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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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教父- 第3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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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锦春主政临武县期间,发生了数十名机关科局长联名写信向地委举报事件。原临武县检察长张克泳告诉记者,检察院在清理石门大队财务时,发现曾锦春在大队队办企业铅锌矿写了欠条借款2万元,一直未还。借款时间是在其任乡党委书记时,发现问题时,曾锦春已经是县委书记。在联名信中,官员们还反映了曾锦春把弟弟曾宜春带到临武县开矿做生意,并随意安插妻子唐国菊的亲戚进机关单位等问题。

郴州地委指派一个三人调查组调查此事,时任郴州地委秘书长,后任地委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陶流贤是调查组成员之一。他向记者证实:办事不按原则,打招呼安插亲戚,这些举报信反映的内容大部分属实。但是,对于当时的地委而言,曾锦春犯的错误不算严重。陶流贤对群情激奋的科局长们说,事出有因,查无实据,曾锦春这个人也有优点,工作大胆,应该给他一次改正的机会。

地委调查组临走前制定了一些认为可以约束曾锦春的规章制度,警告他说,“今后凡属临武县提拔干部,提干招工,都应该按程序办事,要通过集体研究决定。”

直到1988年春天,临武县召开换届人大会,陶流贤去当地考察时,发现了“党内性质最恶劣”的事情。众多人大代表向他举报曾锦春*纵选举。时任城关镇党委书记邓中华对他说,你们在那里搞选举,曾锦春坐在办公室指挥,选这个不选那个,跟他关系好的当选,关系不好的靠边(邓中华后来担任郴电国际董事长,2006年底卷入郴州官场腐败案,一审获刑18年)。

临武县检察长张克泳和县法院院长两人被曾锦春指明不能当选,后者曾调查过曾锦春弟弟开矿事件。

*纵选举,被认为是官场大忌。陶流贤回去汇报后,地委震怒了,请示湖南省委,得到的指示是:这个人不能在临武当书记了,调走。于是曾锦春被调任郴州地区国土局局长,陶流贤说,此时,在地委几个主要领导间形成了一个共识:把曾锦春晾在一边,不再重用。但湖南省委组织部对这样的“冷处理”并不满意,他们质问说,“这样的人还能当国土局长?”

“人家一个县委书记也不容易,没有撤他的职,只是调动工作,当个国土局长还是可以的,”地委领导解释说。

在曾锦春到地区国土局报到当天,十多名临武县乡干部却跑到地委,集体上访,他们放鞭炮质问地委为什么把一个好书记调走?

老县委书记王之庆发现这些人全都是曾锦春一手提拔的干部,于是毫不客气地骂道,“你们平常来,我们要安排住行,但是为了这个事来,不提供住宿,也没饭给你们吃!”

梳理这段历史发现,临武县从政经历,为曾锦春今后的走向埋下了伏笔。“很多事当时可以显现出来,他会出问题不是偶然,”陶流贤说。

“但为什么要他当书记,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容忍他?”陶流贤解释说,“文革”结束后,政府机构改革选新干部的有一个重要原则,即“四化”原则———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革命化。

“当时来说,有一定道理,‘文革’结束后,老干部年纪大,文化水平低,是党内两个很突出的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干部的新旧交替无法施行,”这名地委老领导如今反思说,“四化中,年轻化和知识化是硬指标,很具体。但如果机械地执行这一原则,就会使过去考核干部德才兼备的原则,变成空谈。”

第六卷 风云开阖 第529章 峰与谷

在一个人的人生旅途中,谁都希望尽快攀上事业的顶峰。但一旦达到人生的巅峰,就已经面临着四面楚歌的危险。稍有不慎,就会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老百姓常讲,上山容易下山难,就是这个道理。

在吴天然看来,曾锦春就是没有处理好峰与谷的关系,一下子就从峰顶跌入到了谷底,而且不是被跌得头破血流,而是被摔得粉身碎骨。

让我们再来看一看曾锦春随后的人生轨迹。

郴县:重新崛起。

被晾在一边的曾锦春很快重新崛起,从地区国土局局长到农办副主任,再到郴县县长、县委书记,他只用了6年时间。

在他的履历中,郴县是块福地。不到一年,他又从郴县县委书记一职,跃任郴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完成了其政治生涯排挤、蛰伏、发迹的三级跳。

尽管反对声不绝于耳,当年调查曾锦春问题的陶流贤认为,某些官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初质问曾锦春调入地区国土局,如今却让他当上了市纪委书记。但随着一批地委老领导退休后淡出官场,如今郴州,很少有人知道曾锦春的当年事。

“从曾锦春腐败案不难看出,上级部门对于干部考察和监管流于形式,根本不到位,”原郴州市纪委副书记李香兆向记者讲述了一个荒唐的故事,1994年,湖南省纪委在衡阳开会,郴州市纪委一名主任被问到,“原来我们省纪委批了几封举报信,要你们去查曾锦春,你们查了吗?”

