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过,在著作权纠纷中,立法和司法上的规定不全面,法官在这类案件中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代理人的目的就是要在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倾向于自己这一边。而如何让法官听自己的,这就要看一名律师的态度,这可以算是律师专业领域的内容,但更多的是怎么做人的内容。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的态度也很重要。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你的证据,这才是说服法官的关键。
祁尉和玉印出版社都有自己的主张,但是光有主张是不够的,他们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他们主张的事实为真。若他们提供的证据足以让法官确认他们所说属实,而对方提不出反驳的证据,那么对裴峰和玉印出版社就有有利的效果,而陈水一方便要承担不利后果。相反,如果他们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他们的主张事实为真,而陈水方能够提出证据反驳,那么裴峰和玉印出版社就要承担不利后果。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双方都无法提出证据证明祁尉和玉印出版社的主张事实成立,那么结果也是不利于祁尉和玉印出版社的。因为他们无法证明,法官也无法判断。可是法官要做出选择,于是只能要求主张一方,也就是祁尉和玉印出版社负有举证责任,承担不利后果。这就是法律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
这不仅是一场法庭辩论,更是双方的一场较量。如果没有充分准备,这场较量中,你只能是输家。
祁尉将他的证据一一呈上法庭,并表明自己的观点。
首先,他认为,一审中院认为两书的背景相似;因此认定裴峰侵犯了陈水的独创性构思完全是误解。《花信》的背景是一个未知的世界,和西方国家没有联系。一审法院认定《花信》背景属于西方国家的一些特征,比如说人名尼莫,并不足以认定这个世界就属于西方国家。用尼莫这个名字是作者经过构思刻意而为的,其目的不是起一个西方国家的名字,尼莫来源于nemo的音译,这个词同拉丁文中nobody是一个意思,指没有地位没有身份没有名字的人,《花信》想塑造的也是这么一个人物。其次,在《花信》里呈现出来的世界中,有很多荒诞的细节也证明它的背景是独一无二的,而不是西方国家的背景。比如说《花信》里提到那个世界的人从不吃饭,他们吃的都是一些叫不出名字的花朵,那种花朵的特征是这个世界上不存在的。这和西方国家的特征简直有天壤之别。因此,认为《花信》抄袭《让我遇见你》的背景完全是对《花信》的误读。
其次,一审法院认定《花信》侵犯《让我遇见你》的语言风格属于适用法律错误。祁尉提出,按照中国的观点,作品的语言风格并不属于作品的表达,陈水一方提出的这一主张于法无据,法院却武断判决。退一万步讲,就算语言风格属于作品的表达,这一点上裴峰也不构成侵权,两本书虽然都有严重的翻译腔,可这完全是巧合,都是作者为了符合文章整体风格而刻意写成翻译腔。祁尉提出证据,在很久之前,《让我遇见你》出版之前,裴峰有一个名叫《达尼子的幸福》的中篇就有严重的翻译腔,如果按照这个说法,那是不是《让我遇见你》抄袭了《达尼子的幸福》的语言风格呢?这一说法给了在场陈水重重的一击,让他哑口无言,无从反驳。
庭下坐着的人情绪有些激动,开始坐立不安。
而祁尉还在继续。
第三,主张两部作品的线索相似也是误读。原审法院认为两部作品都是围绕一个男人穿越到陌生的国度,孤独地活着,最后找到了自己生存的理由的线索而展开的故事情节。祁尉说,这一概括过于笼统。一个男人穿越到陌生的国度,这只是两篇文章的起因,而这个起因并不具有独创性,因为现在的穿越小说到处都是。孤独地活着,只是对两书的主角在陌生的世界的心理描写,不能成为线索。最后找到生存的理由也太过概括,在《让我遇见你》中,主角找到生存的理由是因为一名女子。而《花信》中,虽然作者没有明说,但认真分析过的人都知道,主角活下去的理由不是因为谁,尼莫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活下去,或许是因为太多牵绊,或许是因为怕死。也或许什么也不是,只是因为必须活着。这就和现实中我们一样。
说到这一点,祁尉顿了顿。人为什么活着。想想他和尼莫还真有些像。
祁尉重新对两本书进行解读,《让我遇见你》这一作品讲的是一个男人穿越到另一个国度,遇到一个金发美女,金发美女对他百般照顾,让他寂寞冰冷的心得到温暖,两个人跨越时空跨越国度,彼此心生爱意。《花信》则是把一个人放在一个陌生的世界,让我们以旁观冷静的视角看到我们自己的人生,文章主要讲述人与人生,涉及到哲学的思考范畴,比如说人为什么活着,死了以后又会去哪里,人是生而孤独的,还是说人一生下来就和这个世界是统一的整体,与之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及这个世界的本质到底是黑暗的还是光明的,等等。从这些来看,两本书的内容完全不是一个范畴的,结构上也完全不同。
