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第二十七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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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第二十七辑)- 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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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迷路了……女孩,我爱你。”

    这是明在我电话录音里最后的留言。那时我刚下班到家,手里拿着外套怔怔地
站了好一会儿。天已经黑了,我甩甩头,打开灯。

    当作一切没有发生过,不需要很久,一转眼,什么暧昧的感觉也就淡了,散了,
如璀璨的烟花。

    不是没有想过回头,夜里从恶梦中惊醒,床很大,黎明很远,不由痛哭失声。
还是没有回头,最痛的时候都过去了,总怕不值。

    因为睡不好,泪腺又太过发达,眼睛下面爬出细纹。做脸的时候小姐问我要不
要试试加做眼睛全套保养。我知道根源所在,一时不知道要治标还是治本。

    有首英文老歌,每次在收音机里听到总是感动不已,歌手反复一句歌词“我浪
费了所有这些年,我浪费了所有这些年……”如泣如诉。那天回家路上又听到,鼻
子酸得要掉下来,那就是我。

    年轻的时候潇洒,常说,时间是用来杀的。而现在,就算不回头,也已经是百
年身了。这么消沉,自己都不相信,原来这次的投入是如此之多。

    认识明的时候,我刚写完一个关于我和明的爱情故事。当明走近我,我叹了口
气。为什么非要我证明我爱明不是叶公好龙?而我最痛恨就是证明。证明,解释,
我说是这样,你不信,我再说,你还是不信……象我后来夜里的恶梦,惊醒的时候
精疲力竭。所以我向来拒绝解释拒绝证明,哪怕有女人指着我的鼻子骂我是狐狸精。
有什么好说,你觉得我是就是好了。

    当时我其实非常想退缩,看着明,看着我创造的男主角真的走过来,我想无赖
地说,我其实是叶公,其实我不相信爱情。

    明没有给我压力,只在一边微笑着看我。我说,如果我一辈子没有机会认识你,
也许会遗憾……可是认识了,还是遗憾,没有了神秘感……我知道我很难弄……我
语无伦次,明仍然在那里微笑,象认识了我很久很久。

    明说话的时候总看住我的眼睛。我低下头,居然脸红,多年未有的经历了。然
后明对我笑,我突然忘记要说什么,忘记要去哪里。恍忽之间,我只有说,下雨了,
我们走吧。是的,雨点已经落下来,我还能够说什么。

    那是在西雅图百老汇街上的一间小酒馆。四面墙上都是抽象画,一些面目扭曲
的人类。桌子上放着盛开的百合,那一季西雅图满街都是各色盛开的百合,在各种
各样的容器里妖冶。还有雨,停一会儿,又落下来,山顶的云久久都不散,满目都
是清爽的绿色。这些画面后来在我的记忆里定格,挥之不去。明说喜欢那些小酒馆
的调调,喜欢百合开得这样妖冶,喜欢被水气浸透的绿色……

    七月里我带父母去华盛顿,赶上美国独立节。夜里我们在那些著名的樱树下看
烟花。第一次那么近地感受烟花的璀璨,足足半个小时,我们在烟花雨下。回到旅
馆我给明打电话说,烟花那么耀眼,转眼也就散了,淡了,无声无息了。

    明说,曾在一本小说里看到一句话,说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我问那句话怎么
说。明说,幸福的时候,我总是感觉无常。

    “幸福的时候,我总是感觉无常。”后来知道那是朱天文《荒人手记》里的一
句,反复重复,看完那本书的最后一页时,我想到明,想到那夜的烟花。

    情人节的时候,明送来一打玫瑰,十二种不同的颜色。花刚送到,明的电话就
到。明说,喜欢那些玫瑰吗?不等我回答,他就说,花店的小姐介绍说那叫“Tw
elve11Shades11of11Love”。我哦了一声,眼泪就流了下来。

    我知道也许这一生都不会再有人对我做这么浪漫的事了。明是唯一。有时候我
都觉得明的浪漫不可救药。偶尔会在桌上看到他留下的情书,最夸张一次是写在餐
馆用的纸巾上面。明喜欢用钢笔,墨水在纸巾上化开一点点,龙飞凤舞满页的缠绵,
可以让我回味好久的甜蜜。

    最后的那一段日子里,我和明常去街角的咖啡店。两个人坐着看各自手上的书。
偶尔抬起眼睛,咖啡的热气在两个人中间,没有声音。街上的车流透过雾气重重的
落地玻璃,也看不清楚。我说,要是能过得了明年圣诞,我们可能会有将来。明目
光凝重,转头望向窗外未知的一点。后来总是想,也许当时应该问明,你看到了什
么。

    后来就下起了雪,是个不太冷的冬天,可是还是下雪了。明的皮夹克上的雪片
久久不化,我伸手去掸,一手的冰冷,雪在手里化成水。明握住我的手说,傻女孩,
不冷吗?我就哭了,他总是叫我女孩。曾经在一个夏天的夜里,我问他是不是要一
直叫我女孩,他说是的。我说,老了呢?他说,老了以后,女儿也许会抗议,可是
我会对女儿说,妈妈永远是我的女孩。

