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80-血色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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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0-血色黄昏-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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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也不生气。真没想到我在学校苦苦练的摔跤技术,来内蒙古牧区后大显身手。    
    牧民虽喜欢摔跤,可大多数没技术,靠笨力气。青年牧民小桑杰闻讯也来与我摔跤,他很聪明,会攒半导体,个子挺高,红光满面,身强力壮。我把他给摔倒时,他用蹩脚的汉语,呀呀地叹息,没想到北京知识青年这么厉害!    
    最后本队最壮的大古勒格按奈不住,要跟我摔。这大古勒格是个典型蒙古汉子,45岁左右,身材魁梧,有一米八多的个儿,手指头特粗,像胡萝卜一样,体重200斤以上。头一跤,大古勒格很轻易地把我扳倒,什么技术没有,就靠力气。第二跤,不跟他玩儿蒙古式,用跪腿得和,套住其小腿,赢得干脆。感谢物理定律,使我能把这么魁梧的壮汉像电线杆子般地攫倒。他沉重的身躯倒下自然要比一般人摔倒要疼得多,震撼得多。他马上就服气了,再也不跟我摔。    
    等于一比一摔平。    
    其他牧民目瞪口呆。    
    老蒙吃奶吃肉,力气大,但常年骑马,腿部力量相对比较单薄。而且特别不灵活,可能从没有做过体操。我后来跟其他牧民摔,很少输,发现他们大都有这缺陷。    
    英古斯一点不闲着,吃饱了就和我玩儿,一会儿扑咬我脚趾头,一会儿叼着我帽子乱甩,一会儿又张牙舞爪地跟我的手搏斗,喉咙里发出兽性的呼噜声。它跑得贼快,咬架特厉害,多大的狗也让它给咬得惨叫不已。    
    当它前腿直立,雄武地坐在后腿上时,很像杰克·伦敦《荒野的呼唤》中的那条狗。它很懂事,从不随地大小便,门如果打不开,就用爪子抓,低声呜咽。    
    它常常卧在我的脚旁,用它那湿润润的小舌头认真地添我的脏脚趾头,直至添得干干净净为止。当我把脸贴在它毛绒绒的小脑瓜时,不由自主地涌出了一种父性般的感情。这是一条小生命,一个活泼泼的小肉蛋啊! 平常我吃什么,它就吃什么,还到场部给它买江米条。晚上睡觉时,它会很温柔地用娇嫩的舌头舔舔我耳朵,怪痒痒的。    
    但这狗也有毛病,如牙齿上有片片黑斑,毛不亮,最要命的是见了谁都摇尾巴。    
      到蒙古包串去,看见一群狗冲向我,它马上以一挡百的气概迎上去,与对方撕杀,被咬得嗷嗷哀叫,也不逃跑。但它若见了来包串门的生人却总一副媚态,使劲摇尾巴,这可能是流浪生活落下的毛病。    
    


第一部分英古斯的风波(2)

