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在最忧伤的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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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在最忧伤的年华-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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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看到陌生女子清婉的微笑。是生人,是熟人,是爱人,是仇人,又有什么分别?到最后都是一样的。她是一个女人。她是美的。但有什么重要?他不用看清她的脸。“Seize the day!”他举杯。女子浅笑盈盈看着他,目光温柔而妩媚。他在她的目光中开始真正地醉去。时光流转,他感觉自己喝了很多酒,流了很多泪,说了很多话。她是个很好的聆听者。
  “这世界整个就是一个谎言。可是爱情让人盲目、失聪。”“人的一生荒诞透了。可大家都愿意忘却这种荒诞,活在自己赋予的各种意义之中,什么爱情、事业、孩子、家庭幸福、此生不渝、天长地久”他说着,笑着,透着超然的淡漠与嘲弄,“意义,是世上最有意思的词语。因为有了‘意义’,很多没有意义的事情就变得看似有意义了,所有的荒诞就不再荒诞了。‘意义’本身就是个巨大的谎言,却又伪装得如此妙趣横生。”女子微笑着倾听,并不说话。夜深了,人渐少了。红男绿女成双结对奔赴下一轮的狂欢地。他却还在说,还在说,仿佛要把这辈子的话都说完。
  “生命在所有的意义之外,它的存在与否决定了所有的‘意义’。这就是人们回避生命必逝问题的原因。生命必定消亡,生存的意义被瓦解了,谎言也变得无足轻重。我们传承,我们再传承。可你说人类的历史有界限吗?也有的。到广袤的时间边缘,到宇宙的终端,人类的历史也会结束。把人类的存在当作一个大的生命来看,这种生命的必然终止早就预言了‘意义’的荒诞,并拆穿了世上一切的谎言。所以死亡才是最大的慈悲,最善的真理。”到后来,他不知还是不是自己在说这些话。他只是无法停下这绝望的倾诉。
  “我的世界充满了‘意义’,也充满了谎言。我的世界最热闹,却也最荒凉。”他自弃地笑着。
  他知道自己一定是醉了。只有真的醉了,他才能放纵自己去做将要做的事情。
  夜店,几乎就是危险关系的代名词。当然,这种关系只能活在夜里,只能活一夜。日头一出,它便无所遁形。也正因如此,这种危险关系其实相当安全。
  他已看出这女子的意图。在这方面他从不会误判。
  酒精和光影下,女子时而妖娆妩媚,时而恬静温婉。她是美的。但美或者不美,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同。他握住女子的手,贴到自己脸上。那只白皙素净的手轻抚他的脸颊。女子的声音很温柔,“别想太多。我们只需抓住每一天和每一夜的意义。”“哈,是的。每一天和每一夜的意义。要是你能够数算清楚,自己还有多少个白天,多少个黑夜。”“听起来很悲观。”“如果你知道自己的生命不足半年,你不会表现得比我更好。”“真的吗?”女子看着他。他轻笑一声,颓然道:“以前总不自觉地说谎话。现在却觉得,能够说真话才是最大的幸福。”他一仰头,酒喝干了,话说疯了。女子说:“人日渐成长,日渐强大,也就不再需要那么多谎言来抵挡这世间。”他微笑着摇头,“或者只是看透了一切,觉得撒不撒谎都无所谓,都是一样。”气氛是愉悦的、暧昧的。一切都不用言明。这将是一个美妙的夜。女子为助兴,又叫来一打果冻酒。这些色彩缤纷的果冻唤作Jellybird,果冻鸟,每只都含百分之十二的伏特加。她一颗一颗地剥出来,放进他口中。问他,最爱什么?他笑,醉汉的色迷迷的笑。水蜜桃口味的最好。
  这样的果冻酒,再吃几颗就能醉到死。
  醉到死,一切都好办了。
  两人依偎着走到夜风大作的街上。凌晨荒芜的石头森林,无比惹人伤感。女子在路灯暖黄的灯光下仰起脸看着他。无知无觉地,他揽住她,就这样吻下去。他尝到梦幻般的香甜唇齿。
  他捧住她的脸,闭上眼睛,痛苦地沉吟:“告诉我,你的名字。”他停住呼吸,静静地等待。哪怕是一个骗局,哪怕是一次捉弄,他也想听清那个名字。他不知自己在期待什么,害怕什么。是梦醒,还是梦碎。
  女子仰望着他,眼神迷离而伤感。这一切不该发生,但是已经发生。她轻轻地告诉他:“我的名字叫Evelyn。”她的英式发音很好听,标准的伦敦腔。
  这世界,欲望纵横,色相驰骋,人人无救。对爱与生的贪恋,在情欲中沉沦,得不到任何救赎。他们都知道,都明白,但不甘放弃这唾手可得的快乐。
  肉体与肉体厮磨纠缠,不需要身份和姓名。他沉浸其中,只愿被这巨大的欢愉麻痹。她带来潮水涌动般的激|情。他压抑心底难安的良知,向肉身的原罪投降。
