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四日至十五,皇族后妃诸王陆续到营。十六日,粘罕今以青袍易帝服,以常人女服,易二后服,侍卫番奴,以男女呼帝。
十七日,金以张邦昌为帝,国号大楚。十八日,上皇及帝二后,乘马北行。二十一日,次黄河岸。二十二日,入卫州。二十三日,入怀州。二十四日,至信安县。二十六日,至徐州。二十七日,至泉镇。四月初一日,过真定府。五月二十一日,至燕京,见金主。六月初二日,朱后崩。年二十六岁。十三日,至安肃听候。六月末,移居云州。绍兴二年,郑后崩,年四十七岁,二帝移居五国城。绍兴四年,金主死,孙完颜亶即位。五年,移居西均州。六年,上皇崩于均州,年五十六岁。是年,又移少帝于源昌州。八年,金人立伪齐刘豫,召少帝于源昌。
本年十月初九日,少帝复至燕京,与契丹耶律延禧同拘管鸿翼府。十三年,赐帝居燕京。十八年,歧王完颜亮杀金王主亶,并后,自即位。绍兴十五年,徙少帝出城东田玉观。二十年,复徙少帝入城,囚于左院。二十二年春,帝崩,年六十岁。”
老人言至此,涪陵王随问少帝之崩,作何情状,老人曰“殿下犹未知耶?乃为彼奴射死于马足之下。”涪陵王听罢,不胜愤懑,乃曰“当时彼此不共戴天,桧贼专政,日主和议,误国误君,万死不足以塞责也!”老人叹曰“宁徒检贼误哉?
高宗亦自误也。桧贼误于前,似道误于后,高宗之下不可忘靖康二君,犹殿下之不可忘德祐二主也。”涪陵王敛容谢之,随前席请教,访为君之大略焉,老人曰“恭俭仁恕,以明君德,亲贤远佞,法天重民,治道庶几近矣!”涪陵王请就国为师保,不与政事,闲居以养其老,得备顾问,老人坚辞不许,涪陵王曰“叟四壁萧然,贫也实甚。小朝廷纵不能容叟,然敬老之典,不可废也!”不日安车至矣,老人笑曰“贫莫贫于未闻道;贱莫贱于不知耻。士能宏道曰达;士不安分曰穷。殿下敦尧舜之盛,老臣守巢许之节。”安车虽至,不与知也。涪陵王遂辞而归,遣人厚赠之,令有司以时问候,恤其家。涪陵王深愤南渡偏安,权臣误国,乃锐意兴复,思大有为。
一日下议曰“当今百职庶司,所最宜得人者,惟吏部户部为要,吏部司铨衡,择监司;户部判度支,理财赋,非谙练老成者,不当此任。”其以司马肃兼吏部,韩昭判户部,而以葛天民、苏伏威等为谏议大夫,大开言路,务敦实效,去虚文,各陈时政枢要。参议李穆上言曰“立国以建都为本;而治国以恤民为先。建都择地,必当设险而后国可固;国之有民,犹人之有元气也,而可不恤哉?轻赋税,除盗贼,迁守令,更弊法,省官吏,皆恤民事也。既能恤民,而后立政有经。有经,然后赏罚当,赏罚当而后号令行。人心既从,惟上所命。守之则固;战之则胜;攻之则克。而国以定矣。”涪陵王喜曰“卿所言恰中款要,”即命吏部选举官吏,户部斟酌赋税,务恤民隐,次第施行。
越日因大集文武,一决定都之议。左丞种世龙奏曰“自古人君图王霸之业者,必定根本之地,以作固守之基,若汉高之于关中,光武之于河内是也。纵经营四方,而根本自为重任,坚固不摇,方可进取,而犹非定都之谓也。天下建都之地,自有定所,关陕为上,荆襄为次,江淮为下,此大较也。然殿下今日,宁一时遂及此哉?广南虽抚有六郡,僻处海隅,无所控制,不如邵武据八闽之上游,枕三吴之襟带,控引二广,荆楚可通。昔文少保四镇建阃之策,今可用也。”参政范国昌、参议李穆、将军关普灵,皆主其说,独司马肃曰“依臣愚见,闽广皆近海表,不如收复长沙,更议定都。盖长沙峙以五岭,环以三湘,左纳荆门,右统夏汭,较之邵武尤便。”谏议大夫苏伏威曰“长沙虽据形胜,然未入版图,不如建昌控三吴之襟带,据五岭之咽喉,牵制江淮,呼吸瓯越,经营中原,实当冲要。”学土皇甫惇曰“臣之见与谏议相合,请殿下钧裁。”
岳燕超曰“不然,自来建都者,西北可据中原,东南不据西北,古今大势已定,即南渡之事,殿下所深知也。
舍建康而都临安,偏处一隅,弃六朝之遗迹,尚难振起,而况今日仅在闽广中求胜地哉?一时权宜,则非邵武不可,臣前于殿下固言之矣!”资政大夫刘知几进曰“臣以术占之,江青三百年王气,虽尽于六朝,然不出百年,金陵佳气,重见兴旺。殿下不如都建昌,为近江淮丘墓。南宋陵寝,当必有发祥于殿下者。”涪陵王笑曰“但得卿等同心戮力,众志可以成城,无形之险,牢不可破,况语云在德不在险乎?然闽广中非邵武,亦无险可恃矣,”卒主种世龙之议,命耿进诚允工部,经理建都事宜,祟墉浚池,筑关竖险,建宫立署,朝市社稷以次齐备,择日车驾当临幸焉。
第三十九回 岳燕超练兵演阵
涪陵王闻寿阳伪主秦锡帛将败,而汉阳巨寇贾辩犹盘踞云梦,骚扰州郡,行省奏知元主,而世祖年已昏髦,置不为意。