    我决心改一改它这毛病。牧区阶级斗争复杂,它对人得厉害一点。记得好像是屠格涅夫的一篇短篇小说中写了一老太太给儿子报仇的故事:做一个假人,在脖子上围了一圈香肠,训练狗咬。我也如法炮制:用破衣服做了一假人,上衣是绿军棉袄(一袖子被烧焦),下衣是件旧蓝棉裤,头戴一蓝帽子。面部是白布,腰里系着皮带。我把一块骨头放到假人腰部,训练狗扑咬。没想到这狗怎么也不咬,累得我满头大汗,又打又哄,也无济于事。它对那块放在人腰部的骨头敬若神明,连贡哥勒黄狗的十分之一凶劲都没有。    
    我见它不听话,就用铁链子把它拴在蒙古包里饿,饿得它一个劲哀叫,声音凄惨。饿了两天后再让它咬假人身上的骨头,它依旧不咬,我喝斥它、踢它,那绿色的眼珠马上闪出凶光,从喉咙深处冒出了发怒的呼噜呼噜声。    
    我不理它,它就在原地打转转,拉着铁链哗啦啦响,并不住哀叫,声音越来越大。结果招来了附近牧民小孩的注意,纷纷跑来趴在门上的玻璃处窥视。我做一个假人的事让他们大吃一惊,马上就传了出去,有些好奇的牧民甚至从很远的地方骑着马来观看。    
    草原空旷寂寞,一点小事都是当地老大老大的新闻。    
    见谁都摇尾巴的狗不是好狗,我训练了半天,它也没有进步,只好暂告一段。它自幼遭受遗弃,无家可归,靠人施舍为生,养成了老好人的毛病。对此不能着急,只能慢慢纠正。    
    以后,我继续把英古斯关在蒙古包里,让它少见人,增其凶猛。    
      这天我带着望远镜,骑上小青马去串包,英古斯也高兴地陪我同去。可能憋得太厉害了,它在大草原上四处野跑,不紧紧跟着我,使劲叫也不理,越跑越远,不久就没了影。我懊丧地叹息:“流浪的狗就是不忠实!” 颇感失落。但不知何时,那狗又从草地里冒了出来,让我一下子转忧为喜。    
    路过一蒙古包时,离包老远,就冲过来3条狗,围着我的马又跳又咬。英古斯夹着尾巴,躲在马旁边。它看准时机,突然闪电般扑向一条单崩儿的狗,把它咬得连连尖叫。接着又对另一条狗发起了进攻…… 它个子虽不大,却擅长与同类撕咬。要比掐架的话它能威镇全7连。    
    正在这时,我发现自己的望远镜丢了,是初中朋友谢保国送的,很有纪念意义。肯定是我骑马拔蹦子时,一起一伏,从书包里颠了出来,赶忙折回寻找。    
    到处都是平坦坦的草原,用套马杆划着地,来回找了半天也没找着。    
    突然,一牧民走了过来,定睛一看是道尔吉。他用生硬的汉话问:“这狗西(是)你的?”    
    “是啊!”    
    “这狗坏坏地干活,要打死地!” 他板着面孔。    
    “为什么?”    
    “羊羔地咬死,必须地打死。”道尔吉似乎忘了我曾去过他的蒙古包,看他满脸热泪唱嚎歌。好一本正经!牧民怎么这样呀? 说变脸就变脸,反复无常。    
    “怎么回事? 有话好好说。”    
    “咬死羊羔地狗,打死地,没啥可说地!”他的嘴咧了咧,一股口水射进了地上的一个耗子洞里。    
    我强忍着怒火问:“咬死哪儿的羊羔了?”    
    “我地羊群地,好多好多地,这狗得打死地!”    
    他满是疙瘩的大黑脸十分严肃,又瘪又歪的狮子鼻不友好地皱着。难怪人们都说他人缘不好,翻脸不认人。    
    我火了,冷冷地望着他:“不行!”把腿一夹,小青马跑了起来,英古斯若无其事地在前头带路。    
    他狠狠地向地上的一个马粪蛋“滋”了口唾沫,嚷道:“就得打死,一定地打死!”    
    我扭头向他挥挥拳头,骂了句:“打你妈的蛋!”    
    身后,传来暴怒的大吼:“打死地!一定地打死!”    
    丢了望远镜,正焦急万分,又碰见这丧门星,好倒霉!也没心思再去串包,返回住地。    
    到家的第一件事是把棍子准备好。    
    第二天,7连的贫协主席,临时负责人巴图骑马到我住处,说我的狗咬死14只羊羔,按草原的规矩,凡咬死羊羔的狗就得打死。    
    “可我一个人单独生活,需要条狗啊。”    
    “这儿马上就要改成兵团了,知青全要集中起来。你用不着狗了。”    
    “羊羔已死,打死狗解决什么问题呢? 还不如赔钱,死多少,赔多少。”    
    “咬死羊的狗就是狼,下次还要咬,一定得处理掉,这是草原流传了多年的规矩。”巴图态度倒是挺客气。    
    “好,我考虑考虑。” 心里很不情愿。    
    英古斯似乎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寸步不离地跟着我。天晓得一眨眼它怎么就咬死了14只羊羔。也够混的,不咬假人身上的骨头,却咬羊羔!    
    道尔吉那么蛮横,打死英古斯岂不使他更趾高气扬? 而且小英古斯在饥寒交迫中投奔到我门下,天天冒着凛寒为我站岗放哨,怎忍心杀之?    
    于是到知青中寻找同情。    
    金刚在我们4人当中最小,他喜欢音乐,心地善良。初到草原,目睹牛群为死去的同伴哭泣,曾感动得流下泪,以后真的再也不吃牛肉。尽管我俩曾为英古斯打过架,他不理我了,可已经过去好长时间,现在我有困难,想他不会记仇,可能会站在我和英古斯一边。


第一部分英古斯的风波(3)

    听完我叙述后,金刚为难地说:“牧区确实有这个规矩,无论谁的狗都不例外!唉,谁让你碰上了道尔吉的? 这老倔头出名的倔。其实我对他也没好感,特小气,去他的蒙古包,茶里连炒米都不放。”    
    我一言未发,扭身就走了,很后悔找这小子。他太胆小,只敢骑最老实的马,打了不走的肉疙蛋,见了牛群躲得远远,生怕给自己肚皮戳个眼儿。    
    我又去找刘英红,希望能得到她的支持。她也是自己从北京跑来的,人好像还不错。    
    进了阿勒华的蒙古包,刘英红笑眯眯地和我打招呼。她穿着油污污的蒙古袍; 脸变黑了,头发也不那么整齐。你从她身边经过,闻到的是一股地地道道的老羊皮味儿。    
    阿勒华的老婆见我又黑又脏,忍不住地笑了。刘英红也奇怪地问:“现在大多数牧民天天都刷牙洗脸,你怎么比牧民还不讲卫生呀?”    
    我笑笑:“省时间。每天节约半小时洗漱,一个月30天就节约15个小时。”    
    她笑着说:“谬论。嘿,是你把大古勒格摔倒了吗?”    
    我自豪地点了点头。    
    她惊奇道:“牧民们常常议论起你,说你力气大,一手能举起大车轱辘,还说你摔跤特厉害,把西乌旗冠军都摔倒了。”    
    我听了心里甜滋滋的,舒服极了:“他们还说什么?”    
    刘英红苦笑着说:“还说你特别孬种。”    
    我无限感叹。来牧区后,被狗咬一口,被人打躺下,还把我说得一塌糊涂。他妈的!内蒙古草原怎么这样呀?我就势讲了道尔吉要打死英古斯的事,请她评评理。    
    没想到她听完后,毫不踌躇说:“狗就是应该打死嘛,这是草原的规矩。”    
    可惜啊,刘英红这么老实巴交的人也不让我的英古斯活。整天帮阿勒华的女人干这干那,放老弱畜,为什么对我的英古斯却如此绝情?    
    ……    
    回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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