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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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荣耀- 第3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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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东西运出去,甚至有时候官府出名,以地方政府的名义去约束那些唯利是图的商户,以律法等各种形式保障百姓们的利益,这才是官府所要做的。

“陛下,臣明白了。官府当少涉民事,多行职责,以法约民。”徐茂诚略有所思道。

刘浩然点点头道:“是的,刚才之明在调查报告里说得很清楚,风俗有几个特点,一是上行下效,二是受当前的主流思想影响。上行下效,我们重法,百姓们也就知道律法的重要性;而如果主流思想是以合法的方法去追求财富,百姓自然也就会明白,什么才能获取最大的个人利益。”

说到这里刘浩然感叹道:“我看前朝历代,立法的目的是在于破坏。”此言一出,众人不由诧异?这话是什么意思?法律的最根本的意义就在于让天下人遵行,怎么说前朝历代立法的目的在于破坏呢?

“前朝历代制定了一系列的律法,但是却给了很多人律法上的特权,皇室权贵可以肆意违法而不受惩戒,刑可以不上士大夫,诸如此类。于是造成的结果是律法成了老百姓们脖子上的枷锁,成了权贵士大夫们的工具。最后人人追求权势,因为有了权势,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而当他们有了权势之后,又喜欢去违法,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他的特权,从而显示他们与百姓大众不同的身份。”

“于是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就成了可以随意变更的玩物。上行下效,皇室士大夫如此,百姓们也知道律法是可以通人情的,于是他们不再遵循律法,转而追求人情,因为只要人情在,法律规则便可有可无。到最后,主流思想和风俗便变得低劣,以律法规则去要求别人,自己却渴望凌驾或者是能够脱离律法规则,于是,什么手段都是正常的,规则也便不成规则了。没有了规则,便没有了基本公正,在一个没有基本公正的社会里,你让百姓们怎么去遵循礼义廉耻?他们总要吃饭,希望获得富足,但是在一个没有规则,基本公正得不到保障的社会里,你让他们如何公正地去谋取自己的财富?于是大家只能用各种低劣的手段去谋取了,因此,守法遵礼之人成了笑柄,钻营之人成了楷模,风俗便变得俗不可耐了。”

听到这里,大家都不由陷入了沉思。

“所以,整肃风俗关键不是明礼,明礼只是告诉大家应该如何去做,只有正法纪。不是礼大于法,而是法大于礼。律法是人在世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而礼则是对律法的有效补充。德主刑辅这一套是绝对不行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我们不搞株连亲族,但是也不能容忍包庇和纵容犯法。”

刘浩然的这席话让众人不由为之震惊,自古以来,遵从孔圣人的儒学,中国历朝历代的思想是以德为主,在他们看来,既然能够遵德明礼,那么遵从律法就是非常简单的事情。今天刘浩然却将法列在礼之上,这有点违背了孔圣之言吧。但是大家都知道刘浩然的脾气,而且对于他这种论调,孔圣人是不会出来反对的,至于他的秉承者是不是敢反对?那还得看看,儒学不是还有一个传统吗,那就是“发微穷理”。

在座的人结合刘浩然此前所言,已经明白了这位陛下的意思。前朝历代秉承德主刑辅,认为士大夫这些有德之人是不要遵守法律的,所以给予了他们特权,谁知道这些士大夫不是圣人,有了特权后便忘记了德,于是律法制度被尽数破坏,律法被破坏,规则也就随之荡然无存。没有规则,强者可以肆意争夺弱者的财富,将其变为奴役,于是富者更富,穷者更穷,到这时,天下大乱也不远了。

“在我心目中,律法的无情却是它最大的情!律法如水火,它不认人,只是履行规则。这个世界没有完全的公正,但是我们必须保证最基本的公正,如果没有基本的公正,那么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存在的基础和意义就没有了。律法最大的作用是告诉百姓们哪些事情是不能做的,做了就必须付出相应代价。当百姓们知道哪些事情是做不的,那么自然会去调整自己日常的行为,做该做的事情,那么风俗便会为之而变。所以说,易风移俗最重要的是刚正律法,律法不是讲弹性,而是讲刚性,刚性才能体现出律法的威严,保证它的公正性。”

刘浩然说了一番长论之后,喝了一口水后继续说道:“在保证律法的刚正之后,官府再去明礼,则风俗会为之一变。沈尚贤说得好,这世上君子少,小人多。”

到这里,大家已经明白刘浩然的意思了,于是大家便就这个问题,又发表了一番各自的意见,虽然安然还强调明礼,但是也知道尊法的意思。不过他心里还是有点不舒服,陛下这不是重法轻儒吗?真要是照此执行,恐怕会引来众多非议,说不得一些儒生会以暴秦为例来反驳。不过上次历史大反思和大讨论,大明已经讨论出,暴秦之灭的确在于其法酷苛,而又不行于仁德。但是安然听了刘浩然今天这番话,又得出了一个的想法,那就是暴秦之法不是酷在其严,而是酷在其不公。

