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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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清朝- 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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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奏准太后与皇帝,派出前任驻美公使、现任尚书衔、总理各国事务大臣、户部左侍郎张荫桓,与前任台湾巡抚,现任头品顶戴、署湖南巡抚邵友濂,充任全权大臣,到日本去求和。恭亲王也没料到,日本政府于这两人到达神户之时(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初六)挑剔他们的全权证书。

原来证书上有这么一句话:“惟愿大皇帝接待,俾该使臣得以尽职”,伊藤博文与陆奥宗光以日本全权大臣的资格,认为这句话只是客气话,缺乏“便宜行事”字样,拒绝与张、邵二人开谈。清廷在(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十八日内定改派李鸿章为全权大臣,同时下旨开复李鸿章的一切处分(包括拔去三眼花翎、褫去黄马褂,革职留任)。

次日,正月十九日,光绪下旨调云贵总督王文韶接署李鸿章的直隶总督与北洋大臣之职。

二十四日,清廷托美使田贝电询日本政府,就李鸿章出任全权大臣一节是否同意。这电报发出后,田贝接到日本政府在二十三日发来的电报,说中国若改派全权大臣,必须赋以“割地及将来交际的缔约全权”。

二十五日,日本续来一电,询问“李鸿章是否能照二十三日(2月17日)的原电行事?”

在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二月初一这三天,李鸿章天天向光绪请训,天天与翁同龢辩论。最后,光绪准许李鸿章答应对日本割地。(翁同龢认为只可赔款,不可割地。)

二月初二,清廷托美使告以李鸿章有执行“来电所述任务之权”。于是,日本表示同意李鸿章担任“中国头等全权大臣”,欢迎他到日本马关与伊藤博文及陆奥宗光会谈。

李鸿章于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初九出京。八天以后,带了儿子李经方及其他随员罗丰禄、马建忠、伍廷芳等一百三十余人,乘坐原属招商局的“德商”轮船礼裕号与公义号从天津启程,于二月二十三日到达日本马关。

次日,他与伊藤博文在春帆楼相见。一别十年,两人均不胜今昔之感。

李鸿章向伊藤博文提出用英文写好的要求停战的文书,伊藤应允于二十五日正式答复。

二十五日,两人作第二次的会谈。伊藤提出停战的条件,限三天答复:(一)大沽、天津、山海关三处所有城池堡垒交由日本军队占领,三处所有军需(械弹物资)交开本军队暂管。(二)天津山海关间铁路交由日本军务官管理。(三)停战期限内日本军事费用由中国担负。(四)停战日期及两军防地、划界等细目,俟中国同意上述各项后再议。

李鸿章在这次会谈以后,打电报向清廷请示。清廷的复电是不必再谈停战,直接谈议和的条款。

二月二十八日(3月24日),李与伊藤作第三次会淡。李向伊藤提出节略,表示不再谈停战,直接谈议和,请伊藤说明日方的要求。伊藤说:“议和的条款已经准备好,明天会谈时交给你。”

当天会谈以后,李鸿章从春帆楼出来乘轿子回他的行馆,中途遇到一位日本刺客,向他放了一响手枪,枪弹进入左边颧骨,埋在里面不曾出来。李鸿章昏倒。刺客当场被捕,事后由警察问出姓名是小山丰太郎,由法院判了无期徒刑。

李鸿章被抬进行馆,由随员之中的中国医生及日本政府与明治天皇派来的医生会同医治,所好尚无生命危险。

伊藤博文与陆奥宗光均赶来行馆慰问、道歉,日本皇后也派了两名女看护来侍候他。

他向日方提出照会,要求次日会谈照常进行,由儿子李经方代表出席,向日方收取议和的条款。

日方在次日由陆奥宗光亲来行馆,面交“覆照”,说“淡和条款因此意外事件而有更动,已奏请天皇定夺,须稍缓数日始能向贵方提出。”

三月初三,陆奥又来行馆面交停战条件:(一)停战地区限奉天、直隶、山东三省,台湾、澎湖除外。(二)停战期限是二十天,到三月二十七日(4月21 日)为止。

二月初五,李鸿章与伊藤、陆奥在停战条约上签字。签字以后,李鸿章照会日方要求开出和平条件,定期在行馆会谈。

初七,陆奥将和谈的程序作成节略,面交李鸿章。内容是“先由日方提出条款,然后望大清帝国钦差头等全权大臣在三日或四日以内回复,或将约内各款全行承允,或将某款更行商酌为要。”

李鸿章在当天复了一个照会,说准于接到条款四日后回音。于是陆奥立刻就把条款送来行馆,限李鸿章于四日以内答复。 这些条款数目不多,只有十一条,内容却很厉害。

首先,是关于朝鲜的规定,要中国承认朝鲜的独立自主。其次,是关于割地,要中国把台湾、澎湖与所谓辽东半岛割给日本。再其次,是赔款三万万两。

此外,要中国与日本另订新约,以中国与列强之间的条约为依据。换句话说,要中国给予日本以种种片面的特权,如领事裁判权、协定关税、最惠国条款,等等;又要中国助开北京、江陵、沙市、长沙、湘潭、重庆、梧州、杭州等地方为商埠,准日本派驻领事。其实,倒不如把整个中国各城各县一律开为商埠,倒可以一劳永逸,免得日本再费事打仗。这真是人小心大,其实把中国都送给日本吞,也未必吞得了。

