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命的思考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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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命的思考艺术-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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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出一块祂举不起的石头。我从没认识过一个现代的哲学家;不论他是不是无神论
者;会用这个例子来反驳神的存在。每一个我曾与他谈论或辩论过的无神论者;都
承认神不能做逻辑上不可能的事。所以这个无稽的例子;就像再次竖立一个稻草
人、一个讽刺的描述;跟着将之击倒;但他却不是击倒基督徒的信仰。他只不过断
言、主张说 
:「无所不能”这观念是有矛盾的 
。他没有指出如何有矛盾;他并没有提
出任何论证;以供我们分析他的说法是否正确;他只是断言说「无所不能”是矛盾
的。但若没有论证提出;我们怎能反驳呢?我也可以断言相反的说法。 

他提到小神仙与三个人要求不同的事;当然这例子是矛盾的;但这又是与基督徒
所信的神无关的。 

他提到垄断真理的危险。我认为所有的科学和我们的研究都是在寻找真理;当我
们不能确定某些事情的时候;我们须要谦卑;我们不能傲慢到自以为拥有全部真理;
但当我们发现了一些有极大可能是真的事情时 
;我们都会说「我相信那是真确的;
我知道那是确实的”。在科学上如此;李博士在哲学上也是如此寻找真理的。李博士
会说刚才站在这里讲了三十分钟的话是真确的 
;他不会说那或许是真的;或许是假
的;他会说他所讲的是真理。我身为基督徒;并没有试图垄断真理;为真理而傲慢。反
之;我身为基督徒;承认自己乃是一个乞丐;我已经发现了真理;并不是因为我本身
有什么长处;或很有理智;或很有智慧;而是神已经启示了一些真理;我亦明白了;并
且那真理更新了我的生命。 

这又带到李博士所提到的另一点;他说我用宗教经验作为神的存在之证明。但我
并没有呀!在我提出的六个论证之内;我没有用过宗教经验。我在最后提及自己的
宗教经验;乃为肯定我的宗教经验和客观的证据是一致的。倘若我说神存在;我信
靠神;而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你们会认为这是反驳神存在的证据。我同意单单以宗
教经验是不能证明神存在的;但宗教经验与客观证据一致时;那就提供了一定程度
的支持和印证了。 

有些人宣称自己有其他的宗教经验;并且宣称那是出于神的;但这并不能证明他


们的经验是正确的而其他人的是错误的;反而是:我们须要评估人们对宗教经验的
宣告与客观的真理是否一致。而我提出了六点客观的真理;让你们来评估我的宗教
经验。 

李博士提到;主要的问题是「是否合乎逻辑”。某程度上这是真的;我们今天所讨
论的逻辑上的主题是:「相信神存在是否合理?”但我想再重复一次;问题不光是合
不合乎逻辑而已。我访问不同的大学;不是为了玩玩逻辑上的游戏。如果事实上神
的确存在;而相信这事实是合理的;那么这也是一件十分重要而切身的事情。我们
每个人都须决定是否要在自己的生命里信靠这个神。 

谢谢! 

蔡棉时间过得很快;两位讲者已先后讲了他们的辩辞并作了反驳。现在轮到最
后陈辞的时间;每人有十分钟;先请李天命博士。 
四、对准死穴一刀了结:「上帝”的概念暧昧可疑
「上帝”的概念暖昧可疑

李天命这次辩论的次序形式是正方讲一、三、五节 
;反方讲二、四节 
。有些跟我
熟悉的同学事前对我说:「这样会很吃亏呀;因为讲最后一句话总是非常有利的;
在心理效果上如此。”但我不同意 
;我不是这样看。第一、实际上正方和反方所用的
时间一样;是正方把他的时间分为一、三、五节 
;反方则分为第二和第四节;这形式
是主办方面和 
Horner 先生提议、我毫不犹豫地接受的。我觉得在时间上大家相等;
基本上是公平的。第二、谁讲最后一句话;虽在心理效果上非常重要;但对于我来说;
我不认为这会构成什么问题。第三、Horner先生是主办机构的一分子;由他来讲这
次辩论的最后一句话;是很合理、合规矩的。 

但无论如何;我仍想提醒大家要自觉地去消除一般人的某些心理弱点 
:就是有时
我们有很好的记性;三年前人家欠我们两块钱我们也记得;但有时记性却很差;三
分钟前人家所说的话我们也不记得。由于我没有机会说最后一句话;我希望大家都
能记着我的问题;那问题就是:我讲完之后;下一位对我的回覆是否真的能够回覆
呢?我们不能只听到一些声音就当做已听到回覆。刚才 
Horner 先生的答辩;令我想
起平时某些人争论问题我不习惯于那样的争论他们不听对方讲;对方讲什么;
他们不知道;自己只在养神;休养生息;储气;窥准对方要换一口气或吞一吞唾沫就
乘虚而入;就立刻接着来说;抢着来说;而这个时候;对方也窥伺着;不听别人讲什么;
等别人吞唾沫或换一口气时就抢过去说。这样的争辩;是不会有什么有益有建设性
的结果的。 

