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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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清朝-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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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他知道运河关系国家的漕运,不应该长此因黄河夺路而中断,于是他除了修建运河之内的各闸以外,毅然决然不惜工费,加开一段新运河,称为“中河”。功成以后,果然舟楫可以来往,漕运畅通。

第四,为了保护淮阴至江都(扬州)沿运河各县的农田,防免那溢进运河的黄河之水,溃决运河之堤,他兴筑若干所谓“减水坝”.在堤下开了若干可以开关的洞口,洞口之外接以小河与沟渠,以便于必要时放水。这样,既可防运河的泛滥或决口,又可以帮助老百姓灌田。

以上四项,均是了不起的成就。然而直隶巡抚汉军镶黄旗人于成龙反对他,说他用钱太多,说“中河”并不能行船,说“减水坝”会促成以后的决口,说他的整个办法根本不对;不该着眼于运河及运河西边的洪泽湖、及东边的宝应湖、高邮湖、邵伯湖等,而应该着眼于所谓“里下河”的出海之口,应该挑海口的沙。

康熙把靳辅召回北京,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三月叫他在宫里的乾清门和于成龙及若干廷臣当面辩论,康熙自己主持这一盛大而严重的辩论会。

靳辅说:海边的沙绝对挑不干净,而且海水长潮之时比海边陆地要高过五尺。宋朝范仲淹留下了一个很长的范公堤(在今日盐城与东台两县,由北而南,与海岸平行),便是挡住海水,不让它倒灌里下各河的。(泰县泰坝以北的叫做里河,以南的叫做下河。)

靳辅又说,他本就建议过,为了宣泄运河所负担的黄河、淮河与各湖之水,应该开一条新河,把运河的水接引出来,夹以南北长堤,直达范公堤,同时加高当地的范公堤由一丈到一丈五尺,把新河的水量积蓄到一丈高,比海面潮涨之时还高过五尺,然后把闸一开,不怕河水不流到海里去。

靳辅也顾虑到,在新河开了以后,水都跑到海里去,老百姓灌田反而缺水,他主张在新河河堤设若干涵洞,供应老百姓以必需的水。

靳辅的办法尽管很对,但是辩论终于失败。失败的原因,不是他不会讲话,而是于成龙有人附和。谁?漕运总督慕天颜。 结果,靳辅被免职,靳辅的智囊陈潢在押解到京之时病故,幸免治罪。康熙任命一个叫做王新命的作河道总督。此人一事无成,三年以后免职。康熙又把靳辅叫了出来,靳辅只好再干,干不到几个月,就积劳而死。康熙于是让于成龙试试。这于成龙倒也乖巧,把自己的妙法一概放弃,完全依照靳辅的办法去做,把事情做得十分妥贴,在康熙三十九年死在任上。康熙又派了一位张鹏翮来继承靳、于二人的事业,在康熙四十七年大功告成。(靳辅所设计的新河也造成了,便是今天江都仙女庙与东台白驹闸之间、经由泰县泰坝的“运盐河”。)

黄河倒也识趣,不再胡闹,到了咸丰六年(1856年)便绕了淮河与运河,改道而走,由山东入海,直到今天。(抗战期间一度改道,于胜利以后回龙。) 

 《细说清朝》四四、通漕

 康熙自己说过,他在亲政之初,便认为削藩、治河、通漕是三件待办的大事。这三件大事均与财政有关。削藩与治河,都是花钱的事,但办好以后,增加岁入极多。通漕,实际上完全有赖于治河。运河被黄河堵塞了,漕米便到不了京城。

“漕”字从水从曹,是用军曹押船行水运粮。漕的创始者是秦始皇。他为了伐匈奴,而不得不“飞刍挽粟”。两汉、唐、宋在京城(长安、洛阳与开封)均驻有重兵,这些兵与中央各衙门的大小官吏每年要吃很多的粮,而且薪俸也用米、麦计算,所以必须由产米、产麦之地漕运大量米、麦到京城来。当时的运道,是由长江经由“邗沟”入淮,由淮经由汴河入黄河,然后溯黄河而上,到达开封、洛阳、长安。

元朝的首都设在大都(北京)。忽必烈(元世祖)叫郭守敬开了一条“通惠河”从大都通到通州(河北通县)接上白河,再连上卫河,到达山东的临清,由临清再开一段运河,直至淮阴。淮阴以南、长江以北,利用原有的邗沟。长江以南,从镇江到杭州,经由常州、苏州、嘉兴等地,也有许多天然的小河流及南宋以来的若干大沟渠可以利用。

忽必烈如此做法,本也未可厚非,但是错在不明河北与山东的地形,把许多流向东北的河(包括黄河)用一条运河截住去路。元、明、清三代之所以常闹水灾,与运河颇有关系。

元朝虽则开了运河.却不十分靠运河来转漕,主要的还是靠海运;用大船沿着海岸线走。明成祖改筑了山东境内的运河(称为会通河),才把海运废了。

康熙初年(从元年到二十年),由于郑经雄踞台湾,控制了东南沿海,海运无从谈起。所以治河、通漕,便成了迫不及待的事。 在靳辅与张鹏翮先后把治河的工作完成、漕运畅通无阻以后,也就没有人想得起元朝海运的前例了。(到了道光六年,清朝政府才由于琦善及陶澍的建议,恢复海运。)

