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作者:酌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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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作者:酌墓- 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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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渐大,戴志忽然夺过麦克风,半蹲下来,对著麦克风乱叫一轮 :「Wo、o、o……O、O、O……Woo……」

  大家互相望望,就疯狂地笑了,也随著戴志放声乱叫,女生手舞足蹈在台阶上乱跳,脸上哭哭笑笑,花颜上沾了雨露,尤如出现彩虹的下雨天,不能用阴晴或哭笑去划分,只能冠之以一个词——「光辉」。大家勾肩搭背,前後晃动,玩起杂乱无章的人浪来。有人叫得走音了,也不在乎别人笑自己破音,那狼嚎似的叫喊、银铃般的尖笑,充斥礼堂,教那些置身事外的学生感到嫉妒、教老师感慨无限,兔奴的眼眶也变红了。

  最後一段副歌开始——

  「伤心的、都忘记了,

  只记得这首笑忘歌……」

  与其说是唱,不如说他们在叫——呐喊,用尽每一份力气去叫出自己的感情,是喜悦、是感动、是感伤,像将水龙头扭到最大、任那水柱向四方激射,稚嫩得没有章法规律可言,他们只懂得运用最天然原始的方法,去宣泄那无以名状的澎湃感情……

  「这一生志愿只要平凡快乐……」

  平凡快乐……林春闭上湿热的眼睛,忽然更看清楚自己想要什麽。他的平凡、他的快乐,并不等於做公务员、生儿育女与供养母亲。他并不想用规则去束缚自己,他只想要快乐。是的,他只希望找到一个地方,让自己放松、让自己不需用脑袋运算,而可以躺下来,让阳光爱抚自己疲劳的肌肉,让泉水洗刷那一身从世俗积回来的污秽,回复成最初、那个天真的孩子……

  「谁说……」

  睁开眼睛,他又落入陈秋眼底的旋涡。林春强烈意识到,自己是一只被捕获的猎物——一只很久之前就期待被人捕获的猎物、一只活了很久也不知道生存目的是什麽的愚蠢猎物,这只猎物想得到一个答案——

  「这样……不伟大……了!!!!」

  最後的那个「了」字,大家吸一大口气,向前方咆哮,彷佛要用自己的力气、在这漫长的T中历史中添一笔漂亮的颜色——红色,他们的颜色是红色。象徵活力激情的鲜红,那火一般的豔红,就是他们独有的颜色。

  「一、二、三,鞠躬——」

  林春傻傻立在台上,陈秋将他的手拗下去,他才跟著鞠躬,还听到陈秋「咭」一声笑了出来。此刻,男男女女脸上都有著灿烂的笑容,明明各自有一张不一样的脸,可此刻看起来却每一张脸都是从一个饼模子刻从来般,那一定是因为他们的心在此刻紧紧连在一起。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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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105(美攻平凡受)

  …说起来,另一部长篇也写到13回了

  …重看《罪与罚》,又别有一番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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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过了告别早会,考试的阴影好像一团巨大的乌云,无声无息一下子罩住他们头顶上的一片青天。早会的翌日已是所谓的last day——他们最後的一天上课天,然後已经是年假,之後就是mock,也就是高考模拟试。

  Last day那天全然没有上课气氛。林春一回到课室,只见人人手执相机,举著V手势,跟不同的人轮流拍照。看看黑板,写著大大的两个字「Last Day」,旁边还画了无数图案,也有人将自己的大名签上去,角落处有几个白粉笔大字 :「大志专用区」,那龙飞凤舞的笔迹正是戴志。前面被人用蓝色粉笔加上「白痴」二字,字体方正,是李旭的字。下面却真有人将自己的「大志」写上去,什麽「做下一个李嘉诚」、「统治世界」、「沟尽(注一)全港美人」,颇有点无聊的小儿风格。

  林春还未放下书包,戴志就从後扑上来,笑著说 :「喂喂喂,书kai子,last day还这麽迟回来! 别说废话,趁秋秋未回来,先拍张亲热照吧!」

  「你在说什麽……」林春昨晚仅睡了几小时,大脑还未如常运转。戴志勒著林春的脖子,脸几乎贴著林春的,比了个V手势,随意叫一个路过的人替他们拍照。林春无奈苦笑,拍完一张,戴志又要换甫士,将林春推倒在墙上,一手压著他的肩,一手掂著他的下巴,逼他微微抬起头,一副调戏良家妇女的样子。林春又无奈地配合,刚拍完,眼角就瞄到一个迅速逼近的人影,下一刻便被人强拉过去,不用看也知道拉他走的人是谁。

  戴志咭咭地笑得很乐,陈秋气得怒目圆睁,差点便要抡起拳头打戴志。戴志笑著躲避,用手护著头说 :「冷静点嘛,你分明知道我对他没那个意思! 真不爽的话,你就去搞……」

  「妈的! 你就是看准我不可能去搞我哥,才常常这样毛手毛脚的……」

  「书kai子,救命啊,你的『亲夫』要将我谋杀掉了!!!」

  林春连白眼也懒得给他们,就绕过他们,走回自己的位子放下书包,放他们在一边厮杀。甫坐下,桌上便铺了一件班衫——每年陆运会,各班都会设计一件班衫,上面不外乎写上班名和画些白痴图案,这年的班衫是白底红字,上面用行书写著「七甲传人」。只见李旭拿著一困墨水粗笔,机械式地说 :「签名签名,选一支笔,红橙黄绿青蓝紫啡黑。」

