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a道德经分类释译 (孔正 王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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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a道德经分类释译 (孔正 王玉英)-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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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只有把事实作为全体的样相来看,从而改变了它的外表。这是“无为”与“无不为”之间的辩证关系。所谓“无为而治”,是指不要单凭“权力”和“法律”来实施管理,而是凭借“顺应自性”的哲学智慧进行科学管理,正是如同过去时的俗语“人叫人干人不干,政策调动千百万”一样的管理。这是一种以最小的领导行为获取最大的管理效益的高超管理艺术。这种管理艺术,对当今的管理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注释】取天下常以无事:喻化治于无形。取:治理。 
  治理天下应该精官简政,不用繁政扰民;用繁政扰民者,不配治理天下。清朝有个宰相曾说:“做官不难,莫作怪。”这就是说,不要作违背人情物性的事情。 
  《吕氏春秋》中说:“人主好暴示能,以好倡自奋,人臣以不争持位,以听从取容,是君代有司为有司也。君臣不定,耳虽闻不可以听,目虽见不可以视,心虽知不可以举,势使之也。君臣易位,则官职废。官职废,则天下乱矣。” 
  【漫谈】毛主席说:“领导的责任有两条:一是制定政策,二是管理干部。”现在我们许多领导下去巡查,动不动就作“重要讲话”,这岂不有越俎代庖之嫌?他如果对其本职之事不懂,可谓是不称职,不称职便应撤换;其人如果称职,你的“重要讲话”说得对是重复,说得不对是添乱,下级将会依你的错误意见执行,因为,“玉颜自古为身累,肉食何人与国谋。”他的乌纱帽掌握在你手里,其势使然。 
  【漫谈】老子所关心的不是自然界,而是人类和人类社会,是与人类社会生存有关的状态,是一种类似于自然无为、自然而然的和谐状态。自然状态包含事物自身内在的发展趋势,是原有自发状态延续的习惯和趋势。老子眼中的“自然”是一种排除外力干扰情况下的事物自发状态的保持与延续的习惯与趋势,或者说是事物的自组织。老子所描绘的这种“自然”状态下的人类社会,统治者与老百姓之间自是互不干扰,相安自得,怡然自乐,从而使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种自然和谐的田园式理想状态。 
  现代社会结构复杂,事物繁多,现代国家的治理不是那么容易。但是老子的治国原则还是有其合理内涵的,极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营造和保持社会自然的稳定与和谐。这一宝贵的政治经验,往往为历代贤明的从政者所接受。而保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关键便是尽量让人民自由和平等。 
  【漫谈】列宁的老友马克斯?伊斯门先生说,“斯大林主义与法西斯主义相比,不是更好,而是更坏,更残酷无情、野蛮、不公正、不道德、反民主、无可救药”,因为“它是国有化和集体化不可预料但却是不可避免的政冶附属物,而这两者都是赖以建立目标社会无法割舍的一部分”。   
  【意译】 
  从事外饰尚为之学的人,贪施伪饰的机心行为日益愈增。 
  遵循本然之道的人,贪施伪饰的机心行为日益消损;消损又消损,以至达到不主观妄为的境地。 
  不主观妄为,所以事物无有不妥贴之处。 
  治理天下,要经常以不骚扰人民为原则,如果经常以繁苛之政扰民,就不配治理国家了。                    
原四十九章 圣人无常心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 
  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 
  圣人在天下,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 
  【注释】无常心:谓无主观任意、师心自用之心。 
  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非某一党、派、集团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人民的民主权利是主,长官的行政权力是仆,人民对于政界的关系,犹如大自然统治宇宙,而不应把这种关系颠倒过来。所以,经过真正民主体现出的人民意愿、制定的政策法律应该是凛然不可侵犯,任何个人、党派、阶层都没有特殊否决权。故而圣人不以一己之心为心,而以天下人之心为心,不自专快意,不以民众代言人、“人民的意志”自居,不以一己或任何党派、集团的思想意识来强奸民意,而是真正尊从国人的选择。而所谓民族、种族、阶层意志,或者所谓“先进”、“科学”、“神圣”或冠以其他美妙标牌的意志,却是任何时候的阴谋家和所有时代的暴君经常盗用的口号之一。 
  【漫谈】主义、路线、方法,都只是过河的方式而已。过河是个难题,当然就要加以研究了。问题是研究研究以后,慢慢就会忘记过河这个目的本身,而把目的转移到单纯对船的研究上,而且,沉迷于研究,就会力求越来越完美无缺,结果深陷其中而不可自拔,形成了即使能涉水过河也成为了非法,甚至于还形成“过了河还一直背着船走路”的后果。 
  【漫谈】无论是宗教、政治、主义,都是为了实现人民幸福的“手段”而已。但是,根本目的却往往被意外地忘却,而作为“手段”的宗教、政治和主义,却常常反过来束缚了人们去追求幸福。这真是颠倒了主次。我们应该时刻牢记,为人们谋幸福乃是最根本目的。但是,如果人民不存在建立服务于共同福祉的某种制度的共同愿望,那么如何使这些制度产生呢?强加于人民吗? 
