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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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清朝-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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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当“知县”的资格,称为“捐班”,知县是官委的县长。)

康熙另有一个财源:铸钱。顺治元年(祟祯三十七年),多尔衮便已在北京用铜铸钱。每一个铜钱,用三分红铜、七分白铜,重量合为库秤一钱,称为一文。顺治二年,把重量提高到一钱二分;顺治八年,提高到一钱二分五厘;其后又提高到一钱四分。每一百个铜钱,规定等于银子一两。政府发薪饷与收丁粮,一律以“银三钱七”搭配。

康熙元年,鳌拜等人除了把已有的“顺治通宝”钱照旧行使外,发行新的“康熙通宝”钱。元年以后,每年均加铸若干“卯”。一卯是一万二千串,每串是一千文(等于一两银子左右)。

倘若康熙年间每年铸钱的数量和顺治元年一样:三十六卯,那末,政府等于多了四十三万二千两银子的岁收,除了铜料与工资,也可以略为弥补岁入不足之数。

此外,康熙还有“意外”的收入。鳌拜、蔡毓荣等人犯了罪被“抄家”,抄出来的财产很可观。吴三桂在云南也替康熙留下极多的金银财宝。

因此之故,康熙才能够常常对老百姓施恩,把遭受水灾、旱灾与兵祸的地方,免税或减税。他也常常一笔勾消老百姓若干年来的欠税,小予追收,据张鹏翮估计,从康熙元年到四十八年为止,前后所免、所减的丁粮(沿称“钱粮”),共达一万万两以上。 康熙而且“轮免”了天下丁粮一次:从康熙五十年到五十二年,在这三年每年免掉全国三分之一省区的丁粮。(他生平羡慕汉文帝之曾经普免天下赋税,颇想在历史上也留一个美名。) 这么一来,中央的仓库岂不是要短收几百万石粮食与几千万两银子?他认为中央的仓与库,已经收藏了太多的粮食与银子,用不完,而且也藏不下。粮食容易坏,自不必说(他在康熙五十五年把仓中的“陈粟”提出四百三十几万石作为兵士的额外之赏)。银子,按照清朝的定例,也是依次先启封“旧”的“元宝”(每一锭元宝,净重库秤五十两),然后启封新的元宝,可见库中的元宝极多。(他曾经命令各省存一些银子在省库,不必解到中央的库。)他所作的最有名的一件事是:从康熙五十年开始,所有“滋生”的人丁,概不加赋。换句话说,他把全国丁银的总数,固定在康熙四十九年的数字上。这是自动减低政府的岁收,可谓史无前例。同时,这也是鼓励生育的一种有效政策,而且增加了其后户口统计的确实性。

果然,全国人口的统计数字,便从康熙五十年的二千五百零八万九千一百七十四人(包括新出生的男婴四十六万七千八百五十人),一跃而为乾隆二十九年的二万万零五百五十九万一千零一十七人。中间相隔,仅有五十三个年头。

再过五十五个年头,嘉庆二十四年,统计数字又进了一步.跳出三万万的大关:有三万万零一百二十六万零五百四十五人。 这些数目字,虽然未必十分精确,但至少充分表明了一种趋向。

雍正皇帝继位以后,把康熙所固定的丁银,归并在并未固定的田赋以内,不再分别征收,以省手续。每两银子的田赋,摊收一些丁钱;各省各地的摊法不同,少的仅摊一分、两分,多的摊到七八钱,普通是每两田赋摊丁银一钱。

于是,田赋因垦田总数增加了很多,丁银的实收之数也就跟着田赋的实收之数而增加,大失康熙原意。 

 《细说清朝》四六、佞幸成群

 康熙是清朝最好的皇帝,于老百姓有利的事,凡是他所能看到或听到的,都想竭力去做。做得不彻底,或是做而毫无实效,甚至适得其反,我们不能完全怪他,也不能完全不怪他。

我们不能完全怪他,因为:(一)明朝以来,中国官场贪污鬼混的积习太深;(二)当皇帝的无法亲自料理全国各地的事,必须假手于大小官史,官吏把事情弄糟,决不是皇帝希望他们如此。 我们也不能完全不怪康熙,因为说到最后,坏官足谁任用的呢?

康熙的为人,失于宽厚。宽厚本是美德,然而普通的人可以尽量宽厚,作一个忠厚长者;当皇帝的便不应该一味地宽厚,让该罚的不罚,该杀的不杀,弄得国家没有纪纲。

最大的奸臣是明珠。明珠是叶赫部金台什的孙儿,牛录额真(佐领)尼雅哈的儿子,幼年在宫中当侍卫,与康熙颇为亲近(年龄比康熙大),其后升至内务府的总管、弘文院学士、刑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兼经筵讲官,调任兵部尚书。

吴三桂自请撤藩,索额图主张慰留,明珠附和康熙本人的意见,主张下旨准撤,看吴三桂敢不敢反。从此,康熙对明珠特别喜欢,到了康熙十六年的时候,把他升任为武英殿大学士。

这时候,索额图是保和殿大学士(受任于康熙九年)。索额图在打平吴三桂的战争之中,功勋甚高,是康熙事实上的参谋总长(当时没有这个官职),明珠排挤他,逼得他在康熙十九年八月因病辞职。康熙改任索额图为“内大臣”兼“议政大臣”,于康熙二十五年调他为“领侍卫内大臣”,于康熙二十八年派他负责与俄罗斯办外交,和俄使果鲁囫签订《尼布楚条约》。

