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此种被虐待感永久存在──通常它不会停顿下来而会与日俱增──则它会导向增加对别人报复的愤恨。这种大量的报复性敌意依旧是潜意识的,它必须深深地被压抑住,因为它会使他陷入生活所凭藉的一切主观价值中的险境,它会损毁他绝对良善与高尚的理想化影像;它使他感到自己不可爱,而且它也与所有他对别人的期望相抵触;它妨害了他成为最谅解与最宽恕的人的“内心指使”。因此,当他愤恨时,他不但会攻击别人,而且会攻击自己,因此这种愤恨乃是此种类型中最首要的破坏性因素。
虽然此种愤恨会广泛地受到压抑,但“谴责”也偶而会以缓和的形式表现出来。只当他感到被驱往绝望之*时,深锁的水闸方会敞开,而剧烈责备的洪流也因之冲击而出。虽然这些可能精确地表现出他深刻的悲伤(不愉快),但他常能够摒除他们,因为他过于烦恼而无法道出他真正的意思。但他用以表达报复的愤恨此一最具特征性方法,也是经由痛苦,藉着增加对各种心身症状或沮丧感与忧郁感的痛苦感受,而表现出来。如果在分析中,病人的这种报复心再度兴起时,则他虽不会表现明显的愤怒,但他的状况必会遭受到损伤。他会变得更顺从,而且会表示分析似乎并没有治愈他,反而使他更形恶化了。分析者也许会知道在上次会谈中究竟是什么打击了他,而尝试让病人晓得这一点,但病人对于了解可以减除他痛苦的关系,并不感兴趣。他一味地再度强调他的诉苦,一若必须确定分析者已知道他的忧郁是多么的恶化。他不自知地极欲使分析者因为让他痛苦而感到有罪。于是痛苦便需伴随着另一作用:引人注意的痛苦与使别人觉得有罪,是他唯一用来对别人生气的有效方法。
所有这些因素,给他待人的态度增添了两种奇异的的矛盾情感:表面上他表现出纯真而乐观的信任,但在潜伏的情绪内,却仍具有不分皂白的猜疑与愤怒。
由于报复心增加而产生的内在紧张可以变得相当巨大,问题不在于他具有某些情感的烦恼,而在于他得维持正当的心理平衡。是否能做到或能维持多久,一部分乃是依靠内心的紧张强度而定,一部分则依靠周遭的环境而定。捉到他的无助与对别人的依赖性,后者对他远比对其他的心理症类型还更为重要。一种对他而言乃是顺利的环境,不会加给他超过他禁忌所能做的负荷,而且可依他的结构而满足他的需求。假若他的心理症并不太严重,则他可以过着为别人奉献,或为主义牺牲的生活以获取满足;而且也可藉过着有益于他人且帮助他人的生活以忘却自我,在此他觉得被需要、被想要、被喜爱因而获取了满足。然而,甚至于在最好的内在与外在条件下,他的生活仍是建立在危险不安的基础上;他所照顾的病人去逝了或不再需要他,他卖力奉行的主义失败了或对他而言已失去意义。此种丧失,正常人是可以安渡的,但却可能使他临于“崩溃”的边缘,且使他的焦虑与无用感变得更为显著。另一危险的逼迫,基本上来自于内部,在他所不承认的攻击自己或别人的敌意中存有太多的因素,以致不会产生他所不堪忍受的内在紧张。或者,换言之,他被虐待的感觉之机会过大,而无法使他处处安全。
另一方面,常见的环境(条件)也许并不包含一丁点儿我刚才所描述的顺利元素。如果内心的紧张很大,而环境艰难,则他不只会变得极为凄惨,他的(心理)平衡亦将会濒于崩溃的边缘。不管症状是甚么──惊慌、失眼、食欲不振──它发生了,而且以冲毁堤防,淹没、泛滥系统的敌意为其特征。所有他对别人积聚的、难堪的谴责于是引起别人的注意;他的要求变为具有公然报复与无理的特性;他的自恨变成可意识的而且达于不可克服的比例。他的情况是全然的绝望。我们必须注意到他也许会具有严重的恐慌与自杀的危险性,这种情景与过于懦弱而十分渴望取悦他人的情景大不相同。其中初期与末期仍是心理症发展的主要部分。如果以为在末期所出现的破坏性作用始终都在遏止之下,这乃是个错误的结论。的确,在悦耳的理由的外表下,存有比我们所能目见还多的紧张,但是只有挫折与敌意的骤增才会发生于末期。
因为其他关于自谦解决法的事项将于病态的依赖性中讨论,所以我原意用一些关于心理症的痛苦的评论,将此种结构的一般轮廓做一个结论。每一心理症都会惹起比一般人所能察觉的还多的真实痛苦;自谦的类型苦于置身在阻碍他夸张(伸展)的桎梏下以及自弃下,苦于置身于他待人的双重矛盾情感下。所有这些都是真实的痛苦;它并非为了某些私人的目的而为;它并非经过了伪饰以加深别人的印象。此外,他的痛苦还接收了某些作用。我提议将因此种过程而发生的痛苦命名为心理症的或机能性的痛苦,这些作用我已提过一部分了,譬如,痛苦变为他要求的基础,它不只在于祈求关心、照顾与同情,而且让他觉得自已有权得到这一些。它用于维持他的解决法,因此具有统合作用。痛苦也是他用以表示报复的特别方法。的确有好多常见的例子,譬如夫妻中有一位患了精神病,因而遂将此作为攻击另一位的致命武器,或藉此灌输小孩的罪恶感(为了要脱离)而抑制了小孩的正常发展。
