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福柯在《疯癫与文明》中说:“现代精神病院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权力机构。”它最强大之处在于,即便悖论重重,也能烟视媚行地存在下去,以精神世界的混沌为由,找到行使权力的理由。
1991年12月,联合国通过了《保护患精神疾病的人和改善精神卫生保健的原则》,但我想,疯不疯,人说了算,人说了算的事,也只有人说了,才不算。一旦被当做疯子,上哪里去找这个说了算的人去执行联合国的保护原则?我们要悄悄地,踮着脚尖走路,或者学猫那样,让脚上生出软垫来,不引起这个地方的注意。要知道,目前,咱们和精神病人的唯一区别就是,不在精神病院里。
裸露在狼群
欧美电影里,有个非常熟悉的词:证人保护计划。
《蒸发密令》中的施瓦辛格,就是FBI证人保护中心的官员,他的职责是保护即将上法庭作证的女证人。加拿大电影《保护行动》则展示了庭审之后的保护步骤,证人将被转移到新的城市,拥有新的名字,甚至获得军事情报专家这样亮堂的新身份。“证人保护计划”实在深入人心,言情片里,男主人公决定吐露身世,吞吞吐吐地说“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时,女主人公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我知道,你是某个证人保护计划的保护对象!”
美国的证人保护制度真实存在,这个制度始于1960年的打击有组织犯罪中的证人保护行动,由当时在联邦司法局有组织犯罪与诈骗分局工作的吉劳德·苏尔(Gerald Shur)创建。1970年的《有组织犯罪控制法》使它作为法律制度正式生效,由于执行办公室叫做马歇尔办公室,因此人称“马歇尔项目”。他们的职责,和电影里看到的基本一致。
从前对好莱坞电影里的证人保护计划并无感触,也没打算了解。直到2001年7月。有天晚上,从单位加班出来,遇到抢劫,所幸的是,相距不到二十米的露天啤酒摊子上,有一群退伍老兵在聚会,他们立刻奔过来,和我一起打车狂追,把五个嫌犯一起捉住。但惊悚的一幕出现在派出所里,我被要求在一间房子里,在相隔不过五十厘米的情况下,挨个指认这五个人。他们凶狠的眼神使我幼小的心灵饱受冲击,笔录做好后,就随便地放在桌子上,进进出出的人都可以翻看。我就是在那份笔录上,看到了作证的出租车司机的姓名电话和详细住址,第二天向他致谢。
但我同时也想到,既然我可以这么轻易地看到这些资料,嫌犯和他们的家属想看大概也不难。我心有余悸地向我的朋友请教——他的父亲在本地司法系统担任高层,得到的回答是:“那几个人的家里人马上就会出来捞人,你根本没机会上庭,以后要小心点。”他还告诉我,有的受害者当天晚上就会接到嫌犯家属的电话,有的是威胁,有的是“孩子还小放条生路”之类。果然给他不幸言中,我此后再没接到与案件有关的任何讯息,估计他们早给捞出去了。
我赶紧换了电话号码,改变上下班的路线,并神经兮兮地给朋友看我的脸:“他们当时看到的我是鼻青脸肿的,和现在差别大不?换你你能认出我不?”成为证人,并得到施瓦辛格的保护,在证人保护计划的荫蔽下,被送到异地乃至国外,换新身份,甚至得到整容作为福利,想都不要想。但不要故意泄露,把文件收藏得稳妥点,在细节上稍加注意,还是可以做到的吧。但这还是很难,甚至,连保护意识,都还在逐步建立之中。因此,“全国发生的证人、举报人遭报复致残致死案件,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每年不足500件,上升到现在的每年1200多件。”得不到保护的证人,犹如裸露在了狼群之中。所幸已有深圳、重庆等地开了证人保护的先河,但距离“马歇尔项目”的标准,还有很远。
还看证人保护计划之类的电影吗?还看。只是,希望别人的现实题材,有天不再是我们的科幻片。
茫茫群山
曾入围戛纳电影节“一种关注”单元的李杨电影《盲山》,经过修改后,前年在国内上映。看着白雪梅被拐卖后的遭遇,一个问题再度浮现心头:这类拐卖案件,往往囊括了强奸、贩卖人口、非法拘禁、妨碍公务等等罪行,但那些旁观者,却只当它是“人家的家事”。一旦案件本身如家务事一般暧昧了起来,加害者也往往得不到惩处,能将被拐的人救出,已是万幸。类似的暧昧态度经常可以见到。在报上看过一则新闻,一位外出打工者,在长途汽车站遭遇拉客,拉客人员在拉扯过程中,发现他身上带有大量现金,于是将他劫掠一空,并将他弃之荒野。这一事件已经具备抢劫的定罪标准,但因为事情发生在车站,发生在拉客过程中,不是在月黑风高的晚上,不是在僻街陋巷,事先也没经过预谋,于是,它被蒙上一层暧昧不清的色彩。报纸把它当做一件小纠纷,作为车站管理不善、秩序混乱的一个事例,发表在市民新闻里,事后也没见到司法介入。
