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文化史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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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化史纲-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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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不受人身保护的危险境地。一个简单的告密,就可以把一个清白无辜的女子送上死路!比如,一个美貌而又高傲的女子,很可能因为得罪了垂涎于她的男人,而被告密为女巫,从而遭受极刑。也可能什么人也没有得罪,仅仅是有人妒忌,就可能祸从天降。有个名叫特鲁阿?埃舍尔的男人曾向当局说,他可以举报三十万名女巫和男性巫师。后来,果然有三千名无辜者因他的举报惨遭不幸。一时之间,弄得全城惊慌失措,人人自危。1576年此人终于被捕。 
  在男人们早已扭曲的性心理支配下,审判女巫成了节日一般的娱乐活动,因为审判中可以欣赏到女巫们的裸体,以及十分猥亵的刑罚和询问。宗教法庭开庭审判时,女巫被带到法庭中央,剥去所有衣裤,剃掉她的腋毛和阴毛,有时要向她灌圣水并在身上贴封条,然后将其绑在拷问台上。这时,执法者将用针当众刺其全身,以确定魔鬼所在的位置。如果有痛苦反应,则认为找到了魔鬼,若无痛苦反应,可证明此人不是女巫。但经过这样审判的女人,没有一个能证明自己不是女巫!至于法庭的询问过程,完全就是法官意淫的过程,被审女子要“如实”回答她跟“魔鬼性交”的所有细节,而庭审记录中居然会出现“那个女人很美,很丰满”之类的描述!审判结束后,女巫将被押至广场,在那里被烧死或被煮死。围观群众会怀着极大兴趣欣赏她们的扭曲痉挛…… 
  在德国,人们则想出了另一种识别女巫的方法:将受指控的女子拉到桥上,脱光她的衣服,然后把她的双手跟双脚捆在一起。示众过后放入水中,如果她漂浮起来,证明她勾结着魔鬼,反之是无罪的。看起来这稍微要“公道”一些。 
  现代的人们如果旅行在风景如画的欧洲城市中,会相信仅仅在三百多年前,这些地方还发生着残暴无耻的屠杀活动吗?1560年到1680年间,仅英国埃塞克斯郡一地,就处死了二百六十八名女巫;而同期瑞士一个州竟处死了三千三百七十一名女巫!德国一些小得不能再小的城市,也是差不多每个月都在处死女巫:威森斯泰格1562年一年中烧死六十三个女巫;奥培努九个月内处死了五十个女巫,而它全城总共才六千余人! 
  男人们不该这样做。但男人们确实这样做了! 
  在中国,男人们自称是女人的“天”,天永远都在上面。直至笔者在写着这本小书的时候,还听到一位因丈夫瘫痪而独力支撑着家庭的苦命女子这样诉说:“丈夫是我的天,天只要不塌下,我就能一天天挺下去。”情甚感人,“天”的说法却把人引向了黑暗的中世纪。 
  在西方,男人们自称是上帝的独生子。上帝照着自己的形象塑造了男人,女人只不过是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她们有没有灵魂历来存在争议。直至眼下,西方的女权运动仍呈方兴未艾之势,这说明,西方女人仍没有完全从圣奥古斯丁的思想阴影中走出来。希拉里受到美国人的喜爱,是因为她在贤妻良母的岗位上恪尽职守;莱温斯基也受到喜爱,是因为男人潜意识中有狎妓的冲动。 
  中世纪真的已经结束了吗? 
  荷兰学者高罗佩认为,中国文人狎妓是为了逃避性交的责任。其说在他的《中国古代房内考》中—— 
  那些能够结交艺妓的人至少属于中上阶层,因此在家中也有妻妾多人。既然如前所述,他们有义务给妻妾以性满足,那就很难期望一个正常的男人竟是因性欲的驱动而与外面的女人发生性交。当然,人们会有调换口味的愿望,但这只能算是偶然的胡来,并不足以说明他们与职业艺妓整天厮混的动机。浏览描写这一题材的文学作品,你会得到这样一个印象,除了必须遵守某种既定的社会习俗之外,男人常与艺妓往来,多半是为了逃避性爱,但愿能够摆脱家里的沉闷空气和出于义务的性关系。换句话说,原因其实在于他们渴望与女人建立一种无拘无束、朋友般的关系,而并不一定非得发生性关系。一个男人可以与艺妓日益亲昵,但不一定非导致性交不可。 
  不能不认为,高罗佩的这一看法是有些见地的。以一个外国人对中国文化的有限了解,能提出如此睿智的看法实属不易。 