最后,祁尉提供证据反驳一审中罗列出的若干相同和相似语句。一审中认为相同或相似的情节和语句中,有21处不具有独创性,都是在其他书中常见的,或是生活中常说的语言。14处并不构成实质性的相同或相似。剩余的7处,则纯属巧合,更何况这7处影响不大,根本不构成侵权。在提出这一观点时,从祁尉的证据中就可以看出他之前的认真,他从很多书中找出一样的句子或是相似的句子来证明那21个句子不具有独创性。可以看出他为了这个案子而看的书不计其数。只有有力的证据才能让他不费吹灰之力取得胜利。大家都不敢小觑这个年轻的律师了。
而陈水请的两名律师一开始心里对祁尉还有些轻蔑,心想他一个刚毕业没多久的毛头小子能打好什么官司,还想与他们两名有经验的律师斗?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可是,慢慢的,他们对祁尉的连番主张反驳,越来越无法招架了。
还是太轻敌了,两名律师都有些后悔。
可是他们并不知道,即使他们不轻敌,以一百二十分的认真去对这场官司,他们也不一定会赢。因为祁尉可能会有比他们多十倍的认真。
最后,祁尉慢慢站起来,一字一字地说:“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应当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以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公正裁判,保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那一刻,所有人看到的都不是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人,而是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眼神精明犀利的资深律师。
经过允许的摄影人员迅速在这一刻的场景拍摄下来,明天,这一定是有极大亮点的新闻。当代著名作家裴峰最终胜诉,其委托律师顾飞在法庭上一鸣惊人。
是的,最终裴峰和玉印出版社胜诉了,尽管陈水的两名律师极力辩解,依然没有挽回最终局面。他们提出了主张,可是没有证据证明,最终只能承担举证责任。对于祁尉的主张,他们也没有有力的证据予以反驳。对一审的判决,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支持裴峰和玉印出版社的上诉请求,驳回陈水的上诉请求。而裴峰和玉印出版社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不过,这点律师费用又有什么呢?陈水现在也是小有名气的人了,他的书卖得可不差,赚这么钱让他付点律师费又有什么关系。
陈水始终认为他自己是对的。让他坚持自己是对的东西,可能只是他内心中那一缕小小的固执罢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尽管陈水还愤愤不平,但这一场官司从广义看来,其实并没有输家。虽然陈水没有刻意炒作(尽管网上一直质疑他炒作,可祁尉并不这样认为,他看得出来,陈水也只是一个头脑简单有点愤青的小作家罢了,虽然站在裴峰这一边,可祁尉并不反感这个年轻的作家。),可是事实是,媒体和网络已经把他炒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人了,这一点对他的发展是好的。
而同时被炒起来的,还有祁尉。这是他万万想不到的。
17
17、第 17 章
当天庭审结束后,“顾飞”的名字就与裴峰一起出现在新闻头条。媒体大肆渲染,网友盲目崇拜,让祁尉一夜之间成了明星一样的人物。
甚至有人说“顾飞”是“小祁尉”。祁尉只是苦笑,他本来就是祁尉,哪来的什么小祁尉。对这样的一夜成名,祁尉不以为然,表现出来的只有淡定,因为前世他过的就是万人瞩目的生活。
法学界的法学大家们对祁尉却是褒贬不一,有人认为祁尉小小年纪确实表现得很好,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只不过是媒体夸大其词,故意做的舆论导向罢了,而且很多小女生其实根本不懂法律,对祁尉的崇拜只不过是因为他长得好看,又年轻又是律师。
第二天回到事务所后,张敏就急急忙忙地抱着一大堆笔记本跑到祁尉的面前。
祁尉皱眉眉头,问:“怎么这么慌慌张张的?”
张敏激动地把本子和笔递给祁尉,“来,帮我签几个名,我姐妹们要你的签名。”
祁尉没有接,也不说话,径直走进自己的办公室。张敏以为他的意思是让自己拿着本子跟着他进办公室他才签,于是紧跟在后面。可是张敏刚走到门口时,祁尉毫不留情地把门一关,就把张敏关在了外面,张敏感觉一口气也被卡在胸口,半天说不出话来,只能一个人郁卒地对着紧闭的大门小声嘟哝,“不签就不签嘛,耍什么大牌?!”
祁尉坐在办公室里,两耳不闻窗外事,什么名气什么崇拜都是浮云,他只想做好自己想做的事。过了一会儿,黎波推门进来。
见黎波进来,祁尉放下手中的笔,走到黎波旁边,靠在桌子上,“判决结果你都知道了吧?”
黎波点点头:“知道,判决书可能这几天就会收到了。”
祁尉调侃他:“看吧,我就说这场官司赢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