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色和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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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色和夜色- 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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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早出门去了,瞎逛。原先的租房、找份工作的计划暂时搁置了。至少,今天我这样在街上逛荡着的时候,是将这计划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午饭没有吃,一直逛到傍晚。因为手机、钱包什么都没带,既不能给章言打电话说一声,又不能去酒吧喝杯酒。但又不想过早的回去。

  我还是钻进了一间酒吧。一间我曾经在那儿唱过歌儿的酒吧。老板显然不记得我,还好,调酒师认出我来。经他的引荐,老板总算记起了我。

  我拿起麦克风,唱了几首歌,还是最拿手的齐秦的老情歌儿,半小时的功夫,把付啤酒的那份钱凑齐了。我拿着钱,递给调酒师,“照老样吧,冰镇啤酒。”那长相英俊的面孔朝我绽开英俊的微笑:“瞧,你可真能耐。世界在你眼里真是满地都是经济。”

  夜里九点钟,我踩着星星和苍白的月光朝章言的公寓的方向走去,嘴里还哼着歌儿。唱的是张学友的《吻别》,歌词本来就不记得,由着性儿瞎哼哼。我有些醉了。但再怎么醉的人,都能找得到回家的路。章言的公寓虽然不是我的家,但是,那里的确是我唯一的去处。

  我没乘坐电梯,是由楼梯一级一级的往上爬的,直到上到十七层,汗涔涔的,身体有些失衡地立在她的门前。

  这时候,门不打自开。我一眼就看到了门的中央直立立地站着的披着穿着睡衣的章言。依旧套着一件白色的、男式的、长过膝头,宽松地搭在她的身体上。她的每一件衣服似乎都没什么差别。只是颜色的不同而已。她的身材整个的藏在宽大的T恤衫里,始终象男子一样,形同段木。我猜不准她的身材是姣好还是普通的那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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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你回来了。”

  “您还没休息么?”我开口问道。她不回答我,转身走进浴室,接着我听到哗哗啦啦的流水声。一会儿,淡淡地说,“水已经放好了,你去吧。”然后,走进她自已的卧室,关上门。屋子里迎风静了,这才有了夜晚的样子。

  洗完澡,我头脑清晰多了。三杯啤酒不会使我醉得不成体统的。我刚才多少有点在章言面前装腔作势。因为这么晚,回来的时候都夜里十一点了,而且她显然还是在特地等我。我觉得很过意不去。我料想我使她不高兴了。

  由那天喝酒晚归的第二天起,章言就变得不爱说话了,也不怎么答理我,这使我有点突然。不过,她的面容平静,又叫人难以捉摸。我只能将她的突然缄默归咎于我喝酒一事上。我想跟她说些道歉之类的话,可总寻不来机会。因为她总坐在电脑旁敲打个没完,一刻也没离开过她的房间。偶尔起身,也不怎么到客厅里来,只站在她的房间的窗户边儿上,端着茶杯喝水、沉思或者拿一本厚书翻阅着。

  我想跟她说说话儿,可又害怕打扰了她。她看来很忙,又象是故意在躲着我,象躲着一个闲人。我想,章言肯定是将我那次因喝酒晚归和从前因喝酒打架被关到警察局里的事搁到一块儿了。她这么想,也是有道理的。

  我的心又陷于孤荒的境地之中。晚上,我躺在床上,常常不自觉地想起章言来,想的过程之中,带着某种经过研究之后并产生结论的味道。一个三十多岁的老小姐,一本越翻越难懂却又不想很快就弄懂的书;一首蒙胧的越读越能激起人兴致的诗篇。

  章言带给我的就是一种朦胧的时淡时浓的好感。是的,话语不多,善良、温柔,体贴,外表总给人一种因为不被人了解的冷傲的感觉,而一旦了解了她,你就会感觉到她的高尚和圣洁的修女般的品质。她将自已严密地尘封在一副尖硬的壳里。

  但是,再硬的壳,时间久了,你依然会感觉到她也有着虚伪的心。女人天性里的虚伪或虚荣,就像男人天性中滋长出来的性欲一样牢固得可爱或可恨。即使做了修女,也一样要被带进她所在的教堂里去的。

  当然,章言不是修女,只不过她过的近似修女般的生活。这繁华的大都市里还有人抵得住万花筒般的夜生活的诱惑,独自从热闹喧嚣的地段里撕开一方静谧藏匿起来,过着修女般的生活,简直太有些令人不可思议。

  倒过来想想,结果不过是将自已的心撕裂一块静谧。还不是拿自已的一小块静谧抵抗着庞杂的城市的纷杂?!那一天,突然下起了太阳雨,雷声炸雷般的轰响,正站在窗前沉思或者在构思她的作品的章言,吓得几乎整个倒在我的怀里。可见,那一处被精心守护的静谧,比不上她的脆弱坚实。它守候的也是她的孤独。

