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1)》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人性(1)- 第1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不可能实现的期望,得不到满足就互相仇视和埋怨。    
    任何社会的男性成年仪式,都与主宰这个社会的神话契合。我们现在生活的世界,我们的价值观与对现实的定义,都建立在经济之上,金钱是一切的基础。时间就是金钱,金钱就是权力,权力推动整个世界。    
    封建时代里,男子气概代表身为领主、族之长、或至少有片土地可资耕作。但产业革命以后,男人逐渐脱离大自然、家庭、教会与社区,转而从各种职业或技能中寻求生命的意义,女人则仍以照顾家庭或在社区中从事慈善工作为天职。渐渐地赚钱与花钱成为最重要的事,几乎完全取代打猎、耕种、采集、主持仪式,成为男子气概的特征等古老活动。    
    两性战争这句玩笑早已不是玩笑,而是一种隐藏在彬彬有礼的面具下的心理现实。高离婚率、快乐的婚姻如此罕见、强暴案频传,无不说明了男女扮演社会期望的角色,启蒙仪式中受到的性创伤不容易治好。


第一部分:男人本能对性道德的认识(1)

    无论是古代的或现代的任何社会,都有两种密切相联的主要成分:一是经济制度,一是家庭制度。目前,存在着两种有影响的思想学派,一种认为任何事物都是源于经济的,另一种则认为任何事物都是源于性或家庭的。    
    我不想把经济或性确认为首要因素,因为二者是不能截然分开的。经济的主要责任是获得食物,但在那些仅为了个人利益而获取食物的人,食物的需要是微乎其微的,食物的需要是由于家庭的缘故。    
    社会的性道德将包括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通过法律体现的积极的制度,例如一些国家的一夫一妻制和一些国家的一夫多妻制。在下一个阶段,法律没有干涉的权利,值得重视的是舆论。最后一个阶段只注重个人的选择,不管是在理论上抑或实际中。    
    在一个医学发达从而死亡率很低的地方,和在一个瘟疫猖獗以至大多数居民在成年之前就夭折的地区,答案也是不同的。当我们的知识日渐丰富时,我们也许可以说,在一种气候中最高尚的性道德和另一种气候中最高尚的性道德是不同的,而由于饮食的不同,性道德也是不同的。    
    性道德的影响多种多样,—个男人的、夫妻的、家庭的、民族的和国际的。在某些方面,性道德的影响可能是好的,但在其它方面却可能是坏的。当我们研究某个特定的制度时,我们必须首先考虑以上各种影响,然后才可以对这种制度做出评价。首先研究一下纯粹属于个人影响的:这种影响是基于心理分析的。    
    这里要注意的不仅是一个人成年时由法律而定的行为上的影响,而且我们也要注意到一个男人壮年时所具有的那种服从法律的传统教育。我们知道,古时禁忌的影响是奇特而直接的。男女之间的性关系显然要比另一些更有价值。    
    有许多人认为,如果性关系的主要成分是心理的,而不是纯粹生理的,这样性关系会更完美些。诗人所传授于受过教育的男女的一般意识是,如果进入性关系的人格外多,爱情的价值就会增长。那些诗人又教许多人根据爱的强烈程度来判断爱的价值,不过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    
    有许多男人认为,爱应该是平等的,如果没有特别原因,多妻制并非是理想的制度。对此,我们既要考虑婚姻,也要考虑婚姻以外的各种关系,因为无论实行何种婚姻制度,婚姻以外的各种关系也将随着婚姻制度的不同而不同。    
    对于家庭问题,不同时代与地域,存在不同种类的家庭组织,但是父权家庭却要比其它种类的家庭更为重要,一夫一妻的父权家庭已经逐渐超过一夫多妻的父权家庭。自基督教产生以前,西方文化中性道德的主要动机,就是要达到这种女性道德的程度,没有这种道德,那父权家庭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孩子和父母的关系将无法确定。    
    基督教对于男性道德的贡献,在心理方面是源于禁欲主义的。最近,这种动机更是由于女性的嫉妒而越发增强。女性的嫉妒在妇女解放运动中是很有势力的。然而,这后一个动机是暂时的,因为即使从表面上看,我们也可以断定,妇女想要的是一个能给予两性自由的制度,而不是一个让女性去束缚男性的制度,尽管在过去,被束缚的只是女人。    
    法律与性不同点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是在执行为社会所采纳的关于性道德问题的法律,另一方面,它也在保护性范畴中个人的普通权利。    
    后者具有两个主要部分:一方面保护女性和未成年男人,使他们免受欺侮和殴打,另一方面防止花柳病。但是,就纯粹的成效而言,这两方面都未能得到普遍的重视,因此,也就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    
    我们虽然进行过反对卖淫的运动,而且也为此通过了一些法律,但这运动是歇斯底里的,因为所通过的那些法律极易为职业犯罪分子所逃避,而且还提供了敲诈无辜者的机会。说到后一方面,那种认为花柳病是对一种罪孽的正当惩罚的观点,使我们不去采纳那些纯粹以医学为根据的方法。    
    人口问题是一个涉猎范围极广的问题,必须从许多方面加以探讨。有母亲的健康问题、孩子的健康问题、以及大家庭和小家庭在心理上对孩子性格的影响问题,这些可以统称为卫生方面的问题。    
    优生学的问题,即关于世界不同地区的不同出生率和死亡率所产生的人种改良或退化的问题。在我们没有把上述各点完全研究清楚之前,我们是不能对任何性道德加以评定的。那些改良家和反动分子都有一种习惯,他们所看到的这个问题是片面的。他们很少能把私人观念和政治观念联系起来。    
    我们不能说这一点比那一点更重要,而且我们也不能预先确定:一个从私人观念看来是好的制度,从政治观念看来也是好的,反之也是一样。我认为,在大多数时代和大多数地方,那些无形的心理因素已使人们接受了那些包含着完全不必要的残酷性的制度,而且在那些最文明的民族中至今仍有这种情形。


