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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柴人又常常大骂中共,简直与中共有不共戴天之仇,常说「大英帝国万岁,我是大英帝国的子民,只识唱英国国歌!」。他不用任何课本,只会自制笔记,偏偏又常敲错字,时常将「注意」打成「汪意」,有时一句句子都未写完,如「……鸦片战争就带来一连串影响,」逗点之後就一片空白,大家常常要追问他,到底逗点之後的句子是什麽。
接下来到英文老师,兔奴了——
「She is a clever teacher who has a pretty face。
What she does in the free weekends?
Plays with her pets and eats some snacks ;
Marking paper drives her mad。
What we’ll do is try our best;
‘Never give up’ is what she says。
After the exam she can take a rest……」
兔奴长著一张可人的脸,但出了名高要求和严格。大家摇头晃脑,以念英诗的腔调将这几句诗念出来,她就立刻站前几步,抱著胳臂,凝神听他们朗读,不是为别的,单是想听他们念的诗句有没有grammar mistake。他们找了陈秋及班上几个英文较好的同学,反覆proof read,绝对不可能有错。他们念完後,兔奴带著顽皮的笑容点点头,大家就知道自己过关了。
中途他们也念了好些诗句,歌颂所有教过他们的老师,由地理经济至到体育数统。大家愈读愈顺畅,身子也随著铿锵的木鱼声摆动著,头随著节拍点个不停,终於念到最後一段——
「7A同学好齐心
相聚七年到如今
高考同路共苦甘
飒飒寒风冷衣襟
互相扶持情意深
全力以赴报师恩
齐齐入U(注九)最开心,最·开心!」
读完後,大家面带兴奋的笑容,忍不住舒一口气。已经全无紧张感,他们初次尝到身在舞台的快感。台下的人都在仰望他们,他们俯瞰台下,只觉很多盏灯在面前闪耀,那是礼堂上方无数排长灯,那是舞台顶几盏大光灯,两种灯光交映,将人们的眼睛要闪花了。他们此刻飘飘然的,忽然一个个成了腾云驾雾的孙悟空,在云与云之间飞快穿梭,如来佛祖也捉不住他们。自由,青春带来的自由,原来自己的天地一直很广阔,只是自己惯於自怨自艾、怨天尤人,心胸才变得狭窄。
他们要唱歌收场了。
注一 : 这玩意要慢慢译真的太难,我把意思大概写出来好了 :「这麽快就已经七年,是时候想当年。中一二三时傻傻的,一天到晚到处跑,初中时分了四班,但最後大家都进了同一班(4C班)。中四五为了会考苦读,数学真是很麻烦。幸好其他科都没搞砸,会考拿够分回原校升中六。」
注二 : 成日漏野两头腾,翻成书面语是 :「整天遗下东西,四处扑」。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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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104(美攻平凡受)
…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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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跟戴志站在台的右侧,身旁就是陈秋跟林春。而五月天迷跟歌神则站在左侧,跟自己的好友站在一块儿。副主席跃下台阶,轻快地跑去讲台处,翻出五月天的MV,按键播放,那柔和的口琴声在大礼堂响起。
「屋顶的天空是我们的,
放学後夕阳也都会是我们的,
不会再让步更多了……」
李旭的声音出奇地悦耳,只是带点沙哑,因为他又病了。戴志则是标准的胖虎,五音不全,胜在嗓子大,又逗笑了後方与台下的人,他们逐渐敢放声去唱。五迷的声音较低沉,可她全然不用看歌词,便精准地将歌唱出来。歌神的声音醇厚慵懒,一出声便技惊四座。
放学後的夕阳……林春不期然想起他们一同放学、走回家的片段。大多时候是他们五人一起走,戴志先离队,他就住在学校附近,王秀明跟李旭也接著离队,最後剩下林春跟陈秋走回独秀居。夕阳时常往陈秋的脸庞、身子扫上一层淡淡的金漆,使他看起来很柔美,像一块打磨过的美玉。
「唱一首属於我们的歌
让我们的伤都慢慢慢的愈合,
明天我又会是全新的……」