该主任回答,“这个问题你还不知道吗,都安排他当纪委书记了,我们还敢查吗?”

最终,曾锦春还是如期上任。流传在郴州官场的一个说法是,曾锦春在任郴县书记时,将走私汽车被抓的某省领导儿子放行,由此赢得了支持。这个说法没有得到证实,但另一个背景是,由于郴州刚刚地改市,新的市委班子重新洗牌。当时郴州市委领导的用人理念为:凡是进市委常委班子的,一定要有担任县市一把手的经历。因此,两次就任县委书记的曾锦春,入主郴州市纪委顺理成章。

而此时,曾锦春不按程序办事的性格,在等级森严的官场体制中,却也赢得了不少口碑。原郴县管党群的副书记朱国平说,“曾锦春从不摆架子,待人和气,随便什么人来找他,都能亲自接见,不像某些干部,专横独断。”

纪委书记:无人约束。

从1995年至2006年案发,曾锦春稳坐郴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10年之久。早年的起伏,似乎对他没有多大触动,他依然不按程序办事,依然有着鲜明的个人标签。

李香兆时任郴州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兼监察局局长,和曾锦春共事五年,2000年后才退居二线。

“曾锦春最大的特点就是不讲规则,滥用权力,”李香兆说。他查案子有私心,动不动就“双规”。有好多案子,夹杂着个人的感情在里面。据之前媒体报道,曾锦春利用手中权力在郴州市各机关先后安排了120多人。

郴州市纪委一份内部报告记载:2000年以来,市纪委机关因各种原因空编进了不少人,除市委交流安排进人外,所进人员基本上是由曾锦春提出人选及进人方式、交流方式,而且大部分人选他都会说是市委、政府某主要领导或省纪委某领导打的招呼、批的条子。但没有任何人见过批条。

在其担任纪委书记期间,郴州市纪委进人从没有公开招考过,唯独只有新设立行政效能监察室时新增4个编制,在常委们的强烈要求下,迫于无奈,曾锦春才同意搞了一次公开招考。

有一次,曾锦春想安插一名司机进纪委,被李香兆拦住了。他对李香兆说,这个人,是市委某领导同意的。李香兆去该领导核实时,对方大吃一惊,说,“没有啊,老曾稀里糊涂,莫名其妙,我根本没讲说要调人进纪委,没有这回事。”

上述内部报告还披露:在其担任纪委书记期间,郴州市纪委立案、“双规”从不开会研究,曾锦春说立案就立案,双规就双规,放人就放人。自2000年至他案发,基本上没有专门召开过立案和采取措施的常委会。他的做法基本上是把立案、“双规”直接批示在举报信上,或口头交待办案人员。

曾锦春曾指派一名主任去查桂阳县某建设局长受贿案。事实的真相是:行贿的包工头是曾锦春在临武的关系户,要到桂阳搞工程,他找到建设局长,该局长说要公开招标。于是包工头耍了好多手腕,送了2000多元钱。但都被这名建设局长把钱交给了财务。

于是包工头找到曾锦春,将这名建设局长“双规”起来,但派去调查的人确是没有查出证据。后来,曾锦春到省里开会,郴州市纪委开常委会认为,如果这个人没有事实,就应该放。分管办案的副书记给曾锦春打电话表明了常委会要求放人的决定。曾说,那不行,再查。

结果纪委又派人查了20多天。还是没有结果。最后才把人放走。

李香兆后来在常委会上对曾锦春说,像这样的事情,查案子还是应该坚持先初查,初查有这一两个事实了,然后“双规”,不能够一开始就搞“双规”。

“在常委会上,只有我一个人敢跟他顶。因为我的资历比他老,年纪比他大。我离开后,他更是为所欲为了。”李香兆说。

为什么是曾锦春?

郴州市纪委一名副书记向记者描述曾锦春任纪委书记时说,从上班开始,办公室里坐满了人,都是来找他的。而曾锦春也事无巨细一一接待。

曾岩春也说,“每次去郴州找老大时,看到外面排了很长的队,又怕打扰他工作,只好也坐在后面等。”

但当上述副书记进去汇报工作时,当着外人的面,曾锦春放下话题,望着他,“你说啊,现在就说。”副书记和访客面面相觑,只好退回去。

越级指挥,独往独来,曾锦春不同于其他领导的特点,他始终没有一个秘书。纪委工作人员每次看到他提个包走出去,最多只带上司机。在2006年,曾锦春案发,除了其一家四口和司机,郴州市纪委没有一个人被牵扯进去。这也一直为外界猜疑,曾锦春案发,郴州市纪委怎么可能没有被牵涉进去?

事实上,在曾锦春担任纪委书记期间,郴州市纪委的工作一直排在湖南省各市州纪委前列。据纪委一位领导统计,由市纪委侦办的案件每年2530起。曾锦春在任时,还因为创造了“三看三想三帮”而被中纪委表扬过。

“问题的关键在于,纪委书记是个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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