第一部分:男人本能对性道德的认识(2)

    从历史方面来说,现存于文明社会的性道德有两种出发点。一方面是确定父亲身分的欲望,另一方面是禁欲的观念,前基督教时代的道德和远东道德,都是前一出发点的产物,只有印度和波斯除外,因为这两个地方是禁欲主义传播的中心。    
    在落后的民族,确定父亲身份的欲望是没有的,这种民族不知道男性在生育方面所起的作用。虽说男性的嫉妒,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女性的放纵。    
    总的说来,女人比早期父权社会要自由得多。    
    在这个时期,一定有过激烈的冲突,因为那些关心自己父亲身份的男人的自由受到制约。这时性道德只是为女人的。    
    男人也许不能与已婚女人同居,他却可以随意与未婚女人同居。    
    随着基督教的产生,出现了避免犯罪的新动机,道德标准在理论方面对男人和女人是完全一样的,但它很难实行,当男人违反道德标准时,比女人违反道德标准更能采取宽容的态度。    
    早期性道德,具有一种纯属生理上的目的,就是孩子在年幼的时候,应当得到双方的保证,不是得到一方父母的保证。    
    这种目的在基督教的理论中是没有的,尽管事实并非如此。    
    直到近代,我们才发现,基督教和前基督教的性道德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基督教的性道德不再像以前那样深入人心。宗教的正统性已经减弱,就连那些信徒也不再笃信了。    
    二十世纪出生的男女,下意识还保持着原有的态度。当然;他们已经根据他们的意识,不相信私通即犯罪的说法。性道德中那些前基督教的成分,由于某些原因,已经有了变化。一个原因就是避孕法的应用,这种方法使不导致怀孕的性交成为可能,它能使未婚女子不致有孩子,使已婚女子只从他的丈夫那里得到孩子。这一方法并没有达到完善的程度,它并非绝对可靠,但避孕法用不了多久就会达到绝对可靠的程度。    
    虽然不能断言有婚外的性关系,但父亲的身份是可以保证的。男人们也许会说,女人在这一点上会欺骗她们的丈夫,    
    如果我们的问题是谁是父亲,而不是是否应该与所爱的男人发生性关系,欺骗的动机就会微弱了。对于父亲身份的欺骗也许仍有,但比起过去对于同居的欺骗则要少得多。    
    丈夫的嫉妒可能由于新风俗而适应新的情况,只有当妻子选择其它男人作为孩子的父亲时,才会发生在东方,人们对于太监的特权总是默许的,大多数欧洲人对此不满。东方男人所以默许太监,是因为太监不会给父亲的身份带来疑问。    
    将来即使女人不像过去那样克制性欲,父母双全的家庭还是会存在的。性道德改变的第二个因素,可能具有更为深远的影响。    
    这就是国家参加抚养和教育孩子的程度不断提高。迄今这个因素在欧洲比在美洲更起作用,主要是在雇佣劳动阶层中产生影响,雇佣劳动者毕竟占人口的绝大多数,所以国家取代父亲,最终会要遍及全人类的。    
    在动物中,父亲的角色是提供保证。在文明社会中,保证由警察提供,抚养则可能完全由国家提供,至少在最贫困地区是这样。如果真做到了这一步,父亲就不再有任何显著的作用。至于母亲,那将有两种可能。她也许继续她原有的工作,而把孩子交给国家照顾,如果法律能如此规定,在孩子年幼的时候,由国家付给母亲抚养孩子的费用。    
    如果采用了后一种,它可以暂时用来维护传统道德,因为一个不贞洁的女人,可能会被剥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