林春闭上眼,好一个伤字。他跟陈秋纠缠了年多两年了,不是没受过伤。患得患失的感情,迷恋於空虚的肉体交缠,几次以为他俩已走到终点,但仍然放不开彼此的手。离离合合,终於,此刻,林春身边的人还是陈秋。不知是否两人都想著一样的事,眼神偶合,两人莞尔一笑,陈秋顺势牵著林春的手。
其他人见了,没想太多,以为副主席下令要大家牵手,便很快牵著旁边人的手,很似一群幼稚的小学生在台上做游戏。
「青春是手牵手坐上了
永不回头的火车
总有一天我们都老了
不会遗憾就OK啦……」
是的,青春。他们搭了这火车很久了,却依然迷糊。很多事情回想起来,彷佛昨天才发生,但好些细节已变成一点点模糊的水印,原本清晰的字体化成一滩浅淡的墨迹。可是,有某一些片段又是如此鲜明,鲜明得一辈子也不可能忘掉 : 跑三千米冲线的一刹,黑旗飘扬,鲜红的字体宣泄著少年人的热血与激情 ; 委身於另一个男子身下,抛开主流的价值观,从那畸形的性行为得到异样的快感,高潮时好似有一下离心力,脑中炸开一下白光,过後是疲累的满足……
多少岁的人才叫「老」? 廿五? 三十? 三十五? 到了那时,他们想起那荒唐的岁月,会是感到无限骄傲,觉得不枉活过一场,还是视之为一个污点,不惜千方百计用华丽的衣饰重重掩盖那一个污点……无论如何,林春觉得自己「老了」的时候再回想年少时……不,是十七八岁的这两年,他一定会哭出来。不要问他因为什麽而哭。
此刻,陈秋紧紧执著林春的手。若不是他抓得他那麽紧,他的心魂又不知要飘到哪儿去,因而失了根。然而,陈秋的一份执拗将他紧紧抓住,林春由一枚随风飘送的种子,变成一株落地生根的树苗,他是由陈秋栽培出来的。
「伤心的,都忘记了,
只记得这首笑忘歌……」
真的都忘了吗? 说忘掉,是骗人的——王秀明发红的眼圈与勉强的微笑,陈秋诉说著父母的风流债、母亲为口奔驰熬出一身病,他逃避陈秋的感情,陈秋如何追上来、执住他的手不肯放,一直到现在,仍与他十指紧扣……
「那一年天空很高风很清澈,
从头到脚趾都快乐……」
陆运会跑三千米,每个人轮流做旗手,迎风狂奔,身子变得很轻、轻得像纸、轻得像一只鸟儿,用初长成的羽翼高飞,那一面黑底红字的班旗是飞毡,带他们飞上又高又远的天空,蓝色,很清澈、很淡远,那没有一丝杂质与灰色的蓝天……
「我和你,都约好了,要再唱这首笑忘歌,
这一生志愿只要平凡快乐,
谁说这样不伟大了……」
「自己和自己打一架了
想通想不通反正就是这样了,
不会再流泪更多了……」
李旭鼻子一酸,胡乱用力擦几下,眨眨眼睛,又唱下去,声音却变得混浊了,好像含著一堆沙说话般。戴志忽然揽住李旭,用力将他的身子摇来摇去,他一惊,又傻笑,又拥著戴志的腰,跟他一起摇晃。
「有多少错误重蹈覆辙
有多少苦痛还不是都过来了……」
林春读不到「重蹈覆辙」四个字,便用广东话糊过去,听得身旁的陈秋大笑,林春便用手肘撞他的胸骨,使他吃痛叫了声,带著一脸扭曲的笑容唱 :「想起来甚至还会笑呢……」
「青春是人生的实验室
错也错得很值得……」
好一个「错」字。走到这步,林春想,他是否行错了? 或者他将会被社会歧视,但却因而得到更多。他知道什麽是朋友,什麽是温暖,人的肌肤沾了汗水会变得黏腻,冲动起来不管是身在何方,也要找个暗角处纾解自己的欲望……享乐主义是颓废的、不负责任的,却使人快乐无边,责任代表什麽呢? 责任是一个包袱,让人忘记了,其实人最大的生存目的不过是平平凡凡、快快乐乐地过每一天,而不是追赶金钱、不是为了一个deadline而冲刺。
错也错得很值得——值得的,若干年後,尽管他们真是成为社会中、国家里的一枚无名小螺丝,却依然记得自己在年轻时,也做过很多特别的事情 : 挑战道德、白痴的生活、初次跟情人诉说著爱恋与欲望,他们是一团火,燃烧过、迸发过,再渐渐熄灭,归於黑暗,也算不枉此生。
「就算某天唱起这首歌
眼眶会有一点湿热……」
女生啜泣起来了。林春身旁的叶芝竟也用手肘擦拭通红的双眼,眼睛却始终放眼礼堂,半皱著眉,不肯眨一下眼,要将这一片风景收入心底里。林春看了一眼,遇上叶芝的眼神,她有点愕然,朝他轻轻一笑,又别过脸。林春没地一阵心慌,从叶芝的眼睛,他看到某些东西,尽管不甚确定,然而那是一种他不可能去回应的感情。一种愧疚与心虚使他不敢再望向叶芝。
「伤心的,都忘记了
只记得这首笑忘歌,
这一生志愿只要平凡快乐……」
陈秋紧了紧林春的手,他俩对望,眼里没有欲望,纯净如水,单只倒映著对方平静的脸孔。林春敛眸,温柔地唱 :「谁说这样不伟大了……」
音乐渐大,戴志忽然夺过麦克风,半蹲下来,对著麦克风乱叫一轮 :「Wo、o、o……O、O、O……W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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