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连只蟑螂都踏不死。我实在想象不出他犯下遭天谴的罪行时那种跋扈的样子……
好吧,他这样完全是因为被锁麒麟锁住了他的精魄。狐狸是这么说的。狐狸说啥我都信,因为他是狐狸精,狐狸精总是比人聪明。
东汉年间,有麒麟名铘,私自坠世,横行无忌,险酿天下大乱。
后被一把天火将其焚毁,只留其身上最坚硬的部分,因龙王过境一场大雨,冷热交替,相融而成骨舍利。然骨舍利虽失其肉身,麒麟戾性不失,流落民间蛰伏一阵后受天地精气滋润而逐渐恢复,于是,开始以另样的方式行凶人间。
直到有高人将之收去,以纯银淬以纯阴之水用地火烧灼九九八十一天,打造出一副链子,终散其力量,牵制住了麒麟所有戾性。此后再没有滋生事端。
由此,世人把这条困着麒麟骨的链子称做锁麒麟。
传说得锁麒麟者,上观阴阳,下测鬼神,凡人得之能开天眼,修道者得之可谓通天。刚听狐狸这么说时,我很是有些得意。
可得意不多久,他又道,其实关于锁麒麟的后半段,也就是什么凡人得之能开天眼,修道者得之可谓通天的话,那统统都是狗屁。
我郁闷。
然后他又说,麒麟太凶,控制得当可为人所用,控制不当,反而会被它吞噬,这也就是这么多年,那么多人寻找它,却最终下落不明的原因。
听到这里,那会儿我莫名其妙地感到后背一阵发寒。
由此试图把手链从手腕上摘下,却被狐狸制止。狐狸说:“已经来不及了宝珠,从你戴上它的那刻起,它就已经和你的命脉连在了一起,知道它为什么会变成这种颜色吗?宝珠,里头满满流动着的都是你的血呢。”
于是从那天开始,我模模糊糊知道,这锁麒麟自从被我戴了之后会变成现在这种颜色,或许并不完全是因为我个人人品的问题……
而记得那时狐狸还说:“或者,能从小贩手里买到它,也是你的运气。毕竟这么多年来,要找它的人那么多,也没见有谁能有你这样的好命。或者,真正的事实其实是麒麟它自己找到了你,因为一直有人在尝试找着它的同时,它一直都在找着能够释放它的人,两种欲望,彼此间是相辅相成的。谁在找谁,谁说得清呢?”
“为什么我是能够释放它的人?”拣着最主要的,我问。
狐狸没有回答我。后来,大概感觉到我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狐狸的话开始朝安慰和忽悠的方向发展。
他说:“宝珠,别这样,想想好的,你有阴阳眼,平时有事没事就被吓得跟个神经病似的,你烦我也烦,有了它,一年四季,没准你能耍着鬼玩。”
我说怎么耍。他看看我,然后摸摸鼻子。狐狸撒了谎或者词穷的时候,通常都爱摸自己鼻子。所以我继续沮丧。
他又说:“那就当白拣了个帅哥回家,你看,他多帅。”说这话时,他眼睛瞟着我身后的铘,一脸的不屑,还以为我看不见。只是嘴上还一个劲儿地说得好听:“他真帅,是不是,宝珠,他真是帅。”
通常来说,狐狸在相貌上的气量,实在不比一个骄傲的小女生好上多少。
“可他总是跟着我。”我回答。
“那不是很好,换了别的女孩子还求之不得呢。”说这话时,狐狸眯着眼笑,眼睛对着电视里播放的韩国连续剧。
“上厕所时也是。”我再回答。
狐狸沉默。
于是,我有只麒麟,我真的有只麒麟。
麒麟被锁麒麟锁着,锁麒麟在我手腕上,所以麒麟在我手腕上。
我觉得我很帅。
可是这很帅的感觉并没有让我维持太长时间,因为麒麟突然不发呆了,在某一天他突然离家出走,又突然地回来之后。
我不知道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从他回来之后,我的生活就成了一场彻底的灾难,兴许狐狸也这么认为,不然他不会对着麒麟什么话都不说,在那只麒麟用一种相当奇怪而鄙夷的口吻叫我“神主大人”的时候。
神主大人,什么是神主大人?天知道。
可铘认为我理应知道。
他为什么这么理所当然地认为?
