近中午,该回去给我的小主人做午饭了,我不得不告诉康赛我在给人做保姆。康赛吃惊地看着我,小西,你在做保姆?陶乐发生了什么事?我还以为你一直呆在陶乐呢。 
  没什么,我以前不是跟你讲过吗?打短工其实是最好的生存办法之一。一年当中做三四个月短工,再加上陶乐的收成,所有的开销都足足的了。 
  我决定快点离开,再呆下去,我会控制不住将那些事情告诉康赛的。 
  我很快就喜欢上了现在的这份工作。每天晚上,等那家人全都就寝后(谢天谢地,他们是一家有着早睡早起的健康生活方式的人),我铺开稿子,将台灯拧得暗暗的,悄悄地开始我的写作。上午和下午,我抢着干完全天的活儿,以便抽出中午的时间,和康赛在树林里见面,一边帮他揭下旧作,换上新作,一边跟他在树荫里闲聊。 
  我发现康赛又添了一个新的毛病,他变得不爱惜自己的作品了,也不喜欢在标题下面署上自己的名字。他大概觉得写过了就完了,表达过了就行了,所以他总是将那些精美的短诗随手揉掉,有时还拿去当擦屁股纸。看来看去,我觉得太可惜了,就悄悄替他收集起来。 
  我说,你发表在刊物上的作品由晏子收集,发表在树林里的作品由我收集,将来两个人合起来,就是你的全集了。 
  在一棵带石凳的大树下,放着一只小小的书报夹,一个写字板,一个水壶,还有一条旧毯子。康赛双手叉在腰上,环顾四周,踌躇满志地说小西,如今这里就是我的王国。 
  他还说,那个批给他这片树林的中年男人到这里来看过他,他在康赛的王国里坐了近一个小时。他让康赛给他讲讲诗歌。他始终弄不明白。他是农民的儿子,没读什么书,他的妻子也是从农村出来的,至今还在一个工厂里做临时工。他们家从来没有买过书,更别说会有一本诗集。可是,他们的儿子却出人意料地喜欢上了诗歌这个东西。诗歌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儿子为什么要去喜欢这个东西呢?他记得,自从儿子开始没日没夜地读那些分行的文章,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他再也弄不懂自己的儿子了。他为儿子之死调查过,他以为那个女孩应该为儿子的死负起一定的责任来。他费尽周折找到了那个女孩和她的一些朋友,才发现她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她仅仅认识他的儿子,他们并没有特别的交往。她有自己的男朋友,她将在明年春天结婚。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事情。最后,他把儿子的绝笔诗拿给康赛看,那个儿子在他最后的诗里写道: 
   
  今夜/一棵大树上的果子熟了/它落在金黄色的土地里/落在少女淡蓝色的鞋尖上/沉沉的果实呀/你紫色的眼睛所到之处/魂魄荡漾/我用尽全身气力/怎么也吹不灭你的眼睛。 
   
  康赛说你让他走吧,他就算活着也不会快活了。那个人愣愣地坐了一会,突然满腔怨愤地说,他就是太胆小了,太没志气了。说到底,他不就是暗恋人家吗?有句话说得好,天涯何处无芳草!他太年轻了,太单纯了,他不知道,不管多么漂亮的女人,不管你有多么喜欢,到头来也不过就是那么回事,真是个想不开的傻儿子呀。他说完就哭了起来。 
  这个故事让我们好一阵不愉快。我想起了晏子,我说康赛,你们过得好吗? 
  我不想太沉入生活,我努力活在我自己的世界里,这段时间我写了好多诗。 
  你是说,你们生活在两个世界里? 