总结了一番后,刘浩然转向李道君道:“之明,我看你这篇报告中还有提及了许多其它问题,都说说吧。”

“是的陛下。首先是东南人稠地少,就以乌庄为例,每户基本上都达不到大明每丁应授的田地,据臣统计,明历九年,乌庄每口授地仅为九亩,这还要包括种植棉麻桑等物的杂地。”

刘浩然不由皱眉,这得确是个大问题。大明是以田地亩数来收赋税的,田地少,人口相对多,则会造成“人均赋税不足”,只有人口和所占田地成合适的比例,才能保证最高的赋税。虽然这个时候大明以工商赋税为主,但是田赋的粮食如果年年下降,则会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安定,毕竟很多商品不能当饭吃。

“臣认为,湖广地多人少,而且这里富庶不让东南。以灌子滩村为例,虽然山多,但是依然可以达到每口二十一亩地。臣从襄阳到长沙,发现汉江、洞庭湖、湘江、沅江等地区依然有大片的荒地。”

李道君的意思刘浩然明白了,那就是大力向湖广移民。刘浩然手里也有相应的数据,大江南北人口与田地比例非常不均匀,江北诸省,两河(河南、河北)人口适中,山西人口密度最大,陕西人口密度最稀;在江南,福建、两广、安徽人口密度适中,江苏、浙江人口密度最大,而湖广人口最稀。

所以刘浩然与内阁几经商议,确定在第二个五年计划中,人口密度适中的省份就继续保持,人口密度多的就大肆向人口密度稀的地区迁移。江北,东北是一个迁移重点,陕西、甘肃由于水土保持的国策,将不会有太多的举动;而在江南,以江浙之民填湖广将是未来数年的重点。

而这种迁移的手段一是他乡授地,二是军队屯居。他乡授地就不用说了,军队屯居则是大明常备、守备军都是异地服役,退伍之后一般都鼓励在驻地退伍居住,或者是指定优惠政策地区鼓励前往他地居住。其他迁居的形式有文人游历四方,商人他地经营,工人异乡为工。不过这牵涉一个问题,那就是户籍问题。

大明虽然对户籍控制非常严厉,但是有两个好处,一是不固定籍业,也就是说户籍一栏虽然有从事何种职业,但是绝不会强制百姓们就此从事这一固定职业,而且子承父业。籍业随时可以变更,而且变更非常容易。不过这里有一个问题,那就是你一旦籍业改变,所受的社会福利待遇就会改变。

第二个好处是不拘你迁移或游历,你只要拿着“身份证”就可以游历大明诸地,至于你是不是有生计,家里的地是不是有人,官府不管,他届时只管照章收赋税就行了。不过这还是有一些约束,例如你住旅馆、乘船坐车需要登记你的“身份证”,而在城镇乡村,巡捕随时可以检查你的“身份证”,如果是假证或是你是个通缉犯,那就……

户籍从理论上也是可以迁移的,而且非常方便,不过这里牵涉到很多问题,例如你是商人,在老家有老婆孩子,届时你一个人迁移到了新地,老家的户主和户籍如何改变,如果你在新地又纳了一房小妾,新户籍如何更变,老户籍如何更变,都有很详细的明文规定,反正实际操作比较麻烦。所以很多商人、文人游历经商到了新地,所以家里还有老婆孩子,不方便的话干脆不迁户籍,只要到当地所在地的内政局备个案,告知自己将在这里常居就行了。因为与大明百姓密切相关的医疗保障执行的是一个标准,只要你是大明国民,无论在苏州,还是在贵州镇远,只要是普通诊治,都只需掏药费,区别只是医疗水平的高低。

“陛下,诸位大人,臣发现的第二问题就是地方官府三权分立,开始出现互彼此擎制,互相推诿的事情。臣在湖北、江西、浙江就碰到好几次类似的事件,甚至出现了议而不决,众人有责却无责的情况。”

听到这里,刘浩然不由头有点大。当初他进行三权分立,行政合议制,一是出于消除地方权力过于集中,不利于监管和中央掌控,所以将地方的行政、司法和军事权力一分为三,由三个机构负责,二是防止一人擅权,不敢承担责任,所以出现合议制,即可以防止一人擅权,又能以“集体领导”的形式“集体承担责任”,避免一个人怕承担责任而不敢决断的情况。

但是任何事情有利就有弊,现在地方绝对不会出现割据一方的局面,也不会出现地方权臣,但是自然也会出现“踢皮球”,“责不归众”等问题,地方上就跟中枢一样,官员之间也会有矛盾,日渐时久,他们就会把这种矛盾带到工作上去,只要你提议和坚持的,我就反对,而且是拉党结派地反对,就是不让你的提议在和议会上通过。出了问题怕啥,反正是“集体决议”,要追责大家一起被追责,我就不信你将所有的人都换了。

“明确职责,每个人的日常职责划分清楚,合议只是决定重大的事情,不是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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