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途海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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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途海笠-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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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许多。确切地说是这场沈欢单方面的战争终于以沈欢的妥协而结束,刚开始她还死犟着,每次回去都垮着一张脸,搞得屋里空气十分憋闷,郑远扬看个小品都不敢放声大笑。后来一年年过去,有些原以为会一辈子刻在心里的痕迹也开始慢慢淡褪了。有一年春节她回家,大包小包的刚安顿好,叶素秋顺手从糖盒子里摸出个芝麻酥,窸窸窣窣剥开递到她跟前,眼神和缓安静,却是一句话也没有。沈欢看着她鬓角的白发,还有手背上日益松弛的皮肤,脑子里还没来得及组织拒绝的话语,身子就已经鬼使神差地凑过去,接受了叶素秋的投喂。当芝麻香浓的气味在口腔里弥漫开来的时候,沈欢一直以来紧绷的神经被奇妙地安抚了。她蜷缩在老旧的沙发里,怀里揣着暖手宝,静静地看着叶素秋给她织围巾。
郑远扬戴着老花镜,搬个小马扎坐在窗户边,对着阳光翻手里泛黄的旧纸张。他抬头扫了叶素秋一眼,又看到难得显出猫样儿的沈欢,心里一阵高兴,嘴边便不自觉溜出一句话来。
这围巾你妈都快织了小半月啦,白天织晚上拆,总怕织不好。
他一双苍老的眼睛在镜片后眯着,脸上喜气洋洋。叶素秋转头横他一眼,却也没反驳。
沈欢看着叶素秋专注的神情,蓦地鼻子有些发酸。她几乎可以想象这个都快看不清报纸的女人是怎样一针一线、小心翼翼地织出这么一长串物件。室外昏黄的阳光安静地笼在裹着棉服的叶素秋身上,照得她臃肿的身子仿佛一个发了酵的面团。
在那一刻,在时间和光线都放缓了脚步流连不去的那一刻,沈欢心里层层累积的痼疾终于有了土崩瓦解的征兆。她眼角发胀,喉间泛紧,恍惚间看到了十多年前的叶素秋。她还是那样的温和柔软,坐姿娴静端庄,头发平顺地捋到耳后,身上永远带着干净的皂角味道。
然而毕竟十多年还是过去了,叶素秋也被生活打磨成了现在这副样子。光阴让她好看的脸庞结了霜,年岁如雪落在她头上。小时候的沈欢以为她妈妈会一直好看下去,好看到老,好看到死。如今看来,谁都逃不过。
沈欢忽的就有点后悔。
她开始怀疑从前那个跟叶素秋赌气的自己。她想,她是不是浪费了很多时间,虚耗了很多精力,孤身一人固执地等在沈家良走后的原地,等着早已迈步向前的叶素秋回来,把她的小女儿牵走。
可任凭时光空掷,却没有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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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又过不了几年,沈欢快三十了。
三十岁的沈欢在公司里坐到了一个小主管的位置,虽然手底下管不了几个人,好歹也再不用被任何人差遣。为此郑远扬专门打电话贫她,说哟,我们姑娘能干哈,都升官儿了。
沈欢抱着猫坐在白色的沙发上,一边给它顺毛,一边举着手机说,什么啊,干两个人的活,拿一个人的钱,累死了,不想干了都。
郑远扬越发高兴了,说不想干就回来,回来郑叔养你。
沈欢撇撇嘴,心想养什么啊养,你那点退休金都不够养猫的,还养我,省省得了。
郑远扬又说,你现在工作也都顺了啊,钱也够赚了,你看什么时候……什么时候给你妈带个女婿回啊?
沈欢顺毛的手停住,良久才淡淡冒出一句:还早,不急。
这句异常薄凉且事不关己的话成功地把郑远扬噎住,最后他讪讪地说,行吧,别让你妈等太久。

沈欢不想结婚。至于为什么不想结,她也说不清楚。
就觉得一个人过挺好的,这算理由么?
当然也不是没有男的追她。有是有,可她就是不愿意妥协。她愣是表现得跟厕所里的石头似的,又臭又硬,几句话就能把别人吓跑。单位里曾经有一个追她的男同事跟她聊天,有点劝哄地对她说,你们这样的女人,成天叫着我不需要男人,实际上什么啊,估计大半夜都躲被子里哭呢吧。大冬天的连个暖被窝的都没有,还是赶紧嫁了好。
沈欢一点也不回避地看着他,目光直直戳在他脸上:我自己什么样我知道,不用你来告诉我。
那男同事脸上挂不住,沉默一会,起身走开了。
沈欢相当讨厌这样自以为是的判断。她最烦别人对她说,女人嘛,结婚生孩子才是正经,赶紧找人成家吧,不然一个人多累啊。每次听到这样的论调,沈欢就忍不住心里直爆粗:你他妈知道什么是正经,正经个屁。
她也想过是不是叶素秋改嫁让她不再相信婚姻了,可仔细想想发现不是。叶素秋跟着沈家良那会儿就不用说了,就算现在和郑远扬一起生活,两人感情也很好,相敬如宾。沈欢只是不明白,每个人都在劝她结婚结婚,可万一她就不结呢?
为此郑远扬急昏了头,心都操碎了,他愣是表现得比叶素秋还激动,成天张罗着要给沈欢安排对象,于是每次回家就成了沈欢的劫难。她看着郑远扬那张急迫的脸,拒绝的话到了嘴边硬是给咽了下去。
沈欢想,不就是相个亲么,相就相呗,成不成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于是就有了一连串的相亲经历。每次沈欢都把自己捯饬得光鲜亮丽,在她郑叔期待的目光下出门,回来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只一脸平静地笑笑,转身便回了房。郑远扬一个电话打给男方,人家一律支支吾吾嘟嘟囔囔,绕了半圈说了一堆废话,最后终于落到了沈欢个性太强将来掐不住的点上。
郑远扬一怒之下摔电话:混账,居然嫌弃我家姑娘个性太强?窝囊废!
叶素秋倒是不急,一边定扣子一边劝他:消消气,老郑,她不结就不结吧。