伊藤博文等人而且也想出一种妙法,叫中国准日本人到中国开没工厂,就地制造洋货。那时候日本人会制的洋货极少,机器更谈不上,全靠向西洋各国买,却也扮出一副“假洋人”的面孔,欺负同文同种的乡下叔叔。

十一条条款之中最小气的一款,莫如要求减低子口税:从百分之二点五,减为百分之二。

另有一款,要中国开放内江、内河,让日本轮船可以由宜昌开往重庆,由汉口开往湘潭,由广州开往梧州,由上海开往苏州、杭州。

最装模做样的一款,是要求中国“速濬黄埔江沙滩”,以便日本的大商船来往无阻。别国的大商船比日本多也并末如此不客气。伊藤博文故弄狡狯,无非是藉此摆出假洋人的面扎,以讨好真洋人而已。

此人在英国并未好好念书,比我们的严复差多了。回国以后溷迹花丛,交了一些坏朋友,专干坏事,结果掌了大权,以损人利己为国际间来往的秘诀,结果给日本造下无穷的后患。

十一条款包含有日本得在奉天(沈阳)与威海卫驻兵的一条,以驻到换约以后三个月为期限,驻兵的军费要中国负担。 四天以后,李鸿章给伊藤博文一个说帖,算是初步答复。这说帖写得十分婉转,不像是统帅口气,而很像是文弱书生对流氓讲理、求饶。

李鸿章说:“中日系紧邻之国,史册、文字、艺事、商务一一相同,何必结此仇衅?。。。。。。日本如恃其一时兵力任情需索,则中国臣民势必尝胆卧薪力筹报复。东方两国同室操戈不相援助,适来外人之攘夺耳。”

这一段话句句有理,而且不幸言中。

可惜,这样的大道理,不是伊藤博文与陆奥宗光所能听得进的。他们在三月十二日又送了一个照会来。

这照会说:“我们不和你们谈理论,只谈条文。你们接受那一条,反对那一条,或是要修改那一条,怎样修改法,不妨一一说来。”

李鸿章向清廷报告。清廷的军机大臣之中,翁同龢最反对割地。此老主张一贯,不愧为政治家。那力主割地的孙毓汶与他比起来,可谓一薰一菇。翁是状元,孙是榜眼,两人出身相差无几。然而翁以大臣自期自励,孙则夤缘于庆亲王之门自暴自弃。

这时候在名义上重新主持总理衙门的恭亲王奕訢,事实上已不能管事。在总理衙门当家的,是庆亲王奕劻。此人贪财,误了海军,因此也急于支持李鸿章的割地求和政策。

于是,总理衙门就有了电报复给李鸿章:“让地应以一处为断,赔费应以万万为断”。撰拟这封电报的小公务员定是文书老手,把话说得外硬内软,原则接受数字仍可以添。所谓“断”,也决不是真断。

李鸿章根据这个复电,向日本提出第二次“说帖”:辽阳等州县与台湾全岛,日本兵力未到,不便割让,旅顺大连应还中国。(换句话说,除了旅顺、大连以外,凡是日本兵力已到的地方可以割让。)

赔款呢,应按照日本实际上所花掉的数目计算,扣除日本所获得的船、械、军需。

增加商埠,以重庆一地为限。内江、内河的航行权,也限于宜昌、重庆一段。

赔款清偿以前的驻兵地点,以威海卫一地为限,奉天不能驻日本兵。驻屯军的军费应由日本负担。

日本人在内地开设日本工厂,不可以。日本货物进口,把子口税减为百分之二,办不到。

李鸿章的这一封“说帖”,可谓对日本人的“满天要价”“就地还钱”。西洋人之所以称赞他为“中国大外交家”,可能是由于十分佩服他的这种本领。然而,伊藤博文告诉他的儿子李经方:“贵使臣应考虑今天两国所处的形势,日本是战胜国而中国是战败国!”

李经方此时已于李鸿章被刺以后,受任为(第二个)全权钦差大臣,协助李鸿章办理对日交涉。经方会说英语、日语,太太是日本人,本可以作李鸿章的得力助手,但也正因为太太是日本人,中国朝野颇有些人怀疑他是否忠贞。他在日本有存款,确是事实。存款究有多少,难考。李鸿章本人也颇有钱,藏有不少股票,甚至被政敌目为中国首富。他在节操上远不如曾国藩。 伊藤博文进一步警告李经方:日本的武人颇想打到北京再

说,是他自己伊藤博文竭力在主和。 于是,双方又换了一次文。

李鸿章所提出的是,台湾不能割,澎湖可以割,奉天所割以安东县、宽甸县、凤凰厅、岫岩州四处为限。赔款定为一万万两。朝鲜可以由中、日双方共同承认它自主。另订商约可以,但最惠国待遇应该是相互的,而不是片面的。

日方提出最后的条件:割地必须包括台湾、澎湖,奉天可以少割一点。赔款可以由三万万减为二万万,限期内不付利息,限期外要付利息。奉天可以不驻兵,仅驻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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