明珠在把索额圈挤出内阁以后,大权独揽,当武英殿大学士一直当到康熙二十七年,才被佥都御史郭琇弹劾下台。

明珠的最得力的走狗姓余,叫做国柱。这余国柱籍隶湖广大冶,是顺治九年的进士,被明珠提拔,由兖州推官(相当于地方法院法官),历升左副都御史、江宁巡抚、户部尚书,一直到武英殿大学士,与明珠在一处办公。

郭琇说,凡是各省的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等等位置有了缺,余国柱和其他的明珠私人,便“展转征贿,必满欲而后止”。结果是,明珠的财产,堆积得像山一样。

明珠不仪“卖缺”,而且钳制言官。所谓言官,是都察院的左都御史以下吏、户、兵、马、刑、工六科的“给事中”,与各道的“监察御史”,以及巡盐御史、巡漕御史、巡视京通各仓御史,等等。凡是新的言官,在上任前后,必定被明珠找来“订约”,叫他们答应凡是向皇帝上奏章,事先必定把稿子拿给明珠看。

明珠犯了如此大罪,康熙仅仅把他免去大学士之职,“不忍加罪大臣”;不久以后,又发表明珠为“内大臣”,仍旧放在自己身边。康熙的这种“恶恶而不能去”的作风,是他生平的一大缺点。

余国柱是一个“小人”。在明珠被黜之时,他也被罢免,带了宦囊到江宁(南京)去住家,盖漂亮房子,开大商店,恬不知耻。被一个给事中何金蔺加以弹劾。康熙下圣旨,将余国柱逐出江宁,逐回大冶原籍。至于余国柱所贪的赃,康熙却从宽发落,并不追缴。

另一个小人是徐乾学。他是康熙九年的“探花”(殿试第一榜第三名,一甲三名进士),蒙明珠提拔,由翰林院编修受任左都御史、刑部尚书。康熙二十七年,湖广巡抚张汧犯了贪污案子,康熙派人去查,查出张汧托人带银子到北京去行过贿。张汧被押解来京受审,供出行贿的对象是徐乾学。于是康熙准徐辞去刑部尚书,却仍叫他“领修书总裁事”。修些什么书呢?“大清一统志”一类东西。左副都御史许三礼在康熙二十九年弹劾他,说他“乘修史为名,出人禁廷,与高士奇相为表里,物议沸腾,招权纳贿”。康熙根据所谓“部议”,以为许三礼所弹劾的并无证据,将许三礼骂了一顿。徐乾学自己似乎有点惭愧,向康熙请准离开北京,带了编书的资料,回昆山老家。回昆山以后,他与巡抚洪之杰勾结,照样招权纳贿。他的儿子徐树敏,也收了嘉定知县闻在上的银子,被闻在上供了出来,案子闹到康熙那里。依照法律,徐树敏应该以绞刑处死。康熙却下旨免绞,叫徐树敏罚款了事。

和徐树敏同时接受嘉定知县闻在上贿赂的,是江南娄县(松江)人王鸿绪。王鸿绪这人也是明珠一党;也是正途出身,曾经考中康熙十二年的“榜眼”(一甲二名进士),于康熙二十六年受任左都御史。关于王鸿绪受贿的事,康熙也只是追缴赃银而已,不予深究;那时候王鸿绪正在家乡“丁忧”(按照当时的规矩,做官的人父母死了,必须在家居丧闲住)。

到了康熙三十三年,康熙仍旧将王鸿绪重用,任命他为工部尚书,兼“经筵讲官”(向皇帝讲解古书);次年,又调他作户部尚书,管钱。作了将近一年,因建议立胤禩当太子,得罪,才被免职。其后,他骗了万斯同所著的明史,诈说是自己写的,进呈给康熙,康熙大为赞赏,又在康熙五十三年把他召来北京,主编“省方盛典”。

康熙太喜欢文人,尤其喜欢几个无行的文人。最无行的一个文人,是高士奇。这高士奇是钱塘(杭州)的穷秀才,字写得很好。到北京钻了明殊的门路,当了康熙的“南书房供奉”,被特授为“额外翰林院侍讲”,终于升得翰林院的正式的少詹事。他和王鸿绪勾结在一起,向各省的督抚、道、府、州、县,与在京的大小官吏,收取“平安钱”,保险不在皇帝的面前说坏话。于是,穷秀才变成大富翁,在北京有四十几万两银子的家当,在家乡杭州也买了一千顷(十万亩)左右的良田,盖了一个大花园在西子湖边。郭琇在康熙二十八年弹劾他,要求将他明正典刑,康熙将他免职了事。其后,康熙又在康熙三十三年召他回京“修书”;过了三年,叫他以詹事府詹事的官衔,回籍“养母”;康熙四十二年南巡,还到了他的花园住宅盘桓一番。 

 《细说清朝》四七、祸起萧墙

 康熙让明珠引进许多佞幸,又让他挤走索额图,其后明珠被郭琇弹劾得无辞可辩,康熙仍旧把他留在身边,当“内大臣”,真是大错特错。

明珠这人小有才,懂得顺从康熙的喜怒,是佞幸之中最佞幸的一个。他也许对太子胤礽本无成见,但为了对付索额图,就先对太子胤礽下手。因为太子胤礽的母亲孝诚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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