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色弹弓上,在红色美酒白玉杯缘间!
跳吧,唱吧,舞蹈吧!
用弹弓击碎人骨,击碎美酒!
我贪婪地抱住了她,贪婪地吮吸她嘴唇上美酒的香味,一面密密地对她说:
“快到时候了呢,锦儿,时候快到了。可是我们将留下我们的头颅,我们不会有她那么悲惨,我们的头颅将留在我们的身躯上面,和我们的骨头同时烂掉。”
我记得,张后的头颅是被一刀斩下的,
此前她要求使用白练,可她最后的要求被拒绝了。
——锦儿:
那个可怜可笑的女人。
她想活下去,可她死得比谁都早。
她想做一个贤德的皇后,可她既没有太后的魄力,也没有我的魅力。
到最后,她连个全尸都没有留下。
她的葬礼十分简陋,一口薄薄的棺材便装下了她门板一样的身躯。
当简陋的马车带着她的尸体经过许昌的街道时,
没有人知道那里面装的是大魏的皇后。
而现在,她的坟上,恐怕已经野草丛生了罢。
——曹芳:
我以为我早就忘记了张后的样貌。
我以为我忘记了她滚落下来的头颅和面上死灰色的嘴唇。
我的记性在很久以前就变得相当不好了。
我总是记得那些我应该抛弃在万里之外的东西。
在那女人死前,我从未注意到她的脖子竟然那么细,有个粗大的男人将手中光芒一挥,只一挥,她的脖子就裂开了。她披散的头发在午后暧昧的、湿漉漉的阳光下飘荡开来。终于和地上乱糟糟的杂物纠缠一起。
那时候我远远地在宫廷上望着,我转过头来对锦儿说:
“嘿,若早知道她脖子有那么纤巧,我倒真该多亲吻几次的。”
“哼,比我的如何呢?”
锦儿嬉笑着将她美丽的头颅放倒在我的手里。
使我尽情亲吻,不倦不息。
……………………
“锦儿,锦儿。”
死亡动人心。
我闻到了周围死亡的气息。
这种味道并不叫人害怕。我相信锦儿一直以来等待的也就是这个了。
我们的生命像鲜花一样绽放。再像鲜花上面的露水一样在烈日下消失。
我们用全部的力气嘶喊出最后的欢喜,
再带着扭动狂野的魂魄,于鲜血的红颜色中完全泯灭。
——锦儿:
其实死亡又是什么,死亡是多年来紧紧追随我的一个玩伴。
幼年时在流离的战火中,他没有抓住我。
在后宫那些妃子送来的毒酒里,他没有抓住我。
在太后愤怒的刀下,他没有抓住我。
在愤怒的司马师冲进后宫时,他仍没有抓住我。
可是是游戏,就总有输的一天。
我只会举起斟满美酒的白玉杯,庆祝我这位玩伴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胜利。
——曹芳:
张后死了不到一月,锦儿成为了我的皇后。
这是我最舒畅的一次玩笑。
在臣僚发现之前,在我母亲阻拦之前,我已将皇后的冠戴压在了她头上。
我笑嘻嘻地对她说:“我说了吧,天子无戏言!”
她将最好的丝绸和珍珠一条条一颗颗地弄乱弄混,大声笑着对我说:
“胡说八道!你根本是在游戏!”
对,我是在游戏。我和她在宫殿的每一个角落尽情放纵,我们跌打滚爬好象两个拥有无限权力的小孩。无论我们做了什么都没有人敢多说一句话,金弹弓在我们手里比王冠凤衣更加惊心动魄。
直到太后站在我们面前。
她冷淡的面孔比往日更加低沉。
“她不配当皇后。”她淡淡地吩咐我说,“休掉她。”
我大笑个不停,将锦儿抱得更紧。我的手臂几乎要将锦儿的骨头都掐折了,她仍在我怀里笑个不停,笑得像花枝一样颤抖着,生气勃勃。
“她是个下贱的女人,”太后用眼角的余光瞥着锦儿,也扫过我的面孔,我分明看见了她对于我之“下贱”的肯定,“大魏没有她这个皇后。”
“呵呵,大魏哪一位皇后不是身居下贱的女人?”