  只可惜,意识仍旧残存,灵魂向身体起义。他的身心成了战场。在最终的时刻,他将脑海中所有的记忆粉碎。千帆过尽皆不是。他亦听不清自己在跃入那永死般晕厥的一瞬,口中呼唤的是谁的名字。
  仿佛睡了千百年那么久。元深醒来时,身陷焦惶的虚无。他伸手触到身旁温软的肉体,微怔。拧开灯,他看到女子娇憨的睡颜。无声地、长长地,他叹出一口气。沉睡的思维与心智复苏。望一眼时钟,凌晨四点半。天还未亮,酒已醒了。他起身去冲凉。在热水的强烈冲击下,他产生了要将自己洗去一层皮的幻愿。从来没有这样沮丧并且自我厌恶过。他真是做了一件极蠢极蠢的事。难道因为内心太痛苦,就非要闯一点祸,让自己深陷更大的困境?这样才好分散了注意力,挽救那颗快被痛苦窒息了的心?真是个懦夫。就是如此一个懦夫,一个脏透了的男人,又怎配得上她的忠诚、她的贞洁?她是否善良,是否无辜,又怎轮得到他去指摘?他用力压下水龙头的开关,扯过篮筐里的白毛巾蒙住自己的头。
  他擦干自己,坐到床沿穿衣服。女子醒了,娇慵地攀过来,从背后抱住他。“还记不记得我的名字?”女子仍有倦意,将脸贴在他宽阔的脊背上,侬侬软语,像是害怕幸福溜走,用全部的身心去贴合,去挽留。“Evelyn。”他轻轻地吐字,没有柔情,也听不出态度。女子静默着,不知该不该感到高兴。他记得她的名字,但他不再热情。两人默默无语了一阵。他穿好了衣服。女子仿若心有不甘,幽幽说道:“那我可不可以知道你的名字?”他转过来看着她,目光锐利,语气却平和,“你的上司是Carmen。
  你不必知道我。”一句话,道破一切玄机。不留情面。Evelyn感觉一盆冷水当头浇下。她克制着惊慌。僵持了片刻,仍是说不出话来。想问他怎会认得她的,又觉得全是废话。她只笑自己自作聪明。以为自己只是无名小卒,他不会知道。于是装作陌生人,另辟蹊径。王子和灰姑娘,曾经也是陌生人。童话故事都有一样的开头。
  一场毫无功利心的纯艳遇,一男一女的两厢情愿。纯粹的美好。谁会多心?谁会怀疑?谁知将来会有多少可能?但现在,一切讲穿,显得她处心积虑,弄得好没意思。Evelyn低头穿衣服。她又听他轻轻说道:“桌上的支票,你自己填个数字拿走。”
  她一怔,仍是不语,知道这已是逐客令。这一夜的关系,已被他用一句话定性。不是两厢情愿你侬我侬,而是嫖客和妓女。她坐在床边,一只一只地穿上麂皮靴子。靴子冰冷冰冷。死去的动物皮肤,没有温度。
  她听到身后的男子说:“记住,昨晚的事从没发生过。”她在这时猛地回过头看住他,眼神流露刹那的愤恨与委屈。就算是她不该,不该做那非分大梦,可难道先前的温存全不作数?
  筵席散了,就急不可待地要将她当馊饭倒掉?她定定地看着他。他却闭着眼睛,一副慵懒倦怠的样子,浑身都是荒芜的厌烦,“我不想说第二遍。”Evelyn离开元深的房间,轻手轻脚地带上了门。桌上那张支票原封不动地留在那里,空空如也,除了一个龙飞凤舞的签名。正是天蒙蒙亮的时分,她从楼上慢慢地走下来,经过空旷的大厅。两个佣人幽灵似的在远远的角落拂尘、擦地,低低垂着脸,装作看不见她。她回身望一眼这奢华的房子,知道这是永不属于她的地方。径自走出大院,她听着汽车驶来的声音逼近。两束亮黄的灯光扫过来,一辆红色跑车拐进了院子。Evelyn认得那车,暗自一阵心惊,只觉得自己暴露在两束追光中无所遁形,唯有茫然呆立。汽车停下,发动机熄火。一袭白色制服的管家不知何时从屋中溜出,隐形人一般地凑到车门旁,低头哈腰地拉开了车门。
  沈庆歌身着一抹香槟色丝绒裙衫,从车上下来,管家接过她的手提箱。她似没有注意到不远处那个形容憔悴的女子,只低声对管家吩咐了一句什么。管家连连点头,迅速地退走奔忙。
  呵,这才是华屋的女主人啊。
  沈庆歌拿着手包、提着裙子,一步步踏上台阶,傲然而从容,只在快要步入屋内的时刻,仿佛不经意地回了回头,看了一眼那伫立一旁、手足无措的可怜女子。沈庆歌什么都没流露,不惊讶,也不憎恶,只有彻底的漠然与无视。
  但Evelyn知道,她这副残花败柳的样子被那高贵的女人一览尽底。
  前天,原本是婚礼的日子,沈庆歌没有等到她的新郎。现在,她独自回来,却仿佛一切仍是完好的。她这样优雅、平静、从容、自信,没有一丝怒气或者怨恨。她走进房间的时候,元深正坐在窗边的沙发上,失神地望着窗外的庭院。他脸色苍白,身形疲乏,眼中是无尽的悲伤、落寞,与虚无。在他脚边的地板上,静静地躺着一枚戒指,玫瑰金与红宝石。沈庆歌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俯身拾起那枚戒指,轻轻地说:
  “没猜错的话,这是你母亲的东西?”元深没有说话,没有动,也没有看她。这的确是母亲的东西。那天他毫不犹豫地从保管箱中取出,这枚封存了二十多年的戒指,带着感情与历史的信物。他本打算将它送给简汐,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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