  高罗佩在这里所说的艺妓,毫无疑问是指那种趣味甚高的青楼女子,有点像希腊妓女中的“希泰尔”。中国娼妓的等级,习惯上以她们所居的楼、堂、馆、所来划分:最低级别的娼妓只能活动于“寨”、“寮”、“窑”中了;而青楼,有红颜居于上,可想而知伊人的财产地位和生活环境。这种自幼养尊处优、接受过琴棋书画全面训练的高雅美女,当然不可能为那些急着寻找泄欲对象的贫穷性饥渴者提供服务。这些具有高文化素养的女子,实际上是以弹筝酒歌、低唱浅酌为一种活法;她们的诗词酬答、采兰赠芍之类,是这种活法的日常内容,没有什么强烈的功利目的。因而,她们处在一定程度上的自在状态中。她们与公卿名士们的交往,是一种自由状态下的平等交往,其中没有义务和责任,没有礼数规矩,没有舆论监督。这在礼教禁锢之下的人际关系中,真是人性得以舒张的一方乐土。 
  明永乐中,内阁宰辅杨士奇、杨荣、杨溥,皆当朝重臣,官拜太子少师、少傅,位居大僚,时号“三杨”。处在这高处不胜寒的位置之上,三位阁老刻意向公众输出的形象有多严谨整肃,就可想而知了。但据《尧山堂外纪》载:三杨时不时也凑在一起会饮,饮则召妓侑酒。遇名妓齐雅秀被三杨召,有人担心气氛难以调控,怕三位大人物板起面孔不苟言笑。齐雅秀赴会时故意晚个时辰才到,三位大人问其为何姗姗来迟?齐回答说因为看书来迟。再问看什么书?答曰看《烈女传》!三杨听后捧腹不止,笑骂齐:“母狗无礼!”齐雅秀应声回答:“我是母狗,各位是公侯(猴)。”妙言不胫而走,传于京师。像这等大雅似俗的谐谑,恐怕很难出现在三阁老的公务和家庭生活中。这样一份轻松,实非青楼不可得。 
  以风雅著于史者,莫过于唐之青楼。这个功劳首先要归于开元年间的国家元首唐明皇。《唐史?礼乐志》称“玄宗既知音律,又酷爱法曲”。由于明皇对声色歌舞的特殊喜爱,宫中除盛设乐妓(当时宫内女子总数已达四万之众)外,还在东西两京设宫外左、右教坊,以作为后备役宫妓。以此看来,唐时官吏盛行妓乐,凡宴饮必召妓侑酒,“视声妓丝竹为固有之事”也就毫不足怪了。 
  这个现象中引人注目的是文化因素。唐时官吏,多为文人学士。自隋代开科取士以来,皇家通过科举这一公平竞争的途径,把社会精英通通吸纳到了官吏队伍中。科举以“明经”和“进士”两科最受重视,明经科取儒学学者,进士科取文学和时务对策人才。从这两科出身的宰相在唐朝达一百四十二人,以致社会认为“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出身,终不以为美”。(见《通典?选举三》)官吏的高文化素质,在狎妓中必然表达为高雅的审美趣味。先有“市场需求”,后才会有“适销对路的商品”。《开元遗事》中说:“长安有平康坊,妓女所居之地,每年新进士,游谒其中,时人称为风流薮泽。”新科举子所以必到平康坊狎乐,是因为“大中皇帝常游北里,朝士宴聚,亦多在此”。孙《北里志?序》中说—— 
  诸妓皆居平康里,举子新及第,进士三司幕府,但未通朝籍,未直馆殿者,咸可就谐,如不惜所费,舟车水陆备矣。其中诸妓,多能谈吐,颇有知书言话者。自公卿以降,皆以表德呼之。其分别品流,衡尺人物,应对排次,良不可及。 
  高素质的丽人群和社会名流,共同组成了当时的风雅社交圈。这个社交圈的香艳辉煌,是盛唐时代一笔浓墨重彩的风景。卢照邻在《长安古意》中有这样的描绘—— 
  长安大道连狭斜,青牛白马七香车。 
  王辇纵横过主第,金鞭络绎向侯家。 
  龙衔宝盖承朝日,风吐流苏带晚霞。 
  百丈游丝争绕树,一群娇鸟共啼花。 
  游蜂戏蝶千门侧,碧树银台万种色。 
  复道交窗作合欢,双阙连甍垂凤翼。 
  梁家画阁中天起,汉帝金茎云外直。 
  楼前相望不相知,陌上相逢讵相识。 
  …… 
  鸦黄粉白车中出,含娇含态情非一。 
  娇童宝马铁连线,娼妇盘龙金屈膝。 
  御史府中乌夜啼,廷尉门前雀欲栖。 
  隐隐朱城临玉道,遥遥翠设金堤。 
  …… 
  俱邀侠客芙蓉剑,共宿娼家桃李蹊。 
  娼家日暮紫罗裙,清歌一转口氛氲。 
  北堂夜夜人如月,南陌朝朝骑似云。 
  帝王将相、卿士公侯,皆好歌舞声妓,整个上流社会人人都有狎娼冶游的爱好,必然蔚为风气,诞育出发达的青楼文化。“兴来携妓恣经过,其若杨花似雪何”,“红妆欲醉宜斜日,百尺清潭写翠娥”,“落花一片天上来,随人直渡西江水”,李白诗中的极美意境,往往由丽妓兴发。而妓中则有诗才直逼李杜者,如西蜀名妓薛涛。薛原为官宦人家女儿,父殁后居成都百花潭,与白居易、元稹、牛僧孺、刘禹锡辈交往,颇负才名。其诗作中有如: 
  去春零落暮春时,泪湿红笺怨别离。 
  常恐便同巫峡散,因何重有武陵期。 
  传情每向馨香得,不语还应彼此知。 
  只欲栏边安枕席,夜深闲共说相思。
第五章10
        才情如此雅致,而人品有黄钟大吕的豪气,其所作绝句,竟予人以雄浑之感:“水国蒹葭夜有霜,月寒山色共苍苍。谁言千里自今夕,离梦杳如关塞长。”像这样的妓女,仅以其文学艺术上的造诣而言,即便现当代的职业女作家,也势难望其项背。无怪乎当时顶尖级的文人才子们都争相与之结交。这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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