贾(羽辛)愈横行无忌。涪陵王遂欲乘此抚定衡湘,平此巨盗,以苏民困,随集众将议之。关普灵曰“元人专意寿春、云梦不以为意,此殆天与殿下收复衡湘之机会。况安丰路虽复凤阳,仅一老将石中孚可制贼兵,然已病故,今耶律渊一人,不暇为谋,必用江右临安二省,合兵剿之,元人既征寿阳,必不能回顾荆楚,三湘可传檄而定矣!”岳燕超曰“先复衡湘,次定广右,自不待言。但目下秦锡帛,虽无能为,恐元人亦不能歼除之也。”涪陵王问故,燕超曰“近日昂将耶律渊,守定凤阳,不能移动。江浙二省,惟脱脱知兵,已回上都,其余镇将,直庸才耳,但锡帛贼党终必自相鱼肉,不久必败,殿下且静听好音。”涪陵王曰“寿阳、云梦二贼,皆我大宋误国元恶之后,若亲手刃之,方泄吾愤,但此时云梦猖獗尤甚,卿等宜整饬人马,以俟征进。”燕超奏曰“我兵除分去屯田,其在各营中,尚三万有余,臣等当逐日操演精兵,以便大举。”涪陵王甚喜。
燕超次日领兵,至教场扎定,聚众将,分拨人马,列作五营令马遇乐屯其东,用青色旗帜,按苍龙之势;种世虎屯其西,用白色旗甲,按白虎之势杨孝伯屯其南,用赤色旗甲,按朱雀张怀亮屯其北,用黑色旗帜,按元武;以刘瑛屯其中,旗甲器械,概用黄色,按勾陈戊已。又设招摇北斗七星皂雕旗,自掌中军。始将各队人马,逐一检阅,去老弱而选精壮,士卒俱量才而用身材长大者,拽弓拽弩;矮小者,持矛戟;少壮者,鸣金鼓;强健者、持旗者、不能远视者,听号令;不能聪听者,望烽火;肥者为马军;瘦者为步军;日食斗粟者,为前驱;日行二百里者,探机密。更换纪律,部伍一新,乃命各部以五人为旗,十人为总,用队长头目,执旗以为其表。余者随后,务步迹相继。一不许混乱行伍;二不许退后;三不许喧哗;四毋得越规;五要遵约束。将禁约三令五申。令军中鸣鼓一鼓整兵;二鼓习阵;三鼓趋食;四鼓严扮;五鼓就行。鼓声既合,然后举旗,旗举处,果然麾左则左,麾右则右。燕超约略演了一会,见三军颇服其威,士卒亦皆用命,乃召集诸将谕之曰“练兵之法有五曰、练胆、练艺、练阵、练地、练时,五者缺一不可。师若不练,虽百万军可立溃也。然五练之内,又有三威一日清;二日明;三曰严。金鼓威耳,不可不清;旌旗威目,不可不明;号令威心,不可不严;故军伍贵严整,士卒贵齐备。今可令任天鹏为军政司,兼五军提点,多用书手,将练兵实录,缮写成编,分给各部,使将士知阵法,谙进退,营屯有阴阳,有生旺。队伍如何排列,阵势如何调度,奇正如何相生,动静如何起伏,以便将军等教演士卒,如何是入队,如何是出队,如何是行营,如何是安营,如何是对敌,如何是摧敌,如何是埋伏,如何是攻夺。营阵方向,出入纪律,各有条理。大约三月,可成精兵,某当五日,巡视一次,不可违误。”
众将受命讫,自此日日操演,燕超不时阅视,见将益熟,兵益精,甚喜。
三月有余,一日涪陵王与种世龙等,俱来视师,燕超先至营中,又下一十七禁令,晓谕辕门,将士观之,曰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视不到,违期不至,动乖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换度,声号不明,此谓惰军,犯者斩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梗教难治,此谓横军,犯者斩之。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簇,剑戟不利,旗纛凋敝,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造作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吏士,此谓妖军,犯者斩之。
其八、奸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吏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至之地,凌侮其民,逼淫妇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已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中聚众议事,私近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憾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挽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诈病,以避征伐,扶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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