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何冉我爱他-贱女孩 bitch 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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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何冉我爱他-贱女孩 bitch girl-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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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分手一年之后的三次见面中,好像是第二次,我跟何冉说我很想去西藏,很想去鸟不拉屎的山村里指教,何冉没有很明显地鄙视我,只是表达了他自己的人生规划。截然不同的两种,也难怪在我问何冉跟我分手的真正原因时,他能够毫不犹豫地说,“道不同不相为谋”。
  我是一个空想家,所有的这些经历,想着永远比做起来要开心很多。就如我跟很多人说,我毕业之后要进施工单位,去工地上锻炼两三年一样,他们的反应都是很惊讶,“你没开玩笑吧?一个女生去施工单位,你会顶不住的,而且也不好玩。”
  当我把这个想法说给三师父并征求他的意见时,三师父的态度是,“去工地上三年之后,你就会知道你现在有多白、皮肤有多好。”在此,我必须坦白,我是黄种人中偏黑的、黑种人中偏黄的,战痘人群中偏平坦的、平坦人群中偏战痘的。所以,可想而知工地上的生活该有多么恐怖。
  三师父,就是我去年暑假在工地上认识的,皮肤很亮。所以,当我把这些正常人看来很疯狂的想法写出来之后,我也觉得有些不太实际。假如我真的很想体验生活,做收银员、刷盘子那种,几乎现在就有大把的机会。然而,我并没有去,我怕苦怕累,懒得动弹。所以,我始终是一个很懦弱的空想家,在爱情中,也丝毫不例外。
  我暗恋朝晖师兄时,几乎没有任何表达爱意的行动,单靠平时的眼神和一句突兀的表白,把师兄吓跑也是应该的。而跟何冉在一起时,我也没有给他买过什么东西,没有用很实际的东西表达我的爱意。当我把这种愧疚的想法表达给何冉时,何冉很宽宏大量,“我能感觉到你很爱我。”对不起,也许从一开始,我就真的错了。
  在后来写的小诗中,也有与这篇日记对应的一首,其实内容没有太大的关联,同样是写压抑而已,题目是《笼中狮》:
  我再也看不到东海第一缕骷髅样的晨光
  再也看不到西山最后一抹泣血的残阳
  连同那夜的沉寂与荒凉
  豹子的呻吟、羚羊的挣扎
  我再也感受不到
  不能独自走在通往巢|穴的那道丛林
  孤独如草莽一样滋长
  啊
  月亮月亮
  我的毛发渐渐暗下金黄的色泽
  我的爪牙也开始退化
  我的眼睛涣散了深邃而悲悯的光芒
  我怀念那广袤的草地和幽深的雨林
  我甚至怀念
  那嘴下的弱肉强食
  晚餐的血肉流淌着胜利的骄傲
  那是一种光明而伟大的竞争
  我跑得过你,你便成为我的盘中餐
  我跑不过你,我愿成为你的腹中肉
  有猎人
  也有对手
  我不是出生在笼子里
  现在却活在笼子里
  多少个惨烈的暗夜
  我仰天长啸
  我要出去
  可是笼子外面的世界
  又何尝不是一个更大的笼子
  只不过那里有更多的猎人、更多的对手
  我要走到哪里去
  对着日出的海、对着日落的山
  做最后的朝拜
  我蹲着
  蹲成一座石头
  周身散射出最美的金光
  影子被拉得老长老长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第二篇日记

  ☆、【附】日记 3

  
  第三篇日记写于2013年4月16日,题目是《周五的脑子进什么了》:
  不要!
  不要再爬了!
  不要再咬了!
  啊啊!!不要
  意识仍然处于不清醒状态,只觉得身体内有上千上万条小虫子在爬、在咬
  不要!!!
  努力让自己清醒一点点。
  慢慢感受着它们的蠕动、啃噬。那是一种怎样的快感哟,仿佛全身是一具死尸——在它们咬的地方才有那么一丝丝的感觉,不甚灵敏,哪怕是痛的——尸体大部分尚且完好,只在苍白的腮面有点破皮,脚踝处有个不大不小的洞,这里它们忙着进进出出,与外界进行着不厌其烦的交流。这里是它们天然的舞池,欢快的乐曲、歇斯底里的吼叫、扭动的身躯、此来彼往的纠缠
  哈!看它们多快活!
  你知道吗?
  它们有一个代表性的好名字,叫——蛆虫。
  在你的身体里。在每一个人的身体里。
  死了无疑,活着也是这样的。
  你的身体里有什么?新鲜到滴血的心脏、骷髅一样带有小孔的肺、黏糊糊的蛇一般的肠子被一群蛆虫占领,肆虐之后剩下的是什么?
  你瞪着眼睛,死死地盯住天花板,脑子嗡嗡作响
  你听到了吗?你体会到那种被啃噬的快感了吗?
  舒服吗?
  爽吗?
  开心吗?
  哈哈,不劳烦你们说我,我知道我的脑子进蛆了。
  可是,神圣的你们敢不敢,敢不敢做个想象?
  想象一下,你对面走来的美女,只被外面一层皮包裹着,里面是慢慢的、蠕动的——蛆虫。就像画皮一样。别眨眼,看着她,发挥你最生动的想象、透视一下。
  你、还觉得她很美吗?
  你敢试试吗?