  「是你的?」林春也不意外,中五时,很多人也有拿自己的班衫回来,叫同学和老师签名,但大多只有女生会这样做。林春选了支黑笔,在袖口位签个「春」字,听李旭说 :「不是我的,是王秀明的。我没什麽事可以为他做,就叫阿真将秀的班衫拿给我,我打算叫全级的人、全校老师,再加上足球队的人签名,便权当是礼物送给他。」

  林春心想,李旭对王秀明真有心,只是李旭不知明白不明白王秀明对他的意思,便淡然说 :「你真是廿四孝朋友,为朋友做到这个份上……我猜你日後交了女友之後,也一定是廿四孝男友。」

  「嘻嘻,」李旭不好意思地摸摸後脑,说 :「真交到女友再说罢! 也不知道秀何时才肯交女友,我又答应过他不能比他早交女友……」

  「你不觉得这约定很奇怪吗? 说真的,你就是私下交了女友,他也不知道。他知道了,也没什麽所谓,你们日後也会各自成家立室。」

  「不行,」李旭收回班衫,笑叹著 :「他一定会感觉到。秀是一个很敏感的人,好像什麽事情都走不过他的法眼,上次我生病又瞒著他,事後他才告诉我,他早就感到有点不妥,也猜到七八成。」

  林春看李旭还是那麽固执,便换个方法试探 :「今天last day,你会找中六那个女生拍照吗? 叫什麽名字来著……好像是姓陈的? 也是中文学会的……」

  「陈水红。」李旭没有多想就说了出来,他托托眼镜,说 :「老实说,我原本也想找她拍张照片留念的,可是今天太多事做了……先要在早会时间内找全班同学签名,第一个小息上五楼找理科班的人签名,第二个小息和午饭时间去找老师和足球队的人,放学时又要找不同的人拍照。我打算找王秀明的朋友拍照,贴到那本女优相簿去,连同今年的班相送给他。」

  「你真是为他做了很多事。」林春一顿,抬起眼睛,认真地问 :「你有没有想过,到底为什麽自己愿意为王秀明做那麽多事?」

  「哈?」李旭一副犹在梦中的样子,然後又托了托眼镜,理直气壮地说 :「因为他是我最好的朋友罗。」

  「王秀明是你最好的朋友,却要求你不交女朋友,难道不是蛮不讲理吗? 你就不觉得他阻著你去追求幸福吗?」

  李旭沉默了一会儿,凝望桌上的木纹,林春发觉他的样子比中六时要疲累得多。前阵子,李旭一下子轻了接近十磅,衬衣穿在身上,显得他瘦得似个衣架子。後来,他们私下跟王秀明传短讯,说李旭瘦得脱形了,王秀明才打电话给李旭,语气稍重的要他吃好、穿好、睡好,说他不要见到一个乾瘦如柴的李旭。李旭就傻傻地听话,一天到晚不停吃,才回复到本来的体重。可是,微弱的晨光打落到他脸上,使他的轮廓看起来更突出,光影交叠,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一双眼睛累得无神,如同两个深深的黑洞,想必是这几天又为王秀明计划著什麽,每天都熬夜。

  忽然,李旭的眼睛放出一种光彩,他侧著头看窗外稀薄的阳光,唇畔有一抹浅得近乎没有的笑容,一种淡薄的光似是罩住他的身子,他说 :「什麽是幸福呢? 我一直都在想这个问题。秀得了这个病,真是不幸透顶了,他六合彩未中过一次,平时也会卖旗、带阿婆过马路,算不上有什麽功德,但也绝不是恶人。忽然就得了这个病,我有想过,上天真的很不公平。可是,透过这个病,他却看到人性的另一面,看到身边的人有多关心他、多重视他,他花了很短的时间,就能看清一个人用几十年才看清的事……

  「这是某种形式的幸福吗? 我也不知道。自他得了病後,我也不知发生什麽事,有时晃晃神,不知不觉就过了一个下午,什麽事都没心情做。真的,我也不明白……以前不觉得他是这麽重要,等他走了,才发觉我生活中每个细节,都跟秀有关。他离开了,我就感觉到生活失去了很大的一块……说不清那『一块』到底是什麽,就是很空洞。

  「每当我空虚得受不了,就会设法替王秀明做点事。拍video,做饰物,做剪贴簿,拿他的班相叫人签名,跟别人拍照……然後我便幻想自己很快就能见到他,或者是透过我所送他的东西,跟他有间接接触。例如我碰过这件班衫,再交给王秀明,王秀明再碰这件班衫,我跟他便彷佛在无形之中有了接触,使我稍为释怀,这种痛苦之中的满足感,是不是微小的幸福呢? 所以我……」

  他揉了揉发痛的额角,低吟 :「惨了,昨天晚上想了太多,结果四点多才睡,今天又一早赶回来叫人签名,前後睡了两小时而已,头很痛……」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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