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5-菊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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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5-菊与刀-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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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如此。    
    当人们提到“行仁义”的时候,还有另外一种隐含的意思就是“作法律规定范围以外的事情”,这种行为经常被流氓地痞们视为美德。比如在德川时代,武士们是佩带双刀的,显得十分威武。而那些无赖则只佩单刀,他们所谓的“行仁义”就是干些杀人越货的勾当。如果一个犯了事的歹徒要求窝藏在另一个帮派里,那这个帮派为了避免这个歹徒的同伙将来寻衅报复,只有把他藏起来,这种作法就是地痞流氓们通常所理解的“行仁义”。现代社会中,“行仁义”更不是什么好词,人们只有在谈及如何惩罚那些不良行为时才会使用这个词。正像日本媒体所披露的那样:“现在,在日本国内,地下劳工到处‘行仁义’的作法仍十分猖獗,对此,我们必须严加惩处。警方也应加强对此类不法行为的取缔力度。”毫无疑义,这里的“行仁义”当然和那些被流氓地痞们称为荣誉的“强抢明偷”活动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现代日本中,经常会有一些小包工头会像上世纪末到本世纪初美国码头上的意大利籍工头padrone那样,自己私下和一些不熟练的工人订立非法劳动契约,自己承包一些工程,然后以非常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获得高额的利润。这些在日本也被称作“行仁义”。中国的“仁”的概念在这里已经完全走样了。②日本人就是这样大肆地篡改、贬抑了中国价值观、道德观的核心内容,同时又没有其他新的内容能够使“忠”、“孝”两种“义务”变成有条件的,因而孝道在日本就成了无条件地必须履行的义务,即使是父母的恶行也要无条件的宽恕。只有当对父母的“孝”与对天皇的“忠”发生冲突时,人们才可以以“忠”为重,放弃尽“孝”的义务。此外,无论父母是否值得子女尊敬,也无论父母是否破坏儿女的幸福,尽“孝”对子女们来讲都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    
    日本近代的电影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在农村大灾荒时,有些父母为了一家大小的性命,往往会将自己的女儿卖去妓院挣点钱。一位乡村教师为了挽救自己的学生,就向村人借了一笔钱,想把自己的学生赎出来。没想到这笔钱还没被派上用场,就被这位乡村教师的母亲挪用了。其实,这位老师的母亲并不穷,她自己经营着一个规模不小的餐馆。这位老师知道钱是自己的母亲偷的后,出于“孝道”,只能自己来背这个黑锅。他的妻子不久发现了真相,于是写了一封遗书,说钱是自己拿的,然后自己怀抱不满周岁的小孩投河自尽了。事情最后被传开了,但这位母亲在这场悲剧中究竟应负多大责任,对此,人们仍是众说纷纭。事后,那位教师尽完孝后,只身前往北海道去磨炼自己的人格,以求在今后类似的考验中能够更加坚强地应付。当然,这位老师是一位真正的英雄。但在美国人看来,应该为整个悲剧负全权责任的是那个偷钱的母亲。然而,我的那位日本朋友却强烈反对我这种美国式判断。他说,孝道常常会与其他道德观发生矛盾和冲突。如果片中的主人公足够聪明的话,他能找到一条既能“尽孝”又能“无损于自己尊严”的折中的办法。但是,如果那位教师为了保全自己而谴责母亲,哪怕只是在心里谴责,这在日本的道德观中也是不能容忍的。    
    不论是小说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青年人在完婚后都必须严格履行“尽孝”的义务。除了少数特别现代的家庭之外,在日本社会中,人们仍然认为由父母通过媒人来为儿子选择结婚对象是理所当然的。在这件事上是家里说了算,而不能由儿子自己来做主。这其中的原因不仅是涉及门当户对问题,更主要是因为那媳妇也将被载入家谱,为他们这个家族传递香火。一般的惯例是媒人安排一次非正式的见面,双方的家长也都参加,但男方和女方在初次的见面中并不相互交谈。有的父母是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通过婚姻与名门望族拉上关系,虽然这种婚姻往往意味着男方要付出巨大的花费;也有的父母就是希望给自己的儿子挑一个人品好的姑娘。主要是稍有孝心的儿子都会遵从父母的意见的。特别是长子,以后是要和父母在一起生活的,因而对家长们来说挑选儿媳妇非常重要。众所周知,婆媳关系一向都是不好处的。婆婆总是爱挑媳妇的毛病。纵然是儿子、媳妇非常恩爱,相处非常融洽,只要婆婆不愿意,就可以把媳妇赶出家们,解除儿子和她的婚姻关系。在日本的小说和个人自传中,很多都描写了作他人妻子的艰难,而且也对丈夫的痛苦作了充分的描述。当然,丈夫是为了“尽孝”而迫不得已地解除与妻子的婚姻关系的。    
    


