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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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相报告-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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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捏成梳子状的虾饺在外观上的造型也十分惹人爱怜,曾有泮溪酒家名厨勇于创新,制成各种“象形白兔虾饺”,并且以火腿粒为白兔点睛,上席时再用芫荽和黄蛋丝作为周编之“蕾丝”。把个《纽约时报》的记者唬得惊为天人,称其“不但是食品,而且是艺术品”。不过,像是像了,艺术也艺术了,然而刻意的象形至此已尽失天然之本怀。有美食家认为,“白兔饺与弯梳形虾饺的本尊,不论是内馅或造型上皆大相径庭,只能算是一款基因突变的分身。”
  虽然虾饺是每一家粤式茶楼必备的一款基本点心,不过,要把这东西做的好吃可口,却是一门十分考人的学问。所谓“学问”者,首先必须确保用料的上乘,即主料虾仁的新鲜以及配料的恰到好处。正宗的虾仁馅料,主要应包括生、熟虾肉,猪肥膘肉以及笋丝等,另外,用来做坯皮的澄面则要加入猪油以及盐、水研制,而且务必得够薄够透。这样蒸出来的虾饺,吃起来才会有不多不少的鲜甜的汁液,澄粉的软滑与虾仁的弹牙之间的珠联璧合才能得到最充分的表现。为了讨好那些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食客,今天的虾饺制作人,往往独沽一味地强调虾仁的个头及其完整,而忽略了其余配料的完备及其品质。最为令人郁闷的,是在健康饮食的潮流压迫之下,坯皮和馅料中必不可少的猪油成分已大为减少甚至完全消失,这样一来,虾饺的口感就变得枯燥乏味,只剩下虾仁的“弹牙”了。
  事实上,有笋、有虾并不难,里面藏着一整只鲜虾仁的虾饺,广州的许多茶楼都有出售。说穿了,笋、虾以及那一层晶莹剔透的薄皮,最终必须在“汁”的渗透里才能激发出虾饺应有的美味,肥猪肉或猪油则是个中的关键。事实上,粤式茶点普遍的油腻,也并非“为油腻而油腻”,只是为了使饮茶这件事获得“解腻”的意义。这种事,点破了有点荒唐可笑,不过,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
  此外,为了保证外形上的美观,捏形也是虾饺制作过程中一道不容马虎的工序。一粒用心捏形的虾,褶纹清晰而细长,如此,看上去才能有“弯梳”的美感。
  香港美食家唯灵先生指出:“点心水准如何,老行尊只看三样便知梗概:一、虾饺;二、叉烧包;三、莲茸酥。虾饺要晶莹剔透,白里透红,皮薄而爽韧,成月牙形,最少有十折。馅要有笋、有虾、有汁,虾要爽滑弹牙而有真味。”
  在大部分茶楼都直接从食品加工厂进货的今天,要享用到这样的虾饺,实在是一件奢侈之事。用心制作的虾饺,广州城里吃下来也只有“花城海鲜酒家”了。“花城虾饺皇”(三十元/半打,十八元/笼,三只),就广州的价格而言,贵是贵了点,但品质上乘。当然燕窝和鱼翅才是“花城”的主打,点心似乎只是副业,但是可以想象,他们大概是以做燕窝、鲍鱼的态度来制作虾饺的吧。
  凤爪是对鸡爪子所作的一种麻雀变凤凰式的美化修辞(当然,你如果是一个体育爱好者,也大可以把它说成“女足”),不过,据说“凤”这种传说中神圣而高贵的飞禽,其实不过就是野鸡。
  无论是什么名份,凤爪依然是一种低贱的东西。即使在粤式茶点里面,味道也不能与虾饺相提并论。然而,茶点里之所以少不了凤爪的插足,首先是因为它独一无二的口感。除了骨头,就是皮里的胶质,凤爪实在没有什么肉可吃,更谈不上什么美味。因此,点心师在凤爪的烹饪上是十分舍得重手落料的。茶楼里的凤爪通常是先以油炸,再经豆豉、蚝油、柱候酱及红辣椒、八角、葱、蒜、姜等等香料调味腌制,最后一蒸了之。因此,茶楼里粉墨登场的凤爪看上去全都是浓妆艳抹,已全然无法使人回想起它们生前的模样。
  其实,由于凤爪属于容易“入味”之物,因而味道上也并无一定之规。只要蒸得够软(广州话称为“淋”)、嚼起来够香,就可以收货了。
  由此观之,除了附会的美名之外,凤爪其实并没有什么好吃的。不过茶客们好的就是这一口。作为这场点心大戏里一个插科打诨的角色,凤爪无肉可食,亦谈不上美味,却甚有嚼头。你张牙,它舞爪,吞吞吐吐之间,一根根纤骨落地无声,唇齿间端的有一番好玩。说到好玩,古龙在《绝代双骄》里提到过一种名叫“鸡爪镰”的兵器,出现在怜星宫主与鸡冠人的武斗场面之中:“鸡冠人目中已暴出凶光,突然打了个手势,剩下三双鸡爪镰,立刻泼风般向怜星宫主卷了过去……怜星宫主长袖一抖,五柄鸡爪镰‘哗啦啦’落了一地,她手里还拿着一柄,瞧了瞧,笑道:‘原来是双鸡爪子,不知道滋味如何?’微启樱口,在鸡爪镰上咬了一口,但闻‘喀’的一响,这精钢所铸、江湖中闻名丧胆的外门兵刃,竟生生被她咬断。怜星宫主摇头道:‘哎呀,这鸡爪子不好吃!’‘啐’的一口,轻轻将嘴里半截铁爪吐了出来,银光一闪,风声微响,剩下的一个华衣人突然惨呼一声,双手掩面,满地打滚。鲜血,不断自指缝间流出,滚了几滚,再也不会动了。”
  凤爪其实是个动词,在修辞学的意义上,“虾饺你个凤爪”,似乎改成“凤爪你个虾饺”。
  凤爪不仅是粤式茶楼里必不可少的传统的茶点,在家常粤菜里的烹饪中也有它的立足之地,例如,广东人喜欢在煲老火汤时加入适量的凤爪,意在取其胶质来增加汤的醇厚。不过,我一直没有弄懂的是,何以同样的东西在茶楼里统称“凤爪”,到了煲汤时却一律还原为“鸡脚”(例如常见的“花生眉豆煲鸡脚”从来都不会读成“花生眉豆煲凤爪”)。难道鸡脚只有在作为茶点时才配叫“凤爪”吗?
