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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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 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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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般的大军大面积地侵占着生长着大豆高粱的土地时,农耕文化就像一位卑微的弃妇退缩到人们的视线后面,建立在农耕文化秩序上的一切伦理道德观念逐渐在人们的心目中变得无足轻重,人们迫切需要为攻陷后的行动找到观念的依据,于是不约而同地找到了草原文化。这也许是这些年来为什么草原上的生物如此引起人们兴趣的文化背景。人们或者把狼奉为当今社会的图腾,或者视藏獒为最忠实的伙伴,或者从狐狸身上看到文明的危机。人们在注目草原文化时首先想到的是那些在草原上的动物,正是这些动物的野性和放纵更典型地象征了草原文化的自然法则。先有2004年的《狼图腾》,后有2005年的《藏獒》。难道是人们真要退回到动物时代,奉动物为楷模,惟有这样才能拯救问题丛生的人类社会? 
  我不知道今天的社会如果真的按狼的生存原则重新组织,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也不知道是不是很多人都期待着实施狼的法典,但《狼图腾》这本书倒的确是卖得红火。不仅在中国火,还在国外火。据新闻报道,《狼图腾》的国外版税就卖了一个令人咋舌的好价钱。狗是人类文明的产物。现在我们都知道,狗是从狼演变而来的,没有人类文明,狗们大概仍旧只会在黑夜的荒原上嗥叫。从这个角度说,从狼到狗是一道文明的履痕。既然如此,我们在狗年来临之际的确可以多一些对狗的怀想,但最能咬合住这道履痕的怀想,不是那些憨态可掬的卡通玩具,而是一本长篇小说——杨志军在狗年尚未到来时写就的《藏獒》。 
  《藏獒》自然可以归入到动物小说系列,一群剽悍不羁、威风凛凛的藏獒是小说的主角。我们惊异于这些动物生灵的勇猛表现,也会被它们的深沉情感所打动。一部小说带给我们这些阅读的愉悦已经足矣,何况小说还挟着大量鲜为人知的关于藏獒的知识,这些知识在这个时候传达给我们有着特别的意义。今天,人类与狗的关系看似越来越亲密,在欲望之河横流的城市,人们相互之间缺少了沟通和理解,弥漫着冷漠和孤独的情绪,于是只有与那些不谙世事的宠物狗们相依为伴。既然如此,我们更应该了解什么是狗的精神。真正的狗精神是从那些在公寓楼前草地上跑着碎步、嬉戏翻滚的宠物狗身上了解不到的。当你读了《藏獒》,看到獒头冈日森格为了保护主人如何机智勇敢地与众多藏獒周旋,看到大黑獒那日在大雪灾中如何用自己的奶汁救活了被困在帐篷里的尼玛爷爷一家四口人,看到白狮子嘎保森格在失败后为了自己的尊严而跳崖自杀,你就会发现,藏獒身上所表现出的狗性在很大程度上是与人性相通的。 
  一般说来,动物小说虽然写的是动物,但最终写的还是人。《藏獒》同样如此,作者是将自己对人性的美好愿望寄寓在一群藏獒身上,因此小说中的藏獒都是人化的藏獒。小说必然写到藏獒与人的关系。藏獒是在与人的交往中才被人化的,通过藏獒与人的对比和映衬式的描写,作者也表达出自己的批判性:人们在复杂的社会交际中把人性中很多美好的东西都丢弃了。在小说中有一个最重要的人物形象,那就是“父亲”,父亲是作者笔下的一个英雄,父亲与众多英雄式的藏獒一起共同完成了一支“英雄交响曲”。毫无疑问,父亲才是这支英雄交响曲中的主旋律,他像是人类文明的化身,他真正懂得藏獒的内心。在他的感化和启迪下,互为仇敌的藏獒才会由恨转为爱。这就是一种文化的力量。但作者赋予了父亲更大的文化使命,他在草原上开办学校,以教育启迪人性,净化人性,使人们从仇恨和对抗中解放出来。他的教育不包括一点,让人们真正认识藏獒,从藏獒身上学习到被人们逐渐淡忘的可贵精神。 
  但另一方面,狗是从狼变异过来的,狗与狼的联系我们在藏獒身上看得更为真切。就像小说中所写的,父亲来到西部草原,见到第一只藏獒时,他以为是见到了狼。这是因为藏獒虽然成为文明的产物,但它仍然生活在草原上,仍保留着最原初的生存习性,所以它与狼的血缘印记非常清晰。进一步探究的话,也许可以说,狼的血缘印记主要是留在藏獒的体型外表和生活习性上,而人类文明则熔铸在藏獒的血液和灵魂里。藏獒据说是世界公认的最古老、最稀有的犬种,其特征是“体大如驴,奔驰如虎,吼声如狮,仪表堂堂”。藏民将藏獒视为他们的护卫犬和保护神。一种动物,不仅能够与人类朝夕相处,而且被人类尊为保护神,这只能是文明之光照耀的结果。根据科学家的研究,从狼到狗的演变花了一万四千多年的时间,在这样一个漫长的时间里,文明一点点剥蚀掉狼身上的野蛮性和自私性,又一点点地呵护和培育着狼身上的可贵品性。