他如何自己处理那极其凄惨的打击──即他渴望着不伤害任何人的情感呢?他或许不太知道他已成为他周遭情况的累赘,但他并未坦直地面对它,因为他自己的痛苦让他免受刑责。简言之:他的痛苦控告了别人而原谅了自己!在他的心目中,它赦免了一切──他的需求、他的暴躁、他心情的沮丧。痛苦不只平息了他自己的自责【亚历山大将这种现象描述为“受惩罚的需要”(need for punishment),而且举过许多的实例,这乃是了解心灵内的过程之一大进展。然而我的观念与亚历山大略有不同。我认为藉痛苦以免除心理症的罪恶感,并非所有的心理症患者都是这样的,而只是自谦型的人才会特别如此。同时,给与他一般的痛苦似乎仍无法使他自觉到再不会有犯罪感的感觉。他“内在暴行”的指使是何其多何其坚固,因此他不得不再违犯他们】,而且也避免了别人可能的谴责。此外,他为求原谅之需要,转变为要求,他的痛苦让他有权得到别人的“谅解”。如果别人仍是一味地吹毛求疵,则他便是残酷无情的。不管他做什么,都应引起同情与求助的愿望。
痛苦也以别一方式而让自谦的人免受刑责;它供给他不能真正地过好生活以及无法完成雄壮目标之所有藉口;虽然如同我们所见,他焦虑地规避野心与胜利,但为求成就与胜利的需要,依旧会产生。他的痛苦让他在心目中藉着──潜意识或意识地──维持超凡成就的可能性,使他得以保全面子,而非让他受苦于神奇的疾病之中。
最后,心理症的痛苦也会惹起用瓦解自己的想法,或潜意识里将这么做的决定来玩弄自己。如此作为的吸引力,无疑在悲痛的时期来得较大,而且是自觉的。更常见的,在这段时期只有反应的恐惧会达于意识之中,譬如精神的、身体的或道德的衰颓之恐惧、或不精进的恐惧、或恐怕太老了而无事可为。这些恐惧表示:一个人较健康的那一部分,希冀能过着完整的生活,且对另一专意瓦解的部分报以恐惧的反应,此种倾向也可潜意识地作用着。个人甚至于还未曾了解到他的整个健康状况已遭受到损伤──譬如,他较不能做事,较怕人们,意气较消沉──而直到有一天,当他突然觉察到自己日渐衰颓与使他如此衰颓的原因时,他才能醒悟过来。
在悲痛的时期中,“被毁减”之感对他可能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它成为逃避一切困难的方法:放弃对爱情的无望奋斗与为满足矛盾的“应该”之激昂企图,而藉着接受失败使自己从自责中解放出来。它也是吸引他经由消极(不抵抗)以求解决的方法。它不像自杀倾向那么积极,此种自杀倾向极少会发生于这个时期。他全然地停止奋斗而听任自毁的力量自然发展。
最后,在残酷世人的攻击下,“瓦解自己”对他而似乎是个终极的胜利,它可能采取“死在攻击者的门阶上”此一形式。然而更常见的,并并非是真正的痛若,而只是意欲羞辱他人,且藉此提出要求而已。它愈陷愈深,因此变得更为危险。其本上,在病人的心目中它代表一种胜利,尽管这可能是潜意识的。当我们在分析中将它揭露时,我们可发现到被那种混乱的部分真实性所掩护着的一切事项,如柔弱与痛苦的荣誉化。痛苦本身变为是高尚的证明,生活在卑鄙的世界中,一个敏于理解的人除了瓦解自己外又能做些什么?他倒底是应该奋斗与维护他自己?或是因而卑屈自己以同流合污?他只能宽恕他人而用殉道者的冠冕荣誉来埋葬自己。
所有“心理症的痛苦”的这些作用,说明了它的固着性与深度,它们(作用)都因整个结构的极度需要而产生的,而且只有针对此种背景方能了解它们;就治疗的说法而言:在他的整个性格结构中,若无根本的改变,则他绝对不可缺乏它们(痛苦的作用)。
为了了解自谦的解决法,则不可不考虑其全貌;整个人格发展史以及整个他在任何特定时候所进行的过程。当我们简短地对有关此一主题的理论做一研究后,我们可以知道理论的不当,主要是因为他们片面地将焦点集中在某些方面,譬如,片面地重视心灵内或人际间的因素。然而,仅从这些方面的任何一面观察,我们都无法了解其动力变化,除非我们完全了解了人际间的冲突导致了特殊的心灵内之变化此一过程,而心灵内的形象不但依据人生关系的旧有方式而定,且可改变人性关系的方式。它使他们变得更具强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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