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径直走进父亲的诊室。
同样,爱德华早把信封裁开了,裁得齐齐整整,可能用的是解剖刀。
可在我看来里面的信好像没被抽出来过。
他是出于谨慎才把信裁开的,以减少撕开信封时的沙沙声。
我轻轻地从信封里抽出封好的信,撕开封泥,那是用红蜡做的,上面戳有一艘帆船的印记。
这封信不像上次那样只有一页,而是几页,扎扎实实地折在一起。
我轻轻地把信展开,开始读起来。
我最亲爱的德夫林:在参加北格陵兰远征时,弗朗西斯·斯特德把我拉到一边,给我讲了12年前,也就是1880年,他妻子曾经参加过一次由哥伦比亚大学内外科学院的毕业生举行的酒会。
他提到的那个男人和女人的名字没错,酒会是在他们家举行的。
你母亲告诉弗朗西斯·斯特德,在这次酒会上她喝醉了,被人占了便宜,可她什么也记不清,甚至连那人的脸和名字。
她说,除开始的半小时外,酒会的其余事情她一概记不起了。
她接下来有记忆的是黎明前醒来,发现自己独自躺在一幢陌生房子许多卧室中的一间里。
这次遭遇使她怀了孕。
我们见面时,你母亲没有告诉我她未婚夫的名或姓,因此,在弗朗西斯开始讲他的故事前,我还不知道与我共事的这位军医和我所共有的经历。
没等他讲完自己的故事,我便意识到他是何许人也,我是何许人也。
她在酒会上遇见的那个所谓的姓名不详、面貌不清的男人就是我。
〃阿米莉亚〃,弗朗西斯第一次提及这个名字时,我毫无察觉,虽然我确实觉得有些巧合。
通过一点一点令人痛苦的细节的叙述,我了解了真相。
我是一个男孩的生身父亲,他名叫德夫林,正由他的叔父叔母抚养。
当弗朗西斯告诉我他妻子死了时,我几乎忍不住要痛哭起来,深受打击,他说的那个意外溺水而死的女人就是我的阿米莉亚。
他一边在讲,我一边在想:我是这一切的祸首,这一切在我全然不知的情况下发生了,他对你和你母亲的抛弃,他自己一生的堕落,他糟糕透顶的心境,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讲,我的阿米莉亚,要是她从没遇见我,上天会安排让她远离那场夺去她生命的意外事故。
接下来,我还要为弗朗西斯·斯特德的死谴责我自己。
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沉住气,坐在那儿聆听,假装在等着想听接下来所发生的事,尽管我正是他故事中的一员。
要是有第三者在场,我敢肯定他一定会觉察到弗朗西斯·斯特德的故事对我产生的影响。
可弗朗西斯太专注于自己的讲述了,却丝毫没有注意到这些。
〃结婚前我没跟她来过。
〃弗朗西斯对我说。
他看着我,想让我明白他说的〃来过〃是什么意思。
我点点头。
他说你母亲央求他为她保住这个秘密,有两个办法,他和你母亲选择了最体面的办法:他们对家人讲是他使她怀孕的。
接着很快他们便结婚了。
〃结婚后我也没跟她来过。
〃弗朗西斯·斯特德说着,从我身边走开。
几个夜晚之后,他离开红石屋,失踪了。
在报纸上刊登的那篇我写的报告,以及后来在《纽约时报》上写的报道,大部分都是真实的。
很早以前,在弗朗西斯·斯特德向我吐露真情以前,他的确跟皮尔里争吵过,的确要求过我们其余人返回之后他留在北方。
他对爱斯基摩人的兴趣甚至超过了我,非常入迷。
皮尔里不许他留下,他们因此几个月没说话。
我不想暗示皮尔里应对弗朗西斯·斯特德的死负有一定的责任正如我已说过,我自己必须承担责任但我可以告诉你,我再也不会作为一员参加皮尔里率领的任何远征了。
我再也不愿跟这样的人打交道,也不会再提起他。
接下来是18年前在曼哈顿发生的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
你母亲有个家住曼哈顿的表姐,名叫莉莉。
她的母亲跟莉莉的母亲是亲姐妹。
阿米莉亚的母亲过世了,莉莉的母亲死了丈夫,后来再婚。
她们经常通信,并在一封信中决定,在阿米莉亚的婚礼上,莉莉将为她作伴娘,虽然她俩从未谋面,婚礼在圣约翰斯举行。
对阿米莉亚来说,请母亲最亲密的姐妹的女儿作自己的伴娘,是对自己母亲的一种纪念。
莉莉邀请你母亲结婚前去纽约跟她住几周,这样她俩可以相互了解。
她也准备在参加婚礼前先到圣约翰斯住几周。
对你母亲来说,这是离开纽芬兰去外地度假的机会,以前她从未有过,要是等到结婚之后,这种机会也许不会再有,生活就是这样。