第四部分第32节:回报万分之一的恩情(3)

    一位现住在美国的比较“现代”(Modern)日本妇女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她自己的亲身经历。她在东京时曾收留过一个被婆婆赶出来的年轻孕妇。这个妇女由于得罪了婆婆,被迫与自己深爱的丈夫离别。当时,她身患疾病,心力交瘁,却从未说过自己丈夫半个“不”字。渐渐的,她把全部期望都倾注到了自己即将出生的婴儿身上。可谁知孩子刚一出生,婆婆就带着自己唯命是从的儿子来要小孩。当然,按常理说这小孩是应该属于男方家的,婆婆也有权利把孩子带走。可哪知婆婆把小孩一带走后就立即送进了孤儿院。    
    上述的这些例子涉及到了孝道,也都提到了子女们是如何来偿还父母的“养育之恩”的。而在美国,这些都会被看作是外界对个人追求幸福权利的干扰。日本人之所以不把这看作是外界对他们生活的干扰,这主要是因为他们打心底认为自己是欠父母“恩情”的。就如同美国的故事中都是描写一个特别正直诚实的人是在付出了多大的努力之后才还清欠债一样,上面的这些例子实际反映了日本人将什么视为美德;反映了日本人是如何在证明自己的意志力足够坚强,以致可以承受任何磨难赢回自己的尊严。然而,无论这种磨难表面上显得是如何的崇高,其结果都是令人非常愤懑的。一个值得人们注意的现象就是:在缅甸,当人们谈到“最令人憎恨的事物”时,人们的答案是“火灾、洪水、小偷、官吏和坏人”;而在日本,人们的答案却是:“地震、打雷、老人(如一家之长和父亲等)”。    
    与中国所说的孝道不一样,日本人在“尽孝”时,不会追溯到几个世纪以前的祖先,也不会后推到同一祖先衍生的庞大宗族。日本人概念中的祖先只包括当代的前辈先人。每年日本人都会对祖坟墓碑上的文字更新一遍,以便确认死者的身份。当后人无法记得先人的具体情况时,他也就不再是后辈“尽忠”的对象了,家里佛龛上也不会有他们的灵位了。日本重视的那些“尽孝”的对象只限于那些在脑海中还记忆犹新的先人。他们很注重现在。许多评论家都曾坦言:和中国人比起来,日本人缺乏思辨的能力和抽象思维的能力,日本人的孝道观恰好印证了这种论点。然而,他们这种观点最重要的现实意义就在于它把“孝尽”的义务仅限于活着的人之间。    
    不论在中国或日本,“尽孝”不仅仅指对父母和先人的服从和尊敬。在照顾子女这个问题上,西方人认为这主要源于母亲的本能和父亲先天的责任感,而东方人则认为这是在给祖先“尽孝”。日本人对这一点深信不疑,他们认为:对祖先“尽孝”的最好办法就是像父母照顾自己一样精心地照顾自己的儿女。日语中没有特指“父亲对子女的义务”的专门词汇,因而这类义务全都包括在后辈对父母及对祖父母的“尽孝”范围之内。“尽孝”给一家之长规定了很多义务:如抚养子女;让儿子或弟弟接受教育;管理财产;保护那些需要保护的亲戚及其他无数类似的责任。在日本,家庭的制度化导致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种种规定,严格限制了对其“尽孝”的人数。按照日本的这种规定,儿子死后,要由父母来抚养儿子的遗孀和子女。同样,万一女儿丧夫,父母们也要收养自己的女儿及其子女。但是,是否要收养丧偶的外甥女或侄女就不在“尽孝”的义务之内了。如果收养,那也完全是在履行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义务。让自己的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和精心的照料是在履行自己“尽孝”的义务,而若想抚养、教育自己的侄甥辈,习惯的作法是把他们过继为自己的养子,否则的话,那就不是叔伯辈应尽的“义务”了。    
    这种出于“尽孝”的考虑而对贫困的直系亲属所给予的援助是不要求对这些被援助者过分上心和尊敬的。一个寄人篱下的年轻寡妇经常被称为“冷饭亲属”,因为她们吃的都是别人的冷饭剩菜。而且,那个家庭中的任何人谁都可以随便指使她,对于别人的一切决定她也必须绝对服从。她和她的子女们只不过是这家人的穷亲戚罢了。有时可能由于那个当家人的原因,他们的境况会稍微好点,但这并不意味着那家的家长必须善待她们。同样,兄弟之间也没有义务要互相关爱。当兄弟两人水火不相容时,人们通常只要求哥哥履行对弟弟的义务,并对他的这种行为给予赞赏。    
    婆媳间的关系是最难处的、矛盾也是最多的。媳妇在这个家里永远都是外人。她必须熟悉婆婆的喜好,并学着按婆婆的意思来办事。在许多情况下,婆婆会毫无顾忌地说媳妇配不上自己的儿子,由此我们也可以推测,在一定程度上是婆婆的妒忌心在作怪。但是,正像日本的谚语所说的那样:“可恨的媳妇照样生出可爱的孙子”,因而“报恩”、“尽孝”的理论在婆媳间也是成立的。媳妇在表面上总是温顺贤良的。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温顺可爱的媳妇都会变成苛刻、唠叨、吹毛求疵的婆婆,与自己以前的婆婆完全一模一样。媳妇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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