  我不相信人可以毫无内心负担的,比如说完全的抛开恐惧和怀疑来坦然面对孤独。有些人的职业是需要孤独,比如写作这项职业。但仅只是需要,并没有人出自真心地喜欢孤独。

  在章言的居室门前,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在她的门前的小方块擦鞋垫子上始终摆着一双男用拖鞋。起初,我感到纳闷儿,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我才明白在门口摆上男用拖鞋是为了她的安全起见使用的一种巧妙的花招。意思是她家里有男人居住。独身的女人实在是聪明。她的聪明未免有些使人觉得悲哀。我决定留下来住下,也不是没有受到那双男用拖鞋的影响。我心知肚明,但决不挑破。

  还有,柳迎风说得没错,章言的深居简出的生活习惯、她的怪异得让人捉摸不透的个性、她的室内的素淡的布置、她的墙壁上挂着的发黄的《镜前的维纳斯》、她的严肃的不轻易绽笑的表情、仿佛天生惧怕和随时要防御男人的入侵的鬼鬼祟祟的情态、她的走路的无声无息的姿态、她在电子琴上弹出的令人伤感得让人受不了的曲子、她的对世事的漠然置之的态度、几乎不怎么出门,爱上网,爱电脑,整天也不知在电脑上噼呖叭啦的写些什么。她几乎没有朋友,但常有信件。几乎每天都有信件。

  也许因为那一次酒后晚归,她把我当作酒鬼来看待了。没有女人不憎恨酒鬼的。我不怪她。尽管她变得不怎么爱搭理我。

  我觉得全都是我的错儿。连续三天,我没再出去喝酒至夜归,我想向她证明我不是酒鬼。我老老实实地呆在她的家里,翻看她那一人多高、摆得满满的一书架的书。几乎千篇一律是文学书,有小说,散文、诗歌,还有各类文学期刊。

  渐渐地,过惯了“笼外”生活的我,有些闷得慌。尤其是晚上,十一、二点之前,我没有睡早觉的习惯。这使我感觉到我就像是掉进了一个看不到底的深邃的洞里。或者更形象一点的说,像是掉进了一个坟墓里。无论是精神还是肉体,她及她的居室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

  我晚上又出去喝点酒,唱唱歌,吸吸新鲜空气:无非是感受城市的现代化、现代人的气息。我跟现代化必须保持联系,比如夜晚的霓虹灯、喧闹的午夜广场等等。

  我一次也没有因自暴自弃而打算离开,至少目前是这样。虽然章言给人的感觉怪异了点,但也有值得让人喜爱的优点的。她常常把煮好的咖啡为我倒上一杯搁在茶几上,我不在时也为我留好洗澡水,厨艺不怎么样的她,偶尔变着花样烧几道好菜,我不回来她是不关电视或电脑的,这是她等着为我开门的缘故。

  这天的晚餐是我做的。我这不是第一次为女人做菜,但是,算是第一次为章言做饭。做饭算得上是一次诚心诚意的道歉或勾销彼此的不自在感。我请章言吃饭的时候,她看到一桌我做的菜,简直有点不相信,“你,你会做菜?”

  “是啊,尝尝看!”我递给她筷子。她尝了我做的番茄煲猪排,又是一阵惊叫,象个没发育好的孩子,吮得嘴唇叭答叭答地闷响。没结婚的女人,永远都是孩子;男人不!男人是结了婚后,才更象孩子。换言之,女人的孩子气是爱情宠出来的,男人的孩子气是婚姻给宠出来的。所以,为什么大多数男人更愿意急着结婚?!

  她说,她从来就没有吃过这道菜,连听说也没有过。

  其实呢,番茄煲猪排也是我头一遭吃。我没说,怕她会因为我的乱“创意”会导致中毒而尖叫。

  “这些日子,我惹您生气了吧?!”我乘机解释,“我,我虽然爱喝酒,但决不是你想象中的酒鬼……”

  “什么生气?什么酒鬼?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章言莫名看着我,之后才拍着脑门儿突然笑道,“噢呵,洛科你误会了,我这些天在赶写两个中篇,参赛的那种。所以我必须要集中精力。我这么做,是想得奖呢,一万元的奖金,不是每个搞征文大赛的主儿都这么阔绰的。懂么?”章言脸上洋溢着胸有成竹的喜气,得奖是有望的那种喜气。

  我挠挠头发,祝福她顺利拿奖。章言变得热情洋溢多了。少有的热情洋溢。但是,只在她的两室一厅里,只在我的面前。热情就同她说话一样简单、干脆,表情里依然有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果决。天然的,没办法。据我观察,她与左邻右舍几乎没有什么来往。独来独往,目中无人。偶尔有电话来,不多,全都是与写作有关的电话。

  现在,我的世界里只有章言和柳迎风两个人在晃。章言在明处,在眼前;而柳迎风在暗处、在梦里。

  我一直在暗中等待着章言讲柳迎风的故事给我听,却又害怕听到。因为一提到迎风,我就难以抑制住要呕吐。这只是一种来自生理上的本能反映,并非我所愿的。也并非我厌恶或反感。毕竟,变性者是个行走在边缘上的类群。在国内,更是边缘上的边缘了。我自认为时髦、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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