  小西,其实我至今也没有习惯和晏子住在一起。她的规矩太多了,特别是从陶乐搬到城里后,她更是变本加厉。按时吃饭,按时洗澡,被子要怎么叠,衣服要怎么挂,看书要用书签,不能随手折页,不能随手乱放,上厕所不许看书。我都烦死了,一点自由也没有。现在好了,有了这片树林,我就不怕她了。我早上出门,很晚才回家。我基本上生活在树林里,再也不用听她的唠叨了。 
  康赛,晏子那不是唠叨,她是在爱护你,她在用一个家庭主妇的方式爱护你。你别辜负了她一片好意。 
  我怎么会不知道呢?我只是觉得自己非常可笑。为了逃避那种生活,我从内地跑到边疆,结果还是被抓住了,真是天网恢恢呀。 
  星期天是我比较轻闲的时候,主人夫妇有时会带孩子出去逛公园,或者去朋友家串门。每逢这时,我就一头扎进康赛的树林里,我替他整理他的王国,读他那些短小精美的诗歌。康赛总是要到下午才会来。他一来就对我说,要是晏子休息星期一而不是休息星期天就好了。那样整个星期天就是我们的了。我说你应该在星期天多陪陪晏子,你可以在这天把树林交给我。康赛直摇头,他说我怎么能交给你呢?这是我的东西呀,就像我的牙刷一样,我怎么能把自己的牙刷交给别人呢? 
  远远地,他看见三三两两的人站在树前阅读他的诗歌,他兴奋地指给我看。小西,你看,他们来了,他们站在路边的树林里就可以读到精美的诗歌,我真为他们感到幸福。所以你看,我最近的诗越来越单纯质朴。我是在尽量靠近天籁呀。小西,以前我想为陶乐而活,可现在,我觉得为这片树林而活更有意义。 
  我们不动声色地走近去,想听听他们读后可有什么话说。 
  正在读诗的是一对母子。孩子问,妈妈,树林里这些诗到底是人写出来的,还是从树身上长出来的?妈妈一笑,说是大树自己长出来的。 
  康赛一听,顿时眉开眼笑。他压低声对我说,我真想上前去跟他们说说话,那个母亲说得太对了,就是从树上长出来的,树给了我那个梦,然后指引我找到了这里。 
  我捶了他一拳,我觉得,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兴奋过。 
  也许这片树林天生就该属于你康赛,你们在一起,互相提升了。 
  有一个星期天,康赛和晏子一起来到了树林。这是他们从陶乐搬走后,我第一次见到晏子,她越来越像一个正规的上班族了,连星期天都穿着像模像样的套装。我和康赛盘腿坐在林间空地上,晏子却犯了愁,她向四周看了又看,找不到一块可以坐的地方,只好站在那里摇来摇去。 
  我担心晏子站久了会不耐烦,就说我们别总坐在这里了,我们到林子里去走一走。 
  康赛打开他的写字板,他小心翼翼地从树干上揭下旧的诗歌,贴上新的。晏子拉着我走到一边去。 
  小西,你知道吗?自从康赛发现这片树林以后,他就再也没有投过稿了。他说他以前太功利了。可我觉得他这个人恰恰是太不功利了。晏子一边小声对我说,一边观察着康赛那边的动静。看来,她知道康赛是不喜欢她说这些的。 
  小西,你说我该怎么办?我现在说什么他都听不进去,动不动就说我俗气太重。我真想反驳他,你淡泊,你不功利,可你的淡泊能养活你自己吗?还不是靠在我这个功利主义者身上苟活。 
  小西,你看看这片树林,你不觉得很滑稽吗?你认为有几个人会停下来读这些诗呢?就算他们停下来了,也读了,一出树林,他们不是又要去面对那满街的吵闹与烦扰吗?他们马上就会忘了刚才读过的东西,这种结局。对读者而言,对作者而言,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不知道为什么,在晏子的伶牙俐齿面前,我总是有点无话可说。当她开始长篇大论时,我常常在不知不觉间就接受了她的引导,认为她说的不无道理,这也是我一贯在她面前比较沉默的原因。我甚至有种自卑的感觉,我的语言从来没有严密的逻辑。我总是想到哪说到哪,零星杂乱,支离破碎,像一个摔碎的热水瓶内胆,尽管闪闪发亮,但全无用处。 
  小西,康赛最听你的话,你帮我劝劝他好吗?他再也不能这样下去了,他已经不小了,就算他是个诗人,他也应该承担起一个男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他不能活到二十多岁的时候,还连一条牙膏都买不起。你知道吗?有一次家里牙膏没有了,我故意不买,我想逼一逼他,看他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结果你猜他想了什么办法?他用盐洗牙,还喜滋滋地告诉我,《红楼梦》里的人就是这样洗牙的。 
  这是晏子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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