她俩参加了为哥伦比亚大学内外科学院的毕业生举行的毕业酒会。
年轻男女喝了很多的酒。
和其他女的一样,你母亲不像男人那样习惯喝酒。
也许以前她最多只喝过一两杯。
我不是参加酒会的客人。
我只有16岁,平日干勤杂工,周日找到什么零活儿就干什么。
办酒会的那对夫妇都是医生,男的是哥伦比亚大学的医学教授,女的是个顺势疗法医师。
每年的这场酒会名声不好,因此不管人手多缺,没有哪个女招待愿意来帮忙,于是他们雇了4个跟我一般年龄的男孩作酒会的帮手。
我们兑酒、送酒、送吃的,收拾丢在一边的盘子和杯子,给其他人腾出地方。
虽然是被雇来帮忙的仆人,但我的身份却不完全是仆人。
其他三个男孩都是医生的儿子,算得上半个客人,对他们来说,来酒会帮忙是进入哥伦比亚大学的一场仪式。
我帮着收租的那家房地产经纪公司是办酒会的那对夫妇开的,另外的人帮着在管理。
偶然有一次这对夫妇去公司走访时我正巧也在。
他们跟我聊起天来。
当我告诉他们我去世的父亲曾经也是医生时,他们对我非常感兴趣。
那个女的是这个国家各科中少有的几个女医师之一,她想知道我父亲是在哪儿〃学的医〃。
我所知道的只是大概在德国我想是汉堡。
我记得当我提起汉堡时那女的脸上的表情。
那是一种既不冷淡,也不屈尊,而是心照不宣的表情。
立刻,她知道了我的家史。
我的双亲是从德国来的移民。
在德国,我父亲原本不是医生,而是〃博士〃,科克博士。
不过,他学了很多医学知识,因此他居住和〃行医〃的那个镇上的人都称他〃医生〃。
他的病人没钱,就把自己农场上种的或养的给他作报酬。
他移民去了纽约州的那座小镇,那镇上的人也一样;也是在那儿,尽管是医生,他自己却死于一种到新大陆来的穷人很容易得的叫做肺炎的疾病,撇下我们后,我们就像其他的移民家庭一样,艰难度日。
(德夫林,我跟你一样,是在没有父亲的情况下长大的。
)我们家从杰维斯港搬到纽约。
等我长大能干活时,我跟三个哥哥一起拼命地干,帮着养家糊口。
我发现,所有这些那个女的都了解,从我的脸上,或许她觉察到了我的一点点羞耻和怨愤。
总之,她邀我去他们的酒会当个跑腿,我欣然接受。
我想当医生,因为我父亲曾经是位医生,但我没向任何人讲。
我不知道给医学生和教授们端酒送三明治何以能把我与那个目标拉近,但我感觉有这个可能。
像往常一样,周六早晨我告诉母亲,说是去曼哈顿的富尔顿市场看有谁愿意雇我干点杂活。
可在曼哈顿消磨了些时间之后,下午5点我去了他们给我的那个地址。
酒会不到一个小时,我们4个男孩中最大的那个就喝醉了。
其他男孩看见没人注意时,每兑好一杯酒便呷一口才送出去。
以前,我从没去过这种场合。
房子拥挤不堪,客人们得把自己的酒杯举到空中,以免玻璃杯被挤碎。
我猜想这是纽约典型的酒会。
食物之多,可供我们一家6口足足吃上一年。
到处都是咬了一口便扔到一边的三明治,还有一盘盘的烟熏鲑鱼,一块块西瓜和切成楔形的柚子。
有些东西像馅饼、鱼子酱、肉冻,我从未见过,或者不知叫什么,应当怎么侍奉。
这些叫不出名字的食物也没人碰,或只吃了一点点。
我想这些食物一定有什么问题。
尽管很饿,我是一口也不会吃的,因为其他三个男孩对食物没兴趣,我想让他们觉得我跟他们没什么两样,天真得没有意识到我的衣服却让我露了馅。
这不是我的世界。
一连几个小时,我在这个在此之前只能瞅一眼的世界里来来去去。
我曾在夜晚沿着街道行走,下班回家抄近路时绕过这样的街区。
我曾站在街对面,隔着巨大的窗户往里看,这是观看这些房子内部的最佳位置,因为站在窗户边的那条人行道上不可能看到窗台以上除枝形吊灯以外的任何东西。
在这些房子里,每个房间都照得灯火通明,但我不敢停下来长时间观望,只瞅一眼那一群群穿着我现在才知道叫晚礼服的男男女女入座用膳,由女仆和男佣服侍着,这些佣人尽管也很招人注意,但相比之下似乎并不存在。
我曾看到年轻的男女坐在椅子里,看着他们的孩子在屋子里跑来跑去。
我们一家6口住在布鲁克林一处名叫威廉斯堡的两间房子里,离东河很近,终日被罩在我们称作〃糖塔〃的阴影中,那是一家炼糖厂,工人干活的时间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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