  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子不以其所以养人者害人。”人民的幸福总是比抽象的“真理”或“意识形态”“主义”更重要。脱离民众,虽滔滔不绝、口若悬河也只是空洞的理论,毫无实际的价值。唯有“百姓之心”才是各种判断的基准。与这根本目的、与现实状况不相称的、欠缺灵活性的思想就是教条。脱离这根本目的、脱离现实而死抱教条的作法,就是不以“百姓心” 为基准,而是以教条来裁判人,这样的愚昧悲剧不应再重蹈覆辙了。 
  俄罗斯民谚说:“眼中有人民,即见真理。”如何对待人民,可说是触及了事物的实质!从这一点来检视领导者,检验他们是真正的良善者抑或伪善者,洞若观火。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 
  【漫谈】二战临结束时,丘吉尔在大选中落选,他感慨的言道:“只有伟大的民族,才是“忘恩负义”的民族。”因为,今天不是昨天,功绩与职务是两码事,感情不能代替理智。所以,把管理人民的职务当作财富,来行赏赐功,不但是对人民的蔑视,同时也将成为一个民族的悲哀。孙中山曾说道:“我们是为国民而存,而不是国民为党而存。” 胡耀邦也有句名言:“如果人民不欢迎我们,就该我们下台了。” 
  【漫谈】“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这是一条社会政治明显的分水岭。正与邪,善与恶,路线政策的好与坏,都将由此而分道扬镳。例如,宋徽宗就是忽视了这一条,从而走向了听之任之的极端。 
  而另一极端,其行为者则是或真心或假意的越佾代庖主观的造作一救世主来强奸民意。这一救世主的名称,可能冠于所谓精英、天才、龙子、佛、圣等等,也可能随着时代时髦名词的变迁而冠于某个人种、民族、国家、阶级、阶层、集团等等。例如,19世纪直生论漫延至哲学和政治,就是将其推向了这一极端。这种理论认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都有目的或有道德意义的前景。进化具方向性,在向着预定目标进步。黑格尔的社会政治论就是基于这样的机械论和目的论而创立的。 
  黑格尔在《逻辑学》中宣称,宇宙中存有最高“理性”,它是世界的主宰;世界历史因而显示出一种合理的历程,人类历史正辩证地按其各阶段发展下去。为什么世界历史必须经过这些历程,不得而知。似乎“理性”正努力地去理解黑格尔的《逻辑学》并将其付诸实践。在黑格尔看来:“世界在按照这样一个必然的历程在发展,而历史发展的根本原则是民族精神。在每个时代,都有某一民族受托担负起引导世界通过它已到达的辩证法阶段的使命。而且,终极的人类存在是国家,而不是个体。国家代表着社会的形态或精神,而国家又是通过一些伟大领袖作为象征的,这些领袖会自然地赢得人们的忠诚。” 
  这简直就是独裁合理论!按照这种理论,无论是伦理或意识形态,个人对集体的服从是合情合理的,认为这样会使人类向着进步的目标发展。黑格尔的这种伦理学对政治学的关系向世人提出了一个相当重要的伦理问题。假定正当的行为所应该追求的善就是整个集体的、或者最后是全人类的好处;那么这种社会的好处是否是个人所享受的好处的总合呢,还是它根本上乃是某种属于全体而并不属于部分的东西呢? 
  所谓推进“世界历史必然历程”的原动力,黑格尔把这一最高角色指派给日耳曼人。“日耳曼精神是新世界的精神。”黑格尔还称赞卢梭的观点:把总意志和全体人的意志分开。认为,君主体现总意志,而议会多数只不过是体现了全体人的意志。总意志有实现这一绝对真理的那种自由。 
  这真是一种无上妙品的自由。这种自由不指你可以不进集中营,这种自由不意味着民主,也不意味任何通常的自由,这些都是黑格尔所鄙弃的。法律的“精神”由君主体现,而被法律所管制的“精神”由他的臣民体现。君主有把有自由思想的臣民投入牢狱的自由。最后,历史终于让希特勒扮演了体现总意志这一角色。 
  历史就是这样在屡屡向我们提出警诫:把一种理论或主义、思想无论其是谬误或是部分正确部分谬误、或者甚至被风靡为伟大圣明挂着“科学”标牌的理论当成绝对真理,并由各种名目的“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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