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倭肯河,为我们泣血的爱情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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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肯河,为我们泣血的爱情作证-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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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老六把那匹瞎马解开,拴到了左边,让它帮着拉车。凤友就到右手边推着车辕。刘颖也在后面推,又跑到前面拉马。她高兴极了,因为那匹马正是先前拉她从城里来的,此刻,好像认出了她,百忙这中还舔了一下她的手。她摸着马头,管它叫“好马儿”。那马就真地跟她一起使劲了。大车冲出了泥淖。纪老六斜眼看着刘颖,说:“小刘哇,你也该换身衣服啦。”刘颖这才发现自己胸前湿了一大片,Ru房的轮廊露出来了。她瞪了纪老六一眼,说:“没事,不用你管。”脸蛋通红。说话的时候谁也没注意到那匹瞎马不见了。纪老门刚把它解开,本打算拴回车后的,一转眼,它竟然溜掉了。老六丢了马是要负责任的。一着急,就把瞎马的祖宗开出出来,大骂不止。刘颖就说:“你也别乱骂了,我们帮你找找去。”凤友也觉奇怪,左右转了好几会,才跟着刘颖,进入了树林。刘颖看着一排排的松树,惊叹道:“好漂亮的林了,是咱们农联体的吗?”凤友告诉她,山这边的所有的林子都是国有的,只有林管局才有权采伐。大雨刚过,林中的空气格外清新。踩着厚厚的松针,如同走在最高级的地毯上,刘颖跳得更高,话更多了。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在林中远远地传去,又以另一种频率反回,觉得有趣。大声叫了几声,不过瘾,她就唱了起来。忽地,她又跳起来,去拨松枝,让雨水淋到凤友的身上,这时候,她的笑是多么吸引人啊。她跑着去追一只受惊的小松鼠,没有追上,失望地朝它挥着小拳头,这时候,她的表情是多么天真啊。她摘一束野花时,动作是多么好看啊。她的脸蛋,在这林中,这雨后的光影里,显得多么鲜艳。而她的体形之苗条,在一跳一蹦之间,又是多么诱人啊。

  凤友看她,久久无法把眼睛挪开。感到了那目光,她回看着凤友,脸上的笑也变得不自然了。他们一块走了一会,静了一会,她忽然咯咯地笑道:“你刚才看我的样子,好吓人。”她的脸上,有了那样一种春辉。凤友没有说什么。他伸脖子,四处看着,假装在找马。脖子却透露出了他的心情,变得充血般红了。刘颖笑看着他,好像,知道他的心理和他的内心深处的一切。但是她不说话。眼睛里的那种光芒,令凤友胆怯了,把头就低下。刘颖觉得他这种样子最有意思,抿着嘴,又要笑了。凤友说:“啊,这是什么?”朝旁边的一棵松树走丢。树下,有一片蘑菇。红红的,油光光的,个个长得粗壮挺拔。刘颖从未见过野地里长的蘑菇,跑过来,蹲下去,用手小心地抚摸着,嘴里发出了惊叹:“哎呀,真是蘑菇啊。”

  他用心察看时,雪白的脖颈,就完全展露在凤友跟前。他看着它,眼睛就湿乎乎的了。她手在蘑菇上轻抚时肩膀触到了凤友,小小的、圆圆地肩头,给了凤友那样的刺激。他觉得,自己眼看就有一股冲动,要把嘴凑过去,在那上面亲一口。这个想法把他掠觉了。他一下子站起,大声说:“走吧,咱们回去。”刘颖却不走,非要他帮她把蘑菇采完再走。凤友说,这是油蘑,趁鲜时吃最有味。刘颖把蘑菇兜在怀里,跟凤友往回走。现在,她不敢跳了,每一步都战战兢兢的,生怕把蘑菇弄掉了,摔疼了。他们发现,马回来了,拴在了车后头。瞎着眼睛,在默默地吃脚边的杂草。纪老六见凤友和刘颖,咧咧嘴,半笑不笑地说:“啊,跑哪去啦?马回来,我还怕你俩跑丢了呢。”眼睛又往刘颖那样不正经地瞧。刘颖下意识地把胸脯护住,问:“马怎么回来了?”纪老六道:“俺也没许会儿啊,一眼没瞅着,它就又回哩。”脸上是狡黠的笑褶子。

  凤友这才发现,车上已经装满了东西。是松木,码得齐齐整整,有二十多根,两立方米不不止。刘颖也奇了,问:“哎,这木头,是从哪儿来的?”她简直觉得是变戏法一样。纪老六解释说,是有个人让帮忙,捎到乡里去的。刘颖倒没觉什么,坐在木头堆上,看得更远,她觉得更有意思了。凤友很是疑惑。想多问问,又不知问什么。距乡政府所有地还有十里时,在一个叉路口,马车朝另一条路去了。凤友问怎么回事。纪老六没有解释,把车停在了一个院子里。凤友认出了,是乡武装部长赵长青家。他在乡里上学时,赵长青是他们学校的校长。木头卸在了赵家。赵长青对凤友很客气。问了他现在的情况。对刘颖,他表现出了更大热情。赵长青的媳妇,看样子是刚结婚的,拉刘颖到了她的新房里,说说笑笑,还硬要送给她一只金笔,说是当面孔。木头卸完了,赵长青付钱。纪老六把钱收下。赵长青要个收条。纪老六说:“我瞎子不识的,啥条不条的,拉倒吧。”赵长青不同意。纪老六就让凤友帮着,开张条子。没有办法,凤友就在一张报纸边上,写了收条,签了个字。