清朝沿袭明朝的成规,在顺治二年立下每年漕运的总额四百万石。其中有三百三十万石运送“京仓”,叫做“正兑米”;七十万石运送“通仓”,叫做“改兑米”。

负担漕米的责任,以江南行省(包括今日的江苏、安徽)为最重,占了三百万石之中的一百七十九万四千四百石。其次是浙江,占六十三万石。再其次是江西、山东、湖广、河南。(山东、河南另加三十万石左右的小麦、小米与豆类;江、浙二省加征宫廷所需的白粮'糯米'二十二万石左右。)

老百姓除了缴纳漕粮的正额之外.照例要加纳所谓火耗。这“火耗”有时相当于正额的百分之四十以上,甚至百分之六十六。

附带于漕粮的另一虐政,是所谓“折银”。官方常常不收米而收银,所定的米价每每超过了市价,老百姓必须以贱价卖米,按照官价缴银子。

康熙虽则下过几道圣旨,限制火耗与折银的数量,但是官吏、胥役把漕运看作私人的财源,康熙的圣旨等于白下。 

 《细说清朝》四五、理财

 元、明、清三代的财政,总而言之是“糊涂账”。稍有条理的两个很短时期,是张居正当国的十六个年头(从明穆宗隆庆元年到明神宗万历十年),与雍正一朝(康熙六十一年至雍正十三年)。

康熙颇想把国家治好,然而为人太重感情,摆脱不了左右的佞幸,真是美中不足。佞幸包庇督抚与布政使,督抚、布政使包庇州、县官,州、县官包庇胥吏、里甲,于是老百姓在下而受剥削,康熙在上面受蒙蔽。如此情形,本不限于康熙一朝,可惜的是康熙力图整顿,而整顿不出多大结果来;常常减赋、免赋,而徒供贪官污吏中饱,老百姓受不到实惠。

当时政府最主要的收入是丁银与田赋。男子十六成丁,六十而免。每丁每年的“代役钱”,各省各县不等,最少的是银子一分五厘,最多的是八九两,普通在五钱与一两之间。

少数狡猾分子“投充旗下”,甘心当旗人的“包衣”(奴才),免纳丁银,甚至把自己的田地也在名义上献给旗人,再用“佃户”的身份领回,藉以免纳田赋。也有不少的人,用同样方式依附汉人绅耆。绅耆是地方上回籍退休的大官,或现任大官的子弟亲戚,照例丁银也不出,田赋也不纳,督抚与州县官对他们巴结之不暇,怎敢和他们为难?

两江总督郎廷佐是一个例外。他在康熙十二年就任,清查了一下属内积欠的“逋赋”,查出四百余万两之多。他把所谓逋赋分成三类:()官侵,(二)吏蠹,(三)民逋。列了一个表报告康熙,而且指出姓名,包括一位在朝作官的状元徐元文在内,说徐元文的家属不缴丁银,不纳田赋。(这徐元文并非坏人,坏人是他的哥哥徐乾学。)

顺治末年,中央每年的税收有银子二千一百五十多万两(包括田赋的折银在内)与粮食六百四十多万石。到了康熙中叶,在打平吴三桂、接收了吴三桂所割据的云贵地盘以后,税收仍不过是银子二干六百三十多万两与粮食四百七十多万石。银子虽则多出四百八十万两,但粮食少了一百七十万石,以一两抵粮食一石(当时的平均价格)来估计,所多出来的不过是二百五十万两而已。康熙的积年整顿,可谓白费心力。

康熙除了丁银与田赋两项收入以外,尚有盐税二百七十万两左右、关税二百万两左右。但是所有的税收加起来,也不过相当于三千六百万两而已。

他本人竭力俭省,把宫廷的开销减到最低限度。他说,明朝末年宫内每天要花费一万两银子,他一个月只准内务府花五六百两银子,加上各项赏赐,也不过是一千两左右而已。明朝末年宫内烧木柴,要烧二千七百八十几万斤,他只烧了六七万斤。明朝末年宫女有九千人,太监尤多,他只用了四五百人。

宫外的军政各费,他也管得很紧。治河不得不花钱,靳辅用了二百多万,很值得。

最花钱的,自然是几次战争。打吴三桂及其孙子吴世В欢ɑ思嗟那H吻渍鞲炼ぃ胗帽鞑兀部瞬簧佟�

康熙年间,每年经常费的支出共有多少,史无明文。我们仅知道,在乾隆三十一年,是三千八百六十五万两以上。这个数目,并未包括直接支付兵士与旗人的粮食,与每年八十万两左右的河工维持费。换句话说,中央的岁出,超过四千万两。

康熙比乾隆俭省得多,但无论怎样也得花上银子四千万两左右。日本的历史家稻叶君山,说他每年应该有四百万两左右的不敷之数。他在位六十一年,加起来岂不是要负债到两万万四千四百万两吗?

然而事实上他不仅不负债,反而存了不少积蓄。在康熙四十八年的时候,他已经存得五千多万两。

在康熙十八年的时候,他卖官鬻爵,卖了三年也不过卖得两百多万两银子。(出钱的人,可以不经考试而列为秀才,称为“监生”;也可以取得当“知县”的资格,称为“捐班”,知县是官委的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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