我乐呵呵地回答道。
太后的目光在瞬间变得阴郁,我看见她眼睛里藏着我不能知的心计。可是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知道,因为那些心计很快就会变成行动,而那些行动都会是刺向我的锋芒。
刺在我的身躯上,注定要使我在欢笑声中鲜血淋漓。
其实这是我的选择。
我只想做游戏,不想当皇帝。
金弹弓 第九章
——锦儿:
这个愚昧的老女人。
我大笑着倚在他温暖的怀中,斜着眼看着一脸怒容的她。
我知道她心里在盘算着该如何让我们为我们的快乐付出代价。
可惜她不知道,这些代价,并不是由她决定的。
她在我眼中,就象一个一心想击败对手,最后那一击却击错了地方的人。
所以当她和司马师共同起草的诏书放在我们面前时,我毫不留情地用司马师送来的最后一粒珍珠打破了送诏的小太监的脸,然后把他的血涂在皇帝的玉玺上,再笑着把玉玺放在他手中。
“拿去给太后吧,我们不要了。”
我听见皇上笑着这样说。这个男人在所有的游戏中,总是和我配合得天衣无缝。
离开许昌那天起了很大的风沙。
我终于走出了我十年未走出过的宫门。
掀开马车的帘子向外看,所见的全是黄沙遍野,不见天日。
太极殿上太后那得意而疲惫的笑容仍在,她用她干涸的声音,一字一句地宣读了废帝的诏书。然后用更苍老的手,接过了沉重的皇帝玺绶。她真的是没有力气了,接过玺绶的时候,我看见她的手明显沉了一下。
然后,一辆马车,载着我和我亲爱的男人离开。
我没有回头张望,只要我的玩伴一直在我身边,没有任何地方值得我留恋。
我在许昌留下的遗憾,就是无法见到下一个接过那玺绶的人,是否长了一双足够有力的手。
——曹芳:
天将明了。
屋子里还弥漫着欢喜的夜的味道。
龙凤双烛在银烛台上糜烂地燃烧着,每一点新的香味都散布了催情的诱惑。
我并没有觉得这个简单、宽阔、陈旧的地方比许昌真正皇帝的宫殿要差。我喜欢废墟的破落,山东是个好地方,这里的土地浑厚得与我绝不相称。在废墟上面没有人会理睬我,我和我爱的女人像飞扬的坠落的魂魄一样带着残血奔跑追逐。我们活着,我们活着是为了笑,我们手持金弹弓,尽管没有新的东海珠,我们却可以将身上手边的每一件奢侈品都拆下来,当作游戏的筹码,就像我们过去做的那样,拆散了彼此的生命,又终使两人密切相融,不,是密切相粘。
我们的笑声我们的皮肤我们的呼吸。
生长在破旧殿堂的每一个角落。
那些角落带着灰尘和褪色的红漆,亲昵着我和她年轻的身体。
我们很少能见到新的东西。
不过这完全没有关系。当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无论新旧,什么东西都会变成美好的玩物,使我们尽情放肆与消磨。
我抱住她永远不会衰老和暗淡的身子,我在她耳边密密地说:
“天亮了,有人正等着给我们收尸。我们做人要负责,不要使人家失望。”
——锦儿:
我笑着,细细地给他穿上他的里杉,他的外袍,他的袜,他的鞋,然后用最轻盈的手势,给他系好衣带。
我把他的头发盘得整整齐齐,再给他戴上美丽的帽子。
然后我坐在他膝下,他温柔地给我梳着头。
两杯混着毒的酒放在我们床头,在即将燃尽的烛光下,摇曳着妖媚的光芒。
天已微蓝。
在天亮之前,我们就要去一个地方,在那个地方,我们可以真正地永远在一起,没有任何人能打扰我们。我们将在冥冥中进行我们永不厌倦的游戏,燃烧我们永不褪色的热情。
我久久地笑着。
——曹芳:
她笑得很漂亮。
有一个比她漂亮的女人,永远不会像她这样笑给我看。
有一个比她难看的女人,我命令她笑她就会笑,可是那不是我要的。
我很少见地安静地看着她,扶起她的面容来。
在她的嘴唇上轻轻地亲了一亲。
然后我再一次梳理了她垂下来的黑色头发,对她说:
“即使遇见了别人,还是要了你罢。”
我举起手将美酒移到了近前,移到了我的嘴唇和她的嘴唇中间。
我们的嘴唇一向品尝着同一样东西,无论是酒料还是药剂。
每一种液体都可以在我们丝绸一样的嘴唇中顺利地流淌,变得无比芳香。
——锦儿:
我躺在他身旁。
我们都很安详。
从窗口透进来微蓝的光。
隐约听见外面的树上有鸟儿的歌唱。
我拉着他的手。
感觉有一种东西把我们紧紧地连在一起,无论生死都不可以将我们分开。
这种东西,在我们一生下来那天就注定了。
在神智模糊前的那一刹那,我轻轻在他耳边说: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父亲,叫王楷,而你的父亲,也叫王楷。”
——曹芳: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父亲,叫王楷,而你的父亲,也叫王楷。”
她的声音好象幼莺的呢喃。
我向着这声呢喃微笑点头,以了同样轻轻的声音道:
“我知道,我早就知道了。王楷有妾邹氏,是你的也是我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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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生活在一起。
所以我们死在一起。
所以我们注定要被埋葬在一起,在一个无人找到的荒芜的地方。
事实和真相并不会使人畏惧,我们原本就是黑色的花朵,尽情享受了夜晚赐予我们的、被禁忌的眼睛和欢乐无垠。
——锦儿:
三生石上,将永远刻着我们的名字;
我们的笑容,将在上面开出永恒的花。
兵不血刃 上
前言:
建安二十四年秋,吴大都督吕蒙用陆逊之计,白衣渡江,奇袭荆州。后人称这场战役为一场兵不血刃的战役。
(一)
老兵李甲站在浔阳江畔的烽火台上。这夜江上莫名其妙地起了风,将烽火台上高扬着的“关”字大旗吹得摇摇欲坠。十月的风,虽然说不上刺骨,却也别有一翻凉意。守台的士兵都三三两两地躲进了屋中避风,就着一两壶温酒,说着家乡的故事。
李甲也打算进屋了。五十来岁的老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