藏獒最为人所称道的是它的忠诚和英武,而这些品性显然是与狼的群居性和等级性分不开的。从狼到狗也是自然选择的结果。美国的生物进化学家罗伯特?韦恩告诉我们:早期的人类并不是有意识地把狗当做可以驯养的对象,更可能发生的情景是狗的祖先为了自己的目的与人类纠缠在一起,同时以某种方法说服了人类不向它们丢石块或把它们当做食物。现代社会中为人类所称道的狗的保护与救生本领不过是它们原始本能的显露,而屡屡发生的狗攻击人类的事件更显示出它们恃强凌弱的固有本性。因此可以说,从狼到狗的演变,是文明与自然携手导演的一场历史剧,是文明与自然互动下给人类的一份馈赠。可是藏獒始终生活在草原。人类把自己关进城市以后,也就把真正的狗性遗落在草原上,而跟随着人类进入城市的狗也就跟着人一起异化,于是我们今天谈起狗,首先想到的是奴性这样的字眼。但这说到底并不是狗的堕落,而是人的堕落。 
  人类从草原迁入城市,这是文明的一种进步,但从人类开始分享文明的盛宴时,也就开始了自身的堕落。人们头上的道德光环逐渐消失,而欲望越来越主宰一切。这时候,人们的精神世界可以说又回到了人类最原始的草原时期,处在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的焦虑和恐惧之中。正是在这种处境下,有人呼唤起狼的图腾。也许对每一个体来说,使自己成为一只狼,会夺得更多的食物。但几万年过去了,狼始终是狼,并没有走出草原半步。因此我以为对狼的呼唤绝不是明智的选择。纵然我们今天的精神世界回到了最原始的草原时期,我们想到的也不应该是狼而应该是曾经与人类相依相伴的狗,是真正代表狗性的藏獒。当年,正是人类与狗的相互忠诚,才能共同走过草原的黑暗时期,最终把辽阔的草原都变成了人类文明的牧场。想当年,水肥草美、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大草原曾是人类的精神家园,今天,我们关在水泥铸就的城市里尔虞我诈,却任草原一点点被沙漠吞噬。这不应该是文明的进步,而是文明的悲哀。我们由此失去了许多宝贵的东西,包括与人类最亲密的伙伴,比如狗,以及维系这种亲密伙伴关系的道德精神。从这个角度说,理一理从狼到狗的文明履痕,决不是一桩生物考古学的工作。杨志军说得好:“我们需要在藏獒的陪伴下从容不迫地生活,而不需要在一个狼视眈眈的环境里提心吊胆地度日。”这大概可以说是他写作《藏獒》的初衷,也未尝不是《藏獒》在当代的文化意义。 
  草原上的动物当然不止是狼和藏獒,还有骏马,还有牛羊,曾经有一段时间,骏马就成了草原的英雄、草原的代言人。“骏马奔驰在辽阔的草原”,那是多么豪迈的气势。不过,现在看起来草原已经不再属于骏马了。人们决不会想着写一部骏马的小说,倒宁可让狐狸成为草原的救星。郭雪波最新的一部小说《银狐》就基本上是这么一个主题。听说《银狐》在书店卖得也很好,看来人们同样认可这样的观点。当然从史书记载看,远古时代也曾有过狐图腾,但真要追根溯源的话,狐图腾不属于草原文化,而应该属于农耕文化。《山海经》中有狐的记载。据学者考证,大禹时代活动在今河南西南部一带的涂山氏就是崇拜狐图腾的。在《银狐》中,作者借狐狸在草原上遭到物种毁灭性的杀戮,来批判人类对待大自然的野蛮态度。这种敬畏大自然的精神应该受到尊敬,不过他在小说结尾为人类设置的去向实在有些不可思议。作者在小说的最后为我们描绘出一幅理想的图景:在荒原上,经过一番拼搏纠缠,始终与狐狸为敌的老铁子,神志不清的珊梅,还有白尔泰和银狐,终于发现相互之间谁也离不了谁,他们找到了前辈留下的粮食,也找到了前辈的精神教义。在银狐“呜呜”的呼唤声中,珊梅、白尔泰,最终还有老铁子,纷纷放弃了回村子的念头,转身朝着银狐的方向,朝着荒野的深处走去,“人和兽都融入大漠,融入那大自然……”当我读到这样的结尾时确实有些惊愕,尽管人类对待大自然的态度需要深刻地反省,但是否就一定要走到放弃文明,回归野兽的环境中去的地步呢? 
  不过怎么说,作家们如此热衷于到草原上去寻找动物英雄,而这些动物英雄又能引起社会的好感,它反映出当今时代的一种文化焦虑。我以为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社会大转型的时代,变动中的社会需要重构时代的精神,那么到哪里去寻找适合新的时代精神的元素。大家都在寻找。人们不约而同地找到了草原。既然这样,我们就应该很好地认识草原精神。在中国的文化谱系中,草原文化本来就是一个重要的元素构成,但过去我们也许忽略了草原文化对中国文化传统的建设性作用。从这个角度说,我倒不看重以上那些借动物托草原之魂的作品,而是看重那些正面写草原历史的作品。最近值得一读的就有冉平的《蒙古往事》和李兴叶的《帝国的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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