刚才 
Horner 先生说我没有回覆他在开始的时候所提出的那些论证; 他可能不
明白这点--譬如一个高手同一群人格斗;他不需要逐个「剁”死 
;他一刀剁死;
一刀全部剁死。 

须知 
Horner 先生的每一个论证都是:由于这样这样;就用上帝可以作解释;第二
个论证:由于那样那样;就用上帝可以作解释;第三个论证:由于。。。。。。。每个论证都牵
涉到「上帝”这个概念;但我恰好是在诘难这个概念;即是他每个论证所牵涉到的
基本概念;我一刀。。。。。。。显然我们不必那么烦琐;每个论证去回覆;因为我只消指出他
全部论证的共同弱点就够。若再逐点来说;便是冗赘、多余;对吗?而我指出他的弱
点就是: 

他所说的「上帝” 
;意思根本不清楚;或甚至有隐藏的矛盾。就算 
Horner 先生坚持
说没有矛盾;而我说有矛盾;这意味着什么呢?可以说;经过以上的讨论;一方说有矛


盾;一方说没有矛盾;那可表示(在目前的情况中)这个概念仍有嫌疑;是未确定的。
在这有疑点、未确定的情况下 ;就援用这个概念;当做已经很清楚;把它用于论证之
中;用于诸多论证之中;然后怪对方没有回覆他的论证;这是不公允的。我希望 
Horner先生知道这点:就是他从开头到现在;一直没有分析、厘清他所谓的「上帝”
是什么意思。是我尽量去了解他的意思;而由于我知道他的立场;所以我通过正统
基督教的教义去了解他的意思。但据我的了解;这个正统讲法本身的意思又不清楚。
如果我们不是记性差的话;我们该会记得:Horner 先生从没有厘清他所用的关键
概念「上帝”的意思。 

很多时候;人们会避开要点;辩论时避重就轻;重要的反而避开。为什么?那是因为
他们发觉对方的论点强;自己有弱点;就避开它。为什么 Horner 先生一直不解释清
楚他所用的「上帝”这个概念呢?这概念如此关键;为什么不厘清一下呢?他只是
一直避而不谈;假定已经清楚;回避解释。当我们跟人对辩的时候;发觉对方所讲的
话里有弱点;我们就不会避开;是吗?通常会抓住那弱点;穷追猛打;心里想:「这次你
还不死?!”但是;如果发觉对方的立论无懈可击;人们往往就会用某种策略;那就是
避开它;离题。还有一种更巧妙的办

法;就是自己离题;却说对方离题;或是自己避开重要的问题;却说对方避开重要

的问题。 
在此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究竟「上帝”是什么意思?我的开场陈辞已经提过这点;

但到现在;Horner 先生仍没有讲。 

下一节;他可能不好意思;让我说到这步;他好歹都要交代:「! 我现在解释是什么
意思。”说要解释是什么意思; 并不等于能解释清楚是什么意思。很多时候;只是说
了几句话;就叫做已经解释。我们都知道这种解释:「你听我解释”;然后发出一些声
音;然后就当做已作了解释。 

为什么 Horner 先生要避开那些问题;避开我提出来的论点呢?如果要我似乎很
客气地说;我就不说;但如果要我讲心里话;我就会说:因为我所讲的是无懈可击的。
而我所讲的;我认为无懈可击;是由于我能清楚分辨理性与信仰的不同。但
是;Horner 先生又说;不是这样划分的;什么都有信仰。 

然而这个时候他只不过是把「信仰”一词的意思扩大 ;扩大到什么都叫作有信仰
吧了。平时我们可不是这样使用「信仰”(faith)这个词的。平日我们吃饭;不须要说:
「我对这碗饭有信仰:它不会毒死我。”我们不须如此。其实这个道理我在第一节所
讲的已指了出来。我们能确定的事情不必是逻辑上的确定;只消是概然性够高的
确定对这类事情我们根本不需要讲信仰。正因为不确定;我们无法确定;我们才需
要讲信仰。既然如此;那又怎能证明有神论比无神论合理呢? 

根本不能证明。 

今天我讲的就到此为止;谢谢各位。 

五、 信不信由你
韩那李博士在开始他的结语时;提到因为我最后讲话;所以占了心理上的优势。这
是有可能的。但我必须让你们知道;李博士当时是有其他辩论次序可选择的;而他
选了这个形式。我本身愿意接受三个提议中的任何一个选择;这个辩论次序并不是
强加于他的。 
我谢谢李博士在结语中;把他的论证很清楚地讲出来。他的论证就是:「神”的概
念并不清楚;甚至有矛盾。但称之为论证是不公平的;那不过是一个主张、断言而已。
你们要明白主张与论证之间的分别。论证是有论据的;由此而带到一个结论去;而
主张、断言则是说:这里有矛盾;这是错的;这是不真确的。 


李博士所能做的;是说基督徒的「神”的概念不清楚; 他并没有给我们任何论证
来证明;或提给我们一些关于基督徒的「神”的概念是不合逻辑和不清楚的可能
性。当他最初陈辞的时候;我意会到他是完全接纳我们一起为基督徒的神而辩论;
所以我假定他是知道的;我也知道;可能听众也清楚知道;因此不必详细地谈到
「神”。但现在我会稍作解释。事实上;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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