  把刘颖送到乡政府招待所,天已经黑了。凤友以为要住下的。可是,吃过晚饭,纪老六死活要连夜赶回。刘颖跟凤友说了一会话。分手的时候,她咯咯笑着,要凤友好好帮她代课,半个月后,她就回去了。说着说着,她忽然害羞了,低下了头,脚就来回在马路边上踢着,把毛毛草把踢飞了。“要是有什么话。”她轻声道,迟钝了半天,才接着说,“就写封信给我。”凤友没来得及回答,她一扭头,迅速地跑了,进了招待所的大门,转眼,就不见了。凤友只觉自己手里多了一样东西。正是那条花手绢。在以后的几天里,没有人的时候,凤友就把那手绢拿出来,摆弄着,放在鼻尖上,闻着。当他想她,恍惚看见她的笑颜时,就吻着它。一时间,他觉得自己跟她之间,真地有了某种联系。要把它切断,已是不可能的了。她的天真的脸上,本来活泼着,玩笑着,为什么在分手之际,忽然严肃了?她害羞的样子,历历在目,让凤友的心血,一下子涨起。黄昏的时候,凤友坐在河边,为苞米的香味,也为她的手绢上的味,深深地激动着。

  夜里,他搂着手绢睡觉,再也睡不着。黑暗中,她的声音又响在耳边了。“有什么话,就写封信给我。”她是这么说的。凤友在肚里打着腹稿。每一个字,都引起了神经末稍的触动。对着黑暗的天棚,他相信在心里写好了。天亮时,又把它从脑子里撕掉。他知道,自己没有这个勇气。给她写信,天啊,那是什么意思啊。在他的青春期行将饱满时,这是他第一回,对一个女人有了情思。他相信,这个女人胜过世上的一切,特别是,对他来说,是不可能的。她太好看。还不止如此。在任何方面她都让他不能平静地想一秒钟。对他来说,她已经是天使。他只能想着她,默默地,胆颤心惊地。要跟她直接说话,说自己的感情,对凤友而言,几乎是要他破坏这感情。它越纯洁,在他才越真实。任何一个念买S稍有不洁,就要毁灭他的心。他准备为这心去死,也不许有一粒灰尘落在上头。但是,他扑在桌前,哭了。手就在纸上写出了自己的爱,自己的思念。写完,他不敢看,把它撕掉了。撕得那么碎,想起再看它的内容时根本没办法了。他心里骂自己,不让自己写任何东西。夜深人静,他起身,坐在桌前时,知道自己又要写了。在那些日子里,他写了有几十封,也许更多的信。那是诗,在他心里出现的每一个颤动,都化作词句,对她的赞颂。他把每一封信都撕了,放在灶里,看着它们烧成灰。

  终于有一天,他把信装进口袋里。那一整天他都无法说他要说的话,做他要做的事情。学生们看着他,偷偷地乐。他在黑板上做着算术题,不知道三加三等于几了。他脑子里想的,是如何处理口袋中的那封信。放学时,他决定把它带进厕所,悄悄地撕掉。好像是命运的安排,刚出教室门,就碰到一个人。王文义,是大屯的人,凤友认识的。问题不在这儿。这个王文义,现在是乡里的邮递员。他刚刚送完信,正推着车子朝这边过来。在大屯上学时,他跟凤友是同学。路过学校他想相看看凤友。在门口他们就聊了起来。最后,他问凤友有什么事时,凤友想说投事却听自己说:“有一封信。”那封信,就从他的口袋里出来,进了王文义的邮包。那个晚上他再没合一眼。自那以后他每天都去总公司。假装是去看报纸,他的眼睛,耳朵,一刻也没有离开过送信的,接信的。伍大咂儿是队里管信的。那几天里,她的一举一动,每一个皱眉,抽鼻子,甚至从胖脸上挤出多少粉刺来,都记在了凤友的心上。

  然而,信,她的信,始终没有。

  整整一个星期过去了。凤友死了心。

  这个情景,现在比任何东西都真实:她收到了信,看着它,笑着它,甚至,跟别人一起笑他。她想过给他写信吗?也许,但是,现在她有了新的朋友,再也不想了。是的,她说过:“给我写信”。可是,她说过“我也给你写吗?”没有。这个想法扩让凤友一下子跳起来了。他在屋里来回走,发疯地揪自己的砂发。却一点办法也没有。他恨自己,为什么竟愚到那种程度,会以为她,一个城里姑娘,县太爷的千金,会跟他有什么感情?越想,他越觉得,自己在进入二十岁的人生时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他想去乡里。可是,他现在比任何时候,都不敢见她。把她的手绢拿出放在眼前,又放在远处。他看着它,想着她。那上面的两个字,第一次引起了他的注意。“思颖”,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它还会有别的意思吗?这是别人给她的,她说过。别人的,另外一个男人的东西。而他,姜凤友,对它干了什么?他汗流浃背了。想起自己对一条手绢投入了那么多的感情,而它,竟然是这么回事。从头到脚凤友都抽筋了。在这些日子里,他想着她,为她做梦。那么。她到底是谁呢:在他的人生里,她的出现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凤友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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