还有类似的事件,发生在酒店包厢里。酒醉的食客对女服务员动手动脚,最后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但因为酒店声誉不佳,食客也是熟客,和女服务员也打过几次交道,终于不了了之。还有婚礼上对伴娘的性骚扰,亲戚朋友间的金钱欺诈等等,都被蒙上暧昧的色彩,渐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是有法律么?作为普通人,我们对法律的认识和对外科手术器具、重点实验室的认识是一样的,我们相信它锃亮、干净、标准鲜明、毋庸置疑,拿起法律武器来,往什么地方一套,立刻都黑白分明,妖魔鬼怪无以遁形。但很多时候,事情并非我们想的那样。因为,世界上的事,不都是那么锃亮、干净的,有时暧昧,有时模糊不清,就连我们是不是准备拿法律去套、去规范那些人和事,也都是有选择的。
不是法制不完善,也不是法律条文不够精细和无懈可击,而是因为,法律和信仰一样,或许都只是我们锃亮、干净、标准鲜明的一个寄托,只要相信它们在那里,就够了。也只有相信它们在那里,我们才能比较安心地继续生活下去。我们相信防火墙确实能够阻挡病毒,所以才敢用电脑上网;我们相信凶徒会有所忌惮,所以才敢走夜路;相信善恶有别各有报,才愿意抑恶扬善。必须得信,不相信也不行,不信,便没法继续生活。但它到底有没有那么锃亮和毋庸置疑呢?衙门旁边揽生意的讼棍,大话连篇的神棍,才是真正了解这点的人。他们根本不信,他们做的,就是寄托遭受重创的人的生意。相信的人,要向不相信的人求助。
就像《盲山》,在茫茫群山的注视下,任何铿锵的是与非,也不得不在那混沌而强大的力量下有所妥协。清晰的,也要变为含混,持有相信的人,最终也要容忍自己的相信变得暧昧。
看不见的人,不存在的人
在电影《第六感》里,布鲁斯·威利斯扮演的主人公,是个“看不见的人”。
他走在街上,没人看见他;他进入房间,没人看见他;他跟妻子讲话,丝毫得不到回应;他向着别人呼喊,别人不加理会——因为,他其实在影片的开始就已经死了。那个四处奔走的他,其实是个鬼魂,他是个“看不见的人”,不存在的人。唯一一个能够看见他的,是那个开了天眼的小孩子,而他一点也不知道自己的窘境,照旧以为一切如常,热心地为小孩子充当心理医生。
《夺命手术》中的主人公,也有一段时间,成了“看不见的人”。在心脏手术中,他进入了可怕的“麻醉清醒状态”,他清醒的意识分离出来,成为另一个人,他意欲阻止医生错误的操作,意欲中止女友对他的陷害,但没人理会他。他呼告无门,他所发出的声音,引不起空气的丝毫振荡,在别人那里,等于寂静。
人有时候难免成为“看不见的人”。就像美国作家拉尔夫·埃里森的小说《看不见的人》的主人公,黑人的身份,让他成了“看不见的人”,时刻处于被无视的位置。他老老实实工作,没用;他加入“兄弟会”,表现自己的政治主张,没用;他用尽一切办法说明自己也拥有全部的人性,还是没用。他照旧是那个和夜色融为一体的人,只有牙齿白森森地,提示着他微小的存在。不过,不一定要在那样特别、离奇、艰险的环境下,才会成为“看不见的人”,“看不见的人”普遍存在。
著名歌手陈汝佳死了整整两年后,人们才开始怀疑他的死,证实他的死,才会去问。那时他的身份证已被注销,火葬场有他的火化记录。他是死了,而并非生死不明。但消息为什么要在许久之后才被证实?因为,他其实早已经死了。对于听他歌的人,他十年前就死了,他是因为歌唱才存在,既然不唱歌,存在与否,就不再重要。对于他的家人,他五年前就死了,因为他的嗜好,他们对他的心,早死了。记者去问,他们只疲倦地说“他不在”。这让他自己,成了“看不见的人”,不存在的人。
甚至不需要死去。女明星G复出拍片,人们关注着她与大导演的感情进展,制片人温情脉脉地表示:“感情能否破镜重圆尚未可知。”记者偷拍她与好莱坞男明星的缱绻,所有人都当她是单身女郎,完全当她的丈夫不存在,连去幸灾乐祸地探询一下他的见解的兴趣都没有。因为他的财政状况出了问题,从此等于不存在,等于人间蒸发,已不必有立场,已理直气壮地穿上了隐身衣,成了“看不见的人”。
历史由强写,由男写,稍弱一筹,就会被男人讲述的历史屏蔽掉过滤掉,成了“看不见的人”。
公主胖了
胖也会传染,从现实里一直传染到银幕上,连一向有着约定俗成形象的公主最后也不能幸免。
《怪物史莱克》里的费奥娜公主和她的爱人变胖了,从第一集目不斜视地胖到第三集;《悬崖上的金鱼公主》中的公主殿下也胖了,充满宫崎骏作品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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