  ——————
  在那外面与内心同步阴雨连绵的一段时间,我害怕回到床上睡觉,我害怕看见我发霉的枕头。就连床上那只毛茸茸的小狗,也在默默地瞪大眼睛,只是没有泪水涌出。
  那只小狗是阿琛送我的,在我大一上学期的生日时,从另外一个城市里寄过来的。我还能清晰地记得那个画面,我在南校的天桥底下翻找着我的礼物,因为阿琛没有提前告诉我是什么,所以我看到是只可爱的狗时,我一度以为它是一只小熊。
  后来我发了我与这只小狗的合照在空间里,问这个娃娃的属性,除了大家天马行空的想象之外,阿琛给我纠正了,“很明显是只狗好吧,天天啊,不到半年不见,你居然连你兄弟都不认识了!”后来,阿琛就非常恶搞地处理了那张照片,结果文静的我和可爱的狗,便都无法直视了。
  阿琛是一个很喜欢小狗的人,家里养的有,当年那只名叫“艾贝”的小狗走失时,阿琛还伤心了好久。阿琛不甘心,还发了一些小广告,想要大家帮助把“艾贝”缉拿归案,只可惜并没有起到什么实质性作用。再后来,阿琛家里又养了小狗,依然是那种小小的宠物狗,她便转移了注意力,从“艾贝”丢失的悲伤中复原了。
  我收到阿琛的生日礼物之后,就天天夜里抱着它睡觉,真的,即便是炎热的夏天也不例外。我觉得睡觉时抱着东西,才会有安全感,像是夏天放在床上的被子,就是用来抱的。
  在很多夜里,我都是紧紧地抱着那只小狗睡觉,虽然它没有任何情绪。与何冉在一起时,我希望我抱着何冉睡觉,分手之后,这个想法也并没有变过。只可惜,何冉不是我的阳光,躲在了我背影之后,我再也见不到何冉了,我们已经永别了。
  所以我心里时常会升腾起一种很大的恐惧,我不再躺到床上睡觉,我只是趴在桌子上休息一会儿。外面暴雨如注时,宿舍漆黑的像一个坟墓,而我搭着蚊帐子的床铺,则是一具严严实实的棺材。我震惊在自己的想象里,手臂被头枕的麻木,没错,就像是有千万条小虫子在里面乱钻乱拱,只顾着自己很好玩一样,我觉得很不舒服。
  蛆虫。
  我趴在桌子上睡觉,手脚发麻,里面运动着的蛆虫却时刻都不肯停歇。我开始审视行尸走肉的意思,既然是尸体,倒不如腐朽吧、溃烂吧、让蛆虫占领整个王国吧!
  一个好端端的人,只有外面的一张皮是真实而又完好无损的,而里面的骨肉,早就爬满了蛆虫,被吞噬着。我为自己的想象力骄傲,我走到马路上,凝神看着迎面走来的漂亮女子。我开始假想,假如她的身体内,也全部都是蛆虫,那么单有一张画皮的她,还能算是一个美人儿吗?
  幸好,我是一个女生,在路上对着一个漂亮女生定睛看时,不会被骂为色狼,这是我的便利之处。我不相信人是纯洁的,外表不是,内心不是,骨肉更不是。人都是虚假的面具动物,甚至整张皮都是假的,且不说语言的误导性有多大,单是眼睛看到的,已经不能成为真实了。
  我想起分手后的第三天,也就是与男闺蜜“乐乐师姐”去宝墨园的后一天、与何冉一起去圣心大教堂的前一天。靖靖姐从长沙赶来广州过一个短短的三天假期,我早晨六点多就去火车站接她。我大伯和大娘都在广州工作,也就是靖靖姐的爸爸和妈妈。
  靖靖姐来广州的次数不是很多,也不喜欢广州一瞬间大毒太阳又一瞬间狂风暴雨的天气,所幸当天没有这么变化无常。大伯、大娘、靖靖姐、我,还有另外一位叔叔,我们一起去了越秀公园玩,因为爬白云山太累了,就没有去。进了公园之后,大伯、大娘和叔叔一起,我和靖靖姐便单独行动。
  我红着眼睛,跟靖靖姐讲了我跟何冉的恋爱过程,在当时刚分手的冲击之下,有些不太客观。靖靖姐一直在安慰着我,告诉我不要太难过,等过暑假了可以去找她散散心。当天晚上,大伯和大娘买了肉和菜,自己在家做饭吃,又留我在那里陪靖靖姐休息一夜。
  我死活不愿意,因为在吃饭的过程中,我几乎就要忍不住哭出来了。我总觉得我什么都不用吃,肚子还是会发胀,一口米饭送进去,悲伤就被挤出来了。我不敢被大伯和大娘看到我那个样子,就使劲儿憋着,真到憋不住时,就低下头,借助长长的头发遮挡着。靖靖姐知道我的事情,就一直在帮我打掩护,我吃完饭坚决离开时,大娘就送我出去,还给我买了一些水果。
  大娘住的地方有点偏僻,我下了公交之后,还要换乘地铁。我走在路上,开始下着小雨,我没有伞,也没有看站牌,我就那样提着很重的水果,走在街道上。雨越下越大,人都找个地方躲雨了,我还是继续往前走,反正走的久了,总会遇到地铁站。
  雨水打在我的脸上,我突然就有了一种很放松的感觉,我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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