在一连串的相亲失败后沈欢终于得以消停两年。幸好她在外地,天高皇帝远,她郑叔就算想伸手也伸不过来,索性随她去了。于是渐渐地,沈欢成了一个事业小有成就却越来越无人问津的单身老女人。这样的头衔压在她身上倒没把她压塌,更没让她产生什么恨嫁的心思。相反的,沈欢慢慢学会了享受一个人的时光。她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不需要任何依托,也不需要任何附属;她与孤独融为一体,并且成为了孤独本身。在这样的融合过程中沈欢没有任何畏惧,她曾经坚硬的外壳就这么软化下来,兼收并蓄,济济一身。
沈欢自己也没料想到,她居然变得善良了,也变得温柔了。然而这样的善良温柔并没有为她招来什么桃花,甚至连一朵烂桃花都没有。按照公司后辈的说法,就是沈姐只可远观遥望,不可存非分之想。沈欢刚听到这说法的时候很不给面子地呛咳出来,咖啡沫喷了一桌,又淡定地拿纸拭去,只回了一句,别乱说,折我十年阳寿。
其实她自己心里清楚,什么只可远观,都是狗屁,无非是被嫌年纪太大。三十好几的女人,保养得再好,那也是凉了的黄花菜,没人感兴趣。脾气再稍微差一点,还会被人说闲话。所幸沈欢并不怎么在乎。她工作顺利,存款上涨,还买了辆车代步,没有男人也过得很好。
闲暇时分,沈欢经常坐在自家窗口眺望这座城市,算作一种短暂的休息。她守着那一小方空缺望出去,抬头是被高楼切割的天空,低头是被街道贯穿的土地,视野狭窄,色调黯淡。她见过这座城市在夏日里等待,等待着下点雨。她也在熬夜赶工的时候见过天空瑟缩着等待黎明。她不喜欢交际,也没什么话说。沈欢想,当一个人再也无话可说的时候,她是不是就没有活着的必要了。
人死是有诸多原因的,而根本原因就是活不下去了。绝症也好,车祸也好,天灾也好,都是理由,但根本原因是,有什么东西让你相信、并向你证明你活不下去了。沈欢一天天耗着,耗来耗去,心底竟对这份旁人避之不及的证明产生了模糊不清的期待。她希望这种生活能产生一点变故,发生一点冲击,最好让她心甘情愿地萎靡下去,就此一颓不振。
结果她等着等着,却等来了郑远扬的死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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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沈欢隔空飞过几座城市赶回去的时候,心里不知被怎样的情绪涨满,又酸又疼。叶素秋的来电正赶上她开会,手机调了静音,自然没有接到。叶素秋也没一个接一个地打,只发了条短信,语气一如既往的干脆,没有丝毫赘余。她说,回来,你郑叔病危。
沈欢看到这条短信是在会后。她盯着来信人和来信内容反反复复看了许久,脑子浑浑噩噩,嘴唇发麻。两分钟后她回了电话,叶素秋的声音透过电波显得异常疲惫,弱不可闻。叶素秋说,你郑叔脑溢血,突发的,怕是不行了,你想办法回吧。
沈欢挂了电话,转头去找公司老总请假,举止得体,神情正常。老总问原因,沈欢咬住下唇顿了顿,清晰又快速地说出理由。
她说,我爸不行了,我得回去送送他。
说出我爸两个字的时候她险些掉了眼泪,却又硬生生憋住了。她显得如此沉稳,拎包快速走出办公室的时候脚底生风,没有半分失态。她一直撑着,从家里撑到机场,从机场撑到医院,从医院撑到郑远扬的病房门口,都没有显露出一点哀恸。
沈欢站在病房门外,带着无限的耐心朝病房里头望着。她知道她郑叔叔快死了,而她的脸上并没有流露出多少感情。这并不是她不伤心,而是她正在面对一个无法更改的现实:你出生了,你的父母离开人世;后来你老了,你也同样要死掉。
于是叶素秋抬起头来的时候,正看到她的小女儿一脸死寂地迈进房里。沈欢走到叶素秋身旁,看看卧在床榻上的郑远扬,闭上眼,复又睁开,终于抖着嗓子叫了一声,妈。

恍惚间,叶素秋眼前的这个场景和几十年前沈家良死去的那个下午重叠了起来。当时她笔直地坐在沙发上,脑子里乱成一团,什么都在想,又什么都没想。她只觉有股沉甸甸的东西压在她心尖上,压得她眼前发黑,身子发软,压得她想就这么倒下去,再也别起来。直到沈欢的声音唤醒了她。她一抬头看到她小女儿惊慌失措的脸,被汗濡湿的头发乱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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