    明是感性的男人,所以今天我遇到感性的男人总是侧目。心里惘惘会想到明,
明的感性到后来让我不胜负荷,太沉重,压在心上,几乎要窒息。是感性不属于男
人,还是什么。明说,女孩其实你不是个浪漫的人。我楞在那里,望着露台外面伸
手可及的粉色合欢,合欢的花丝丝球球开了一树,花瓣从花芯向外由白转粉。我不
知道要如何解释,我是浪漫的人,可是在明这样浪漫都融化在血液里的人面前,我
无法浪漫;我不是浪漫的人,我的浪漫只是在我一篇又一篇不知所云的小说里面存
活,离开了小说就如离开了树的合欢花,转眼就失去了颜色。

    我什么也没有说,拿过明手里抽了一半的烟,吸一口。我想我不用说什么明都
会明白的。明走的时候,坐在床沿,抱着我,把头埋在我的胸前,没有说什么,我
想我也明白了。后来有一点后悔,后悔当时没有好好抱一抱明。那时也许是我们最
靠近的时候,心和心之间没有距离。

    初中的时候,曾经暗恋一个高中的男生,文文怂恿我追。我说,一件时装挂在
橱窗里,看看非常漂亮,可是真要买来穿在身上不一定会合适好看。

    我找了许多说服自己的理由,来解释我和明是注定要分开的。渐渐自己也相信
了,我和明还是分开的好。是的,还是分开的好,要不我如何一辈子消受明的浪漫。

    明说他迷路了,明说他爱我。明会找到他的出路,明也会遇到另一个女孩让他
施展浪漫,我想,璀璨的东西总是短暂,幸福的时候,我总是感觉无常。

                                 〔完〕



                                魔法时代

                                 叶向阳

                                    1
  必须告诉你,我是一个不法分子。
  如果你是个爱训饬人的家伙,那就请你别走进我的文字中来;如果你是位警察,
那我就会躲进专门用来对付你的谎言中。我讨厌别人对我指手划脚,我更讨厌那些
警衔像从嘴里掉下来的饭粒一样的警察。我是个自由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者,我信
奉的真理就是我行我素,我对法律没有任何可以产生共鸣的感觉。法律是什么?法律
是用来约束那些在街道上不敢过斑马线的人的,而我不是这种人,也不会去做这种
人。我是个不法分子,时代造就的不法分子。我告诉你,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什么公
道可言了,这是个水流高山、云走河床的时代。一句话,这是个魔法时代。
  三年前,林圣君就对我这么说过:这是个魔法时代,如果你非常本份、循规蹈
矩,那你就会看到弱肉强食的成语从紧闭的词典中走向现实,等你被强者吃掉的那
一刻,你就会发现自己与一块肯德鸡没有什么两样。
  你不要以为我和林圣君都没什么文化,老实说,在这个世界上,什么样的文凭
才能畅通无阻呢?如果你认为是博士、硕士和学士,那你就错了。在这个世界上,只
要你有个高中文凭,并且具有什么都不在话下的信心和厚颜无耻的胆量,那你就上
天有梯、入地有门,无往而不胜了。
  我和林圣君就是这种人。别看我和林圣君都只是高中毕业,但我和他培养了成
千上万的博士、硕士和学士。不信?不信你就到我和林圣君一起开办的公司来看一看。
  我和林圣君所办的公司,是个人文百货公司,我们这个公司,在称谓上像温度
计一样,随着社会温度和对象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没有一个固定的名称。我
觉得这种指导思想非常符合这个社会的时代潮流,现在,在提倡信息高速公路的同
时,也在提倡信息百货公司,金融界现在也在提倡金融百货公司,我们的人文百货
公司可以说是在现在这个魔法时代的潮流中应运而生的。
  但我和林圣君今天走进公司,却有了点情况。
  贾可可和刘玉芬都对我说:我们的公司又得赶快迁址!
  贾可可和刘玉芬分别是公司办公室的主任和副主任。她们俩个都长得不俗,当
然,她们俩个与我和林圣君一样,都是对社会充满报复心理的人。贾可可原是华夏
证券交易所的一名职员,由于她拒绝与交易所的经理上床,而被经理栽赃成了贪污
分子,并被莫名其妙地坐了一年的牢。贾可可发誓要报复他,但直到现在,她都没
有找到报复的机会。贾可可的确长得很艳,只要你是个男人,我敢肯定,一看贾可
可你就想与她上床,她是那种性感很强的女人。领悟过其间个中滋味。
  刘玉芬还提醒我说:越快越好!
  刘玉芬也坐过牢,但与贾可可相比,她的牢坐得并不冤枉。刘玉芬原是一家银
行的职员,她实实在在地贪污过十万块钱。在我和刘玉芬相识的时候,我问她是不
是贪污过十万块钱。她对我说:“是的,不过是十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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