  外省人吃起鸡来虽然从里到外也所余无几,不过,对于广州人的爱吃“凤爪”却多少有些看法。首先,这东西非但无肉,吃起来也有点麻烦,崇尚“大气”的北方人尤为不屑。此外还有一种文化上的禁忌。我很小的时候就听大人说,吃了鸡爪子会写不好字。后来我读到吴倩莲在一则访问中所说,她自幼就不敢吃鸡脚,因为母亲说鸡爪会撕破书皮,并且“很容易忘记从书本上所学的东西”。到了香港之后,每上茶楼,见到美味的豉汁凤爪与白云凤爪都垂涎不已,却从未尝过凤爪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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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外国人的友邦惊诧,就更是不在话下了。明珠台曾经播出过一套英国人制作的游戏节目Don't do this at home,港译《敢玩俱乐部》,内容全都是挖空心思设计出来的惊险冒险游戏,例如要怕蜘蛛的人在一个封闭的狭小空间里与一大堆蜘蛛共处,要畏高的人从空中飞跃而下,等等。其中有一个例行的环节,是由现场观众上台品尝各种“极度惊栗”的食品,而这些食品中就出现过凤爪和蚕蛹。我记得凤爪出场的那一次,扣在盘上的盖子既揭,台上的六名英国男女起先还看不懂盘子里究竟是什么东西,主持人一说,个个都吓得面无人色,有人忍不住做欲呕吐状,还有一个女人竟失控地惊叫起来。后来,一个勇敢的中年男人终于鼓足勇气,捏起来要了一口,接着又咬了一口……不用说,重奖属于勇夫。至于另一个也咬了一口的女人,则被主持人凌空踢爆:咬是咬了,不过又偷偷吐了。
中国杂碎
  在一些对中国的认知仅限唐人街的美国人眼里,“炒杂碎”是一道典型的中国菜。而美式英语也早已吸纳了“杂碎”的音译“Chop…Suey”一词(似乎是基于台山话的发音)。不知道为什么,在美国,这道菜还跟李鸿章发生了一些关系,故其全称为“李公杂碎”。我没有吃过唐人街的炒杂碎,不过“鸿章”和“杂碎”看上去绝对是一绝对——如果说鸡胸或鸡腿是鸡肉之“鸿章”那么鸡头、鸡爪、鸡屁股之类,就是鸡肉的“杂碎”;又如,长篇小说是“鸿章”,专栏则如杂碎,举一反三,以此类推。鲁迅在小说《赵子曰》里写道:“有些洋人信口乱道,把一切污浊的气味叫做‘中国味儿’,管一切乱七八糟不干净的食品叫‘中国杂碎’。”事实上,“有些洋人”之所以会有这种认识,一方面固然是出于食物供应丰富之民族置于食物短缺民族的优越感,另一方面,却也不经意地暴露了此等足食民族极其缺乏处理杂碎事物之能力,亦不能正确认识整体与局部之间的哲学关系。
  “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全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按照张远山先生的解释,“三年以后,他已经看不见抽象暧昧、不可分割、没心没肺的完整牛体,而是一个个具体独立、界限分明、肝胆相照的局部。”无视全牛,当全牛没到,乃有牛杂出。许多年以后,英国玄学派诗人邓恩(John Donne)财务处了这种中国式的整体/局部和抽象/具体观:“英国不是与世无涉的孤岛,而是整体欧洲大陆的一小块陆地。”其实,任何一个爱吃牛杂的广州人一直都很清楚,牛杂也不是与牛无涉的孤肉,而是一头大牛身上的一小块肉。
  其实,唐人街“炒杂碎”的重点并不在于“碎”而在于“杂”,是一种非常拼贴的烹饪和饮食态度,与这里正在讨论的“杂碎”不尽相同,后者的重点在于主体之外的细枝与末节以及主流之外的边缘和另类。吃喝之外,我想“杂碎”还可能包括了日常生活里那些不知道有没有意义的只言片语,一些不知道要不要记住的音容笑貌,等等。
  主流而整体的牛肉,常吃的部分无非也就是用来做牛排的steak(像rib eye steak或sirloin steak),肋条肉(country…style ribs),小排(shortribs),板腱(chucktail flap)以及牛臀和大腿肉(knuckle),最多不会超过十种。至于牛杂的种类,那就了不得了,从牛A到牛B,从牛Y到牛Z,简直就海了去了。这么说吧,从牛头(包括脑、牛头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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