唉,我怎么会知道……
于是,我家有只狐狸,我家还有只麒麟。
但我家真的不是开宠物店的,我发誓。
我家只有一间小小的,名叫“狸宝专卖”的点心店。
第七话 红衣少年 女人有三好,衣服、首饰和钞票。狐狸也有三好,狐狸的三好是女人,躲债和相貌。
所以当女人遇到了狐狸,那三好就成了种奢求,狐狸身上总是没有多余的钱来交房租,收不了房租就没闲钱买首饰衣服,买不起首饰衣服就丢了逛街的乐趣,偏偏看女人的乐趣被剥夺恰好是狐狸最大的乐趣。总结这一点,狐狸是女人乐趣的杀手。
而这杀手偏偏赖在我家里几年不肯走,这是让人相当痛苦的一件事,他说一只好狐狸向来对窝是忠贞不二的,我家楼梯间就是他的窝,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床上和沙发上的狐狸毛就是证据。
郁闷之余,我只能天天和狐狸嘴里的狗肉朋友——林绢一起出去胡混。能出去,就尽量少在家里待着,尤其春夏,狐狸毛很容易让人过敏,狐狸自己都对自己的毛过敏,两个人守着一个小店对打喷嚏实在是很可怕的一副场景。
林绢是我夜校里的同学,人很漂亮,性子很直爽,出手很大方。
上课时通常打盹聊天的时候要比正儿八经听课多,可是每次考试总是考得很不错,因为她很要强。一个要强的女人通常你看不到她努力的过程,却可以看得到她努力的结果。她是个只爱炫耀结果给人看的女人。
跟林绢一起胡混是幸福的,因为她总知道哪里有最新款的衣服,对于时尚,她有比狐狸还要灵敏的鼻子。跟林绢一起胡混也是痛苦的,每次她只看款式不看价钱的消费方式,很难不让人对着自己扁扁的钱包哀叹一场。
林绢之所以能这么奢侈,倒不是因为她家底厚,或者自己会赚钱。主要是因为林绢有个很能赚钱的“老公”,一个开着几家珠宝连锁店的有钱“老公”。
老公上面打引号,自然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老公了,林绢未婚,那男人已婚,林绢用这男人提供的钱眉头从来不皱一皱。因为他能挣。
一个能挣钱,又有家室,还在外面养女人的男人,是危险的。不止一次我对林绢说。她不以为意,因为她有她的处理方式。她的处理方式就是除了那个“老公”外,她还有个情人,情人很英俊,也未婚,只是赚钱没有能力。
这是一种什么变态的处理方式,我搞不懂。林绢说那叫协调和平衡。
一种感情分两半,你就不会因为偏重哪一个而患得患失,去做一些试图争取那些超过自己需求的事。而钞票,取之有道,自然也要花之有路,不然对不起自己。林绢这么解释。
不管怎样,她过得开心就好,她比我聪明,所以我想她一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所以很多很人的人明知道她的价值观,还是很喜欢她,比如我,比如学校里那些人,比如……那个经常会在林绢身边出现的人。
我知道有个人一直在暗恋着林绢,只是她不知道,对于她这样一个锋芒毕露的女人来说,只有两种男人入得了他的眼,要么很英俊,要么,有很多很多的钱。
不幸的是,那个孩子两者都不占。
那是个除了干净和清秀外一无所有的孩子。
常常会在林绢身边发现到他的存在,有时候在学校,有时候在路上,有时候在我店里。他总是穿着件红色的衬衣,同林绢那辆POLO一个颜色,所以很好认。
不敢离得林绢太近,他总是在某个离她远远的角落坐着或站着,看她眉飞色舞地说话,看她拿镜子化妆,看她跟别人玩暧昧。
有时候眉头会微微蹙起,在她跟别人过于亲近的时候,然后低下头,像是在想什么,等再抬起的时候,脸上又是一如既往的欣赏和平静。
安静得像道空气似的男孩,却偏偏爱穿那种张扬得像团火似的色彩。
要不要我给你们撮合一下?林绢不在,而他偏巧来我店里的时候,我会这么逗他。
看他一张脸慢慢从苍白变成粉红,然后很不知所措地低下头。每问一次他都会是这样同一种反应,屡试不爽,于是我乐此不疲于这种游戏。
却从没得到过他正面的回答。
似乎开口对他来说是件多么为难的事情,唯一的两次开口,还是因为他很想很想找个人说说林绢。而每次开口他的脸会涨得很红,红得让人都不忍心去盯着他脸看。从不晓得一个男孩是可以腼腆成这样的,在见到他之前。可是他声音真是好听,那种让人很想收集起来,然后放在夜晚的阳台下一边吹着风,一边去聆听的声音。
或许林绢听听他的声音,会留下对他的印象吧,而不是当他一阵烟似的无视。我为他不平,却也无意为他跟林绢牵线,他们俩是不合适的,林绢这样的女人需要的是控制和驾驭,而不是小心翼翼的体贴和退避在三尺之外的无声关怀。
“林绢会喜欢我么。”有一次他问我。
“你有没有告诉过她你喜欢她。”我反问他。
他摇头:“不敢,不能。”
“不敢还是不能。”我再问。
“她不会喜欢我。”憋了足有五分钟他才再次吭声,并且答非所问。
我只能笑笑。
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说得没错,不懂得争取的,他就永远得不到想要的,即使他可能是那么多追求者里最好的。
终于有一天,让我撞见了他们两个最亲昵的一次接触,挺让人意外的,因为我没想到过一向腼腆的他会这样大胆。
大胆地抱着林绢,抱她从酒吧一直到街上,然后看她吐了自己一身,笑得很开心。
那天林绢在酒吧喝醉了,那天刚好她身边一个人也没有,要不是我刚好路过的话。
我没去打扰他们,离开了。虽然他那样的胆小和腼腆,内向到我觉得他同林绢根本不配。可我还是喜欢这个孩子,他有瓷器一样好听的声音,他照顾林绢的样子很细致,我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